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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節 讀魯迅雜感 文 / 莫言

    大約七八歲的時候,就開始讀魯迅了。這絕不是也絕不敢自誇早慧,也絕不是絕不敢想借此沖淡一下那些"德高望重"的革命作家塗抹在我臉上的反革命油彩,那時的讀魯迅的書,實在是因為腳上生了一個毒瘡無法下地行走只能困頓在炕頭上,而炕頭上恰好有一本我的正在念中學的大哥扔在那裡的魯迅作品選集。當時我的興趣是閱讀連環畫,而這選集,除了封面上有作者一個堅硬的側面頭像之外,別無一點圖畫,連裝飾的花邊條紋都沒有。牆上倒是顛倒貼著一些繪有圖畫的報紙,但早已看得爛熟了,於是在萬般無奈之下,坐在炕上,透過後窗,望著河裡洶湧的秋水,聽著寂寞的浪濤聲和更加寂寞的秋風掃落葉的瑟瑟聲,我翻開了魯迅的書,平生第一次。

    不認識的字很多,但似乎也並不妨礙把故事的大概看明白,真正不明白的是那些故事裡包含的意思。第一篇就是著名的《狂人日記》,現在回憶起那時的感受,模糊的一種恐懼感使我添了許多少年不應該有的絕望。恰好那個時代正是老百姓最餓肚子的時候,連樹的皮都被剝光,關於人食人的傳聞也有,初次聽到有些驚心動魄,聽過幾次之後,就麻木不仁了。

    印象最深至今難忘的傳聞是說西村的莊姓啞巴——手上生著駢指,面貌既蠢且凶——將人肉摻在狗肉裡賣。他是以屠狗賣肉為生的,因為是啞人,才得以享有這"資本主義"的自由。據說幾個人在吃他的狗肉凍時,突然吃出了一個完整的腳指甲,青白光滑宛如一片巨大的魚鱗。那些食了肉的人嘔而且吐了,並且立即報告給有關部門知道。據說啞巴隨即就被抓了,用麻繩子五花大綁著,綁得很緊,繩子直煞進肉裡去。

    這些恰是我讀魯迅不久前的傳聞,印象還深刻在腦子裡,所以,讀罷《狂人日記》,那些傳聞,立即便栩栩如生,並且自然地成了連環的圖畫,在腦海裡一一展開。其實,那些食了肉的人,在沒發現腳指甲前,並沒嘗出什麼異味,甚至都還讚頌著狗肉的鮮美,只是在吃出了指甲後,才嘔而且吐了。據說啞巴的原料是豐富的,掛狗頭賣人肉。狗多半是離家出走的——家裡連人的嚼谷都沒有,狗又不願意陪著人吃草根咽樹皮——離家出走後又多以人屍為主食。吃死人的狗大都雙眼通紅,見了活人也要頸毛聳立、白牙齜出、發出狼般咆哮的。所以,即便是單吃狗肉也是在間接地吃人。啞巴之所以要在狗肉裡摻假,很簡單的原因就是獵獲一匹吃死人吃紅了眼的瘋狗很費力氣甚至還要冒一些生命的危險。狗一旦離家出走,往往就是覺悟的標誌,而狗的覺悟直接就是野性的恢復,直接就是一場狗國的尋根運動,而狗國的根輕輕地一尋就進了狼群,於是那些喪家的吃人肉吃紅了眼、野而且瘋的狗實際上就是狼的親兄弟,甚至比狼還要可怕。因為它們畢竟被人豢養過,深知人的弱點而又有著被人愚弄利用過的千代冤仇,這樣的狗在受到人的襲擊時咬起人來決不會牙軟。這一切旨在說明,儘管遍野可見野狗,但啞巴依靠著原始的棍棒、繩索和弓箭要獵到一條瘋狗也並不容易,但他要從路邊的橫倒和荒野的餓殍身上剔一些精肉則要比較簡便許多。於是就像傳說中的熏掛火腿幾隻豬腿裡必有一條狗腿一樣,啞巴出賣的一盆狗肉凍裡,就可能添加了相當數量的人肉。——寫出這樣的文字必然地又會讓那些恨我入骨的正人君子們噁心、憤怒,讓他們仰天長歎:"試看今日之中國,究竟是誰家之天下?"又會讓他們聯合起來印刷小報廣為散發並往他們認為能夠收拾我的部門郵寄而且逼著人家或者求著人家表態,讓他們在已經由他們賞賜給我的那些寫著"文化漢奸"、"民族敗類"、"流氓"、"蛀蟲"字樣的大摞帽子上再加上一頂寫著我暫時猜不出什麼字樣的帽子,讓他們對我的舊仇上再添上一些新恨——但終究惡習難改,寫著寫著就寫出了真話。儘管我也想到過,這樣寫下去,那些毒辣的先生們為了捍衛"文學的階級性"也許就會蝦腰從靴筒裡拔出一柄鋒利的匕首從背後捅了我——如果捅了我真能純潔了文壇真能使他們認為"不知今日之天下,究竟是誰家之天下"的天下光復了成為了他們的天下,那我甘願成為他們的犧牲。也正如他們的一員偏將所說,"這樣的文字放在反右那會兒,早就劃成了右派",是的,真要復辟了那時代,現今的文壇上,恐怕是佈滿了右派。如果再徹底一點,重新來一次"文化大革命",按他們的革命標準,現今的中國人,只怕大半沒有了活路。遺憾和滑稽的是,那些用"文化大革命"和"反右"的方式對付我的人,竟然也有幾個自稱是"反右"和"文革"的受害者,這問題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重讀魯迅的《聰明人和傻子和奴才》後才恍然大悟。

    我還是要說要寫,因為文壇畢竟不是某人的家廟,而某省也不是某人的後院,時代也早已不是他們雖然在其中吃了苦頭(據說)但實際上心神往之的"文革"和"反右"時代。至於我的文章讓那些大人先生們舒服不舒服我就不管了。他們結幫拉伙,聯絡成一個小集團污蔑我,暗害我,很令我不舒服,但他們能因為我不舒服而停止對我的迫害嗎?我看過這些先生控訴"反右"和"文革"的文章,甚至曾經產生過對他們的同情。但經歷了他們對付我的方式,我感到滿腹狐疑。他們置人於死地的凶狠和周納羅織別人罪名的手段分明是重演著一種故伎,好像是不幸被埋沒的才能終於找到了一個機會表現了出來,而且是那樣的淋漓盡致。如果真是為了把被不知什麼人搶去的江山奪回來而拔劍躍起,這會讓我為他們喝一聲彩,但事實上,在漂亮的畫皮下遮掩著的,往往是一些啞巴摻進狗肉裡的東西,甚至連這東西也不如。

    後來的事實證明啞巴掛狗頭賣人肉的傳聞終究是傳聞。他並沒有被有關部門用麻繩五花大綁了去。我的腳好之後在河堤上逢到過他,依然是蠢而且凶的樣子,依然是挑著兩隻瓦盆賣他的狗肉,依然有許多人買他的狗肉下酒,似乎也不怕從那肉凍裡吃出一片腳指甲,傳聞也就消逝。但不久啞巴卻讓他自己手上的駢指消失了,有說是去醫院切掉了的,有說是他自己用菜刀剁去的。傳聞又起,說他的駢指就掉進了狗肉湯裡,與狗肉凍在了一起。一聯想又是噁心,但也沒讓他的生意倒閉,吃狗肉的人照吃不誤,似乎也不怕把那根駢指吃出來。後來生活漸漸地好起來,餓死人的事情幾乎沒有了,野狗日漸少而家狗漸漸多,但賣狗肉的依然是啞巴一人。即便"文革"中橫掃了一切,啞巴的狗肉買賣也照做不誤。人人都知道賣狗肉收入豐厚,遠遠勝過在大寨田里戰天斗地,但也只能眼熱而已。啞巴賣狗肉,既是歷史,又像是特權。他是殘疾人,出身赤貧,根紅苗正,即便不勞動,生產隊裡也得分給他糧草。他殺狗賣肉,自食其力,既為有錢的人民提供了蛋白質,又為生產隊減輕了負擔,正是三全其美的好事。其實,即使是在"文革"那種萬民噤口、萬人謹行的時期,無論在民間還是在廟堂,還是有人可以口無遮攔、行無拘謹,這些人是傻子、光棍或者是裝瘋賣傻扮光棍。譬如"文革"初期,人們見面打招呼時不是像過去那樣問答,"吃了嗎?——吃了",而是將一些口號斷成兩截,問者喊上半截,答者喊下半截。譬如問者喊:"毛主席——",答者就要喊:"萬歲!"一個革命的女紅衛兵遇到我們村的傻子,大聲喊叫:"毛主席——",傻子惱怒地回答:"操你媽!"女紅衛兵揪住傻子不放,村子裡的革委會主任說:"他是個傻子!"於是就像什麼也沒發生一樣。——我在"文革"中的一個大雪紛飛之夜,曾替一撥聚集在一起搞革命工作的人們去啞巴家裡買過狗肉。天冷得很,雪白得很,路難走得很,有一隻孤獨的狗在遙遠的地方裡哀鳴著。我的心中湧起了很多怕,湧起了怕被吃掉的恐懼——這又是在玩深沉了。

    就像一棵樹——哪怕是一棵歪脖子樹——只要不刨了它的根它就要長大——哪怕是彎彎曲曲的——一樣,我這個很敗的類也漸漸由少年而青年。那歲月正是魯迅被當成敲門磚頭砸得一道道山門震天價響的時候。那時的書,除了"毛選"之外,還大量地流行著白皮的、薄薄的魯迅著作的小冊子,價錢是一毛多錢一本。我買了十幾本。這十幾本小冊子標誌著我讀魯的第二個階段。這時候識字多了些,理解能力強了些,讀出來的意思自然也多了些。於是就知道了選進小學語文課本的《少年閏土》原是《故鄉》的一部分,而且還知道被選進中學課本的《社戲》刪去了對京戲的一些大不敬的議論。可見被斷章取義連魯迅也要承受的,我的拙作被那些刀斧手們切割成一塊塊地懸掛起來招蠅生蛆就沒有什麼理由值得憤憤不平了。

    這一階段的讀魯迅是幸福的、妙趣橫生的,除了如《故鄉》、《社戲》等篇那一唱三歎、委婉曲折的文字令我陶醉之外,更感到驚訝的是《故事新編》裡那些又黑又冷的幽默。尤其是那篇《鑄劍》,其瑰奇的風格和豐沛的意象,令我浮想聯翩,終生受益。截止到今日,記不得讀過《鑄劍》多少遍,但每次重讀都有新鮮感。可見好的作品的一個最重要的標誌就是耐得重讀。你明明知道一切,甚至可以背誦,但你還是能在閱讀時得到快樂和啟迪。一個作家,一輩子能寫出一篇這樣的作品其實就夠了。

    讀魯迅的第三階段,其時我已經從軍藝文學系畢業,頭上已經戴上了"作家"的桂冠,因為一篇《歡樂》,受到了猛烈的抨擊,心中有些苦悶且有些廉價的委屈,正好又得了一套精裝的《魯迅全集》,便用了幾個月的時間通讀了一遍。當然這所謂的"通讀"依然是不徹底的,如他校點的古籍、翻譯的作品,粗粗瀏覽而已,原因嘛,一是看不太懂,二是嫌不好看。這一次讀魯,小有一個果,就是摹仿著他的筆法,寫了一篇《貓事薈萃》。寫時認為是雜文,卻被編輯當成小說發表了。現在回頭讀讀,只是在文章的腔調上有幾分像,骨頭裡的東西,那是永遠也學不到的。魯迅當然是個天才,但也是時代的產物。他如果活到共產黨得了天下後,大概也沒有好果子吃。

    去年,因為一部《豐乳肥臀》和"十萬元大獎",使我遭到了空前猛烈的襲擊。如果我膽小,早就被那些好漢們嚇死了。我知道他們搞得根本不是什麼文學批評,所以也就沒法子進行反批評。我知道他們一個個手眼通天,其中還有那些具有豐富的"鬥爭經驗"一輩子以整人為業的老前輩給他們出謀劃策並充當他們的堅強後盾,我一個小小的寫作者哪裡會是他們的對手?但我讀了魯迅後感到膽量倍增。魯迅褒揚的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我沒有資格學習,但我有資格學習落水狗的精神。我已經被你們打落水了,但可惜你們沒把我打死,我就爬了上來。我的毛裡全是水和泥,趁此機會就抖擻幾下,藉以紀念《豐乳肥臀》發表一週年。

    正是:俺本落水一狂犬,遍體鱗傷爬上岸。抖抖尾巴聳聳毛,污泥濁水一大片。各位英雄快來打,打下水去也舒坦。不打俺就走狗去,寫小文章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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