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集 第一部分 第30節 《一個猶太人的耶穌》 文 / 赫爾曼-沃克
二月二十一日
巴登—巴登
昨天夜裡我病得很厲害,今天我也遠遠沒有復原。不過,既然又重新開了頭,我還是決心把日記記下去。單單是在紙上移動我的筆,也會使我感到有了活力。
旅館的廚房把我們的鹹牛肉雜燴燒得一團糟,使我大為掃興。惱怒無疑觸發了我的消化不良症。難道還有比這更容易燒的菜嗎?但是,結果還是燒得又焦、又硬、又冷、又油膩,簡直叫人噁心。我們吸取了教訓。我和娜塔麗,還有那個海軍武官,把紅十字會送給我們的食品湊在一起,在我們自己的房間裡燒,在我們自己的房間裡吃,至於那些德國大兵,讓他們見鬼去吧!別人也都在這麼幹,走廊裡飄蕩著烹調的香氣。
根據最新的傳聞,德國人為了表示文明,為了表示對於宗教的尊重,將在復活節把我們釋放,進行交換。平克尼-塔克雖然親口對我說過,這只不過是一廂情願的幻想,但是謠言還是傳來傳去。我們這群人的心理活動真是饒有趣味。如果把這些心理好好描寫一番,真可以寫出一部可以和《魔山》媲美的長篇小說,遺憾的是,我絲毫也不具備這種創作才能。如果路易斯的年紀不是這麼小,他蠻可能成為我們這群人中的一個托馬斯-曼;他那敏銳的小腦袋說不定此時正在一一記下我們所不能察覺的一切。
說起復活節,這倒使我想起我在盧爾德記下的那段日記,那時我只開了一個頭,講到我的半途而廢的改信天主教一事。那是一件多年以前的往事,說起來叫人傷心難受,好比重新撥燃已經冷卻了的灰燼。不過,如果這本日記在我死後還能留在人間,它就可以成為我在這個世界上匆匆度過的卑微一生的最後遺言。既然如此,還是讓我把此事的主要輪廓信手寫下吧,好在只要一兩段就能說完。我已經講了我與奧斯威辛猶太法典學堂發生隔閡的情形,這是一切後事的關鍵。
我不能把這件事告訴我的父親。對於波蘭猶太人來說,敬重雙親是我們根深蒂固的天性。我的父親是個和藹可親的人,是個農具商,另外也做自行車生意,買賣相當興旺。我們家境不錯,他很虔誠,也很有學問,不過從來不會問一個為什麼。他如果知道我已經變成了一個不信猶太教的人,那他一定會震驚萬分。所以,我繼續是個猶太法典學堂的優秀生,而在心底裡,我卻暗自笑話萊扎老師,笑話我周圍的那些恭順馴服的小蠢貨。
我們的家庭醫生是個說意第緒語的不可知論者。那時候,凡是從大學回來的猶太醫生,身上總是常常帶著豬肉氣味。一天,我不知怎麼心血來潮,到他那兒向他借閱達爾文的書籍。「達爾-溫」——法典學堂裡的悄悄耳語都是這麼叫的——就是當今邪惡世界的撒旦。這個「達爾-溫」,對我來說,他的德文版的書可真難看懂;不過我還是如饑似渴地吞下了《物種起源》,晚上在蠟燭光下偷偷看,白天躲到外面去看。我一生之中第一次違反安息日的戒律,就是在口袋裡裝著一本達爾文的書,來到河邊的草地上。安息日戒律禁止在「公有場地」內負荷重物,而書本也屬於重物之列。說也奇怪,我雖然在精神上已和我的信仰決裂,但是要在禮拜六帶著那本書從我父親的房子裡走出來,倒仍是樁很難做到的事情。
後來,那個醫生又把海克爾、斯賓諾莎、叔本華以及尼采的書借給我。我急不可待地把這些書統統看完,就好像青春少年閱讀色情書籍一樣,既是津津有味,又暗自羞愧。我專門先找那些褻瀆宗教的章節,比如對於奇跡和上帝的嘲笑,對於聖經的攻擊等等。其中有兩本德文的文集我將永遠也不會忘記,一本叫做《科學入門》,一本叫做《現代偉大思想家》,都是綠色平裝廉價書。伽利略、哥白尼、牛頓、伏爾泰,霍布士、休姆、盧梭、康德,這一群輝煌燦爛的偉大人物,就在我,一個十五歲的猶太少年,孤獨一人躺在維斯杜拉河畔草地上的時候,突然闖入了我的思想。我如癡如狂,一連攻讀了兩三個星期,於是我的世界、我父親的世界,統統倒坍、摧毀、破滅、粉碎,變為一堆瓦礫,化為一片塵埃,從此休想恢復,就如倒坍在沙漠之上的奧齊曼迪亞斯的塑像一樣。
我的頭腦從此開了竅。
我的家庭移居美國之後,我成了布魯克林中學的一個異常早熟的奇跡。我學英語就好比背誦乘法表一般便當,兩年之內我就學完了全部課程,並且取得了進入哈佛大學的獎學金。那時候,無論我的言談舉止,還是衣著裝束,在我的雙親眼裡都已完全美國化了。他們為我
哈佛大學的獎學金感到驕傲,但是同時也很擔憂害怕。不過,他們又怎能留難我?我離家上學了。
在哈佛,我是一個奇才。教授們,連同他們的夫人,對我推崇備至;我是許多豪富人家的座上客,我的帶點猶太學堂腔調的英語,他們覺得新穎有趣。我把所有這些寵愛獎掖視為
理所當然。我那時年輕漂亮,就像路易斯-亨利一樣,具有某種天生的魅力,對於交談也是頗有天賦。我能使那些文人雅士和我一同分享我因為發現了西部文化而感到的興奮激動。我愛美國;我博覽貫通美國的文學與歷史;我能背誦馬克-吐溫的大部分作品。經過法典學堂的訓練,我有過目不忘的本領。我能滔滔不絕,侃侃而談,既有獨到見解,又能旁徵博引,這使那些波士頓人驚歎不已。同時,我還能夠把一些猶太法典的知識融會於我的談論之中。正是由於這樣,我才在無意之中醒悟到後來使我成名的道理,那就是,如果有人能把猶太教作為那些基督徒本身歷史背景之中受到忽略的一個部分介紹給他們,並且在介紹的時候既保持一定的尊嚴,又稍帶一絲嘲諷口吻,那麼他們一定會深感興趣。三十年後,我寫成了我的《早期基督教中的猶太法典精義》,後來我又把它加以改寫,並且換了一個更加醒目的標題:《一個猶太人的耶穌》,終於使它成了一本暢銷書。
至於後來發生的事情,我無可誇耀,因此我將簡單地一筆帶過。生活畢竟是那麼大同小異!一個有錢人家的千金,愛上了一個窮家庭教師,不過是個老生常談的故事。喜劇、小說、悲劇、電影,大多用的是這個簡單題材。我則是親身經歷了一次。她是波士頓的一位富家閨秀,是個天主教徒。在那二十出頭的年紀,一個人很難聰明理智,一旦墮入情網,那就不可能忠誠老實,不論是對別人,還是對自己。我那活躍的想像,善於論證的能力,這時也作用於我自身,竟然使我果真相信,基督已經進入我的心靈。後來的事情也就非常簡單:天主教才是正統,才是基督教藝術與哲學的寶庫;同時,它自成一個詳盡無遺的典禮儀式的系統,這才是我真正能夠理解的惟一的宗教。我於是改信了天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