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文 / 莫言
「多少纏綿曲折的男女愛情故事,都沉痛地證明和宣告:女人的愛情之火一旦燃燒起來,就很難撲滅;而男人,在關鍵時刻總是像受了驚嚇的鱉一樣,把脖子縮了起來。」十八年後,我喝了一大杯酒對著與我對飲的李志高說。
李志高頭髮根部顏色紅黃,一看就知道是染過了的。他已是縣棉油廠副廠長,四十多歲的人了。他喝了一口酒,用筷子挑挑撿撿夾了一根碧綠的菜梗放到嘴裡,愁苦滿面地說:
「活到如今,我只信命,別的什麼都不信了。」
我正準備激烈地反駁他時,他的十八歲的女兒李棉花穿著一身艷麗的衣裳闖了進來。這姑娘很像孫紅花。她咕嘟著嘴對李志高說:
「爸爸,我要改名字!」
「為什麼?」李志高問。
她說:「你給我起了這麼個破名字,醜名字,土名字,同學們都笑話我。」
「我跟你媽是在棉花加工廠裡相識、結婚,然後有了你,所以叫你『棉花』。」李志高說。
她反駁道:「在棉花加工廠裡相識就叫我『棉花』,要是在化肥廠裡相識就該叫我『化肥』,在橡膠廠裡相識就該叫我『橡膠』是不是?」
李志高苦笑著說:「胡攪蠻纏!你打算改成什麼名字?」
她說:「我準備改成李口百惠子!」
李志高說:「隨你自己的便吧,你改成山本五十六我也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