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醜篇 不識自己的字 文 / 陳金安
宋朝有個丞相叫張商英,他有個愛好就是書法,他特別喜歡寫草書,閒來無事,他便提筆龍飛鳳舞一陣,甚是得意。其實,這張丞相的書法很不到家,字寫得不合體統,他還孤芳自賞。當時,很多人都譏笑他,而他卻不以為然,依然是我行我素,按他的老習慣寫字。
一天飯後,張丞相小憩片刻,突然來了詩興,偶得佳句,便當即叫小童磨墨鋪紙,張丞相提起筆來,一陣疾書,滿紙是一片龍飛蛇走,讓人還著實難以辨認。張丞相寫完後,搖頭晃腦得意了好一陣,似乎還意猶未盡。於是叫來他的侄子,讓侄子把這些詩句抄錄下來。
丞相的侄子拿過紙筆,準備用小楷將詩句錄下,可是他好半天才能辨認出一個字,時時碰到那些筆劃曲折怪異之處,侄子只好連猜帶蒙。可是有些地方,他實在是怎麼也看不懂,不知從哪裡斷開才對。他沒辦法,只好停下筆來,捧著草稿去問張丞相。
張丞相拿著自己的大作,仔細看了很久,也辨認不清,自己寫的字自己都不認識了。他心裡頗有些下不了台,便責罵侄子說:「你為什麼不早些來問呢?我也忘記是寫的什麼了!」
有些人總愛自以為是,既不虛心,又愛堅持自己的錯誤,還強詞奪理為自己辯護,結果是越顯出自己的愚蠢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