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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 性與個人的幸福 文 / 羅素

    在這一章內,我想把以前各章所說的性與性道德影響個人的快樂和幸福這一件事簡要地重提一下。關於這件事,我們不僅僅指人生中性的活動時期,也不僅僅指真正的性關係,兒童時期、青年時期、甚至老年時期,都要受到性的影響。影響的方法很多,視情形不同而有好壞之分。

    習俗上的道德最初所做的工作,是要使兒童的腦海裡印入許多的禁忌。小孩很小的時候,大人就教他,有大人看見的地方,不許用手摸身體上的某些部分。當他想大小便的時候,他應該低聲地說出,大小便時,不要讓人看見。因此,人們身體的某些部分和人們的某些舉動,在小孩看來,就具有特殊的性質,而不容易瞭解;結果,他們對那些事情產生一種神秘的心理和特別的興趣。對於有些知識上的問題,如嬰孩是從哪裡來的,小孩子只得暗中思索,因為大人給他們的解答不是有意躲閃,就是明明是假的。我知道好多男子(他們的年齡組不算老),當他們是小孩子的時候,如果被父母看見用手摸身體上的某些部分,就會受到極其嚴厲的教訓:「我寧願看見你死,也不願看見你做出這種事情。」然而這種教訓在此後一生中所發生的道德影響,每每不是習俗上的道德家所希望的,說來真是可惜。現在,恐嚇的手段,不見得不常使用。從前他們喜歡拿閉割來嚇孩子,這種情況或許現在比較少一點,但是現在要是拿瘋癲來嚇兒童,人們還是覺得很正當的。要是告訴兒童,除非他自己以為他會瘋癲,他並不會有那種危險,這在美國紐約州是不合法的。這種教育的結果就是使大多數的兒童在很小的時候,對於性的事情就起了一種很深的罪惡和恐懼的意識。這種把性與罪惡和恐懼相連的心理,深深地印入他們心中,以至於差不多或者完全地成為不知不覺自然而然的了。我希望能夠作一個統計的調查,看看那些自信已經解脫了那類童話的束縛的人們,在雷雨大作的時想,是否同在任何別的時候一樣地容易犯通好的罪。我相信他們中有90%,在他們的內心深處都會以為,假如他們那時要是一樣地犯了的話,肯定要遭雷打的。

    性虐待狂和受虐狂這兩者,在他們比較緩和的時候,是正常的,但是在他們做出有害的行為的時候,的確是知道犯了性方面的罪惡。受虐狂者,是敏銳地感覺他自己犯了與性有關係的罪惡的男子。虐待狂者,是更覺得受虐待的婦女犯了引誘人的罪惡的男子。由這些影響我們可以知道,兒童時期要是受的道德教訓過於嚴厲,其所產生的影響具有何等深遠的力量!關於這件事,那些負有教育兒童責任的人,尤其是那些負有照管很幼小兒童責任的人,現在已經逐漸開明多了。不過,不幸的是,法庭尚未能夠開明。

    童年和少年構成人生的一個時期,在這一時期,惡作劇。頑皮、做大人不許做的事,是很自然的,只要不是太過份的話,是不足懊悔的。但是,兒童如果違背了性方面的禁忌,大人處置起來,卻與別的犯規大不相同;因此,兒童會覺得,性的犯禁必定屬於很不同的另一類。假如孩子從食物貯藏室裡偷了一些水果,你或者會覺得懊惱,或者會嚴厲地責罵他一頓,但是你絕不會感到任何道德上的恐怖,也絕不會使兒童覺得他做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另一方面,假如你是一個舊式人物,而你又發覺你的孩子手淫,那你斥責他的口氣之中就會有一種聲調,是他做任何別的事情的時候所從未聽過的。這種聲調使小孩感覺一種沮喪的恐怖;假如引起你申斥的那種行為,小孩發覺是很難抑止的,則他的恐懼心將會更厲害。孩子心中有了你的嚴厲態度的印象,就會深深地相信,手淫必定真的是像你所說的那樣壞。但是他仍舊繼續犯這個毛病而不能自己。因此,一種病態就從此打下了根基,或許終身都不能根除。他從很年輕的時候起,就把自己當作一個道德上的罪人。他馬上學到可以秘密地犯罪,因為事實上沒人知道他的罪過,他內心就得到一半的安慰。他因為萬分地不快樂,就設法想對世人發洩報復的心理,責備那些和他犯同樣的罪惡而不如他會隱藏的人。他小的時候既然已經欺詐成性,大的時候做自欺欺人的勾當自然就毫不費力了。他的父母本來極想使他成為他們心中所謂有德行的人,但由於他們不聰明的企圖,結果使他變成了一個病態的內心反動的偽君子和喜歡迫害別人的人。

    兒童的生活中,不應該充滿了罪惡、羞愧與恐懼的心理。他們應當快活、高興、自然。他們不應該畏懼他們自己的衝動;他們不應該畏縮不前,不敢探討自然的事實;他們不應該將一切本能的生活隱藏在黑暗的地方;他們不應該把情感的衝動理在他們潛意識的深處,這種衝動,即使他們極端努力,也是不能消除的。假如我們要他們長成正直的男女,在智力上誠實,社交上無畏,思想上堅忍,做事時有精神,那麼,我們必須要及早開始,好好訓練他們,將來才能夠獲得這些效果。教育一向都被想像得太與訓練狗熊跳舞相類似了。大家都知道會跳舞的狗熊是怎樣訓練出來的:先把它們放在一個很燙的地板上,逼得它們非跳不可,因為假如它們的腳一挨著地,他們的腳趾就會被燒傷。當它們在這般跳著的時候,就對它們奏一種音樂。經過相當時期的訓練之後,不需要燙的地板,只需要奏那種音樂,熊就會跳舞了。兒童也是一樣的。當兒童知覺他有性器官的時候,大人就罵他。以後,小孩心中只要有性器官的意識存在,他就聯想到大人罵他的話——這正是跟著大人的音樂而跳舞了;於是一切可以做得到的健康快樂的性生活,都完全毀了。

    在下一個時期即青春期中,習俗操縱性時所釀成的禍害,比起兒童時期還要大些。許多男孩子完全不能正確知道他們身上發生了什麼事,他們對於性的生理現象一點也沒有正確的知識;當他們經歷第一次遺精的時候,他們就被嚇倒了。他們發現自己充滿著許多衝動,但是大人曾經教過他們,這些衝動都是極端壞的。一方面,這些衝動卻非常強烈,日夜都在圍攻他們。有一種較好的男孩,同時還產生一種極端理想的情感,即關於美和詩的,還有關於理想的愛的。所謂理想的愛,在他們心中,是完全與性不相干的。由於基督教中摩尼教的成份1,青年時期精神上的情感與肉體的衝動,容易完全分離,甚至於彼此衝突。關於這一點,我可以引用一位聰明的朋友所自己承認的話來作證明,他說:「我相信,我自己的青春期並不是例外的;我那時期中這兩種情感的分離,非常明顯。白天裡有好幾個小時我會讀著雪萊的詩,而為那句話所感動:『飛蛾眷戀星辰,黑夜思念天明』,但是我突然之間會拋開這種高尚的詩詞,而在女僕脫衣服的時候,想秘密地偷看她一眼。後者的衝動使我深感羞愧;前者自然含有愚蠢的成份在內,因為那種理想不過是一種對性的愚蠢的恐懼心的表現而已。」

    大家都知道,青春期是最容易發生神經失常的時期;在這個時期中,就是平常很鎮定而能夠保持平衡的人,也容易顛倒過來。米德女士在她的(薩摩亞島人的青春期》一書中說,那個島內絕未聽說過有青春期神經失常的事,她把這個事實歸功於當地所流行的性的自由。自然,他們的性自由已經被傳教士的活動削減了些。島上有些女子住在教士的家中;她曾經問過她們,知道這些女子在青春期的時候,只進行手連和同性的性關係.而在別處居住的女子,則也進行異性的性關係。在這方面.我們的最著名的男學校、不見得和薩摩亞島上教士的家裡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不過,這種行為對青年心理的影響,在薩摩亞島是無害的,而在英國的男學生身上,或許就有大害,因為美國的男學生或許衷心地尊崇習俗上的禮教,而薩摩亞島人只把傳教士當作有特殊風味的白種人,付諸幽默而已。

    大多數的青年男子,在他們成人期的早年中,在性方面都經過一番大可不必的艱難和困苦。假如一個青年男子要保持貞潔。則他那種克制上均艱苦工夫,或許使他變得膽怯而拘束。所川到了最後結婚的時候,他不能打破從前的那種自製心理,要是能打破的話,也許是用一種獸性的、違然的方式,這樣一來,他就在他的妻子面前失去做愛人的資格了。假如他常和娼妓相處,那麼青年時代開始的那種肉體方面的愛情與精神方面的愛情這二者的分離.會永遠繼續下去,結果,從此以後,他和婦女的關係不是相拉圖式的,就是根據他平素的信念為墮落構。並且,嫖妓還有花柳病的嚴重危險。要是他和他同階級的女子發生關係,害處就會少得多;但是,縱然如此,如果一定要守秘密,也是有害的,對於男女間關係穩定的發展也有妨礙。現在男子結婚都很見一部分是因為庸俗的趨時,另一部分是因為相信婚姻應該立邵生育子女的原故。況且,離婚困難的地方,早婚有很大的危險、因為兩個在20歲時情投意合的人,很可能到30歲的時候彼此不再投合。和一個伴侶有永久的結合,對於許多人來說是很難的,除非他們有過種種的經驗才可以。假如我fll對於性的觀念是清晰健全的,我們IKW$望大學生結暫時的婚,不生子女。這樣,他們可以避免為性所迷戀,性的迷戀目前大大妨礙了他們學問上的工作。他們可以得到一種適宜的異性的經驗,這種經驗對將來正式結婚生育子女,是一個很好的起步。並且,他們可以自由有愛的經驗,而沒有絲毫的遁詞隱藏和性病的恐懼心摻雜其間,這些摻雜的東西,在今日正有害於許多青年的進取敢為的壯志。對於大批在事實上不得不永守獨身的婦女們來說,習俗的道德實在是一種痛苦,而且在大多數情形內,是有害的。我知道——我們大家都知道——好多具有嚴厲習俗上的德行的婦女們,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都值得我們萬分的稱讚。不過我覺得普通一般的情形不應該是這樣的。一個沒有過性的經驗,而且以為保持她的貞操非常重要的婦女,必定產生一種消極的反感,帶著恐懼的心理,因此多半會變得膽小,同時,她天性的不知不覺的妒嫉心使她對於普通的人,總不贊成,並且對於已經享受過她所拋棄的東西的人,總想指責。長久的貞潔尤其容易發生智力方面的膽小。真的,我頗覺得現在婦女的智力低下,主要是因為她們對於性的事情有種恐懼心理,因而抑制了她們的好奇心。找不到一個獨歸己有的丈夫的婦女們,終身度著處女生活所造成的不幸和浪費,的確是很不合理性的。在現在的情形之下,這種現象必然常常發生;然而在婚姻制度才開始的時候,人們並沒有想到這一層,因為那時候兩性的數目是大約相等的。無疑地,現在許多國家中婦女過剩,這實在是改變習俗道德條規的一個重大的理由。

    婚姻是習俗所寬容的為性而設的一條出路,它的本身就受著道德條規嚴厲的痛苦。兒童時代所得到的種種情結,男子玩娼妓的種種經驗,婦女厭惡性的態度——這是人們故意灌輸在她們腦海中,以保持她們的貞操的——都使婚姻上的幸福減少。一個受了很好的教養而長大的女子,倘若她的性衝動是強烈的,那麼當有人向她求愛的時候,每每不能分辨清楚這個男子是否真的和她情投意合,抑或只是一種性的誘惑。她也許隨隨便便地嫁給那個第一次喚起她的性慾的男子,等到她的性饑荒獲得了滿足的時候,才發覺他和她在各方面都沒有彼此投合的地方,而悔之晚矣。他們倆一向所受的教育,都極盡能事地使兩方面在性的接近的時候,女的過分地膽怯,男的過分地唐突。他們雙方都沒有各人應該有的性知識;因為這種知識的欠缺,他們往往遇到婚姻中最初的失敗,使得從此以後雙方都長久不能得到性的滿足。並且,他們身體的和精神的伴侶關係都因此發生困難。婦女不慣於自由地談論性的問題。男子除開和男子與娟妓之外,也不慣於自由地談論性問題。於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最親密最重要的關係上,他們竟然羞怯、笨拙,甚至彼此完全緘默。做妻子的或許醒著躺在床上,不能滿足,卻又不知道自己所需要的是什麼。丈夫呢,心中想到,即使娼妓給他的好處,比起自己合法的妻子,也要慷慨些;這種念頭起初不過是曇花一現,但是漸漸地越來越厲害。也許正當他的妻子因為他不會刺激她,而在感到痛苦的時候,同時他卻因為妻子的冷淡而感到憤悶惱怒。這一切的不幸,都是我們緘默和守禮的政策釀成的。

    因為這種種關係,人們從兒童期經過幼年期青春期一直到結婚,都讓舊禮教把愛情毒害了,使愛情充滿著淒慘、恐怖、互相誤解、悔恨和神經緊張,性中肉體的衝動和理想愛情中的精神衝動被截成兩段,肉體的變成獸性的,精神的成為沒生育的。人生不應該如此度過。肉體的本性和精神的本性不應該衝突。兩者並沒有什麼不相融合之處;除了兩者彼此聯合外,也沒有一個能夠獲得充分的發展。男女的愛情最圓滿的時候,是自由的,無所恐懼的,身心的成份相等的;不因為有肉體的成分而怕理想化,也不怕肉體的基礎妨礙理想化。愛情應該像一棵樹,它的根深入地下,而枝幹則伸展在天空中。不過,愛情假如受到禁忌和迷信的畏懼的束縛,受到責難的言辭和恐怖的緘默的籍制,愛情是絕對不會生長滋榮的。男女之愛和父母子女之愛是我們人生情感上的兩大中心事實。習俗的道德一方面貶抑男女之愛,另一方面假裝抬高父母子女之愛;但是,實際上,因為貶損了父母彼此之間的愛情,父母對子女的愛也就遭殃。假如兒童是父母彼此滿足和快樂的結晶,那麼父母對所生子女的愛就更為健全、充實,而合乎自然之道;並且也比較單純直爽,就像動物界的情況一樣;而且也更沒有自私自利的成份,容易收到效果;這是另外一些父母所難做到的,他們鬧著饑荒,伸手去向年幼無助的I〔女們討些他們婚姻中得不到的養份,這樣一來,就把幼稚的心靈引入歧途,而給下一代安排下同樣的苦惱根子了。畏懼愛情,就是畏懼人生,而那些畏懼人生的人,本身已經死去一大半了。第二十章做在人類價值中的挺住

    討論性問題的作者,每每有一種危險,容易受到那些以為不應該提及這樣問題的人的攻擊,說他過分地迷戀於這個問題。大家都覺得,除非他對於這個問題的興趣完全超過了它的重要性,他犯不著受貪淫好色而假裝貞潔的人的非難。不過,這個觀點僅僅指那些主張改良習俗道德的人而言。至於那些鼓動別人去騷擾娼妓的;那些設法制定法律,名義上反對販賣婦女為娼,而實際上反對自願的正當的夫妻之外的關係的;同那些指責婦女穿短裙用唇膏的;以及那些在海濱徘徊窺伺,意圖發現游泳衣穿得太露體的人,他們沒有一個會被人猜想,說他是迷戀於性的犧牲者。但實際上,他們也許比主張擴大性自由的作者更有這方面的毛病。嚴厲的道德多半是淫慾的反映;發表嚴厲道德意見的人多半是滿肚子猥褻思想的人,這種人的思想之所以不端正,不單是因為他們思想的內容有性的成份,並且是因為道德的觀念把他們的頭腦弄得糊里糊塗,使他們對於這個問題不能作清晰而健全的思考。在主張迷戀於性是一件壞事這一點上,我是十分贊成教會的;但什麼是避免這壞事的最好方法,我卻不能與教會苟同。聖安唐裡迷戀於性,比古今任何極端縱慾好色的人都要厲害些,那是臭名昭著的;我恐怕得罪近世的人,所以不舉他們作例子。性好像飲食,都是本能的需要。我們之所以責備愛吃和貪杯的人,是因為飲食本來在人生中佔有相當正當的位置,而他們卻行之過份,為了口福的關係,耗費了他們過份的思慮與情感。只要一個人按照常規地有益健康地享受合理的食品,我們是不會責備他的。刻苦修行的人的確是這樣做的,他們曾經考慮過,人們應當將他的營養削減到適於生存的最低限度;但是這種觀點現在已經不普遍了,我們用不著理會它。清教徒在下定決心要避免性的樂趣的時候,比起以前的人,的確有幾分更覺悟到飲食的樂趣。有一位17世紀的清教主義的批評家說道:

    你想享受歡樂的良宵愉快的飯餐嗎?那你一定要和聖人同餐而和罪人同裊。

    由此觀之,清教徒想要壓制人性中純肉體的部分,也不見得成功,因為他們失之於性方面的,卻收之於飲食上面了。在天主教看來,貪吃是七大罪惡之一;依但丁的判決,貪吃無厭的人應該打到地獄的下層;但是貪吃的罪名有些模糊,因為我們很難說出什麼才是正當的飲食,怎樣才算犯了貪吃的罪。是不是吃不滋養的東西就算壞呢?假如是的,則我們每吃一顆鹽杏仁,就有冒犯一次罪過的危險。自然,這種觀點現在已經不時興了。貪吃的人,大家一見都知道;他雖然有點兒叫人看不起,但是我們不能嚴厲地斥責他,雖然貪吃的人現在沒有受人斥責的危險,然而對那些從未感受過缺少食物的人來說,過分迷戀於食物的事是稀罕的。大多數的人吃完了一頓飯,就去想別的事去了,一直要到吃第二頓飯的時候為止。反過來呢,那些遵守苦行哲學的人,除了最低限度的飲食外,剝奪了自身一切的享受,於是筵宴的幻影,珍暖的美夢,把他團團包圍住了。困陷在南極的探險家,食物缺乏得要吃鯨魚的脂肪,於是天天計劃著將來回到家裡,要如何如何地在加爾登大飯店裡痛吃一頓。

    這些事實都表明,假如性不是一件迷人的東西,那麼道德家們即應該用對待食物的應有的態度去對待它,而不應該用希臘柏伊德一帶的隱士對待食物的態度去對待它。性是一種天然的需要,和飲食是一樣的。誠然,人離開了性也能生存,而離開了飲食就不能夠;但是,從心理的立場看來,性的慾望和飲食的慾望是完全類似的。性慾如果遭到抑制,它就會大大地亢進;性慾假如得到滿足,它就會慢慢地平靜。當性的慾望緊張的時候,它使人類心中不會念及世界上其他一切的事情,所有的興趣都會暫時消退;那時的人們可能做出異常的動作來,做過後自己也會覺得有些癲狂。並且,像飲食一樣,慾望因受到阻抑而特別興奮。我知道許多兒童不吃早餐預備好的蘋果,而直接跑到花園裡去偷一些蘋果,縱使早餐預備的蘋果是成熟的,偷來的蘋果是未成熟的。我不以為光景富裕的美國人的飲酒欲,比起20年前要強烈得多的這件事實,是可以否認的。同樣的道理,基督教的教義和基督教的權威的確大大刺激了人們對於性方面的興趣。首先拋開習俗的禮教的那一代人,對於新得的性的自由,肯定不免過度地沉溺濫用,其程度超過了我們對於某些人所預料的,那些人的性的觀點,不論是積極的或者消極的,都沒有受過迷信教育的影響。除了自由,沒有東西可以防止人們過分地迷戀於性;但僅僅是自由,還不能得到這種效果,除非這自由成為習慣性的,而且和完善的性教育相聯繫。在這裡,我要十分鄭重地再次申明一下,我認為對於這個問題過分存有偏見是一種罪惡,而且這種罪惡在今日傳播甚廣,尤其是在美國,在那裡,比較嚴厲的道德先生們對於他們認為是反對他們的人,很容易相信是虛偽的、錯誤的——這實在是足以表現他們心中對於性問題的偏見之深。貪吃的人、縱慾的人與禁慾修行的人,都是專注於自我的人,他們的眼界,一為他們自己的慾望所限制,或者只圖慾望的滿足,或者放棄人生的權利。一個身心都健康的男子,其興趣必定不只在他自己身上;他將放眼觀察世界,去尋找他認為值得注意的對象。有的人以為,把心思集中在自己自上,是不再出世的人的自然狀況,這可錯了。那種現象,往往是人們自然的衝動受了挫折而發生的一種病態;好色的人,虎視眈眈地充滿滿足性慾的念頭,通常是某種喪失的結果,正如儲存食物的人通常是一個經過一次大饑荒或者一個時期的窘迫的人。人的天然衝動假如受到挫折,則男女的生活都不能健全而達觀;只有平衡發展一個快樂人生所必須的一切衝動,然後才可以達到這個目的。

    我並不是建議,人們不應該有關於性的道德和自制,恰如我並不主張取消關於飲食的道德和自製一樣。關於飲食,我們有三種限制,即法律的限制、禮節的限制和健康的限制。我們要是偷東西吃,或是與人共餐而吃了超過我們本應當有的份量的,或者是胡吃亂吃以致生病的,大家都認為是錯了。就性而論,同樣的限制也是必不可少的,不過性方面的限制複雜得多,而且需要更多的自制。況且,一個人既然不應該佔有別人的所有物,那麼在性方面,類似於偷竊的行為,不是私通,而是強姦,這顯然要受到法律的禁止。衛生方面所發生的問題,差不多完全和花柳病有關係,這個問題,我們在討論娼妓的時候已經提到過了。顯然地,減少專門營業的娼妓,是醫藥之外對付這個社會惡疾的最好方法;近年來青年一天天地得到更大的自由,這種情形對於減少專業娼妓是最有效的。

    一種完美的性道德,不能認為性只是一種自然的飢餓,只是一種或許會釀成危險的源泉。自然,這兩種意見都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應該記得性和一些人類生活上最大的幸福是有關聯的。似乎最重要的三種是:抒情的戀愛,婚姻中的幸福,和藝術。關於抒情的戀愛和婚姻,上面已經說過了。有的人以為,藝術與性沒有關係;現在主張這種觀點的入,已經沒有從前那麼多了。凡是一種藝術的創造,其情感在心理上都與求愛有關,這是很明顯的;這種關係雖然不必一定是直接的。明顯的,卻是很深沉的。要使性的衝動達到藝術的表現,必須有許多條件。第一,那人必須要有藝術的才氣;但是這種藝術的才氣,就是在一個特定的民族裡,似乎也是一個時期普遍。一個時期又少有的;所以,我們可以萬無一失地斷定:環境(和天生的才能相反的)對於藝術衝動的發展,有很大的關係。藝術衝動的發展,必定要有一種自由。這裡所謂的自由並非獎酬藝術家的意思,乃是那種不逼迫或引誘藝術家變成沒有高尚心志的俗人的自由。當裘力斯二世把米開朗基羅監禁起來的時候,他毫不干涉藝術家所需要的自由。裘力斯二世之所以監禁他,是因為他認為米氏是個重要的人物,凡是教皇以下階層的人對米氏有絲毫的冒犯,他都不能容忍。但是,假如一個藝術家要向有錢的主顧或者都市的權貴叩頭,不得不拿他的作品去將就他們的藝術格調,那他藝術的自由就喪失了。於是他假如怕社會上的責難或經濟上的窘迫,而不得不過著一種事實上不能再忍受的婚姻生活,那他就喪失了藝術創造上所必需的精力了。凡是一個拘守著習俗上的德行的社會,都不能產生偉大的藝術。那些曾經產生過偉大藝術的社會,都是由那些在美國愛達華州被認為應該被閹割的人組織成的。美國現在所有藝術的天才,多半是由歐洲輸入的;在歐洲,藝術的自由尚有保存的,然而歐洲現在漸漸已經美國化,結果,所謂藝術的天才,大有必需求助於黑人之勢。藝術最後的田園,似乎不在西藏的高原,就在非洲剛果河的上游。但是藝術的最後滅絕,是不能遲延多久的,因為美國目前對外國藝術家預備濫施的那種獎酬,將不可避免地致藝術於死地。過去的藝術是建築在通俗基礎上的,而這體通俗基礎,全靠人生的歡樂才成立。人生的歡樂,又全賴性方面的出乎自然。性受抑制的地方,人生中剩下的只是工作;而為工作而工作的宣傳,永遠產生不出任何值得去做的工作。我不希望有人告訴我,某人對於美國每天(或者應當說每夜吧?)進行的性交數目作了統計,發現平均每人所行的至少與任何別的國家裡一樣多。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實在的情形,我一點也不想否認這個說法。習俗的道德家們最危險的謬誤之一,就是要把性的關係削減到僅僅的性動作,以便他們更好地加以攻擊。凡是我所知道的文明人和野蠻人,從沒有一個是僅僅憑著性動作而得到本能上的滿足的。通常先有情感的衝動,然後才會引起性的動作;要想滿足這種衝動,必定先要求愛,先要有愛情,先要有伴侶的情誼。沒有這幾樣東西,肉體上的飢餓雖然可以暫時平息,精神上的飢餓卻仍然不能減輕,這樣是不能得到什麼深長的滿足的。藝術家所需要的自由,是自由去愛的自由,並不是去和不相識的婦女解決肉體需要的那種粗暴的自由;而自由去愛,尤其是習俗上的道德家所不承認的。假如世界已經美國化了之後,藝術還想復興,則美國必須改變才行;美國的道德先生必須變得比較不道德,美國不道德的先生們必須變得比較道德些。總而言之,這兩種人都應該認識:性關係中還有更高的價值,並且人生的愉快也許比一張銀行存款單的價值更要高些。遊歷美國的人所最感痛苦的,無過於愉快的缺乏。美國的愉快是狂歡濫飲,只圖一時的忘形,而非陶然的自我的表現。先前他們的祖父隨著巴爾幹或波蘭鄉村的管樂跳舞,現在他們整天地坐在辦公桌旁邊,坐在打字間和電話中間,重要是重要,卻沒有一點價值。一到晚上,他們就飲酒作樂,在喧囂聲中,自以為找著了快樂;其實,他們不過是藉賣身為奴的人的肉體,尋得一點瘋狂的快感,聊以把以錢賺錢的生活作暫時的忘卻而已。

    我的意思並不是要說,凡是人生中最好的東西都與性有關係,這我自己也一點不相信。科學,無論是應用的或是理論的,我都不認為是與性相聯繫的;一些重要的社會上政治上的活動,與性也沒有什麼關連。有幾種衝動,引起成人生活上複雜的慾望;這些衝動可以分成下列簡單的幾類,除了自圖生存所必需的以外,權力、性和親權這三件事,在我看來似乎是人類做大多數事情的原動力。三者之中,權力最先發生而最後完結。兒童既然沒有什麼權力,他就受著那個希望有更多的權力的慾望的支配。真的,他的大部分活動,是從這個慾望而發生的。兒童還有一個強烈的慾望是虛榮心,即願意受別人的稱讚而畏懼別人的責備或者排擠,虛榮心使他成為一個社會動物,並且給他在社會內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德行。在理論上,虛榮心雖然是與性分開的;實際上,它卻是與性緊密聯繫的一個因子。就我所知道的而論,權力與性幾乎沒有什麼關係,對權力的愛——至少重要得和虛榮心一樣——使兒童肯用功讀書,使他們發達他們的肌肉。我認為,好奇的心理和知識的追求,應該是對權力的愛的一個分支。假如知識即權力,則喜歡知識也就是喜歡權力。所以,除了生物學和生理學那些學科外,科學必定是在性的情感區域以外的。因為胖烈特帝二世現在已不在人世,這個見解就不得不成為多少有幾分是假定的。假使他仍活著,他必定會閹割一個著名的數學家和一個著名的作曲家,然後去觀察個人工作所受的影響以斷定上述的假設。在我看來,數學家必定不會因此而受任何影響,作曲家所受的影響卻相當大。覺悟了知識的追求是人類本能中最有價值的成份之一,那麼,很重要的活動範圍,若是我們不錯的話,是不受性的支配的。

    權力也是大多數政治活動的動機。所謂政治活動,是指它的最廣義的意義而言。我並不是說,一個大政治家不關心公眾的福利;反之,我相信他是一個富有父母情感的人。但是,除非他也有極強烈的對權力的愛,他將不能支持下去作政治事業成功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我認識許多高尚的社會服務家;但是,除非他們有很大的個人的野心,否則他們所努力的公益事業很難完成。林肯在某次危急的時候,向兩個反對派的參議員談話,開始和收尾都用了下面一句話:「我是美國的大總統,賦有偉大的權力。」當時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肯定會感到幾分的愉快,那是用不著懷疑的。一切的政治,無論為善為惡,都有兩種重要的力量,即經濟的動機和對權力的愛,若想用弗洛伊德主義來解釋政治,在我看來,是一種錯誤。

    假如我們以上說的話不錯,則大多數的偉大人物,除了藝術家以外,其重要的活動都是與性無關的動機所促成的。一個人要想他的重要活動能夠持久,次要活動能夠普遍,則絕不可因為性而全不顧及他的情感和熱情本性上的其餘的事情。要想瞭解世界,並且想改造世界,這是進步的兩大原動力;沒有這兩大原動力,人類社會就會停滯不前或者退步。人生的幸福太完美了,也許會使求知和改造的熱情消退。當考伯登、約翰·布裡特參加自由貿易競爭的時候,他的夫人新近去世,考伯登就以布裡特曾經經歷過這種悲傷為理由而作私人的請求。假如布裡特沒有這種悲傷,他也許就會減少他對別人的悲傷的同情心。許多人因為對這個真實的世界絕望了,就不得不作抽像的追求。對有充分魄力的人來說,痛苦可以是一種可貴的刺激,並且我也不否認,假如我們全體都十分快樂,我們就不會再努力去追求更多的快樂。但是我不能承認,因為痛苦也許產生良好的結果這個萬分之一的可能性,我們就給別人預備下痛苦使他嘗受,而且認為這是人類職責的一部分。100次的痛苦中,有99次只是含有毀壞性質的。至於那1%呢,最好還是聽憑肉體應該有的那種自然的感覺去安排。人生只要有死,就會有悲傷,而只要人生已經有了悲傷,儘管有少數很難得的有志之土知道如何去轉變它,但人類的職責,卻不應該是再進一步去增加悲傷的份量了。第二十一章結論

    由以上各章的討論,我們得到了一些結論,有的是歷史方面的,有的是道德方面的。從歷史方面說,我們發現,性道德,就現在文明國家所存在的而論,是從兩個完全不同的源泉而來的:一方面是希望確定父親的資格,另一方面是禁慾主義者的信仰——他們相信,除了為傳種所必須的而外,性總是不好的。基督教未產生以前時代的道德,以及遠東各地一直到現在的道德,都只有第一個根源,印度和波斯算是例外,因為禁慾主義似乎是以這兩個國家為中心而傳播開來的。有些野蠻民族,男人連對於生育所負的責任都不知道,他們自然沒有想到要確定父親血統的關係。他們中男性的妒嫉心雖然使女性的放任受到相當的限制,但是比起古代早期的父系社會,他們的婦女大概要自由多了。在過渡時期中,顯然經過激烈的衝突,而限制婦女的自由,在熱心做自己兒女的父親的男子看來,一定認為是必要的。在這個時期中,性道德只是為婦女而設。男子僅僅不可以與已婚的婦女通好,此外他是自由的。

    自從有基督教以來,又增添了避免罪惡的新動機,於是道德的標準在理論上,男女是一致的)不過在實際上,因為有不能對男子實行的難處,而每每對於男子的不遵守要比對於女子的不遵守寬容得多。早期的性道德有明顯的生物學上的目的,即要保證兒童幼年的時候應該受到雙親的保護,而不是只得到父親或者一個人的保護,這個目的,在基督教的理論上是看不見了,雖然它在基督教的實踐上仍然存在著。

    在最近的現代,已經有了種種跡象,表明基督教和基督教以前兩部分的性道德,都正在發生變化。基督教的部分,因為正教信奉的沒落,以及甚至那些仍舊信仰基督教的人的熱誠日見冷淡,於是不再堅持以前它所堅持的。本世紀出生的男女,縱使他們的潛意識容易保存舊態度,但就大多數而論,不會有意識地相信私通的本身是種罪惡。至於基督教以前的性道德中的要素,已經因為一個因素而有所改變,而且還有一個因素正在改變它。第一個因素是避孕方法;避孕方法正在使性交逐漸可能地不懷孕,因此使未婚女子能夠完全避孕生兒女,使已婚婦女能夠只生她丈夫的兒女;在這兩種情形內,都找不出有保守貞操的必要。這個方法尚不完善,因為避孕方法尚不十分可靠;不過,人fll可以猜想,不久之後,避孕方法是可以達到這個目的的。到那時,不必禁止婦女有婚外的性交,也可以確定父子血統的關係。有人會說,那時婦女將能在這一點上欺騙丈夫;但是,根本自古以來婦女就能欺騙丈夫的,並且這個欺騙的動機,在問題僅僅是誰做父親的時候,比起在問題是能否和她熱戀的男子發生性關係的時候,其力量的確要薄弱得多了。因此,我們可以假定,那時候關於父子血統關係上的欺騙雖然偶爾也會發生,但比起從前通好上的欺騙,終究要少些。並且,丈夫的妒嫉心應該隨著新的習俗而適應新的情形,他只應該在妻子提議要選擇某一個別人做他們的兒女的父親的時候,才產生妒嫉心理,這也絕不是不可能的事。在東方,男子常常寬容太監悻違禮法的自由,這是大多數歐洲的丈夫所憤怒的。東方人之所以能寬容這類自由,是因為太監並不能混淆父子的血統。以此類推,則關於用避孕方法連帶發生的越軌行為,將來也可以博得人們對它同樣的寬容。

    所以,兩親制的家庭將來也許依舊可以存在,不必一定要像先前那樣嚴格地要求婦女的貞操。至於性道德變化中的第二個因素,則容易發生更加深遠的影響。第二個因素,就是國家逐漸干預兒童的撫養和教育。就目前而論,這個因素所影響的,主要是勞工階級;不過,他們畢竟佔人口的大多數,而且在勞工階級裡現在正在發生的那種國家替代父親的現象,最後大概會普及到全人類。在動物的家庭和人類的家庭,父親的職責自來是保護和撫育兒女;但是,在文明社會裡,保護這一層已由警察負責,至於撫養,不論如何,就比較貧窮些的人而論,似乎將完全由國家承擔。假如事實果然如此,則父親將不再有什麼明顯的用處。關於母親方面,有兩種可能性。她也許把自己的兒女交給公共機構代管,自己繼續做她平常的工作,或者她可以——如果法律如此決定——領取國家的報酬去照顧她的尚在幼稚時期的孩子。如果採取後一種辦法,傳統的道德或許可以籍以支持一時,因為國家對於無德行的婦女,可以取消她的報酬。不過,如果她被取消了她的報酬,除非她去工作,她將無力撫養她的兒女,因此,她又得把她的兒女托付給某一個公共機構看管。所以,經濟力量的作用或許可以將貧窮父親照管兒女的職權廢除,甚至於可以將貧窮母親的職權的一大部分也取消。假如事情果真如此,則傳統道德的一切傳統理由都將消除;人們將不得不尋找一些新的理由去成立一個新的道德。

    家庭的打破如果實現,在我看來,並不是一件可喜的事。父親母親的愛,對於子女是很重要的;而照管兒童的公共機構如果大規模地存在,則它對待兒童必定是極端官樣的,而且不免粗暴。當不同的家庭環境的不同影響全被剷除的時候,會產生一種可怕的劃一現象。並且,除非預先成立一個國際的政府,各國都將以一種惡毒的愛國心教育兒童,這樣一來,這些兒童長大的時候,多半會互相殘殺。國際政府之所以需要,還有一層是關於人口的問題,因為要是沒有國際的政府,國家主義者總想鼓勵人口的增加,直至超過適當的數目;將來醫藥衛生越來越進步,則處置過剩人口唯一的辦法就是戰爭了。

    當社會學上的問題每每困難而複雜的時候,個人的問題,在我看來,卻十分簡單。那個性中有罪惡的成份的學說,對於個人的品格,為害不可勝言,從很早的嬰孩時期到一生,無不受其影響。習俗的道德因為檢借了性愛,於是連帶地把所有其他各種善良的情感也監禁了,使得人類更不慷慨些,更不親善些,更加困執些,更加殘酷些。無論人們最後接受的是什麼性道德,它總得解脫迷信,總得有能令大眾承認的可以證明的贊成它的理由。性是不能廢棄道德的,正如商業、運動、科學上的研究或者任何別的人類活動不能廢棄道德一樣。不過,假如那道德基於古代的禁忌,這種禁忌是完全和我們不同的社會裡那些未曾受過教育的人民提出來的,那麼,對於這種道德我們盡可以解脫。在性方面,與在經濟和政治方面一樣,我們的道德依然受著恐懼的支配,這類恐懼經過現代種種的發現,已證實其不合理性了;然而人們的心理仍舊不能適應那些發現,結果,從那麼多發現而產生的利益也就大大地喪失了。

    從舊制度過渡到新制度,的確有它本身的困難,正如一切的過渡都有難處一樣。舉凡主張改良一種道德的人,有如蘇格拉底,總會被人訴以敗壞青年的罪名,這個罪名並不見得常常都是全無根據的,即使在那個時期,假如完全採納了他們宣傳的新道德,實際上可以改善人們的生活,遠勝於他們要去設法補救的!日道德。凡是知道東方信奉回教的情形的人都說,那些不再以為每天褥告五次是必須的人,也不會尊重別的我們認為更重要的道德條規。建議改變性道德的人,尤其容易這樣地被人誤會;我自己也知道我說了許多有些讀者或許會誤解的話。

    新道德區別於傳統的清教徒主義的道德所根據的一大原則是:我fll相信,與其挫折本能,不如訓練本能。這個觀點用這種概括的字眼表示出來,是在現代的男女中能獲得普遍接受的一個觀點;但是,我們必須自小就依照這個原則實行,並且對於其中的含義必須完全瞭解,這個觀點才能發生十足的效力。假如童年時的本能沒有好好訓練,反遭挫折,結局可以是,在此後一生中,本能都難免要受相當的挫折,因為早年挫折的影響,它將表現出極其不好的樣子來。我所主張的道德,並不只是對成人或年輕人說:「依著你的衝動,做你喜歡的事。」人生必須有一貫性,必須向著最後的目的連續不斷地努力,這目的也許現在並沒有利益,並且也不是時時刻刻都是弓隊入勝的;我們還必須考慮到別人的福利,並且必須有正義的標準。但我不以為自製本身是一個目的;我希望我們的制度和我們道德上的習俗,把自製的需要減到最低限度,而不要訂到最高的限度。自製的用處,是和火車上制動器的用處相似的。當你發現你走上錯誤方向的時候,自製才有用處;但是當你走的路是對的時候,自製只有害處。沒有人會主張火車應該常用制動器向前走的,而艱難的自製習慣對那些對於有用的活動、有利的精力,的確是給了很類似的有害影響。自製能使這些精力的大部分浪費在內心的衝突上而不應用在外部的活動上;因此它就常常令人可惜,縱使有時是必要的。

    人生所必需的自制,究竟要到什麼程度,這全看早年處置本能的方法而定。兒童所具有的本能,可以引導他做有用的活動,也可以做有害的活動,恰如火車頭的蒸汽可以把火車帶到目的地,也可以把它引入岔路,發生意外而撞碎了。教育的作用,是引導本能向發生有益的活動而不發生有害的活動的方向發展。假如幼年教育充分地做到了這個工作,則男女通常就能度著有用的生活,除了在少數罕有的危機的時候,通常都不需要嚴厲的自制。反之,假如早年的教育對於本能只是阻挫,那麼,此後一生中由本能衝動而發生的行為,一部分必將有害於社會,於是不得不連續不斷地用自製的方法來限制他了。

    這些概括的討論,對於性的衝動特別適用,因為性衝動的力量強大,並且因為傳統的道德對於性衝動特別注意。大多數傳統的道德家似乎以為,如果我們對性衝動不加以嚴厲的阻止,則它fll必將變得庸俗,越軌,而且粗暴。我相信這個觀點是從觀察好些人而得到的,他們早年受的禁忌很多,以後又想對這些禁忌置之不理。但對這類人來說,縱使早年的禁忌現在不能絕對地控制他們的行為,這些禁忌還是在他們內心發揮作用的。所謂良心,即幼時不加思索並且多少有幾分無意識地接受的教訓,這種接受使得人們已經長大了的時候,依然覺得任何只要習俗上所禁止的事都是錯的,並且這種感覺可以經久不衰,縱使理智上的信念與之相反。結果,我們人格的本身發生了分裂,本能和理性不再攜手前進,本能變得無關重要,理智變得軟弱無力。人們在現代社會中能發現種種程度不同的對習俗上的教訓的反叛,其中最普遍的是這種人的反抗:他在理智方面承認早年所學的那種道德的倫理學上的真理,但多少帶有幾分不真實的抱歉態度,自認他沒有充分的毅力遵照這種道德行動。對於這樣的人,實在無話可說。他最好能改變他的行為,或者改變他的信仰,使兩者能夠互相符合。次之就是那種人,他的自覺的理性否認許多他在孩提時代所學到的教訓,但是他的潛意識中依舊整個地接受昔日所學到的東西。這種人要是感受到任何強烈的情緒,尤其是在恐怖情緒的壓力之下,會陡然改變他的行為的方針。一場重病或一次地震會使得他進行懺悔,此時的信仰重新湧將上來,使得他放棄他理智上所堅信的東西。即使在平時,他的行為也受很多禁忌,這種顧慮的心理也許是不好的。禁忌不能使他不做傳統道德所痛罵的行為,但會使他做這種行為的時候不是暢所欲為,於是就這樣地消除了他行為中一些有價值的成份了。所以,用新道德的條規代替舊道德的條規,絕不能令人完全滿意,除非用整個的身心去接受這新道德,而不是只用我們有意識的思想這一層面去接納它。這在大多數的人是很困難的,因為他們自小就受著舊道德的熏陶。所以,除非幼時就實行新道德的教育,要想對一種新道德作公平的判斷,是做不到的。

    性道德要從幾種普遍的原則中產生出來,關於這幾種普遍的原則,或許有很大範圍的一致意見,縱使關於由這幾種普遍原則而推論出來的結果,意見是不一致的。第一件必須做到的事是,男女間應該有充分的、深送的、真正的愛情,這種愛情包涵著雙方整個的人格,從而產生一種融洽的情景,使得雙方的人生都更豐富,更充實。第二件重要的事是,兒童身體和心理兩方面,都應該充分地照顧周到。這兩個原則本身都沒有什麼驚人的地方,不過就是因為這兩個原則,我才主張要改變習俗上的禮教。在目前的情況下,大多數的男女不能照著如果他們早年不曾為大人的禁令所包圍的那種樣子盡情地、慷慨地去談婚姻上的戀愛。他們或者缺乏必需的經驗,或者從密秘並且不好的方法中獲得那種經驗。況且,道德家們既然對於妒嫉心是認可的,他們就以為彼此互相處在監禁的地位是對的。夫妻彼此相愛,圓滿得沒有一方想做不忠實的事,那當然是很好的;不過不忠實的行為如果發生就認為非常可怕,這是不好的,做到不許和異性有一切的友誼,也是不好的。美好的人生不能建築在恐懼、禁忌和彼此干涉自由上。沒有恐懼、禁忌和互相干涉自由而做到行為忠貞,那是好的,但假如需要這一切才能達到忠貞的目的,那麼代價未免太大了,倒不如彼此對於偶爾不檢點的地方稍為寬容一點。毫無疑問,彼此存有妒嫉『心,即使在肉體上保持忠貞,但它每每使得婚姻的結果,比起如果更能相信有最後深厚和永久愛情力量的婚姻的結果,有著更多的不幸。

    許多自以為有德行的人,關於父母對於子女的責任,都不能像我以為是對的那種樣子去處理。在現行雙親制的家庭情形之下,一經有了兒女,締結婚姻的雙方的義務就是盡他們的力量做各種各樣保存和諧關係的事,縱使需要相當的自制,也是應該的。但是,這裡所謂的自制,並不僅僅指習俗上的道德家們騙人的抑制各種不忠貞的衝動;控制妒嫉心、壞碑氣、專制等等的衝動,也是同等重要的。父母之間激烈的口角,無疑的是引起兒童神經失常的主要原因;所以,凡是能夠防止這種口角的事,夫妻都應該做到。同時,假如夫妻一方或雙方缺乏自製工夫,不能使不和睦的事實不令子女知道,那麼,解散婚姻或許更好些。從兒童的立場看來,婚姻的解散絕不一定是可能的最壞的事;真的,它的壞處,的確沒有目睹大聲吵鬧、彼此狂罵、甚至互相動武的那般厲害,在不良的家庭內,許多兒童是處在這樣的環境中的。

    我們決不可以揣測,以為頭腦清醒的提倡更多自由的人所希望的那種事,可以立即完成。那些在舊式嚴厲的道德格言下長大的成人甚至青少年,是不能無依無助地自己醒悟一切道德家丟下給他們去做的那些壞衝動的。這是一個必須經過的階段,因為不然的話,他們又將依照他們從前受教育的壞辦法,對他們的兒女如法炮製。不過這也只是一個階段而已。明哲的自由必須從小就學起,否則以後能夠學到的自由只是一種輕浮的表面的自由,不是整個人格的自由。在那種情形之下,隨便一點衝動就可以使我們的行為已經過度,而精神依然處在檢桔之中。從最初即受了正當訓練的本能,比起加爾文1的人生來就是有罪的信念所激成的那種教育,能夠產生更好的結果。不過假如早年訓練本能的教育惡劣,則要想消除它在以後一生中所發生的影響,非常困難。心理分析所賜給這個世界的最大益處之一,就是它發現了兒童早年所受的禁忌和威嚇的惡劣影響,要想解除這種影響,也許需要心理分析治療上的一切時間和技術。這件事,不但在那些受了人人看得出的傷害的顯然有神經病的人是真的,就在大多數外表平常的人也是真的。我相信,幼年曾受過習俗教育長大的人,十有八九對於婚姻和性,總有些不能抱端正清醒的態度。我所認為是最好的那種態度和行為,在那一類人已屬不可能了;那麼,所能做得到的最好的,是使他們認識到他們所遭受的傷害,並且勸說他們,使他們不再使用自己所受的那種同樣的股害方法去找害他們的子女。

    我所想要宣傳的學說,不是一種縱慾的學說。我的學說中所需要的自制,和習俗的學說中所需要的自製差不多是相等的。但是自製的應用,在限制自己干涉他人自由上,比起在限制自己的自由上還要多些。假如是從小就有正當的教育,尊重他人的人格和自由,或許比較容易些,我想這是可以希望的事;但對已經教養成相信假借德行的名義有干涉他人的行動的權利的人來說,那就無疑地很難拋棄這種正中下懷的責難別人的習氣,或者根本做不到。但是不可以就此推斷,以為那些從最初就受了更少拘諫的道德教育的人也是不能做到的。良好婚姻的要點在於彼此尊重對方的人格,加之以身體、心智、精神各方面深切的親密,使男女間真正的愛情成為人類一切經驗中最豐富的。這種愛情,有如世界上一切偉大的珍貴的東西一樣,必須有它自己的道德,並且常常要為較重大的而犧牲較微小的;不過這種犧牲必須出干自願,因為假如不是這樣,那就毀了為愛情而建築的那個真正的愛情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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