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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節 南部鄉巴佬的醜陋 文 / 威廉·斯泰龍

    內森開始解釋,簡明扼要但十分清晰,非常坦率又顯得很謙虛。他說,他不止是一名醫生,他還在哈佛獲得了細胞學碩士學位,正是學業上所取得的成就使他在普費澤獲得了一個研究員的工作。這是全國最大的製藥公司之一,設在布魯克林。他沒有更多介紹自己的背景,而是說,他沒有廣泛深入地瞭解醫學知識,不敢冒險對病人進行業餘的診斷,然而他所受的訓練使他對常見病或一些輕微的病症有著超過一般人的瞭解。所以,當他第一眼看到蘇菲時("這甜心。"他無比深情而溫柔地小聲說道,用手撫弄著她的頭髮),他就十分準確地判斷出,她形容枯槁是嚴重貧血所致。

    "我把她帶到醫生那兒,那是我哥哥的朋友,在哥倫比亞醫學院教書。他從事營養學方面的研究。"內森的聲音有些得意,但沒讓我感到不快。"他說我的診斷對極了,是非常典型的缺鐵性貧血。我們給這甜心服用大劑量的硫酸亞鐵,於是她像玫瑰花一樣盛開了。"他停了一下,看著她,"玫瑰,玫瑰,一朵迷人的玫瑰。"他輕輕地把手指在唇上沾了一下,送到她的眉毛上。"上帝,你真棒!"他悄聲說,"你真了不起。"

    她抬眼盯著他。她看上去異常美麗,但卻顯得有些疲憊。我想起了昨晚那場鬧劇。她輕輕拍打著他青筋暴露的手腕。"謝謝你,查爾斯.普費澤公司的研究員先生,謝謝你把我開得像玫瑰。"她說。我忍不住想:天哪,蘇菲寶貝,我們該給你找一個語言教師。

    我馬上注意到,蘇菲的很多措詞都來源於內森。的確,他就是她的語言教師。現在,當我聽到他細心地糾正她的語法錯誤時,我對此更加深信不疑。他很細緻耐心,就像一個小學教師一樣。"不是開得我,"他解釋說,"要說讓我開得像。你很不錯。要不了多久,你就會說得很好了。你必須要學會,什麼時候、什麼地方才能在動詞原形前加to,什麼時候要省略它。這當然不容易,但你知道,學英語是沒有捷徑的。你必須用你的直覺。"

    "直覺?"她說。

    "就是說,你要用你的耳朵來學,直到它變得敏感起來。讓我舉個例子。你可以說讓我像玫瑰一樣開放,而不能說開得我像。這沒有什麼道理,懂嗎?這就是語言常常捉弄人的地方。你用不了多久就會學會的。"他輕輕敲著她的耳垂,"用你可愛的耳朵來學。"

    "什麼語言呀!"她苦惱地哼了一句,喪氣地皺起眉頭,"有那麼多單詞。我是說,就一個速度[1],就有快、迅速、快速。都是一個意思!真可惡!"

    "還可以說飛快。"我又加了一個。

    "還有飛馳。"內森說。

    "急速。"我繼續找著詞兒。

    "還有瞬間。"內森說,"雖然有點細微的差別。"

    "吱溜。"我說。

    "別說了!"蘇菲大笑道,"夠了!英語的單詞太多了。法語就簡單多了,只有一個單詞vite。"

    "再來點啤酒?"內森問我,"我們把這一夸脫喝光,然後就去康尼島。"我注意到內森幾乎沒喝,而是用百威啤酒大方地款待我,把我的杯子裝得滿滿的,從未讓它空過。而我呢,在那一陣子,也開始覺得溫馨、興奮和激動。那種感覺十分強烈,以至於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一個勁兒地直樂,得意洋洋地,就像夏日耀眼的陽光一樣。我覺得自己被一雙手緊緊地、親密地、熱情地擁抱著,有一種飄飄然的感覺,實際上有一部分是酒的作用,餘下的則是各種各樣的因素。用那個年代時髦的精神分析法來解釋:六月陽光燦爛的日子裡幸福快樂的心情,漢德爾先生歡快的"水上歡騰曲",這間喜氣洋洋的房間,從開著的窗戶飄進來的陣陣花香,都讓我產生了一種不可言喻的幸福感覺。我深信,在二十二歲,或者乾脆說二十五歲後,我還從未有過這樣的感覺。自從"事業"中斷之後,我似乎一直沉迷在悲天憫人的苦惱日子裡。

    然而,在到紐約的幾個月裡,這畢竟是我第一次感到快樂。我曾以為這些東西已從我的生活中永遠消失:朋友,家庭,和朋友歡聚的快樂日子。我把自己禁錮在一個冷漠的龜甲裡,而現在它被完全打碎了。發生在蘇菲和內森——這對熱心、歡快、活潑的新夥伴身上的事真是太奇妙了。我急切地想要衝過去,帶著那種不含任何邪念的兄弟般的友情,緊緊擁抱他們。老斯汀戈,你又從冰冷的海裡返回岸上了。我自言自語地咕噥著,對著蘇菲傻笑,渾身似乎被百威的氣泡包裹著。"乾杯,斯汀戈!"蘇菲說,把內森剛才硬要她喝的那杯啤酒喝了下去,給了我一個憂傷而動人的微笑。她那雪白的牙齒閃閃發亮,那張幸福的臉龐上還殘留著傷痕。我被深深打動了,不由自主地發出一聲滿足的歎息。我覺得我快要完蛋了。

    然而,在極度快樂之餘,我仍然感覺到這裡有些不大對勁兒。蘇菲和內森昨晚上那可怕的一幕,對我來說應該是個警告,這短暫、友好、愉快、親密的小聚,就像他們之間不曾發生過那樣的衝突。但我就是這樣一個人,很容易被假相所蒙蔽,輕信兩個情人之間的令人恐怖的一幕是極少出現的,他們真正有的是鮮花和愛戀。後來我想,那時之所以會這樣想,是因為我太渴望友誼——我被蘇菲弄得神魂顛倒,又被那個充滿活力、怪戾狂暴卻又有著奇異魔力的年輕人的乖癖幻想所引誘。我不敢把他們的關係想成別的什麼,只能是獨特的充滿玫瑰色光芒的結合。但即使這樣,在歡樂、溫馨和憂鬱的背後,房間裡仍蘊藏著一種蠢蠢欲動的緊張氣氛。我不是說當時那種緊張氣氛與兩個情人有直接關係,但那是一種繃緊了的、煩躁不安的氣氛,而且極有可能從內森那裡爆發出來。他開始變得煩躁不安,心神不定。他站起身來,翻弄唱片,把漢德爾換成威爾蒂,喝了一大口水,然後坐下,隨著圓號的節奏用手指敲打著自己的腿。

    突然,他轉過身來,用陰沉黯淡的眼睛質問般地盯著我,說:"你不過是個采野玫瑰的老手,是嗎?"他停了一下,用一種故作斯文的慢吞吞的腔調——這種南方腔從前是那麼讓我著迷——接著說:"知道嗎,我對南部聯邦的蠻夷之族很感興趣,你們全部(他特別加重語氣說"全部")……你們全部讓我覺得有趣兒,真有趣兒。"

    我開始感覺或者說體驗到什麼叫慢慢燃燒。這個內森真是令人不可思議!他怎麼會是如此粗俗、無情,如此卑鄙的一個人呢?我那歡快的感覺像肥皂泡一樣,一下子全爆了。我心想,這個卑鄙的傢伙,他這是在作踐我!否則怎麼解釋他這種狡猾的情緒變化,除非他想把我逼上絕路!這不是粗俗便是狡詐,不可能會是別的。我開始認真地感覺到,要保持一種"友好的狀態"——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他必須停止有關南方的議論。一股怒火從我心中冒出,就像卡在喉嚨裡的一塊反胃的骨頭。我一忍再忍,但最終無濟於事。我用潮汐鎮的方言點燃了那團怒火:"怎麼,內森老馬,你們布魯克林貧民也一樣讓我們鄉下人覺得有趣兒哩!"這話在內森身上明顯奏效。他不僅馬上變得惱怒起來,眼睛裡還冒出一股想打架的凶光。他盯著我,眼睛裡充滿了難以抑制的懷疑。那一瞬間,我敢發誓,在那閃閃發亮的眼球上,我看到了一個浮燥的南部鄉巴佬的醜陋形象。

    "噢,去他媽的。"我說,想要站起身來,"我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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