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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第三十二條軍規 文 / 裴志海

    我們部隊駐地不大,周圍都是村莊,就是四十里外有個江城,城市很小,但事情卻不少。這是一個民工,同時也是一個包工頭,他帶著村裡幾十號人在一個建築公司打工,辛辛苦苦幹了一年,但老闆卻只給了他們一半工錢,他曾到那個建築公司要錢,被保安扔了出來;他還到老總的別墅要錢,被110警察帶走了。那個公司很大,江城百分之六十的樓盤都是他們開發的,我真不知道,這麼有名的一家公司,為什麼要像市井無賴一樣吞掉那些民工兄弟的四五十萬元錢呢?這對他來說只是一點毛毛雨,但對我的那些民工兄弟來說,卻是關係著如何生存了。我就在報紙上看到過,有對民工夫婦看不起病而雙雙跳河自殺的新聞。當時我當然不知道這些,我只知道是名歹徒帶著炸藥綁架了一位公司老總,在警方談判無效的情況下將他擊斃。

    我知道整個事情是在三天後的報紙上,報紙上很詳細地報道了這一案件,他們把這個包工頭稱為歹徒,歹徒聲稱,如果不當場拿來五十萬元錢,就引爆身上綁著的炸藥,與建築公司老總一起死掉。公司很快就把錢拿來了,但這名歹徒仍舊不肯放掉人質,要了一輛車,要求把他送回村莊。他們剛上高速公路,就又被警察堵住了。他一隻手圈著那個人質的脖子,一隻手舉著爆炸物的引爆器。警方的談判專家也來了,口乾舌燥地和他對峙了兩個多小時,沒有一點用。罪犯越來越煩躁,必須得採取非常措施了。但罪犯的手一直拿著引爆器,大拇指翹在按鈕上面,隨時都會摁下去。警方誰也不敢開槍,他們的狙擊手也不敢。這個常識我懂,如果一槍不打在人中,他的手一緊就會把爆炸物引爆了。警方最後想到了我們特種大隊的狙擊手,於是求援,於是特種大隊向上級報告,於是上級批准了,連裡就讓我去了。

    那天正好是雙休日,我本來準備去洗衣服,剛把衣服放在盆子裡,命令就來了,讓我們必須在三分鐘內完成作戰準備。我穿上防彈背心,戴上鋼盔,拿出狙擊步槍,我剛壓上一顆子彈,連長來了,他也全副武裝,把我手裡的另外幾顆子彈要走了,瞪著眼睛朝我吼了一聲:「只用一顆子彈就行了,一個目標只能用一顆子彈,沒有人會給你第二次機會的!」我想了想,他說的也是,我如果不能一槍把歹徒擊斃,他肯定會引爆炸藥,我就是再打上幾十槍也沒一點用了。

    我們潘連這時已經轉業了,現在的連長就是「狼人」集訓隊時的田隊長,他本來是副營長了,大隊高職低配地讓他過來當我們的連長。我估計時間也不長,那意思很明顯,帶點整頓我們一連的性質了。我無所謂喜歡或者討厭他,他只是我的連長,我們的指揮官,他要的也是這種感覺,如此而已。事實上我倆見面都有點尷尬,這可能和那次他把我打傷住院有關。我們都很默契,誰也不提這件事。

    田連長親自開著班用吉普車帶著我和三四名戰士出發了。他臉色紅彤彤的,汗水發著亮光,緊緊地抿著嘴唇,目光裡充滿躍躍欲試。我知道他很想自己親自上去一展身手,在和平環境裡,能有這樣一次機會,這很不容易。一顆真實的子彈,要把它射進一個活生生的人身體裡,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機會的。軍人都是好戰的,何況是一身功夫的特種兵?我當然也很激動,並且很慶幸周志軍正好回家探親了,如果他在,怎麼輪也輪不到我來。也許有人當一輩子兵也不會遇到這樣的機會。我低著頭打量著閃著金屬光芒的狙擊步槍,手掌裡沁出了汗水,可能有點緊張,但我一定也不害怕,我相信我一定會完成任務。我要打他哪裡?當然是人中了,我們在狙擊訓練中就無數次地講過了,只有打到人中,對手才不能做出任何反應,甚至連抽搐一下都不會。對付身上有爆炸物的歹徒,這是最理想的部位。除非條件不允許,所有的射手都會選擇打他的人中。

    田連長一邊開車,一邊叮囑我:「你一定要幹得利索漂亮,打出咱們特種大隊的水平來,記住,就打他人中!」他激動得連聲音都顫抖了。

    我抱著狙擊步槍,沉著地點了點頭。我想,他會從吉普車的反光鏡裡看到我點頭的,並不是我不想和他說話,我要集中精力,排除一切干擾,盡快地進入實戰狀態。

    我們趕到現場,公安局長給我們介紹了一下案情,他根本就沒有給我們講他是個民工,是為了討債,他說這是一個窮凶極惡的暴徒。我也就一直把它當作了一起單純的刑事案件了,甚至迫不及待地想把這名歹徒立刻擊斃,然後像個英雄一樣吹吹冒煙的槍口,接受人們的鮮花和歡呼。高速公路四周空蕩蕩的,地形很不好,沒有可隱蔽的地方,也沒有最佳的射擊位置。

    我皺著眉頭向四周看了看,四五百米外有一根水泥電線桿。歹徒注意力都在周圍警察身上,他不可能看到我的。我指了指那根電線桿,對田連長說:「連長,我看那個電線桿還可以,我爬上去,視界好,容易射擊。」

    公安局長和田連長都扭頭去看那根電線桿,公安局長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裡拿的狙擊步槍,臉上的肌肉抖了兩下,皺著眉頭搖了搖頭:「距離太遠了些吧。」

    田連長認真地看了看我,我沉著地衝他點了點頭。

    田連長扭頭對公安局長說:「就選這個地方了,你放心吧,我的這個手下不會失手的!」

    我們悄悄地轉移到了那根電線桿下,我把狙擊步槍背在身上,抱著電線桿蹭蹭地爬了上去,爬到一多半時,我向歹徒的方向看了看,視界還可以,居高臨下,再加上八倍大的瞄準鏡,應該沒有問題。我用雙腿盤在電線桿上,把狙擊步槍取下來,雙手握槍,目測距離,心算風速,去掉虛光,死死地瞄著了歹徒的人中。歹徒在瞄準鏡中被看得清清楚楚的,但我什麼都沒看,我的眼中只有他的人中,那是我的目標。田連長抬起頭,問我:「怎麼樣?能打嗎?」

    我的眼睛沒有離開瞄準鏡,整個身子一動不動,低低地說:「能打!」

    命令很快就來了,公安機關終於失去了耐心,下了當場擊斃歹徒的決心。

    我緊緊地握住狙擊步槍,控制呼吸,摒除任何雜念,周圍什麼也沒有了,沒有人聲,沒有人影,只有風和虛光,把它們去掉,只有我和目標,死死地鎖定。脈搏和心跳平穩,那不是一個人,只是靶紙中間的一個點。瞄準,射擊,「啪」地一槍,子彈穿過風和空氣,避過虛光,準確地擊中歹徒的人中,一汪鮮血突然濺向瞄準鏡,我本能地把頭向後一仰,差點從電線桿上摔下來。

    田連長叫了起來:「胡建軍,打得怎麼樣?」

    我趴向瞄準鏡,歹徒已經倒在了地上,他的手緊緊地攥著引爆器,大拇指依舊翹著,這和我無數次想像過的情景一樣,我是不會給他引爆炸藥的機會的。再往左邊移了一下,我看到了他的臉,實際上什麼也沒看到,看到的只是一臉的鮮血,我突然打了一個冷顫,我甚至聽到了鮮血汩汩向外流動的聲音,聞見了撲鼻的血腥味。我忙把頭抬起來,離開了瞄準鏡,低頭看了看田連長,低低地說:「沒事,我已經把他打掉了。」

    田連長拿著的步話機裡也傳來了公安局長興奮的聲音:「你們打得好啊,一槍斃命!我要給那個小戰士請功,他不簡單啊!」

    田連長朝我豎起了大拇指:「小子,你幹得不錯,下來吧!」

    不知道為什麼,我卻突然一點都高興不起來,身上好像沒有了一點力氣,胳膊好像被人打斷了一樣軟綿綿的,很艱難地才把狙擊步槍背在身上。我雙手抱著電線桿,剛要滑下來,兩條腿卻不聽使喚了,仍舊死死盤在電線桿上,好像不是我的了。這不是抽筋,這連十分鐘的時間都不到,我們訓練時常常幾個小時都不動一下。我想,可能是繃得緊緊的神經一下子鬆弛了,有點不適應吧。腦袋裡很亂,是的,我殺人了,我把一個活生生的人殺死了!我深深地做了個深呼吸,試著往下滑,但兩條腿還是不聽使喚。

    田連長在下面叫了起來:「胡建軍,下來吧,你任務完成得很好!」

    我掐了一下大腿,大腿居然沒一點感覺。我艱難地扭過頭,衝著下面叫道:「我知道了,可我下不去啊!」

    田連長有點奇怪地看著我:「怎麼搞的?是不是抽筋了?」

    我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剛才三下五去二地爬上來了,一會兒功夫不到,現在怎麼下不去了?有一點我是肯定的,這決不是抽筋。是我殺人後害怕了?我覺得自己沒有這麼窩囊,但我的確有一種說不出的噁心和難受,甚至還想嘔吐。天氣並不是很熱,但我身上已經濕透了,臉上的汗水不停地往下流。我都有點想哭了,我真不爭氣,別說是個特種兵,我這連個社會上的混混都不如了!

    田連長的臉色有點難看,他吼了起來:「你****的玩什麼把戲?雙腿一鬆,不就下來了?你****的夾那麼緊幹什麼?」

    我可憐巴巴地看著他,哭喪著臉說:「連長,我就是腿鬆不開啊。」

    田連長急得繞著電線桿轉了兩圈,氣呼呼地叫了兩名戰士爬了上來,把我拖了下來。我坐在地上,腿還鬆不開,無論我怎麼捶它、掐它,它根本就不聽我大腦的指揮,好像是別人的腿一樣。額頭上爬滿了密密麻麻的汗珠,我又拉稀了。我知道我的臉色肯定很蒼白。田連長皺著眉頭,很困惑地看著我:「你這是怎麼回事?」

    我愣愣地看著田連長,說:「連長,我從前打的都是靶子,可能這是第一次打活人,打完以後,有點難受,然後就這樣了。」

    我的回答讓他很不滿意,他瞪了我一眼,把臉扭向一邊,不理我了。我很瞭解他,他心目中的特種兵應該是用鋼鐵做成的,無情而冷酷,從來不應該有那麼多婆婆媽媽的感情。但我真的做不到,他不是我們的敵人,他只是個歹徒而已。田連長是真的生氣了,他踢了我一腳:「我還以為是咋回事呢,不就是打死一個人嗎?他是個歹徒,你有什麼難受的?」

    他瞪了旁邊兩個戰士一眼,那兩個戰士很有眼色地把我架了起來,走著活動了一會兒,我這才把腿鬆開了。但還有點不大適應,走路一瘸一拐的。田連長一直都站在一邊,冷冷地看著我。我覺得有點內疚,本來他挺高興的,我把他的心情破壞掉了。他對我的表現很惱火,回去的路上,一直都緊緊地繃著臉,一句話都沒有對我說。我知道他心裡說不定還有點後悔,忘了自己來打這一槍。我心裡莫名其妙地很難受,胃裡翻騰個不停,很想趴在地上狠狠地嘔吐一陣子。但我咬著牙忍著了,使勁地把湧到喉嚨的嘔吐物逼了下去。我不能嘔吐,我要是吐了,田連長會更看不起我的,我是一個特種兵,將來打仗時,還要近身接敵,面對面地殺死敵人,我怎麼也不能把自己的懦弱表現出來。

    但我這是懦弱嗎?我不害怕敵人,但我真正殺人了,怎麼又會這樣呢?

    這種感覺很不好受,有一會兒我甚至覺得自己完蛋了,我他媽的不像一個特種兵,我怎麼會害怕殺人呢?

    這是我的一塊心病,我不願意讓人知道,第二天仍然堅持著參加訓練。

    第三天我就看到了《江城晚報》上的報道,我這才知道,我殺死的是一個歹徒,但同時也是一個民工,一個為生活所迫的民工兄弟!他和我沒有什麼仇恨,他並不是真的想把那個建築公司老總綁架走,他也許是不相信真的討回了這五十萬元錢,仍然覺得不安全,想利用人質把他護送到村莊裡,把錢交給其他民工兄弟。也許他根本就沒有傷害人質的想法,甚至也有可能做好了坐牢的準備。他只是想把錢安全地送回去。我卻把他打死了。他家裡還有什麼人呢?他也許有個七八十歲的老母親,有一個賢惠的妻子,還有一個可愛活潑的兒子。他是家裡的頂樑柱。他也許是個善良的農民,就想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但我卻把他當作歹徒殺死了。

    我幹得是件什麼事啊?我殺死了一個民工兄弟,殺死了一個為手下民工兄弟討債的包工頭,殺死了一個孝順的兒子,一個合格的丈夫和父親。我把他打死了,但我一點都不恨他,我恨的是那個建築公司的老總,是他讓我成為了一個陷義人於不義之地的殺人者!我不是英雄,相反是個可憐的幫兇,我殺了人,但我卻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殺他。我只是一個機械地執行命令的笨蛋!這不是我想像中的真正的軍人,我不願意這樣。

    我曾經無數次想過,如果我參加了戰爭,面對我的敵人,我會毫不猶豫地扣動扳機,子彈呼嘯,腦袋開花,如果貼身近戰,我用軍用匕首狠狠地刺進對方的胸膛,哪怕刀柄沒進,帶著一手鮮血出來,我也決不會害怕。很多次,我在想像中已經熱血沸騰。事實我現在真正殺死了一個人,一個在五百米的距離,用一顆澄黃的狙擊步槍子彈殺死了一個人,我甚至連他的面容都沒有看清,我都已經感到噁心和悲傷了。

    我像一個軍人嗎?

    是的,我是一個軍人,我是一個並不懼怕戰爭的軍人。我只是不願意去殺死一個和我一樣,和老家鄉下父老鄉親一樣的農民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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