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文 / 詹姆斯·帕特森
「野狼」還在洛杉磯,來自內華達爆炸現場的情況報告仍然照常傳送到他所在的地方。警察到達日出山谷附近地區……然後就是直升機……美國陸軍……最後聯邦調查局終於出場了。
他的老朋友亞歷克斯。克羅斯也出現了。亞歷克斯。克羅斯。一個真正的對手。
當然,沒人明白這是為什麼。
對於日出山谷發生的事情來說,還沒有合理的解釋。
怎麼可能會有呢?
那裡一片混亂,這也正是它的美麗所在。最讓人覺得可怕的莫過於人們無法理解的事情。
比如說,洛杉磯當地有一個叫菲迪亞?艾布拉姆特索夫的人,他的妻子叫莉莎。菲迪亞既想成為一個黑幫老大,但同時又想過著貝弗利山莊那些電影明星式的奢侈生活。「野狼」現在住的房子就是菲迪亞和莉莎的,可在他看來,這就是他的房子;畢竟,他們的錢就是他的錢。沒有「野狼」,他們只是一對胸懷野心的三流混混。
菲迪亞和莉莎甚至都不知道「野狼」正呆在他們的家裡。他們一直住在阿斯彭,晚上十點剛過才回到洛杉磯的家。
他們的驚訝可想而知。
一個彪形大漢正獨自一人坐在客廳裡。平靜地坐在那裡。非常平靜。右手很有節奏地擠捏著一個橡皮球。
他們從沒見過他。
「你他媽是誰?」莉莎問道,「你在這兒幹什麼?」
「野狼」張開雙臂,「我就是賜予你們所有這一切的那個人。你們拿什麼作為回報?對我的不尊重?我是『野狼』。」
菲迪亞早就聽說過這個名字。他知道只要「野狼」出現在他們的面前,那他和莉莎也就在劫難逃了。最好還是趁早逃命,向上帝祈禱「野狼」只是孤身來此,雖然這好像不太可能。
他只稍稍挪了一步,「野狼」就從坐墊下面抽出一把手槍。他是個好槍手。菲迪亞?艾布拉姆特索夫後背中了一槍,脖子上也中了一槍。
「他死了,」「野狼」平靜地對莉莎說——他知道「莉莎」只不過是她的綽號。「我還是喜歡叫你『耶利扎維塔』,」他繼續道,「不那麼大眾化,那麼美國化。過來坐吧。來吧。請。」
「野狼」拍了拍腿說,「過來。我不喜歡重複。」
莉莎很漂亮——也很聰明——一看就知道是條冷酷的美女蛇。她走過去坐到「野狼」的大腿上,完全遵從「野狼」的要求。真是個乖女孩!
「我喜歡你,耶利扎維塔。可我能怎麼辦呢——你竟敢背叛我。你和菲迪亞偷走了我的錢。用不著狡辯。我知道這是真的。」他注視著她那雙漂亮的棕色眼睛。「知道zamochit嗎?」他問,「骨頭斷裂的聲音?」
毫無疑問,她知道,因為屋裡傳來了她那撕心裂肺的慘叫。
「很好,」「野狼」握著莉莎纖細的左手腕說,「今天的一切都很順利。」
他是從耶利扎維塔的小手指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