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第五章 文 / 王朔
亞紅被警察逮走後,儘管我估計她不大會牽連到我們,衛寧也來說,那次只不過是飯店保衛部門的一次突然清查,警方只是協助,並不是真發現了什麼問題,我們還是採取了些預防措施,停止了活動,分散居住。我住到方方那套房子裡。吳迪從那天晚上後,對我有了清醒的認識,但她還是經常來找我。她十分矛盾,加上我無事可做,也不像前些時候那樣冷遇她。有時還騙騙她,說我和其他女人早斷了來往,使她將信將疑,愈發難以自撥。
「我可以不在乎,你過去幹過什麼我都可以不問不管,只要你從現在起對我好點。」
「挨揍打呼嚕——假裝不知道。你說不在乎,現在你是不在乎,將來呢?我可以向任何人公開,就是不能授柄於我的老婆。」「你打算和我結婚嗎?要我當你老婆?你不必忙於答覆,我不催你,只要將來有一天就可以,我就等你。能給我點希望嗎?」「你都聽什麼了?」我不想給她哪怕是一根稻草,「我不會跟你結婚的。不是不跟你結婚,跟誰都不結婚,我根本還沒考慮過結婚。」「……」「其實,你也是鬼迷心竅,你跟我結婚有什麼好?
要說結婚,你還是找韓勁那樣的老實小伙子結婚好,一定會對你好一輩子的。我可就說不准了,即便現在喜歡你,一旦你老了,十之八九會去另覓新歡。「
「我也知道。」她淒涼地說:「我不是不知道韓勁愛我是一心一意。那天我一個人夜裡在街上逛來逛去,傷心得不行時,也想過去找韓勁。」「為什麼沒去?」「他那麼好,那麼相信我……我不忍讓他喝人家的洗腳水。」「什麼?這話也出來了!鬧了半天,你新潮來新潮去,骨子裡還有這麼多封建積垢。白念那麼多書了,都尿出去了?」
「這不是封建!」我們談話常常這麼結束,我諷刺挖苦她一頓,她忍淚生氣而去。不久的一天下午,我在吳迪的學校門口等她時,陳偉玲從校園裡出來,要和我談談。因為陳偉玲上次給了我一個愚蠢的印象,所以我在這裡犯了一個本來不該犯的錯誤,以為她是受了韓勁之托前來說項。後來吳迪堅決地對我說,韓勁不會這樣做,就像她不會這樣做一樣。我傾向於相信她的說法,這就更使我當時顯得傲慢粗俗,低級下流。
「談什麼?是咱們倆的事呢,還是別人的什麼事?」我先這樣輕薄地問她。「吳迪的事。」「噢,吳迪,我認識她,而且不是通過你認識的。」
「的確,」她平淡地說,「我也沒有你這樣的朋友可以介紹給她。」「你很清白。」
「直說吧,我認為她認識你後,並沒有給她帶來好處,她的學習成績,精神狀態都下降、變糟了。」
「你不是她媽媽吧?我猜你現在連她的朋友也不是。」
「是的,」陳偉玲臉上掠過一絲痛楚,「我沒什麼權利指責你,指責她。我只是想對你提一個請求,一個忠告……」
「請求我不要再糾纏她?忠告我不要再打擾她?我很樂意照辦。」我微笑地說,「其實我也曾為此做過努力,問題是她,不是我,是她在糾纏我、打擾我。」
「我知道,是她不能自撥。」陳圍玲沉著地說:「我並不是請求你躲開她,離她遠的。
我是來請求你對她好點,要是你真……愛她——起碼你也該做做樣子。就是你不想理她了,也委婉點,別把她當成個婊子!「
我沉吟片刻,乜斜著眼看看她:「我想,這也是韓勁內心發出的飽含痛苦的請求吧?」
她沒說話,實際上是氣得說不出話。
「既然你這麼赤誠以待,我也無妨肝膽相照。請你轉告韓勁,我也覺得我不能給吳迪帶來什麼益處,給她以『向上』的力量——用句時髦話說。她最合適的配偶應該是韓勁,這話我也跟她說過。我願意和韓勁合作,使吳迪棄惡從善,真的,這是肺腑之言。我可以保證,從此不再來找吳迪,不再給她打電話,甚至我可以搬家,使她找不著我,徹底忘掉我,完壁歸趙。」「我過去,」陳偉玲慢慢地、一字一頓地說,「一直認為你是個高級惡棍,文明流氓,倒也講究個方式,講究把事情做的盡可能得體。現在我才明白,你其實和街頭歪著膀子遛去的,『小晃』沒什麼太大的高低之分。要說區別,就是那些『小晃』還有點江湖義氣,有點令人欽佩的擔事的勇氣,而你,整個就是一個大混蛋!卑劣無恥,徹底墮落的壞蛋!過去我總不大信,總認為有些書裡描寫過份,左了,謝謝你讓我長了見識。」我目瞪口呆,儘管竭力想克制自己,可血液還是一齊湧上來,臉紅得近乎紫漲。「你真是堪稱爐火純青了,臉紅得多麼及時,恰到好處。練這一手要很長時間吧?一般小無賴可真不行。」
她轉身走了。吳迪迎面走來,正要對我笑,沒笑出來,害怕地看著我臉問:「你怎麼了?」
我冷笑一聲,沒說話。
她扭臉看遠去的陳偉玲:「她跟你說什麼?」
「她罵了我一頓,為你。我還沒他媽叫人這麼侮辱過呢。」
「我去找她,她管得著嗎,我早告訴她別管我的事。」
吳迪轉身要追陳偉玲,我一把拉住她:「算了算了,我倒不生氣,別惹麻煩了。」「我說,」我們在城裡一家飯莊吃晚飯時我問她,「你和韓勁最近怎麼樣?」「吹了。」我歎口氣。從飯莊出來,我已經有點醉醺醺,扶著吳迪問:「你覺得我壞嗎?」她攙著我,低頭小心翼翼地走路,沒回答。「壞,是壞,的確壞!」我嘲笑吳迪,「你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夏天晚上看足球賽是一件很夠刺激的事。特別是對方是一支有點實力的外國球隊。十萬人往涼風習習的體育場密密麻麻一坐,喝著汽水,吃著雪糕,說喊一齊吶喊,說哄一齊起哄,跺腳吹哨扔瓶子,熱鬧個不亦樂乎,還冠冕堂皇地愛國。換個地兒,姥姥也不成呵!且不說沒處找那十萬人跟你同仇敵愾,警察也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生任你足折騰。那幾天,北京來了支歐洲國家甲級隊,我們在工人體育場售票房外打了一夜撲克,買了幾張票,方方、我帶上吳迪和另一個街上撿來的姑娘一起去看球賽。吳迪是湊熱鬧,我和方方是真正的球迷,業餘場外指導。那天中國隊踢的也挺窩囊,我和方方差點喊破嗓子,到底讓老外贏了兩個球,散場時我心裡這個氣呀。坐在挨著老外球隊進出場口的看台上的球迷襲擊了正在退場的外國球隊,水果、汽水瓶雨點般地砸下看台、汗涔涔的外國球員抱頭鼠竄。我們發瘋地怒吼助威,順勢往簡直是國恥的中國隊員頭上扔了一通汽水瓶子,使觀眾普遍的沮喪、憤怒演變成一場騷亂。穿著白制服的警察蜂擁衝向人群。同鬧事的青年人扭打起來。我拉著吳迪的手翻過看台間的欄杆,跑向別的騷亂沒有漫延到的看台出口,邊跑邊回頭看著混亂場面哈哈大笑。擠出體育場出口,我的心情已經相當愉快了,和方方、吳迪有說有笑。這時,人群中一個人狠狠撞了我一下,撞的我差點趴下。
「你他媽亂撞什麼,瞎了。」我破口罵。
已經過的一群小伙子嘩啦轉身圍上來:「你罵誰?罵誰?」「幹什麼幹什麼,想打架?」我往後退,身上已經挨了幾下。方方跑過來:「誰想打架?」氣勢洶洶揪住一個小伙子。
「你們幹什麼?」吳迪也衝進圈,猛推逼住我的兩個小伙子。我怕吳迪吃虧,正要拉開她,一眼看見了韓勁,立刻明白了,這幫尋釁的年輕人都是他的同學,忙拽住不問三七二十一就要動手的方方。我知道方方是經常帶刀的,這些大學生儘管人多,可能也打過群架,但他們決不是方方的對手。由於吳迪橫在中間,他們也停了下來。
「我不是怕你們,」我說,「但我不想打架,有什麼話好說。」
「少廢話。」一個小伙子說,「人這麼擠,碰了你一下,你小子就出口傷人。」「甭跟他們廢話,」方方手插著褲兜說,「打了再說,居然還有找茬跟咱們打架的,不知道我是誰。」他沒看見韓勁。
「別打,方方。」我按住方方的手說,「這是打架的地方嗎?打了咱們誰也跑不了。」
我又走到韓勁面前說:「有什麼話咱們改天再說,我隨叫隨到。這地方不合適,你們是學生,在公共場合鬧事的影響也不好。」「學生怎麼啦!」旁邊有人說,「學生急了也不吝秧子。你得對人先道歉。」「可以,我剛才罵了誰啦?對不起呵。」韓勁陰鬱地盯著我,我笑著對池說,「沒事,我不在意,我理解你,我並非有意觸犯你。我跟陳偉玲講了,如果你樂意,我可以完壁歸趙。」
事情就在這一瞬間急轉直下。韓勁本來沒有參加同學們氣不忿採取的突發行動,剛才鬥毆將要釀成時,還是他拉住了為首分子(這是後來我聽說的)。但在此刻,我道了歉,說了那些「入情入理」的話後,其他人冷靜下來,他卻忽然揮拳打了我。人群忽拉散開,一隊警察包圍了我們。
「我看到的,是這幫流氓無故打了人家。他們撞了人家,人家還跟他們道了歉。」「真不像話!一大幫人欺負一個人。」
圍觀人群中有正義感的人激動地向警官競相述說。
「是這樣嗎?」我們全體被帶到派出所,一個警官問我,「他們先挑釁打的你?」「不是,」我說,「我們剛才在球場裡就吵了架。」
「為什麼吵?」「因為我們說中國隊被進的第二球是守門員犯了臭,不該跑出禁區。他們說是後衛笨蛋,沒有及時回防。爭著爭著就吵起來了。」「那你挨打是活該。」警官說,「看球你進就好好看吧,瞎起什麼哄?往台下扔瓶子了嗎?」
「扔了一個。」我說。「你們扔了嗎?」他問那些大學生。
「扔了一個。」「都扔了一個?好,罰款。一個瓶子十塊錢。」
我們紛紛掏錢交罰款。這時,一個老警官從門外進來,看到我,像是想起什麼,問我:
「你叫什麼名字?」「張明。」我慢騰騰地說。
「家住哪?」「過去進來過沒有?」「沒有,我一向規矩。」
「規矩?」老警官哼了一聲,背著手往門外走。走到門口,他一下停住了,看見了正嘟嘟囔囔交罰款的方方。他冷不丁轉身又看了一遍我,眼睛亮了一下,旋即瞇縫起,我知道他認出了我,他就是在「燕都」抓走亞紅的那個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