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裡篇 澆水與添薪 文 / 陳金安
戰國時代有個哲學家名叫巫馬子,他有一次對墨子說:「您提倡兼愛哲學,主張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應當團結友愛、平等相待,可是卻沒能給別人帶來什麼直接的好處;我主張各人顧各人,人人自行其是,獨來獨往,也沒聽說傷害了誰。我們兩人迥然不同的哲學主張,目前都還沒有顯示出其應有的社會效果來,可是為什麼您總是認為只有自己的理論是對的,而要全盤否定我的理論呢?」
墨子並沒有正面回答巫馬子的提問,而是另外舉了一個例子。他說:「假如現在有人在這裡放火,一個人看到後趕緊去提水,準備把火澆滅;而另一個人則打算往火裡添柴,希望這火勢越燒越旺。不過,這兩個人現在僅僅只是在心裡這樣想,一時還未付諸行動。那麼請問,您對這兩個人作何評價呢?」
巫馬子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當然認為那個準備提水滅火的是好人,而想在火上添柴的人則是居心叵測、需要提防的。」
墨子於是笑了,他說:「對呀!這就說明我們議人論事不能忽視其動機。而今,我主張兼愛天下的動機是好的,所以我肯定它;而您主張不愛天下的動機則令人費解,所以我當然要否定它。」
墨子與巫馬子的這場論辯證明:在一般情況下,人們判斷一件事的好壞,當然主要是看其所產生的社會效果。但有時當某人的計劃、打算尚未付諸實行時,我們也可以從他提出的這一計劃、打算的動機出發,推斷其效果的好壞。這就是哲學上的動機與效果的統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