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8章 文 / 詹姆斯·帕特森
離開馬丁家後,除了繼續擔心「野狼」是否會採取報復措施和他會襲擊哪裡之外,我沒什麼可做的事了。於是,我回到酒店又睡了幾個小時;起來後,我決定出去走走。我覺得這會是一次漫長的散步。但我需要它。
奇怪的感覺來了。我沿著百老匯大街往前走著,總覺得有人在跟蹤我。我不認為這是我的幻覺。我想盡辦法想看清楚那個人,但是,要麼就是他跟蹤的技術太高超了,要麼就是我
的反間諜技術太差了。也許在華盛頓的話,就不會這樣了。對我來說,在倫敦想要發現什麼人不對勁,那是非常困難的——當然,除我自己之外。
我在蘇格蘭場停了下來,他們還是沒有「野狼」的消息。而且,也沒有任何報復性活動的消息。至少在目標城市裡還沒有。暴風雨到來之前的寧靜?
一個多小時後,我沿著白廳,走過唐寧街10號,來到特拉法爾加廣場,然後再從那裡原路返回,感覺好多了。在回酒店的路上,先前的那種恐懼感再度出現了——就好像有人在看著我,跟著我。是誰?我什麼人也沒看到。
回到酒店房間後,我給孩子們打了個電話。然後,又給獨自一人住在第5大街上的奶奶打了電話。「我覺得非常寧靜,」她笑著。「但我不介意一大家子的人。我想念你們所有人。」
「我也是,奶奶。」
我穿著衣服就睡著了,直到電話鈴聲把我叫醒。我沒拉開窗簾,屋子裡一片漆黑。我看了看表——天啊——凌晨四點鐘。我想這回終於把我缺的覺都補回來了。
「亞歷克斯。克羅斯,」我對電話說。
「我是馬丁,亞歷克斯。我剛從家裡出來。他叫我們去議會大廈,在訪客入口外面的人行道上碰面。要我去接你嗎?」
「不用了。我走著去更快。我們到那兒見吧。」這麼早在議會見面?聽起來不太妙。
大概5分鐘後,我又回到了街上,沿著維多利亞大街朝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趕去。我敢肯定「野狼」要採取行動了,而且這回傷亡會非常慘重。這會不會意味著四個目標城市即將遭到襲擊?如果是這樣,我不會感到吃驚。現在這個時候,無論發生什麼事,我都不會感到吃驚。
「你好,亞歷克斯。我想也許能在這兒見到你。」
一個男子從陰影裡走出來。我竟然沒注意到他躲在那個地方。精神太過於集中了,可能我還沒有醒透,真是有點兒疏忽了。
他從陰影裡走出來,我也看到了他手裡的槍,正對著我的胸口。
「其實,這會兒我應該離開英國了。可我還有一件事要做。殺了你。我想讓你親眼看著自己被我幹掉。就像這樣。我做夢都在想著這個時刻。也許你也是。」
說話的人就是傑弗裡。謝弗。他看上去趾高氣揚、滿懷自信;而且他現在已經佔據了上風。也許正是出於這個原因,我甚至都沒有考慮該採取什麼措施,我甚至都沒有猶豫。我撞向謝弗,等待著雷鳴般的槍聲。
槍響了。可是他卻沒打中,至少我覺得沒有打中。我猜他那一槍打偏了。沒關係。我已經把謝弗逼到了牆邊。我看到了他眼中的驚訝與痛苦,這正是我所需要的動力。他的槍也在打鬥中掉到了一邊。
我掄起拳頭打他的上腹部,大概是皮帶以下的部位,這可能是致命的一擊。我希望是。他的呻吟聲告訴我,他受傷了。但我還想再多打他幾拳,理由我有的是。我真想當街就宰了他。我又朝他的小腹上打了一拳,這拳讓我感覺到他已經沒有剛才那麼強硬了。然後,我又在那混蛋的太陽穴上狠狠地打了一拳。接下來的一拳打在了他的下巴上。他傷得很重,但還不至於倒下。
「你就這點本事,克羅斯?該看看我的了。」他咆哮著。
他掏出一把折疊小刀,我退後了一步——但我隨即意識到他已經受傷了,而這正是我的最佳時機。我又打出一拳,這拳落在了他的鼻子上。流血了!他還沒有倒下,衝我瘋狂地揮舞著手上的刀。他劃傷了我的胳臂,我意識到自己有多麼的瘋狂,沒有受傷或是被殺真是太幸運了。
我終於有機會摸到了自己的槍,然後就從腰背後皮帶上的槍套裡掏出了槍。
謝弗朝我衝了過來,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我的槍。也許他覺得我在倫敦不會把槍帶在身上。
「不!」我大叫著。時間只允許我喊這麼一句。
我朝他的胸口開了槍。他靠牆倒下,慢慢地滑到地上。
他的臉上除了震驚的表情,什麼也沒有,也許他終於意識到自己也只是個血肉之軀。「混蛋,克羅斯,」他低聲說,「混蛋。」
我彎下腰對他說:「『野狼』是誰?他在哪兒?」
「見鬼去吧,」說完,他就死了,見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