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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裡篇 螳螂法官 文 / 陳金安

    螳螂調到蝸牛、水螅界當法官後,仍然一成不變地按昆蟲界刑法進行審判。

    一天,他威嚴地站在審判席中央,用鐮刀似的前腳舉起判決書:

    「綠水螅害死同胞,罪大惡極,證據確鑿,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死刑用刀把腦袋割成兩半執行。」

    綠水螅聽到這個判決,心裡暗暗好笑。場內,頓時議論紛紛。

    「安靜!安靜!」螳螂接著又宣佈:

    「貪嘴蝸牛偷吃禁食植物,犯罪情節輕微,根據刑法第一五一條規定,切掉觸角予以教訓。」

    貪嘴蝸牛立即昏了過去,別的蝸牛都忿忿不平:

    「法官大人,你判得太重了。」

    「是啊,這不要了他的命嗎?」

    「你不知道,我們蝸牛的眼睛是長在……」

    「胡說!」沒等他們說完,螳螂就拍著石桌大叫道,「你們是法官,還是我是法官?誰再敢搗亂,我就拘留他!」

    大伙都不敢吱聲了。

    蝸牛的眼睛是長在長觸角上的,短觸角則是他們的「鼻子」。貪嘴蝸牛被切掉兩對觸角後,再也看不見東西,聞不到氣味,找不到食物了,沒過幾天就死了。

    而綠水螅呢,它的再生能力很強,腦袋被割成兩半後,不但沒有死,而且還長成了兩個腦袋。從此,水螅中的犯罪越來越多,越來越嚴重。

    蝸牛們向低等動物界最高法院告螳螂法官的狀。

    螳螂法官被撤了職。它很不服氣,申辯說:「以前我在昆蟲界當法官的時候,一直是按這個刑法審判的,誰都說我是個最公正的鐵包公;現在,我還是按這個刑法審判,為什麼要撤我的職?」

    「就是因為這個才撤了你的職。蝸牛、水螅和昆蟲的生理有許多截然不同的地方,你卻還是按昆蟲刑法判刑,結果使犯了輕罪的貪吃蝸牛喪了命,犯了殺人罪的綠水螅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下場。」

    螳螂垂下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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