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愚人之死

正文 前言 文 / 馬裡奧·普佐

    《愚人之死》是馬裡奧-普佐在1978年創作的一部長篇小說。這部小說以美國的金三角——紐約、好萊塢及拉斯維加斯為背景,為我們描繪了一幅幅暴露美國社會生活陰暗齷齪的畫面,發人深省。

    小說描寫了美國這個金元帝國追逐金錢的眾生相。拉斯維加斯的桑那都酒店總裁郭魯尼伏特以及科裡手上握有「一支鉛筆」,他們憑著這支鉛筆,可以免費招待客人住宿,免費提供食物和飲料,甚至可以免費提供給客人來維加斯的機票和應召女郎。他們的慷慨大方,其目的只是留住賭客,讓他們幾十萬、幾百萬地把錢輸在賭場!其實,這種商業運作已經滲入到美國社會的每個汗毛孔中。對金錢以及由它派生出來的權力、名譽、地位的崇拜與追求,遍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作為賭棍的克麗斯汀,為了還債和討取新的賭資,主動要求暗中賣淫;聯邦預備役局的職員弗蘭克和墨林暗中受賄,幫助青年人逃避現役;這種受賄作弊的勾當,連議員都在於,服裝業巨頭埃裡-漢姆希就情願重賄小職員墨林而不願找大人物幫忙,以免受到更厲害的敲詐;作家奧薩諾為了保名保利,一直以正在創作將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小說為幌子,招搖撞騙;電影製片商傑夫-瓦更等人為了謀利肆意刪改劇本;影星克林諾為了討好女影評家不惜以男色勾引;二流女演員詹娜麗為了獲得一個角色而準備獻身;經紀人多蘭為了攫取電影拍攝投資而在無恥地利用女友的色相,充當了皮條客……上至大亨、下至小人物,各色人等,都在追腐逐臭,蠅營狗苟,非法地不擇手段地謀利。郭魯尼伏特說,「一個人必須在黑暗中才能富起來」,倒是一語道破了他們瘋狂追逐金錢的本相。

    在這樣一個追逐金錢的社會裡,一切都顛倒了,人性混滅,人們瘋狂地縱慾,紙醉金迷,生活糜爛。

    在這樣的社會裡,人們認為錢能通神,一切可以用錢買到。郭魯尼伏特告誡科裡說,不要欺騙妓女,和妓女上床後,要付錢給她,這樣你就不欠她什麼了。郭魯尼伏特深信這一點,以致在和女石油大王淫亂之後,神差鬼使地付了她100美元,結果被無情嘲弄了一番。他這樣做,只是下意識的習慣使然。金錢難道真的那麼靈驗嗎?事實上,他們都已成了金錢的奴隸,被金錢異化了。作家奧薩諾一生結了七次婚,離了七次,最終他是不敢再結了,因為他再也付不起離婚扶養費;電影製片廠的大老闆繆斯-瓦特伯一心為賺錢,而抑制了其他慾望,老婆與人勾搭,他也毫不在意,成了一架賺錢的機器;假賭客戴安妮為了保住在賭場的飯碗,身不由己,痛苦地任由歹徒凌辱;而害怕艱苦生活、貪圖安逸和錢財的貝斯坎夫婦為了保持兒子的童音來賺錢,不惜策劃閹割親子羅裡……

    在這樣的金錢社會裡,人與人之間爾虞我詐。郭魯尼伏特每日都要親巡賭場,生怕離開賭場,會大權旁落。賭場裡經理,莊家等僱員隨時隨地伺機作弊,撈取外快。郭魯尼伏特自己暗中大撈油水,同時又嚴密監視手下的一舉一動,一旦發現偷竊作弊行為,嚴懲不貸。金庫經理跟隨郭魯尼伏特多年,暗中竊取大量美元,東窗事發,從此失蹤,遭到無情的毀滅。但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郭魯尼伏特老邁多病,被黑手黨徒莊尼-桑塔迪奧密切關注,隨時準備換馬。這裡,一切溫情脈脈的面紗都被扯去,剩下只是赤裸裸的利害關係!科裡為了搭救墨林,和服裝大亨埃裡-漢姆希做了一樁直截了當的交易;然而在去日本偷運日元時,好朋友科裡邀請墨林同行,目的只是為了把偷運的日元記在墨林名下,一旦出事,就拿他頂缸!

    怎一個錢字了得!但錢真能解決一切問題嗎?這樣的社會,這「迷人的霓虹燈下的精神壓抑」(《克裡夫蘭箴言報》語),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厄運。佐頓在維加斯狂賭,贏了44萬美元之後,感到生活中一切都失去了意義,「優雅自如地把槍口對準了自己頸部的喉管,摳動了扳機——就在這永恆的一剎那,他感到了從恐懼中得到解脫的恬適」。書中的正面人物阿迪,「當他最後一次心臟病發作時,臨死前一刻,他妻子試圖對他實施嘴對嘴的復甦療法,他卻不安地躲開她。他生命中的這一最後舉動究竟意味著什麼?是否因為他已經意識到生活的壓力太大,他的美德太難保持?」

    在這樣的社會,小人物為改善自己的命運,不遺餘力地抗爭,最後以失敗而告終。科裡一直在不擇手段地向上爬,渴望著有朝一日取代郭魯尼伏特,並為此走上了背叛的道路.但是「他在倒算牌架上的牌時出了差錯」。郭魯尼伏特稱他是「又一個被百分比碾得粉身碎骨的賭徒」。郭魯尼伏特篤信百分比,他說人「必須有賴於百分比生存。人不能指望運氣,運氣是靠不住的魔法。」百分比是什麼呢?百分比既是強大的有形勢力,又是這個社會的本質。小人物死了,只能是愚人之死。

    《紐約時報-書評》一針見血地提出:「在那裡,只有強者才能生存,而愚人只有死亡的下場。」

    這部小說的謀篇佈局很有特色,顯示了作者駕馭小說結構的功力。小說展開的時間長達數十年,地跨美國東西部的紐約、維加斯和好萊塢,故事情節和人物有許多又互不相聯。作者以時間為經,空間為緯,把它們交織在一起。在時間上,他的視點是不動的,始終隨墨林(我)立足於當前,在展開情節的同時多用回憶或聽別人回憶來追敘久遠的過去,身處此時而述及彼時,猶如放飛風箏,放得開而收得攏。在空間上,他的視點在來回地動,基本上隨墨林(我)的行蹤轉移而轉移,或以墨林關注的對象來聚焦。猶如舞台上的追光,充分展示不同的人物形象。這樣,小說的時空容量就大大擴展了,而且情節看似散慢,但有機組成,主題凝煉而實不散。

    小說交替使用第一、第三人稱敘述,以墨林(我)串聯場景,似紅線串珠。這樣,作者既能跳出三界,客觀冷眼觀察,增強理性描寫的力度,又能以「我」直接進入故事情節,抒發親身感受,從而增加故事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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