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拿衝鋒鎗的孩子們 文 / 亞歷山大·索爾仁尼琴
穿黑袖口長大衣的士兵守衛過我們。紅軍戰士守衛過我們。自衛隊員守衛過我們。預備隊的老兵也守衛過我們。最後,是身強力壯的、出生於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的、沒有見過戰爭的孩子們拿起新式衝鋒鎗來守衛我們了。
我們與這些孩子們之間只有一條沉默的、死神的紐帶聯繫著:他們中間的任何人都可以隨便打死我們中間的任何人。每天早晚兩次,各一小時,我們和他們拖著沉重的腳步一起走路:每天早晨,我們都無精打采地走向我們和他們都不需要去的地方,我們走在路中央,他們走在路兩旁;每天傍晚,我們打起精神往回趕路,我們奔向自己的畜圈,他們也奔向自己的畜圈。雙方都沒有自己的真正的家,所以,這些畜圈也就等於大家的家了。
走路的時候,我們根本不看他們的短大衣,也不看他們的衝鋒鎗,那些東西對我們有什麼用?可是,他們卻始終盯著我們這黑色行列。按照規定,他們是應該總盯住我們的,他們接受了這樣的命令,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他們有責任用射擊阻止我們的任何未經允許的舉動和多跨出的一步。
我們身穿黑色厚棉衣,頭戴用「斯大林毛皮」制的灰色棉帽.腳上是歪扭的、不像樣子的、已經穿過三期、換過四次底的破氈靴,衣服上縫著一塊塊號碼布。我們這種樣子在他們眼裡像什麼呢?他們怎麼能像對待真正的人那樣對待我們呢?一
我們的樣子使人望而生厭。這奇怪嗎?不。當局就是有意使我們的樣子叫人討厭的。我們的隊伍被武裝士兵押解著走在寬闊的街道中央,村莊裡的自由居民們,尤其是中小學校的女教師和學生們,從人行道上斜視著我們,目光裡充滿恐懼。據說他們生怕我們這些可惜的法西斯餘孽會突然四散開來,衝垮押解隊伍.跑到村裡去搶劫、強姦、殺人、放火。像這樣一些野獸般的傢伙除了幹這些之外不可能有別的念頭。警衛部隊正是保護村裡人不受我們的侵害的。警衛部隊多麼高尚啊1在我們建造起來的村莊俱樂部裡,警衛部隊的中全邀請女教師跳舞的時候完全可以以英雄自居。
這些孩子們從警戒線上,從瞭望塔上,總是在盯著我們。但是。人們卻不允許他們對我們有絲毫的瞭解。只給他們一項權利:不須事先警告即可直接用衝鋒鎗向我們射擊!
唉!假如他們能在傍晚到我們工棚裡來看看,坐在床邊聽聽我們的談話,聽聽這個老頭兒是為什麼被關進來的,那位叔叔又是為什麼,那麼,那些瞭望塔上,那些崗樓上,就不會再有人了。衝鋒鎗也就不會再射擊了。
但是,這個制度的全部力量和狡猾性就在於:這些人與我們之間的死神聯繫是建立在不瞭解的基礎上的。如果他們對我們表示同情,就會作為背叛祖國的行為而受到懲罰,他們想同我們談話的願望本身就等於對神聖誓言的違背。本來嘛,何必同我們談話呢?J政治指導員不是會在規定的時間同他們進行談話l嗎?!政治指導員會把他們所守衛的這些人民敵人的政治情況和精神面貌告訴他們。他會詳細地、不厭其煩地向他們解釋這些醜八怪們多麼危險,多麼有害,給國家造成多大負擔(這樣就更能誘使他們拿這些活靶子試試槍法了)。政治指導員有時也會在腋下夾來一大包捲宗,說這是囚犯檔案,是特別處只借給他看一晚上的。他會從中抽出一張打字文件來,讀讀那上面列舉的罪行。就憑這些罪行,把奧斯威辛集中營的所有煉人爐都用上也不解恨。然後,他會說,這些罪行就是那個修理過電線桿上的電燈的電工干的,或者是那個管某些不謹慎的朋友們做過一個小櫃的木匠干的。
政治指導員不會自相矛盾,他也不會失言。他絕不會告訴孩子們這些人被關起來只是因為他們信神,或是因為他們追求真理,主張正義,還有一些人甚至是什麼也不因為。
這個制度的全部力量就在於:在這裡,哪個人都不能和另一個人隨便交談,而必須通過軍官和政治指導員。
這些孩子們的全部力量則在於他們的無知。
而勞改營的全部力量就在於這些孩子,在於這些戴紅肩章的士兵,在於瞭望塔上的殺人兇手和追捕逃跑者的人們。
下面是當時內羅勃拉格的一個警衛人員關於政治指導員的一次訓活的回憶:「薩穆京中尉是個窄肩膀、身體瘦長的人,腦袋扁平,活像一條蛇。他長得很白,幾乎看不出他有眉毛。我們知道他從前經常隨便開槍打死人。現在是他給我們上政治課。他用毫無變化的語調說:『你們所看守的這些人民敵人就是法西斯分子,是壞蛋!我們體現祖國的力量和手握懲罰之劍。因此,我們必須堅定。不應該有任何溫情,不應該有任何憐憫!』」
那些一定要朝著倒在地上的逃跑者的頭上踢幾腳的孩子們,那些從戴著手銬的白髮老人口裡踢掉麵包的孩子們,那些眼看著一個被銬住的逃跑者在滿是木刺的車廂裡滾來滾去、臉上出血、頭被撞破,而絲毫無動於衷的孩子們,就是在這種教育下成長起來的。是啊,他們是祖國的懲罰之劍。
斯大林死後,我這個被永久流放的人曾有些日子躺在塔什干的「自由人」的醫院裡。忽然,我聽到一個烏茲別克族年輕人在向病友們講他在軍隊裡服役的情況。他說,他們的部隊「是負責看守劊子手和野獸的」。這個烏茲別克人承認,看守人員也吃不飽,因此,他們看到在礦上幹活的囚犯領的口糧(當然是指那些完成百分之一百二十工作的人)只比他們這些執行神聖警衛職務的人的口糧少一點,心裡很不舒服。尤其使他生氣的是,他們,警衛人員們,還不得不站在瞭望塔上受凍(不錯,倒是穿著一直拖到腳後跟的長棉大衣),而人民的敵人們到了工地之後似乎就整天在烤火堆旁呆著(他們仰便從崗樓上也能看到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的),或者就在那裡整天睡覺(看樣子他是當真認為國家對這些敵人太寬厚了)。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機會,使我能用警衛人員的眼光看看勞改營!我問這個烏茲別克年輕人:你看守的是些什麼樣的壞蛋?你自己同他們談過話嗎?於是,他告訴我,他的這些話全是聽政治指導員說的,政治指導員還在政治課堂上給他們讀過囚犯的「檔案」呢!由此可見,他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仇恨以及關於囚犯們成天睡大覺的童話當然也是經過軍官點頭承認之後才在他頭腦中確定下來的。
啊,欺騙這些孩子的人們啊!……你們還不如不生到這個世界上好!……
那個烏茲別克青年還說,內務部的一個普通士兵每月工資是一百三十盧布,(即相當於陸軍普通士兵工資的十二倍!國家對他們為什麼這樣慷慨?是因為這些人擔任的職務困難十二倍嗎?)而在極北地區的內務部士兵則拿四百盧布,這還是現役軍人,即衣食住行全由國家供給的人。
這位青年還講了一些別的故事。例如,他的一位戰友在押解一批囚犯去某處的途中,忽然覺得有一個囚犯像是要逃跑。於是他一拉扳機,一梭子彈飛出,當場打死五名囚犯。因為後來所有警衛人員都證明當時因犯們排隊走得很老實,所以他的這個戰友受到了嚴厲「懲罰」:為了這五條人命罰他十五天禁閉(當然是在溫暖的禁閉室裡)!
這一類的事,「群島」的居民們誰不知道許多,誰不能舉出若幹件呢?我們在普通勞改營時就發生過多少起啊!有些工地上還沒有設置障礙地帶,只有警衛人員在四周警戒,形成一條看不見的警戒線。忽然,一聲槍響,一名因犯被打死:據說他是「越過了界線」。其實,也許根本沒有越過,因為界線是看不見的。可是,不會有第二個人到近前去檢查一下死者的腳究竟越過了沒有。大概總是越過了吧,因為這是警衛人員說的,只有他們才注視著界線,囚犯只顧在幹活呀!正是那些城實地一心一意幹活而沒有注意界線的人才會吃這一顆子彈!在奧澤爾拉格時,有一次囚犯們在諾沃瓊卡火車站附近割草。一個囚犯看到兩三步外的地方還剩一點草,勤儉的農民的主人翁心情不允許他扔掉這把草:走兩步把它也收到草堆裡吧——一顆子彈飛來!而開槍的士兵反而因此得到了一個月的獎勵休假!
還有過這樣的事:某個警衛恨上了某個囚犯(因為囚犯沒替他辦某件事),他就會找機會報復一槍。有時則純粹是惡作劇:警衛命令囚犯去拿界線之外的某件東西,囚犯倍以為真、但他剛剛走過界線就被一槍打死。或者扔出一支香煙去,「喂,揀起來拿去抽吧!」囚犯是會去揀這支煙的,他就是這種下賤東西。
為什麼開槍?常常莫名其妙。例如,在戒備森嚴的肯吉爾營,有一天,白天,根本沒有任何逃跑的跡象。一個叫麗達的西烏克蘭姑娘利用勞動空隙洗了一雙襪子,拿去晾到障礙地帶前沿的斜坡上。這時,瞭望塔上的衛兵立即舉槍上肩,一槍就把她打死了。(後來聽說那個衛兵彷彿也曾想自殺。)
為什麼?帶槍的人嘛!一個人擁有打死或不打死另一個人的無限的權力嘛!
而且這裡是有利可圖的!首長永遠會袒護你。從來不會因為你打死了囚犯而懲罰你。相反,還要鼓勵你、獎勵你!你開槍開得越早,囚犯剛剛邁出半步你就把他放倒了,這就更能說明你警惕性高嘛!因而獎賞也就越高。補發一個月的工資!給一個月的假期!(是啊,香警戒部隊的領導設身處地想想看,如果他這個營裡沒有這種表明高度警惕性的記錄,這算個什麼營?!他這個首長還算個什麼首長?!要麼就是這裡的犯人都十分老實?那不就可以削減警衛人員了嗎?!一旦建立起來的這種警衛制度本身就要求不斷地有人死亡!)
甚至在警衛部隊的射手們中間還會形成某種互相競賽的心理:你打死了一個,得了獎,買了黃油。那我不是也可以打死一個,也領獎去買黃油嗎?想回家鄉去看望一下自己心愛的姑娘嗎?那就朝著這灰色動物中的某個開一槍吧,你就可以得到一個月的假期回去一趟。
我們在普通勞改營時早就瞭解這種情況。但沒想到特種勞改營裡卻有了一些創新:像這位烏茲別克人的朋友那樣直接朝隊伍開槍,像一九五二年九月八日奧澤爾營崗樓上發生的事件那樣,或者從盼望塔上直接朝營區開槍。
是啊,他們就是這樣培養起來的。這是政治指導員們的工作成果。
一九五三年五月,肯吉爾營的拿衝鋒鎗的孩子們突然無緣無故地朝著已經回到營門正等待入門前搜查的囚犯隊伍打了一梭子彈。當場十六人受傷,但是,假如單是受傷還好!孩子們使用的是早已被所有資本主義的和社會主義的公約所禁止的爆炸子彈(「炸子兒」):子彈從身上出去的時候造成一個漏斗狀的窟窿,內臟被炸開,下顎骨和肢骨被炸碎。
為什麼定要給特種勞改營的警戒部隊配備爆炸子彈?這是經誰批准的?這些我們是永遠不會知道的……
可是,警衛部隊的人們看到在我的小說裡囚犯們給他們和看守起的外號是「鸚鵡」,而且現在這個名詞已經被社會所接受,他們簡直氣得不亦樂乎。不!囚犯們應該愛那些警衛和看守,應該把他們叫做護身天使才對!
這些孩子們當中也有一位沒有生氣。(不錯,他是其中的優秀分子。)他決心維護真理。他叫弗拉季連-扎多爾內,一九三三年生,從十八歲到二十歲曾在內務部軍事警戒部隊服役,一直在內羅勃拉格擔任警衛。他給我寫來好幾封信,他說:
「這些年輕人並不是自己要到警衛部隊去服役的,他們是被兵役局召去服兵役的,兵役局把他們派到內務部。他們受到射擊和警戒放哨的訓練。他們受凍,在夜裡偷偷哭泣:讓內羅勃拉格和它的一切統統見鬼去吧!他們才不需要這些東西呢!因此,不要責怪那些年輕人吧!他們是士兵,是在為祖國而服役;儘管在他們那荒唐而可怕的服役工作中不是所有東西都可以理解(請問,難道也有一些能夠理解的嗎?要麼就全可理解,要麼就全不可理解!——作者注),但是他們是宣過誓的,他們的職務也並於輕鬆啊。」
他的話誠摯而有理。發人深思。他彷彿豎起了一些木樁子把那些孩子們保護起來了。這些木樁子就是:誓言、為祖國而服役、他們是士兵!
但是,那也應該說:在他們身上做人的一般基礎也未免過於薄弱了吧,甚至可以說絲毫沒有這種基礎,因為它連抵制誓言和政治課的力量都沒有。並不是從任何一代人中,也不是從任何一個民族中都能培育出這種孩子們來的。
應該不應該在執行命令的時候相信別人勝於相信自己的良心呢?這難道不是二十世紀的主要問題嗎?一個人可以不可以沒有自己的是非善惡觀念;而僅僅以鉛印命令中或首長口頭指示中的善惡是非為標準?誓言!誓言是以顫抖的聲音莊重地宣讀過的咒語,它的意義在於保衛人民免遭惡人殘害;但是,它卻又是多麼容易被利用來為惡人服務而反對人民啊!
讓我們回憶一下瓦西裡-費拉索夫早在一九三七年就打算對他的劊子手說出的話吧:只你一個人有罪!人們在殺人,這只怪你一個人!我的死也全由你一個人負責,你一輩子就記住這句話生活下去吧!世界上如果沒有你們這些行刑的劊子手,也就木會有死刑!
如果沒有警衛部隊,也就不會有勞改營了!
當然,不論當代人還是歷史,都不會不看到罪責是有等級的。當然,誰都明白,士兵們的長官應負較大罪責;他們上面的行動特派員的罪責還要大些,發出指令和命令的人罪責更大,而指示別人去發出命令的那些人罪責最大。
但是,射擊的、警衛的、端著衝鋒鎗對準我們的畢竟木是他們,而是這些孩子們!用皮靴向著倒在地上的囚犯頭部亂踢的畢竟也是這些孩子們!……
弗拉季連在信中還說:
「人們向我們的頭腦裡灌輸,強迫我們背誦帶『CC』字樣的一九四三年條例,即一九四三年制定的絕密的警衛部隊條例,這個條例的規定十分嚴酷而可怕。何況我們又是宣了誓的。還有行動人員和政治協理員的監視,還有小匯報和告密。每一個射手也都是建立了個人檔案的……被圍牆和鐵絲網隔開的穿黑棉衣的人們和穿軍大衣的人們同樣都是被囚禁的人,不過前者是囚禁二十五年,後者是三年而且。」
他這幾句話講得似乎很有力量,他說那些警衛部隊的射手們彷彿也是被囚禁在那裡的,只不過並非由軍事法庭,而是由兵役局囚禁起來的。但是,不對,並不都是「同樣」的,因為穿軍大衣的人可以用衝鋒鎗「很出色地」朝著穿黑棉衣的人,甚至朝著他們的人群,掃射。我們很快就會看到這一點。
這個弗拉季連還解釋說:
「年輕人當中有各種各樣的入。當然,也有狹隘、無知。盲目憎恨囚犯的、死認真的人。順便提一下,在這方面特別賣力氣的是那些從少數民族中召集來的新兵——巴什基爾人、布裡亞特人、亞庫特人。但大多數士兵則是些漠不關心的人。他們只是默默地服從,執行自己的任務,他們最喜歡的是撕月份牌,最盼望的是郵遞員送郵件來的時刻。最後,也有一些好小伙子,他們同情囚犯,認為他們是遭到不幸的人。而且,我們大部分人都知道:我們的職務在人民群眾中是不受歡迎的,所以回家度假時一般都不穿制服。」
弗拉季連還用自己的經歷來說明了他的這些想法。這是他做得最成功的地方,儘管像他這樣的人可以說是鳳毛麟角。
其實,弗拉季連之所以被分配到警衛部隊,是由於懶惰的特別處的疏忽。他的繼父沃伊尼諾原是個老幹部,從事工會工作多年,一九三七年被捕。他母親因此被開除了黨籍。他的生父當時是全俄肅反委員會屬下的一個旅長、一九一七年入黨的黨員,這時他便急忙宣佈和前妻以及兒子完全斷絕關係(這樣他總算勉強保住了黨票,但還是丟掉了內務部部隊的將軍軍銜)。弗拉季連的母親為了洗刷自己的污點,在戰爭期間自願成為供血站的供血者;(沒關係,她的血不論是黨員還是非黨員都可以輸用!)弗拉季連本人「從兒童時期就憎恨戴藍滾邊帽子的內務部軍人,可是現在這藍滾邊帽子卻戴到自己頭上了……在我的幼小的心靈上深深印下了那個可怕的夜晚的情景——一些穿著和父親一樣制服的人們粗暴地在我的小床上亂翻亂扔的情景。」他在信中還說:
「我不是個好警衛戰士:我同囚犯們講話,也替他們辦事。我有時就把槍放在他們的烤火堆旁,替他們到小賣部去買東西或替他們把信投入郵筒。我想,在獨立勞改點裡,在普羅梅朱托契娜婭、梅薩柯爾特、帕爾瑪等處,人們一定還會記得我弗拉季連這個衛兵的。囚犯作業班班長有一次對我說;『請你留心觀察人們,傾聽一下他們的苦衷吧,那你就會明白……而我本來就是把這些政治犯當作自己的爺爺、叔叔和阿姨看待的……我實在厭惡那些軍官們。我發牢騷,生氣,我對射手們說:『他們才是人民的真正敵人呢!』因為這些事,因為我不服從命令(「怠工」),因為我同囚犯什1講話,他們就開始審查我了……那個細高個子中尉薩穆京……打我嘴巴,因為我不肯簽署關於囚犯信件問題的供詞,他就用石製吸墨器砸我的手指。我可是個二級拳擊手呀,我能玩三十公斤的啞鈴!假如這個瘦猴在拳擊場上遇到我的話,哼!……但是,當時有兩名看守按住了我的胳臂……不過,這個時候審查我的人已經顧不得我了:那正是一九五三年內務部內部發生了嚴重的勾心鬥角、互相傾軋的時候。最後,沒有給我判刑,但卻給我發了一張無法找到工作的『黑籍證』——上面寫明我是根據第四十七條丁項被革職的:『由於極端的無紀律性以及粗暴地破壞內務部條例,被內務部機關革職。』這樣,我在警戒營的禁閉室裡挨凍和遭受毒打之後,被拋上回家的路……一路上多虧一位獲釋的作業隊長阿爾森照料了我。」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假如警衛隊裡的一個軍官要想對囚犯們表示一點點寬容的話,他會怎麼樣?他只能當著士兵的面或者通過士兵才能做到這一點,也就是說,他要在別人都懷有仇恨的情況下這樣做。這自然是不可能的,而且他自己也會覺得「不好意思」。何況,即使他這樣做了,也會有人馬上去告密。
制度就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