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牡蠣與訴訟人 文 / 拉封丹
這一天,兩個朝聖的旅客在海灘上看到一隻剛被海浪沖刷上來的牡蠣。兩人眼饞地盯著
牡蠣,用手指著它,爭論著該誰吃這只牡蠣。
一位俯身就要去撿牡蠣,另一位卻一把推開了他,說:「我們還是把話說明了,誰該有
這口福。誰先發現這只牡蠣,誰就可以吃,另一個就只能在一邊待著。」
「要是這樣解決問題的話,」同伴接過話茬說,「阿彌陀佛,我的眼力最好!」
「我的眼睛也不賴,我起誓比你先發現。」另一位說。
「好吧,你看見了。我嘛,很遠就聞到了。」
就在兩人吵得天昏地暗之時,正好調解糾紛的佩蘭-唐丹趕來了,兩人連忙請他裁決。
法官佩蘭神情肅穆就,打開牡蠣看也不看,就一口把它吞吃到肚裡。這兩位先生被他的舉動
簡直弄傻了。佩蘭吃完牡蠣後,用法庭庭長莊重的口氣宣佈:「拿著,本庭判給各位一枚牡
蠣殼,免收訴訟費算了。你倆安心回自己的家去吧!」
要留心訴訟費用是否太高,我們經過訴訟還能剩下幾許。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官像
佩蘭一樣把錢財搜刮一空,而訴訟人則什麼也沒有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