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組織部裡的年輕人(1995∼1999) 十四、多收了三五斗 文 / 國亞
一九九八年春節過後,我的父母離開了居住了二十六年的太谷縣城,隨同我到武漢落戶,就住在我們在吳家山買的那套商品房裡。父母來了以後,仍然干做燈籠的營生,每天埋頭幹活。到了一九九九年春節,恰好武漢市有燈展,母親和我出去攔了幾筆生意,賣了三萬多塊錢。當時山西還有一些存貨,恰好武漢市的燈展在春節前籌備,而山西賣燈籠則在春節以後。這樣時間錯開了,父母在春節之後又回到山西賣了幾天燈籠,也賣了四萬多塊錢。二者合計,一共賣了七萬多塊,是我們家做燈籠生意以來收入最多的一年。
父母看到收入如此可觀,以為在武漢是大城市,做生意挺容易的,於是想把生意做大。於是,在一九九九年春節過後,母親就琢磨著印製一些廣告畫冊,以利於以後推銷時使用。我會畫畫,又在單位裡學會了電腦,於是就自告奮勇地承擔起畫冊的設計工作。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我終於設計出一份相當不錯的宣傳畫冊,找了一個印刷廠印製了三千多份,花掉了四千多塊錢。為了便於生產,父母又花了六萬塊錢,在我們住的那幢樓的二樓買了一套八十平米的兩室一廳作為焊燈籠的車間,又租用了三樓的兩套和二樓的一套房子用來作為倉庫和糊燈籠的場所。
那一段時間父母雄心勃勃,決心要在他們有生之年,建立一個具一定規模的家族企業,給子孫們留點產業。恰好我舅舅的小兒子華周初中畢業,舅舅為了讓他謀生把他送到我們家來跟母親學做花燈的技術。而我在節假日都回家幫忙:設計廣告,推銷,給燈籠上畫畫。那一兩年,家裡總是快樂而忙碌。
然而父母很快發現以前的估計實在是太樂觀了。武漢這地方號稱「天上九頭鳥,地上湖北佬」,胃口特別大。前來買燈籠的那些企業和政府辦事人員中,幾乎沒有一個不索要回扣的。我們以前在山西賣燈籠時很少遇到這種情況,最多也是要求開發票時多開個百兒八十塊的算個跑腿費。但到了武漢我們很快就發現,來買燈籠的人都是張嘴明要回扣,而且要的特別狠實,一般都要到總價款的百分之三十,而且只要現金。有一個企業來買燈籠的那個人,只買了一千二百塊錢的貨,卻要我們開五千塊錢的發票,可見下手有多狠。光要回扣也就罷了,問題是這些人一邊要著回扣,一邊還狠狠地砍價,說要圖回頭生意。起初母親還以為人家真的打算做回頭生意呢,就狠狠心讓了價,後來才知道這是人家的套路,下次來的時候還是這麼說,或者就乾脆不來了。有時,一些人還用鐵絲值多少錢、布料值多少錢來估算花燈的價格。就這樣一面砍價,一面要回扣,幾乎把我們家做燈籠的利潤全都砍去了。我母親看到這個情況,只得感歎人家武漢人真是貨真價實的九頭鳥,把什麼機關都算盡了,只可惜武漢經濟還是這麼落後。後來父母做生意越來越艱難,想再回山西去做燈籠,又捨不得兒子。正在猶豫之時,我父親積勞成疾,查出來得了多發性骨髓瘤,於是就是想走也走不成了。
在我父親得病的幾年裡,我因為工作太忙、經常出差難以幫助家裡做事。母親一邊要照顧父親,一邊還要幹活糊燈籠、出去推銷,給人家送貨。二○○二年春節,有個客戶要我們在江漢路過街天橋上做一盞三米高的巨型宮燈,價格是兩千塊錢。宮燈做好後需要畫畫,雖然父親當時已經歷了將近十次化療,但還能夠起來,仍然忍著痛畫了兩天。後來我父親病重臥床,母親每次要出去推銷或者送貨之前,都要先喂父親吃飯和喝水,然後才狠狠心離去。
不光是生意難做,就連那些職能部門也經常來敲竹槓。當地的工商局、稅務所都要我母親訂什麼《工商管理》和《稅務管理》之類的刊物,否則就卡脖子。無奈,我母親每年都要花好幾百塊訂這些永遠不會看的雜誌,也從來沒有收到過一本刊物。即便是如此艱難,我母親依然覺得現在比毛澤東時代強,因為貪官污吏的敲詐勒索雖然可惡,但自己還是能夠憑借雙手掙口飯吃;而在毛澤東時代,卻連自己出賣勞動力的機會都沒有。
從二○○○年到現在,我們家歷年賣燈籠的所得如下:二○○○年,二萬元;二○○一年,不到一萬元;二○○二年年景比較好,賣了四萬五千塊;二○○三年賣了二萬六千塊;二○○四年,則只賣了一萬六千多塊。這些錢除了日常吃飯開銷之外,其餘的全部給我父親看病了。當然,和醫療產業化以後醫生開出的天文數字的治療費相比,這點錢還遠遠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