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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光緒八年 (5) 文 / 林那北

    董鄂川鼻孔一嗤打斷他,大聲說:"恰恰此事我要告訴你,那天陳浩月被我約到彰化街清芬酒樓,把酒對談一天。明明就在我眼皮底下,他如何分身械鬥?倘若不信,清芬酒樓的小二和店老闆都可明證,我也可以身家性命擔保。"

    朱墨軒腦子嗡的一聲。真還是假?這個董鄂氏至於非要為袒護陳浩月而假話亂編嗎?

    董鄂川逼近一步,又說:"明日我得奉命赴福州,閩浙總督有事召見。船從基隆走,一會兒我還得趕回台北府,不放心,特地趕來一勸。奉勸老兄不可莽撞,快快明斷是非,放了陳浩月。此人絕非等閒之輩,他日必成棟樑之材,就是有小暇,以國家為重,也應該放他一馬,令其將來有機會戴罪立功,回報皇恩。"

    頓一下,董鄂州又說:"事已至此,我也不再隱瞞。此人應考,正是敝人暗中推力,許多關節,也系由我逐一打通。我與他無親無故,也不沾金占銀。圖什麼?圖的是把千里馬推薦給國家,不要被濁世所淹沒。歷朝皇上從來不拘一格重用英才,否則我大清帝國能延續至今?歷陳這些,該說的都說了,還請三思,此事我也可直接稟報總督大人"

    門外鳴冤鼓忽然大作,差役跑進來稟報:"是陳浩月之兄陳浩年。"

    朱墨軒霍地一下從椅子上站起,他說:"升堂!"

    這麼多年過去,忽然之間一切迷霧都呼地散去。跪在地上的人真的是他,終於是他。堂上靜靜的,皂役們剛才那一聲拖腔拖調地喊過的"威武"聲,此時似乎還在遠處蕩出一句句回聲。

    "你是何人?"

    "陳浩月的胞兄。"

    "家住何處?"

    "艋舺。"

    "以何為業?"

    "唱戲。"

    朱墨軒瞥了坐在旁邊的董鄂川一眼。沒他什麼事,但人家就是敢不等邀請就跟到正堂,然後大搖大擺地坐下,似要監督審視。

    "你是陳浩年?你以前是安渠縣長興堂的?你曾打傷"朱墨軒猛地收了嘴。現在知道了,那年打傷安渠縣獄役的人確實不是這個戲子,戲子沒有這麼大本事,能夠從男牢裡逃出,又到女牢裡把曲普蓮攜走的人是他的弟弟陳浩月。

    長相如此神似的兄弟!

    細看其實不像,一個越發纖細了,一個越發粗壯了。

    外面一陣響聲,一個女子穿過儀門,掙脫差役的阻攔,奔跑著,向正堂而來,青石板地被她的一雙大腳擊打得啪啪作響。

    朱墨軒猛覺得渾身的血一下子都往腦門上灌去,他看到了曲普蓮。

    朱墨軒相信董鄂川絕不會料到眼前這個人就是艋舺茂興堂那個曾被他讚不絕口的戲子,戲裡戲外阻著一身戲服和一臉油彩,不是熟知背景,再眼尖的人,都一時難辨,所以堂審時,他特地不將"報來姓名"這四個字問出口。他問了,對方就得答,答出"唐山"真相就大白了。董鄂川聽到過唐山之名,甚至認為"天下沒戲了"的好戲文,就是從那個叫唐山的人嘴裡唱出來的。

    不能說朱墨軒是因為懼上而不願被董鄂川熟知往事,將自己的一切層層裹緊不示人,從來是他的行事風格。誰都有無法啟齒的難堪,對男人而言,哪一種難堪能夠與對女人無能為力、然後女人還跟別的男人私奔而去相類比呢?而對於官員而言,又是哪一種下作能夠與公報私仇更讓人輕視、不齒、詬罵的呢?

    曲普蓮,曲普蓮也變了,少了曾經的稚氣、粉嫩,卻多出少婦的圓潤、端莊與嫵媚。朱墨軒悄悄地吸氣,又悄悄地吐氣。心跳得太快了,他得想辦法平息一下。

    "我丈夫犯了什麼罪?"她說,"他有罪,我也有罪,我願意隨他一同坐牢。"

    "你丈夫沒罪,他無端擊打鳴冤鼓,擾亂秩序,才戴上一罪。"

    曲普蓮側頭看了看陳浩年,陳浩年也在看她。

    "他不是我丈夫,"曲普蓮說,"我丈夫是前年歲試的縣案道,他叫陳浩月。"

    頓片刻,陳浩年也接口,他說:"她不是我妻子,我只是陳浩月的兄長。大人,陳浩月向來清白,若是有罪,一切也皆因我而起。請放他回家與妻兒平安度日,有什麼罪,由我來擔。"

    "你怎麼擔?"

    "任憑處治。"

    朱墨軒手一揮,突然笑起。"董大人既已清查過了,認定陳浩月是棟樑之材、清白之身,只是被刁民所誣,一時混淆,那麼現在就水落石出了,理應還其自由。應該放人,馬上放人!你——!"他把手一指,指向陳浩年,"你暫且留下,唱上幾場戲。可否?"

    "只要浩月從牢中離去,一切都行。"

    "能唱幾場?"

    "任意。"

    "十場?"

    "行。"

    朱墨軒看向曲普蓮,還是笑吟吟的。那天接下去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是陪董鄂川站在衙門外眺望浩月遠去。

    第二是送董鄂川離開。

    第三是派差役趕往艋舺喚茂興堂戲班子攜服裝器樂前來。

    戲班子檯子就搭在縣衙後宅,當晚唱了第一場,第二天上午唱了第二場、下午唱了第三場、晚上唱了第四場。沒有其他人,其他人只能拉弦吹簫彈琵琶,唱的人都是陳浩年。

    第三天唱掉第五六場後,第七場在夜色下馬上要開唱時,一個人走到朱墨軒跟前,作個揖,躬身道:"知縣大人,您眼力好,必定認得我。我是丁范忠,安渠縣長興堂的班主。以前承蒙知縣大人厚愛,常赴縣衙獻唱。以前就是以前,不是現在,您大人大量,何必跟一介草民有仇有恨?"

    朱墨軒喝道:"大膽!此處是你胡言亂語之地嗎?"

    丁范忠說:"再唱下去,他的嗓子就沒了,就成了我這樣。"

    朱墨軒一抬眼看到陳浩年小跑過來,拉住丁范忠。"班主,"陳浩年說,"我能唱。十場是我自己答應的,答應了就得唱。"

    朱墨軒一笑說:"那就唱吧。"

    這一場最後沒唱成,陳浩年剛一上場,一陣腳步聲吆喝聲就緊隨而至。響聲是從後面傳來的,朱墨軒剛回頭一望,就看到了舉刀撲來的陳浩月。朱墨挺下意識地一挺身,正要站起,卻覺得眼前一黑,接著是一聲喊,一個人仰面倒到他身上,將他壓到地上。

    "哥!"一個嘶裂聲尖叫起來。

    "快走!"朱墨軒聽得很清楚,聲音很近,就緊貼著他,連說話時身體的顫動都那麼真切細微地傳遞過來。"快,快逃,快逃,快逃啊!"那個人又說。

    周圍腳步雜亂地交錯著,朱墨軒相信有很多是縣衙差役的。這些飯桶,這些終日吃著閒飯卻一無所長的傢伙,這些平安無事時都很能拿腔拿調訓斥百姓,風波乍起卻手腳無措的狗東西。朱墨軒聳一聳肩膀,卻動彈不得。那個人用了狠勁,勁全使到他身上,把他緊緊壓住了。

    他聞到一股腥味,然後左胸的外側開始癢,彷彿有一條小泉緩緩淌過,很輕緩,又很凝滯。

    他想,那把原來伸向他的刀,看來已經****那個人的身體了。

    那個人是陳浩年。

    普蓮的日子

    很多事都源起黃有勝,曲普蓮一直這麼認為。

    黃有勝把一座房贈予,又將幾甲地拿出,這就成了枷鎖的兩個銬,把陳浩月箍緊了。

    他們從鹿港抵達陳厝村的第一天,黃有勝滿面堆笑地擺宴接風,歡喜得像撿到一大筐金元寶。喝!喝!喝下了很多酒。散席後,曲普蓮就跟陳浩月說:"這個人不善。"陳浩月很吃驚,馬上問:"為什麼?"曲普蓮說不出為什麼,她的許多想法都只是在心裡沒來由地冒出來,一閃而過,無根無據。浩月笑起,說:"我知道了,你是嫌他長得難看吧?"曲普蓮搖了一下頭,沒有答。黃有勝難看嗎?好像也不見得,但肯定不算好看。也許這真是她的毛病,幾乎下意識的,她總是對貌美的人與物心生好感,她喜歡貌美的一切。

    房子很大,兩落三進,卻很舊,椽木都已經蛀了,屋簷也微斜。按黃有勝的說法,這座房他前幾年只花了十來兩銀子買下的,住了幾個月,起了新厝,就搬走了,然後一直閒置著。"沒有人氣不行,"他說,"人氣是房子的糧食,沒有糧食它三頓怎麼辦呢?一天天過去也就餓死了。反正要死,不如由你們來救活它。這幾天我只是稍稍整修一下,翻了瓦片。現在交給你,它就是你的了,過一陣你喘口氣了,把它拆了重建,它就徹底新生了。"

    陳浩月臉色緋紅,興奮得幾乎眼中啜淚。"普蓮,"陳浩月說,"他是真心對我們好的,不要誤解了他,好嗎?"

    曲普蓮想,真的誤解了嗎?也許吧。一個素昧平生的人,萍水相逢,卻將房子和田地拱手相送,這樣的人天下比比皆是嗎?肯定不可能。世道這麼難,能把自家屋前雪掃乾淨,就已經泥菩薩過河了,居然還送田贈屋,幾近於神的舉止了,怎麼還能對其再生出戒備之心呢?

    可是戒備還是那麼頑固地存於她心底,打消不掉。

    那幾甲田,很快就雇佃種上了,眨眼揚花了,吐穗了,收割了,入庫了,一年年竟很順暢地過下來了。有了錢,陳浩月果真將房子推倒了重建,按他的心意建。"千富萬富,不如自己有厝",這話以前是他們老家人愛說的。陳浩月自己畫了圖紙,找了工匠。屋子建成了,他站在院子上手一指說:"跟我在安渠陳厝村的家一模一樣哩!"

    曲普蓮心裡那時急劇一跳,安渠,這個名字已經一日日遠去,她竭力把它推遠,可是她的丈夫陳浩月卻總是時不時突然提起。

    自始至終,他們都沒有拜過堂。浩月其實有這個意願,他從鹿港到這裡後,就多次提出辦一場婚宴,他說:"得給你一個交代,否則委屈了你。"曲普蓮搖頭,很堅決地搖。不必了,她的兩隻眼早已閉上了,無所謂委屈,無所謂交代,都無所謂了。天涯之外,她無非是把自己像一隻蟲一條狗似的交出去,苟且吧。一切都源於她離開回春堂邁向安渠縣衙的那一刻,那本就是她的宿命,她有一陣自己踩空了,居然想拚殺一下,結果心雖剎時有了百般色澤,卻不過如煙花一束,彭地騰起,轉瞬卻熄了,粉身碎骨,一地凋零。

    她沒有想到今生今世還有與陳浩年邂逅的一天,在鹿港,在天後宮前,在這個遠離故土的島上。

    去鹿港是她到這裡後的第一次外出。之前她連村裡的小店都很少涉足,家中所有針頭線腦粗布細綢都是浩月置辦的。浩月總是要她穿好吃好,但他興沖沖購回的那些衣料布匹卻總是被她擱在一邊,蒙了塵,褪了色,日日陳舊下去。

    她有了變化是在體內那個小生命開始悸動後,變化是微小的,卻那麼有力,那麼蓬勃,那麼不容置疑,她覺得自己身體一下子陌生了,有著河泥般的柔軟與肥沃,卻又似一方懸崖那樣孤獨與無助。她突然想起母親說過的話,母親說:"男人是別人的,孩子是自己的。"母親還說:"男人是風,哪裡吹來都一樣,孩子是影子,一輩子都與身體相連,砍都砍不掉。"

    三月二十三,她突然想去一趟鹿港,她要在媽祖的誕辰日去天後宮燒上幾柱香。

    住在鹿港那間小客棧裡時,她就已經聽人說過,供在天後宮裡的那尊烏面媽祖像,是康熙二十二年由福建水師提督施琅渡海平台時,特地從莆田湄洲媽祖祖廟恭迎到台的,然後全島有幾十座天後宮再從這裡將香火分走,所以就成了台灣的媽祖祖廟,非常靈驗。但那時她心裡蔫蔫的,沒有一絲要去拜一下的念想。從小到大,她其實每一年都要隨母親往安渠縣城那座天後宮祭拜幾次,拜了又拜,既已拜過十幾年了,仍一日日未曾有柳暗花明,有峰迴路轉,那她就明白了,她只能有這樣週身傷口接踵而至的活法,是天意了,天意難違,再求再拜都毫無意義。

    但那一天,她想替腹中的孩子拜一拜。讓所有的苦痛都由她受盡吧,這一世無論如何不堪,都認下了,但她的孩子卻應該有平安有祥和有康健有順利,她也只需要這些,這些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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