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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己的真相 文 / 余秋雨

    阿姆斯特丹說得上是一個色彩之都。

    鮮花出口數量全世界第一,又擁有最會擺弄色彩的倫勃朗和梵高。如果再加上櫥窗裡赤裸裸站立的各種色情女郎,太讓人眼花繚亂了。

    但是,色彩似乎永遠會帶來麻煩。它會鼓勵混亂、引誘騷擾嗎也許。

    我們到阿姆斯特丹之後立即分兩組拍攝街景,兩輛車停在不同的停車場。一小時後傳來消息,一輛被砸,一輛被撬。我的一台新買的數碼相機,以及隨隊記者的兩台手提電腦均不翼而飛。我從希臘開始拍攝的照片,全都貯存在那台數碼相機裡,這下算是全完了。

    停車場是收了管理費的,卻說這樣的事情他們管不著。其實兩個停車場都不大,裡邊發生的任何事都能一眼看到。

    到達纔一小時就已經這樣,這個平靜的下馬威使我們對這個色彩之都納悶起來。

    到處都在修路,又是陰雨綿綿,幾個肥胖的黑人在小街中狂奔亂叫,似極度興奮又似極度憤怒;吸食大麻的蒼白青年坐在露天木階上手足無措,獨自傻笑;木階下面是河道,有不少船停泊,又有一大堆廢棄的腳踏車在水裡浸泡。

    對色彩本身,阿姆斯特丹也產生過很大的混亂,現在好像是為這種混亂後悔了,但又有點遮遮蓋蓋。

    我是說倫勃朗在這裡的遭遇。

    在西方大畫家中,平生境遇最悲慘的恰恰正是兩個荷蘭人,倫勃朗和梵高。但梵高在阿姆斯特丹的時間不長,境遇中又有較多的時代因素和個人因素,暫且不論;而倫勃朗碰到的實在是一件群體性的審美冤案,而且與這座城市密切相關,在我看來,有點不可原諒。

    這件事,略知西方美術史的人都不陌生。但我站在阿姆斯特丹的倫勃朗故居前,忍不住還想複述幾句。

    事情發生在一六四二年,倫勃朗三十六歲。這件事給畫家的後半生全然蒙上了陰影,直到他六十三歲去世還沒有平反昭雪。這件事幾乎中斷了他靠藝術創作來維持生計的正常生活,窮困潦倒,去世時只夠花費一個乞丐的喪葬費用。因此,這不是一個階段性的厄運,而是通貫一代藝術大師終身的嚴重事件。今天的阿姆斯特丹不應該輕描淡寫。

    那年有十六個保安射手湊錢請倫勃朗畫群像,倫勃朗覺得要把這麼多人安排在一幅畫中非常困難,只能設計一個情景。按照他們的身份,倫勃朗設計的情景是:似乎接到了報警,他們準備出發去查看,隊長在交代任務,有人在擦槍筒,有人在扛旗幟,周圍又有一些孩子在看熱鬧。

    這幅畫,就是人類藝術史上的無價珍品《夜巡》。任何一本哪怕是最簡單的世界美術史,都不可能把它漏掉;任何一位哪怕是對美術未必摯愛的外國遊客,也要千方百計擠到博物館裡看上它一眼。

    但在當時,這幅畫遇上了真正的麻煩。那十六個保安射手認為沒有把他們的地位擺平均,明暗、大小都不同,不僅拒絕接受,而且上訴法庭,鬧得紛紛揚揚。

    整個阿姆斯特丹不知有多少市民來看了這幅作品,看了都咧嘴大笑。這笑聲不是來自藝術判斷,而是來自對他人遭殃的興奮。這笑聲又有傳染性,笑的人越來越多,人們似乎要用笑來劃清自己與這幅作品的界線,來洗清它給全城帶來的恥辱。

    最讓後人驚訝不已的是那些藝術評論家和作家。照理他們不至於全然感受不到這幅作品的藝術光輝,他們也有資格對愚昧無知的保安射手和廣大市民說幾句開導話,稍稍給無端陷於重圍的倫勃朗解點圍,但他們誰也沒有這樣做。他們站在這幅作品前頻頻搖頭,顯得那麼深刻。市民們看到他們搖頭,就笑得更放心了。

    有的作家,則在這場可恥的圍攻中玩起了幽默。「你們說他畫得太暗他本來就是黑暗王子嘛」於是市民又哄傳開「黑暗王子」這個綽號,倫勃朗再也無法掙脫。

    只有一個掙脫的辦法,當時親戚朋友也給他提過,那就是再重畫一幅,完全按照世人標準,讓這些保安射手們穿著鮮亮的服裝齊齊地坐在餐桌前,餐桌上食物豐富。倫勃朗理所當然地拒絕了。

    那麼,他就注定要面對無人買畫的絕境。他還在畫畫,而且越畫越好,卻始終貧困。

    直到他去世後的一百年,阿姆斯特丹纔驚奇地發現,英國、法國、德國、俄國、波蘭的一些著名畫家,自稱接受了倫勃朗的藝術濡養。

    倫勃朗不就是那位被保安射手們怒罵、被全城恥笑、像乞丐般下葬的窮畫家嗎一百年過去,阿姆斯特丹的記憶模糊了。

    那十六名保安射手當然也都已去世。他們,怒氣沖沖、罵罵咧咧地走向了永垂不朽。

    他的故居,這些年重新裝修好了,看起來他晚年不太貧困。但我記得在一本傳記中讀到,這房子當年因倫勃朗無力還債,被公證處拍賣掉了,倫勃朗不得不搬到一處極其簡陋的猶太人的房子裡去居住。這一點,故居的解釋詞中沒有說明。裡邊反覆放映的一部影片,主要是介紹這些年修復故居的認真和艱難。

    對此我有點不大高興,便把導演劉璐拉過一邊,告訴她,我以前讀到過一本德國人寫的倫勃朗傳記,有一個情節一直無法釋懷。

    懊像是在去世前一年吧,大師已經十分貧困,一天磨磨蹭蹭來到早年的一個學生家。學生正在畫畫,需要臨時僱用一個形貌粗野的模特兒,裝扮成劊子手的姿態。大師便說:『我試試吧」隨手脫掉上衣,露出了多毛的胸膛……這個姿態他擺了很久,感覺不錯。但誰料不小心一眼走神,看到了學生的畫框。畫框上,全部筆法都是在模仿早年的自己,有些筆法又模仿得不好。大師立即轉過臉去,滿眼黯然。他真後悔這一眼。

    記得我當初讀到這個情節時心頭一震,淚如雨下。不為他的落魄,只為他的自我發現。

    低劣的文化環境可以不斷地糟踐大師,使他忘記是誰,迷迷糊糊地淪落於鬧市、求生於巷陌———這樣的事情雖然悲苦卻也不至於使我下淚,因為世間每時每地都有大量傑出人物因不知自己傑出、或因被別人判定為不傑出而消失於人海;不可忍受的是他居然在某個特定機遇中突然醒悟到了自己的真相,一時如噩夢初醒,天地倒轉,驚恐萬狀。

    此刻的倫勃朗便是如此。他被學生的畫筆猛然點醒,一醒卻看見自己脫衣露胸像傻瓜一樣站立著。更驚人的是,那個點醒自己的學生本人卻沒有醒,正在得意洋洋地遠覷近瞄、塗色抹彩,全然忘了眼前的模特兒是誰。

    作為學生,不理解老師是稀世天纔尚可原諒,而忘記了自己與老師之間的基本關係卻無法饒恕。從《夜巡》事件開始,那些無知者的誹謗攻擊,那些評論家的落井下石,固然顛倒了歷史,但連自己親手教出來的學生也毫無惡意地漠然於老師之為老師了,纔讓人泫然。

    學生畫完了,照市場價格付給他報酬。他收下,步履蹣跚地回家。

    這個情節,今天稍稍複述還是心裡難受,便轉身離開劉璐,來到故居底層,買了一條印有大師簽名的紅領帶,找一個無人的角落戴上。

    今天,他的名字用各種不同的字體裝潢在大大小小的門面上,好像整個城市幾百年來都為這個名字而存在,為這個名字在歡呼。但我只相信這個印在領帶上的簽名,那是大師用最輕微又最強韌的筆觸在塵污中爭辯: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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