第一卷 一星期的日子 文 / 佚名
忽然有一天,一星期中的七個日子個個想停止工作,集到一起,開一個聯歡會。不過每一個日子都是很忙的;一年到頭,他們騰不出一點時間來。他們必須有一整天的閒空才成,而這只能每隔四年才碰到一次。這樣的一天是放在二月裡,為的是要使年月的計算不至於混亂起來(註:二月每隔四年有一個閏日,使二月多出一天。)。
因此他們就決定在這個閏月裡開他們的聯歡會。二月也是一個狂歡節的月份,他將要依照自己的口味和個性,穿著狂歡節的衣服來參加。他們將要大吃大喝一番,發表些演說,同時相互以友愛的精神毫無顧慮地說些愉快和不愉快的話語。古代的戰士們,在吃飯的時候,常常把啃光了的骨頭彼此朝頭上扔。不過一星期的這幾個日子卻只是痛快地開一通玩笑和說說風趣話——當然以合乎狂歡節日的天真玩笑的精神為原則。
閏日到來了,於是他們就開會。
星期日是這幾天的首領。他穿著一件黑絲絨做的外套。虔誠的人可能以為他是穿著牧師的衣服,要到教堂去做禮拜呢。
不過世故的人都知道,他穿的是化裝跳舞服,而且他打算要去狂歡一陣。他的扣子洞上插的那朵鮮紅的荷蘭石竹花,是戲院的那盞小紅燈——它說:「票已賣完,請各位自己另去找消遣吧!」
接著來的是星期一。他是一個年輕的小伙子,跟星期日有親族關係;他特別喜歡尋開心。他說他是近衛隊換班的時候離開工廠的(註:這是指看守皇宮的衛隊,每次換班的時候有一套儀式,並且奏音樂。)。
「我必須出來聽聽奧芬巴赫(註:奧芬巴赫(JacquesOaeaeenbach,1819—1880)是德國的一個大音樂家和作曲家,後來入法國籍,成為「法蘭西喜劇劇團」的音樂指揮。)的音樂。它對於我的頭腦和心靈並不發生什麼影響,但是卻使我腿上的肌肉發癢。我不得不跳跳舞,喝點酒,在頭上挨幾拳,然後在第二天開始工作。我是一個星期的開始!」
星期二是杜爾的日子(註:杜爾(Tyr)是北歐神話中的戰神和天神。星期二(Tirsday)在丹麥文中叫做「杜爾的日子」——Tirs—day。)——是力量的日子。
「是的,這一天就是我!」星期二說。「我開始工作。我把麥爾庫爾的翅膀繫在商人的鞋上(註:麥爾庫爾(Merkur)是羅馬神話中科學和商業之神,他身上長有一雙翅膀。),到工廠去看看輪子是不是上好了油,在轉動。我認為裁縫應該坐在案板旁邊,鋪路工人應該在街上。每個人應該做自己應做的工作,我關心大家的事情,因為我穿一套警察的制服,把我自己叫做巡警日。如果你覺得我這話說得不好聽,那麼請你去找一個會說得更好聽的人吧!」
「現在我來了!」星期三說。「我站在一星期的中間。德國人把我叫做中星起先生(註:多爾(Thor)是北歐神話中的雷神。星期四在法文裡是Jeudi,即「叔烏之日」的意思。叔烏(Jove)是羅馬神話中的天神和雷神丘必特的別名。德文是Mittwoch,即在一星其中的意思。)。我在店舖裡像一個店員;我是一星期所有了不起的日子中的一朵花。如果我們在一起開步走,那麼我前面有三天,後面也有三天,好像他們就是我的儀仗隊似的。我不得不認為我是一星其中最了不起的一天!」
星期四到來了;他穿著一身銅匠的工作服,同時帶著一把-頭和銅壺——這是他貴族出身的標記。
「我的出身最高貴!」他說,「我既是異教徒,同時又很神聖。我的名字在北國是源出於多爾;在南方是源出於丘必特(註:「星期四」在丹麥、挪威和瑞典文裡是Torsday,即「多爾之日」的意思。)。他們都會打雷和閃電,這個家族現在仍然還保留著這套本領。」
於是他敲敲銅壺,表示他出身的高貴。
星期五來了,穿得像一個年輕的姑娘。她把自己叫做佛列婭;有時為了換換口味,也叫維納斯——這要看她所在的那個國家的語言而定(註:星期五(AEreday)是從北歐神話中愛情之神——同時也是一個最美麗的女神——佛列*?(AEreia)的名字轉化出來的。因此星期五在北歐是一星其中最幸運的一個日子。在羅馬神話中愛情之神是維納斯,因此星期五也跟「維納斯」有字源的聯繫。)。她說她平時是一個心脾氣和的人,不過她今天卻有點放肆,因為這是一個閏日——這一天給婦女帶來自由,因為依照習慣,她在這天可以向人求婚,而不必等人向她求婚(註:這兒作者在弄文字遊戲。星期五(AEreday)中的AEre跟另一個字的AEri的發音相似。AEri在丹麥文中當名詞用是「自由」的意思,當動詞用是「求婚」的意思。)。
星期六帶著一把掃帚和洗刷的用具,作為一位老管家娘娘出現了。她最心愛的一碗菜是啤酒和麵包片做的湯。不過在這個節日裡她不要求把湯放在桌子上讓大家吃。她只是自己要吃它,而她也就得到它。
一星期的日子就這樣在餐桌上坐下來了。
他們七個人就是這個樣子,人們可以把他們製成連環畫,作為家庭裡的一種消遣。在畫中人們盡可以使他們顯得滑稽。我們在這兒只不過把他們拉出來,當做對二月開的一個玩笑,因為只有這個月才多出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