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狼在猴法官面前告狐狸 文 / 拉封丹
一隻狼謊說有人偷了它的東西,而狼的鄰居——狐狸,一貫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為了這
捏造出來的失竊案,狐狸被傳到了法庭。在猴法官面前,雙方開始了辯論。它們都沒有請律
師,就靠自己的陳述。法官記得連特彌斯都沒有處理過如此複雜的案子,急得猴坐在法庭的
高靠背椅上直冒汗。在聽取了雙方長長的爭辯、反駁和憤怒的喊叫後,法官逐漸看清了狼奸
詐和陰險的嘴臉。猴法官對狼和狐狸說:「先生們,我認識你們已有很長時間了,現在你倆
都要被罰款。比如說你——狼,別人根本不敢偷你的東西,而你今天卻來誣告;而你嘛,狐
狸,卻總是拿走別人要你歸還的東西。」法官的這一招真省事,它認為對壞人的案件胡亂審
判,是怎麼錯也錯不到哪兒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