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牛虻和他的父親、情人和她的情人 文 / 佚名
《牛虻》講的是革命故事?
好長一段日子,我都以為麗蓮的《牛虻》講的是革命故事。
一九七一年冬天,我第一次讀到《牛虻》。那時,聽說蘇聯人要打我們,全國人民得「深挖洞」。我所在的高中班被命名為「挖洞先遣隊」,到長壽縣鄉下去挖洞,為全校遷到山洞作準備。
白天挖洞,夜裡躲在蚊罩裡讀《牛虻》。那是一部殘破的書,因為經手太多,前後都缺頁。最後的缺頁在這裡中斷:
「親愛的瓊,」
紙上的字跡突然模糊得像一片雲霧。她又一次失去了他,又一次失去了他!
下面的文字沒有了。
我心裡一陣陣緊縮的抽痛,好像我就是瓊瑪。那些因殘缺而失去的文字,好像一片血紅的迷霧把我濕漉漉地裹在牛虻激情中,他為革命事業悲壯犧牲的豪情像身體上分泌出來的液體抑制了我心中的瓊瑪疼痛。牛虻的革命經歷有何等驚心動魄的情感經歷啊!
我想有一番屬我的革命經歷,以便也能擁有波瀾壯麗的一生情愛!
這是一場救國的革命——用官話說,是愛國主義的革命,用學究話說,是民族國家的獨立革命:意大利要擺脫奧匈帝國的統治。然而,牛虻的革命經歷之所以驚心動魄,就因為他獻身革命,擁有了自己飽滿的生命。麗蓮講敘的牛虻,成為我心目中的楷模。我覺得,自己只深挖洞還不能算革命。深挖洞能與一個瓊瑪相逢嗎?
牛虻是革命者的名字。在成為革命者之前,瓊瑪愛的這個人叫亞瑟。亞瑟屬於想使自己的生命有點光彩的一類人,據說很小時就「有一種模糊而持續的不滿足的感覺,一種精神上空虛的感覺」。瓊瑪與他相識時,他還是神學院的學生,或者說見習修士吧。當時,意大利的民族獨立革命黨人的新宗教理想開始傳到神學院。深奧的神學理論和繁瑣的宗教儀式不能填充少年亞瑟的精神空虛,倒是馬志尼青年黨的政治理想讓亞瑟激動起來,感覺到自己如何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意大利是天主教的君主國家,有太多的教士。對於馬悉尼的民族獨立的民主共和革命來說,他們是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意大利的民族革命需要團結一切可能的社會力量,需要拉攏天主教士,形成民族獨立革命的統一陣線。如何拉攏天主教士?馬志尼覺得,先把民主共和理論說與天主教教義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再告訴教士們如何獻身於民主共和革命就行了。於是,馬志尼把自己說成是真正的基督徒。
如果我們在自己的旗幟上寫明自由、平等、博愛,我們就成為基督信仰的先驅。我們尋求基督為各族人民、為全世界許諾的信念的統一。我們既不是天主教徒,也不是新教徒:基督的真正教義歷來只產生基督教徒。如果我們對民眾高喊:「上帝和人民!天上有個唯一的主宰,那就是上帝;人間有個唯一的主宰,那就是人民;全體人民根據一個積極的信念聯合起來,在和平和互愛的氣氛中作出很大的成績,以便在上帝注視下逐步瞭解和解釋他的普遍的法則」,我們就自動擔負起基督的使徒的作用。(馬志尼《論人的責任》,呂志士譯,北京商務版1995,233—234頁)
馬志尼教導天主教士們說,他們還不懂得「如何崇拜上帝」。如何才是「真正的崇拜上帝」?這是一種社會行動、走向人民大眾的熱情。誰要做真正的基督教徙,據馬志尼說,誰就應該「自告奮勇,在那些因缺乏教育而誤入歧途的人和那些進行鼓動的領導者之間傳播真理和光明」。說得更直接了當些,就是要在革命黨的領導下去做動員民眾起來革命的社會工作。
馬志尼青年黨信徒在神學院裡秘密宣傳這些思想,以至於亞瑟慢慢從基督教義中發現了「一種民主傾向」,並形成了自己像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一樣的教士觀:「教士的使命就在引導世界向著更崇高的理想和目標前進;……一個教士是宣傳基督教的教師,而一切革命家中最偉大的一個正是基督」。
除非少數天才人物,人們在年青時時用來填充青春熱情的道德理想並不具有鑒別能力,時代中時興的道德理想總是充滿吸引力的,沒有鑒別力的年青人往往以為時興的道德理想就是自己性情的脈動。個體性情的脈動與某種道德理想的結合,往往是很偶然的。正是這種偶然性很可能決定了一個人的一生命運。
亞瑟就是如此。他天生有過於旺盛的生命熱情,其時碰巧遇上了意大利的民族獨立革命。這一歷史機遇為亞瑟實現自己的生命熱情提供了另一種可能,不然,他至多將是一個執著的宣教士。亞瑟的革命熱情是宗教的,意大利的民族革命只是給他提供了實現自己的獻身熱情的契機和目標。亞瑟本來就不是意大利籍人,而是英國籍人。只是當他聽了一個激進大學生——馬志尼信徒的演講,才想到要去「幫助人民和意大利」,「要把我的生命獻給意大利,幫助她從奴役和貧困之中解放出來;要把奧地利人驅逐出去,使意大利成為一個除了基督沒有帝王的自由共和國」。亞瑟不知不覺成了馬志尼革命黨人,而且覺得馬志尼的革命思想與福音書中的思想是多麼的契合。
把基督說成啟蒙思想的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象徵,在亞瑟的父親蒙太裡尼——一位資深的神學家看來,是徹頭徹尾的反基督,福音書與民族獨立或民主共和之類的革命毫不相干。由於愛子心切,蒙太裡尼絞盡腦汁要把亞瑟從馬志尼革命黨人的影響中領出來。子的初生熱情與父的深諧世道不可避免的衝突,在麗蓮講敘的革命故事中,成了是否革命、是否進步的抉擇。
讀過麗蓮講敘的革命故事,我不太想得通一件事。在產生革命衝動的同時,亞瑟的情愛衝動也開始萌動了。他對老是圍著自己心愛的女孩子轉的革命同志波拉十分惱怒,一想到他就醋勁上湧。情敵與革命同志的矛盾,把亞瑟帶到痛苦的邊緣。我想不通,不是因為革命者就不能吃醋,而是因為,亞瑟是宗教教士式的革命者。作為見習修士,讓情愛衝動在身體上炙熱,看重女性身體的慰藉,與同志們吃醋,就等於被現世的誘惑拐走了。不過,這也許只是鐵尚未煉成鋼時的情形罷。
宗教、革命與「私人的痛苦」
第二次讀《牛虻》,已經是三年之後。那時,我已經高中畢業,正在鄉下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
收玉米的時節快到了。為了防止黃鼠狼搶奪生產果實,生產隊的少年、青年、中年社員都要輪流在玉米地守夜,通宵達旦睡在玉米地裡,每隔一個小時吆喝幾聲,驅趕黃鼠狼。
經過幾年革命,我已經變得有些懶散。為了重整革命精神,我帶上小馬燈,夜裡在玉米地重讀《牛虻》。這次我找到了一部完整的書,讀到最後缺失的那三頁:牛虻的生父、蒙太尼裡紅衣主教死於心臟擴張破裂症;牛虻在遺信中向瓊瑪表白了平生的愛情,令瓊瑪哭成淚人兒,這位革命女性從未如此哭過;一直暗戀瓊瑪,與牛虻實際上處於情敵關係的瑪梯尼得到牛虻的諒解,而瑪梯尼對瓊瑪的愛,被瓊瑪忽略了。
故事的結尾令我心顫:瑪梯尼抱著哭得死去活來的瓊瑪。
為什麼瑪梯尼要抱慰瓊瑪的哭泣?因為瑪梯尼愛瓊瑪,可是,瑪梯尼抱慰的是瓊瑪為失去自己心愛的情人的哭泣,這等於說,瑪梯尼抱慰的是為可能奪去自己所愛的人的哭泣。我突然覺得,驚心動魄的不是牛虻的革命經歷,而他身上的個人命運纏結出來的人倫衝突:牛虻和他的父親、情人和她的情人。就革命故事來說,《牛虻》沒有什麼驚心動魄之處,倒是他與自己的父親和情人們以及情人的情人的倫理關係令人心潮起伏。
牛虻身上纏結的人倫衝突不是由於革命活動導致的,而是因為「愛人的一個耳光」和知道了自己的倫理身份觀。亞瑟因為這一耳光和倫理身份而改變了自己的革命者的身份。亞瑟製造假死逃離了由自己父親的情愛編織的倫理之罪的語境,流亡多年。當他帶著十九年漂泊的傷疤重返這個語境時,已是一個秘密激進團體的成員,他的革命觀點完全變了。
以前,亞瑟是虔誠的修士,參加革命是——像馬志尼說的那樣——「為了上帝和人民」。如今的牛虻對上帝、基督和教會懷著陰沉而又堅毅的憎恨,革命不再是為了民族獨立的民主共和,而是出於自己「私人的痛苦」——本來,牛虻與自己的路邊情人綺達在異國過著自在的生活,只是因為有機會解決自己「私人的痛苦」,牛虻才接受了革命同志的邀請。
過去,亞瑟不贊同瓊瑪的「行動主義」,主張革命「必須忍耐」。亞瑟曾經對瓊瑪說。「巨大的變革不是一天做得成功的」,「意大利所需要的並不是恨,而是愛」。這些倒還像是一個教士類革命家說的話。如今,牛虻固執地認為,「短刀可以解決好些問題」。他以資深革命思想家的口氣對瓊瑪說:「當革命到來的時候,……民眾不應該習慣於暴力嗎?」
臉上總是瀰漫著一種神秘的寧靜的瓊瑪覺得牛虻太過分了。革命當然需要行動,但所謂行動只是宣傳和鼓動,暴力至多只是「逼迫政府」的手段,而不是目標。瓊瑪反駁牛虻的暴力革命論:「使無知的民眾習慣於流血的景象,並不是提高他們賦予人類生命的價值的辦法」。她的革命經驗告訴自己,「每一次暗殺,都只足以使警察變得更兇惡,使民眾更習慣於暴力和野蠻,因而最後的社會秩序也許比原先更要糟糕」。這些聽起來很像一個修正主義者的觀點。
牛虻與瓊瑪吵嘴,主要因為兩人對人類社會的混亂和禍害的根源有不同的見解。瓊瑪覺得,人類社會不幸的根源在於「對人性的神聖不夠重視」;牛虻挖苦瓊瑪的這種看法是一種「病態的」宗教心理,「要樹立起一種東西來向它崇拜」。牛虻的革命動機明顯主要針對教會,他要與自己的出生決裂。他對瓊瑪直截了當他說:行刺當然只是一種手段,但它的目的不是反政府,而是「連根鏟盡」教會的「威信」。瓊瑪對教會還是崇敬的,她覺得牛虻的革命觀念是要喚起「在人民心裡熟睡的野性」。對此,牛虻坦然回答:「那麼我就算是完成了不辜負我這一生的工作了。」
瓊瑪顯得成了修士式的革命者,牛虻卻從修士式的革命者變成了屠格涅夫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深刻地描繪過的那種虛無主義的革命者。
亞瑟的革命觀是如何發生的轉變的?是「私人的痛苦」。
牛虻自己所說的「私人的痛苦」是怎麼回事?
其實不過是一個偶然的愛情事件。蒙太尼裡神父年青時愛上了一位女孩子,在肯定是很短促的交歡時,偶然造化了一個嬰孩。這個嬰孩的命運就被這偶然的情愛決定了:當他知道自己無比崇敬的神父曾犯下偷情罪過,而且自己偏偏是這一罪過的身體印記,他的生存就先天地破碎了。牛虻的「私人的痛苦」是自己父親的私人情愛的結果,他把這結果感受成自己生存的受傷。有一次牛虻對瓊瑪狠狠他說:「我是出生出世不曾有過一個朋友的。」
其實,偷情對牛虻來說,算不了什麼。他自己也偷情。問題只在於神父是不應偷情的,這「不應」來自基督教教義和教會的規矩。牛虻對父親的仇恨針對教會是有理由的,如果沒有教會的規矩和那些基督教關於聖職的教義,他父親的偷情就不算什麼,他的個體生命也不會成為一種恥辱。
關於亞瑟革命的動機,已經沒有什麼好想的了。令我感興趣的是一種倫理——基於「私人的痛苦」的倫理。很清楚,麗蓮講敘的其實不是革命故事,而是倫理故事。沒有那些革命事件,牛虻的故事照樣驚心動魄;相反,若沒有了那些倫理和情愛,牛虻的革命故事就變得索然無味,還不如我自己親歷的革命經歷。
革命故事的講法與倫理
牛虻的倫理故事為何驚心動魄?這裡面有這麼一個問題:當自己的生命被感受為破碎時,應該如何生活。
基於「私人的痛苦」的倫理是否必然是革命性的?
個人情感受傷的事太普遍,也是太人性的事。人類有宗教,差不多就是為了化解「私人的痛苦」。那穌、佛陀、莊子的許多教導都在開導人們如何化解自己的「私人的痛苦」,這些教導後來成了一種宗教倫理。法國大革命以來,出現了一種動員個體身體的「私人的痛苦」起來革命的倫理。在丹東事件中,我們已經知道這一情形。革命者當然並非都是出於自己「私人的痛苦」。瓊瑪和瑪梯尼也是革命者,但他們不是出於自己「私人的痛苦」而革命。其實,他們也有痛苦,他們的生命也破碎了。為什麼他們與牛虻不同?生活中總有一些人因人性的軟弱而犯罪,有一些人受無辜的過錯折磨,有一些人平白無故情感誠摯而受傷。我可以選擇自己成為哪一類人嗎?
老實說,我搞不清這些問題。不過,我很想搞清楚,牛虻的「私人的痛苦」帶來的倫理後果。瓊瑪說牛虻「對人性的神聖不夠重視」,究竟是什麼原因,難道對人性的神聖非要重視不可?有人性的神聖這回事嗎?
我曉得,這樣想是犯法的。犯什麼法?革命的道德法。麗蓮的《牛虻》是革命者成長小說的典型,牛虻的人格典範哺育了不少革命者的人格,一直是我們學習的榜樣,他蔑視人性的神聖才是神聖的,哪裡可以質疑?
可是,瓊瑪的眼淚和瑪梯尼的抱慰讓我無法平靜。乘黃鼠狼還沒有來,我想趕緊搞清這些問題。
結果我一無所獲。
麗蓮的講法是革命故事的講法,不是倫理故事的講法:革命故事的講法只有唯一的敘事主體,倫理故事的講法是讓每個人自己講自己的故事,所謂多元的主體敘事。麗蓮只讓牛虻講敘自己的故事,使得倫理故事變成了革命故事。要把革命故事還原為倫理故事,就得離開麗蓮的講法。我設想,如果讓故事中的每一個人講自己身體感受過的故事,會怎麼樣?
那天夜裡,黃鼠狼不知怎麼的,一直沒有來。我躺在寂靜的山坡上,望著綴滿星斗的瓦藍的夜空,眼前出現了瑪梯尼和綺達、牛虻和瓊瑪以及蒙太尼裡大主教,他們各自對我講起自己的故事。
綺達講的故事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個吉普賽姑娘,父母在流浪途中生下我。不知為什麼,我很小的時候,父母就把我寄養給祖母。我知道自己長得很漂亮,而且很性感,因為我的身體承受男人火燎燎的目光大多了,特別是我成為少女以後,人們說我「具有一種生氣勃勃的野獸般的粗魯的美」。
牛虻在流亡的歷險途中經過我祖母家,結識了我。他一見到我就每時每刻圍住我轉,說他如何喜歡我。我迷戀上他的熱情和幽默。他也很有學識,懂得好多什麼「主義」,會寫尖刻的文字,有滿肚子的故事。同他在一起,我總是被逗得笑個不停。但牛虻只是喜歡我迷人的漂亮、性感的身體和野性的性格,並不愛我。我知道,只是喜歡我的physik還不是愛,愛在精神和身體的相互依戀。雖然我知道牛虻只是喜歡我的身體,只要我覺得跟他在一起感到愉快,也就無所謂了。
從此我離開了祖母,和牛虻一起浪跡他鄉。牛虻喜歡唱歌,我喜歡彈六絃琴。我們一起生活得好愉快。我們這樣一起過了六年,有一天,他突然說要回意大利,當地一個秘密團體請他去主編一份革命小報。對我們吉普賽人來說,在哪裡生活都一樣。
我隨牛蚯一起回到意大利他小時候生活的地方。名義上,我是牛虻的情婦,和他同居。但我們回到意大利後,牛虻就很少與我在一起,常跟他的革命同志們在外鬼混,忙他的事業,不顧及到我,只是在需要我時才找我,不外平抱著我吻我的乳頭在我身上四處亂摸與我做愛而且匆匆忙忙。完事後他又去幹自己的革命。牛虻常生病,但不像以前那樣讓我接近他,我總是坐在他的房門外候著。
我一直愛著牛虻,以一個女人的愛關心他。這種愛據牛虻說是伊壁鳩魯式的愛和柏拉圖式的愛的結合,既沉迷於身體的情慾,又沉迷於精神的歡愉。他總喜歡對自自然然的事加些什麼主義的說明。我只知道愛一個人,就曉得他的習慣,愛吃什麼東西,什麼時候想抽煙,愛聽什麼歌。我就這麼愛著牛虻,雖然他對我越來越冷淡,我還是不斷勸他,不要捲入革命,那是危險的事。
有一次,牛虻病了,他的革命同志來陪伴他。我實在忍不住,對牛蚯的革命同志說:
「我恨你們這批人!你們到這兒來跟他談政治,他就讓你們通宵陪著他,並且讓你們給他止痛的藥吃,我呢,倒連在門縫裡偷看一下都不敢!他對你們到底是什麼關係?你們有什麼權利上這兒來把他從我手裡搶過去?」
我的生活就這麼破碎了。革命是我的情敵,我只想同牛虻過自然的生活,希望他愛我。但牛虻似乎更愛革命。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牛虻那麼鍾情革命,是一種精神上的刺激還是生理上的刺激?因為革命,牛虻變得對我很粗魯,頤指氣使。連瓊瑪也看不過去,她對牛虻說:
「我不懂你既然這樣厭惡她,又為什麼要跟她同居呢?照我看起來,這是對她的一種侮辱,對於一個女人的侮辱。」
「難道這就是你所說的一個女人嗎?」
牛虻不承認我是一個女人,那我是什麼?我陪伴牛虻流亡好多年,作為一個女人陪伴他,我想你們應該不難理解我說作為一個女人陪拌他流亡的意思。他說我不是一個女人,難道不是對我的傷害?瓊瑪說過,他「對人性的神聖不夠重視」,豈止不夠重視,完全是在作踐。牛虻的革命同志瑪梯尼是一個性情溫厚得少見的男人,他也覺得牛虻對我「未免有點殘忍」。也許,牛虻有兩種對女人的需要,對我是伊壁鳩魯式的需要,對瓊瑪是柏拉圖式的需要。但我並不是伊壁鳩魯式的女人,只曉得感官的沉迷。我們吉普賽人與猶太人不同,既不感興趣政治,也不感興趣賺錢,只鍾情自然的生活。我們吉普賽人的生活也與道家和佛家的自然生命觀完全不同,我們不覺得人生的慾望有什麼罪過。在自然人性的慾望中忘我,是很美的人生。自然人性的生活也是一種精神。
牛虻對我的傷害,是出於革命的理由?我看不見得。我覺得自從他回到自己少年時生活的地方,心態變得有些神經質。我發覺他對蒙太尼裡有一種奇特的感情。我對牛虻說:
「不管是不是敵人,你是愛他的,愛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厲害。你敢對著我的臉說一聲這是不確實的!」
牛虻承認:「這是確實的。」
蒙太尼裡既是他的愛,又是他的受傷。愛與傷害摻合在一起,無法分開。我不知道這是什麼緣故。
有一次,牛虻外出搞秘密活動三個星期,回來後我欣喜萬分,牛虻卻對我冷冰冰的。他一直以為,我離開了他會自己過活,會自己找到朋友廝混。這一次,他才知道我「感覺到非常寂寞」。
牛虻去幹那件偷運軍火的秘密活動前,我與牛虻大吵一場。我對他說:「如果你是愛我的,你就不會這樣丟開我,讓我夜晚一睜開眼睛就猜想你有沒有給人家捕去,一閉上眼睛就夢見你已經死掉了,你全不把我放在心上,當我比那隻狗還不如!」
牛蚯虻時才承認「從來不曾愛過」我,但否認自己存心傷害我。這讓我傷透了心。他聲稱自己不相信、也不尊重「傳統的道德法典」,以為「男女之間的關係,只不過是個人的喜愛和不喜愛的問題」。他既是丹東,又是羅伯斯庇爾。這些人名都是我從他嘴裡聽來的,以前他老對我講這些人的事。
我不懂,不愛我卻與我同居,同我做愛,還說沒有存心傷害我。我的身體只是牛虻於革命累了休息一下的溫軟枕頭,或者解決於革命無法耗盡的性慾的工具。牛蚯沒有傷害我?一個如此敏感、對痛苦和受屈辱如此敏感的人,竟然不知道我的受傷害!他不把我看作一個有感情、有愛的靈魂的女人,而只是他「從路上拾得來的」東西。他和他的一些同志一樣,把我看威妓女,以為在他和我睡覺之前,我已同成打的男人睡過覺。你們這些後來聽慣革命故事的人也一定這麼看我,視我為下賤的女人。的確,我是吉普賽人,性慾很強(革命者牛虻的性慾也很強,這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們),但我並不隨便與男人睡覺。
既然牛虻對我說,「從來不曾愛過」我,我只有離開他,跟一個愛我的吉普賽男子走。我不肯再「把身體借給他用」,我們吉普賽女人把人生看作流浪之途,看重人生流浪之途中的兩情相依。我留給牛至一張字條:「我是一個女人,我是愛過你的,就為了這個緣故,我不願意再做你的婊子了。」
牛虻對我的出走感受如何?他感覺自己挨了「一記耳光」,感到自己的自尊受傷。用他的話說,自己的心被人「拖到污泥裡,給過路人踐踏」。好像我出走,受傷害的不是我,而是他,好像只有他才有自尊心。我看他好像有受傷過敏症。究竟什麼使牛蚯對自己受傷害那麼敏感,對傷害別人竟然毫無知覺?革命者都是這樣麼?
瑪梯尼講的故事
事情是這樣的。
牛虻回來之前,我一直是瓊瑪的好朋友。我戀著瓊瑪,喜歡她的氣質。在瓊瑪身邊,我感到生命有光亮。每當心情不好,我來到瓊瑪屋裡,只需要默默地看著她斟茶或者低頭做針線,就會變得堅強起來,平靜起來。我們經常呆在一起,並不說什麼話,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們呆在一起的時間和空間中,充盈著一種寧靜、溫馨的情氛。我不知道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我覺得這就是我們的幸福。
我的社會工作比瓊瑪多,難免有許多不順心的事,心情惡劣。瓊瑪有一種安慰人的本領,這是我心悅的女性:細膩、溫柔,情感質樸、淳厚,性情安靜,從不肆濫情感。她思維明晰,善解人意,懂得體諒別人的苦處,這在女性中真是少見。同她在一起,她不會讓你感覺生活的重負,反而釋放你的生活感覺重負。她從來不會用一些瑣碎的情感來糾纏你。瓊瑪失去丈夫後,一直心情憂鬱。但她從來不把自己的憂鬱傾瀉在別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溫軟的青草地,汲納燥熱的陽光。
實際上,瓊瑪是非常不幸的人,她的生命經歷過三次接連不斷的打擊,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為她錯打了自己少女時代的好友一個耳光,那個少年為這耳光投海自殺了。瓊瑪說她為此痛苦地負疚終身。接著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兒夭折。還有什麼比這些更悲慘的?瓊瑪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瓊瑪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努力讓瓊瑪從過去的受傷記憶中走出來。過去做過的錯事不可能挽回,況且那個少年只是為一個耳光自殺,我總覺得太誇張。死去的親人固然是終身的悲慟,可是,我想她死去的親人也希望她好好活下來。可瓊瑪聽不進去。
我覺得,對個人自己的不幸或自己偶然造成的不幸,只能在寬恕和赦兔中得到補救。寬恕不是遺忘,強迫自己遺忘自己的受傷或不幸,是怯懦的表現,表明自己的受傷或不幸還在繼續傷害自己、毒害自己。寬恕傷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過錯,其實意味著活著,但要記住,意味著生命本身比生命的受傷更有力量。寬恕別人不是說受傷算不了什麼,別人對我行的不義算不了什麼,赦兔自己的偶然過錯,也不是說過錯算不了什麼,而是說,我把別人對我行的不義和我遭遇的偶然不幸或我的偶然過錯統統交在了上帝的手中。囚為能夠寬恕和赦免的,其實不是我們這些活在軟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穌基督的生命就是受傷的生命,這是上帝的受傷,為了我們的偶然的受傷不再傷害自己的受傷。人本身並沒有寬恕和赦免的能力,只有上帝才有能力計算這些人為的和自然的傷害的份量,而我作為人是計算不了的。寬恕和赦免把受傷和不幸的痛苦記憶化解為重新更好、更珍惜生命的記憶,使受傷和不幸不再能傷害自己。
這就是為什麼,我雖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個基督徒。革命只是為了改變沒有自由、公義的社會制度,它無法消除生命個體在軟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傷害或受傷。即便是上帝,也不可能精巧地設計出一種完美的社會制度,使個人生命根本避免偶然的傷害或受傷。偶然的傷害或受傷是人的社會生命自然牽纏的結果,上帝讓自己的親身兒子受致死的在世傷害,就是為了讓我們不再活在自然牽纏的受傷中,而是活在他的受傷的愛之中。如果革命也要革掉基督的上帝的命,偶然的傷害或受傷就只有人為的、非自然性的傷害來補救了。
我真希望瓊瑪不要再讓苦痛的記憶咬噬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的珍貴是上帝給予的。本來,我已經感覺到瓊瑪變了許多。雖然我與瓊瑪是革命同志的友誼,瓊瑪對我很矜持,在表達情感上,對我的態度一直曖昧,但我看得出,她對我與對別的革命同志不一樣。瓊瑪對我雖然矜持,卻很體貼。在瓊瑪的食櫥裡,時時都預備著我喜歡吃的糖果,她並沒有給別的同志留這類東西,甚至牛虻也沒有。這顯然已超出了同志般的友誼。
我想她明白,我多麼愛她。有好幾次,我抓住她的手,想抱吻她。牛虻的出現,明顯使她的心情叉變得惡劣起來。我不得不克制自己,不能在她心情不好時抱吻她。我一開始就感覺到牛虻對瓊瑪的態度有些蹊蹺,我對瓊瑪說過,「這個人很危險;他是神秘的,殘酷的,無法無天的——而且他愛上你了!」當瓊瑪對我說,她與牛虻「已經連結在一起了」,我覺得世界是一片漆黑。
情愛是最為純粹的自由,也是最為脆弱的自由。瓊瑪喜歡我,但更愛牛蚯,我也不必為此覺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瓊瑪要跟牛虻去幹那件冒險的偷運軍火的事之前,也還想到要徵求我的同意,說服我讓她去,說明瓊瑪還是顧及到我對她的牽掛,她並沒有答應過我什麼呀!瓊瑪看出來,這樣的消息使我的感情深深受傷。不過,她還是同牛虻走了。我並不因為瓊瑪不愛我而怒恨瓊瑪,我尊重她對牛虻的感情。當然,我先要弄清楚,牛虻是否愛瓊瑪。我直截了當地同過牛虻:「你愛她嗎?」一旦知道了牛虻愛她,我甘願代替牛虻去執行那件有生命危險的政治任務。我對牛虻說,如果我自己死了,瓊瑪「對我的傷悼不見得會像對你那麼深切」。
牛虻嘲弄我的心願只是「一套羅曼蒂克的自我犧牲」,他對我說:「如果死是我的任務,我就不得不完成。」
我對他說:「那麼,照你的意思,如果活是我的任務,我就不得不活下去了。」你真是個幸運兒。」
看得出來,牛虻是一個感情深受過傷害的人,從自己的感情受傷,他學會了輕易地、隨便地,甚至自以為正當地傷害別人的情感,從自己的不幸中學會了讓別人不幸。他是為了報復自己過去的生活世界而回來的。我在情愛受傷時,連選擇殉愛的死也受到牛虻的嘲弄。我並沒有要與牛虻爭奪瓊瑪。我不是牛虻的情敵,我尊重愛的自由,這是一種高尚的舉動嗎?不見得。我的性情如此而已。你們這些聽講革命故事的人,不要以為我是出於革命友誼而不與牛虻爭奪瓊瑪。
情愛的受傷是生命的自然現象。受傷的情愛有明智的和悲憤的,就像我的明智和綺達的悲憤,並沒有崇高或卑劣之分。我的明智並非得自於我的革命者情懷,而是得自我的個人天性。
瓊瑪讀到牛虻的那封遺書,哭得死去活來。她為失去牛虻而哭,我還是要抱她,讓她感覺到,在心碎的時候,仍然有人愛她。愛一個人,對我來說,就是無論如何讓她覺得有一個人與她一起共享幸福和分擔苦楚。對情愛大可不必誇張到神秘或神聖的地步,幸運的情愛不過是兩個性情相合的人偶然相逢。不幸的情愛遠比幸運的情愛多見,不過是因為,當一個人在世的時候,要遇上性情相合的人的機會幾乎等於零,如此而已。幸運或不幸的情愛其實與革命或不革命完全沒有關係。牛虻身陷囚牢,即便不是為了革命,僅僅為了瓊瑪,我也甘心情願冒生命危險去營救牛虻。
瓊瑪講的故事
事情是這樣的。
我一直為誤打了亞瑟那一個耳光而負疚,背負著這一過錯的重負生活了近二十年。其實,人在少年時犯這類過鍺,是很常見的。若非因為別的原因,我也不見得會為這一過失而如此負疚,以至於毀了自己的青春。
別的什麼原因?亞瑟因那一耳光投海自殺了。出事後的那天夜裡,我撞見過蒙太尼裡神父。我告訴他,「殺死亞瑟的人就是我」。神父對我說:「我的孩子,你安心吧,殺他的人是我,不是你。我欺騙了他,他發現了」。我不懂這一說法是什麼意思,也許是神父想寬慰我罷。我想,我不能釋去重負的根本原因是:我愛亞瑟,竟然誤打了他一耳光,而且是為了喬萬尼。
我曾與喬萬尼一起做革命的宣傳工作,欽佩他的才幹,但還沒有到愛他的地步。亞瑟肯定有些吃醋。我在兩性感情方面成熟得晚,那時還不懂兩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情感。我也沒有意識到自己其實是喜歡亞瑟的。當我知道誤怪罪亞瑟,心裡難過得要命,我才意識到我因此終身失去了我愛的人。要不是因為當時父親病重,我也想投河死掉算了。
父親見我憔悴不堪,帶我去了倫敦,離開傷心之地。喬萬尼追到倫敦,要娶我。他的確很愛我,但我答應嫁給喬萬尼是出於痛苦,而不是愛情。因為喬萬尼也為亞瑟的自殺感到負有責任,感到痛苦。我對瑪梯尼說過:「是雙方共同的苦痛把我們結合在一起的」。
我的生活實在太糟,真的是破碎不堪。與喬萬尼結了婚,我也感到對不起他,因為對他沒有愛,我的愛在死去的亞瑟身上。可以想像,喬萬尼在夜裡抱著我赤棵的身子。沒有愛的激情的身子,為另一個所愛的人而苦痛的身子,他會有什麼感受。後來,喬萬尼因干革命活動犧牲了。我覺得他是故意不小心,因為他感覺到我委身於他不是出於愛,而是同情。對他的死,我也感到負疚。我一向小心為人,卻傷害了兩個愛我的男人。這是我的命運?
我和喬萬尼剛結婚就有了一個女兒,她出生後不久就死了。我真不想講這些。後來講革命故事的人總把我說成是一個堅忍的革命女性,這究全搞鍺了。我是一個女人,我為自己的愛瘋狂過,也為自己的愛而堅忍到現在。同志們都覺得我是很明智的女人,在討論革命工作的策略和計劃時,頭腦很清醒,而且能堅守道德原則。可是,在牛虻要求我幫助他偷運軍火時,我明明同他在革命與暴力的問題上意見不和,我還是同意了。我還自欺欺人地要他向我保證:「這樁事情不跟任何行刺或是任何暗殺發生關係」。我當然明白,偷運軍火來不是為了搞行刺或搞暗殺,又能用來做什麼?我主張溫和的、「天鵝絨式」的革命。我明明反對暴力革命,還是答應牛虻幫他偷運軍火,說明我因為他而放棄了自己的政治原則。我愛上了牛虻?不,應該說,我隱隱感覺到,他就是亞瑟,他沒有死,他回來了。為了亞瑟,我可以瘋狂,可以不顧自己的政治原則,也可以——當然,這也是沒有辦法——傷害瑪梯尼。
我一直不明白,牛虻為什麼不告訴我他的真實身份。從他的手的動作,我看到熟悉的小亞瑟的動姿和表情。我起疑心那天,去圖書館查了資料,南美探險隊的時間與牛虻的流亡經歷吻合。我一直收藏著一些令我平生傷痛的小東西:喬萬尼給我的第一封信,他臨終前握在手裡的那束如今已經乾枯的花瓣、夭折的女兒的一絡細弱的頭髮、我從父親墳墓上帶回的一片枯黃的樹葉。藏得最深的是十歲亞瑟的照片,這是我生命的源頭,我的初戀。他那秀麗的孩子氣的頭多麼可愛,臉上的線條是敏感的、易受傷的,懇切的眼睛帶有天使般的純潔。我不能想像這顆靈魂。這個身體被我逐入污穢、卑賤、苦楚的恐怖之中。我彷彿進入了他的內心,進入了他的身體,親歷受踐的靈魂無可奈何的戰慄和肉體受折磨的痛楚。
經歷過種種磨難,牛虻的確變得很殘忍、刻毒。一開始我一點也不喜歡牛虻。只是當我慢慢感覺出他就是我失去的亞瑟,我就原諒了他的一切。他的第二次死,使我的後半生也毀了。我有的時候覺得,他是自私的。為了報復自己的不幸,他毀滅了我的愛。
但誰是他的不幸的禍首呢?是他自己,還是別人?
我想用自己的身體去維護牛虻,但他一直拒絕我分擔他的痛楚。他明明知道我為自己的過失痛苦,而且為這過失,我的半生已經被毀掉了。他為什麼不讓我重新看到光明,讓我重新抱住他的頭親吻?他想報復我嗎?不願原諒我嗎?
有好幾次,牛虻的頭蜷縮在我的臂彎裡,或者抓住我的雙手。我感覺得到,他的心在發抖。牛虻的內心實際很脆弱,但他只在我面前袒露內心的脆弱。有一次,我對他說,他對待綺達不公平,他沒有權利侮辱一個女人。他向我承認,這是他生活中的「一段醜惡的糾葛」。他對我說:「一個男人不是每天都能遇到一個可以……可以愛戀的女人的,而我……我是一個曾經陷溺過的人。我害怕……害怕黑暗。有時我是不敢單獨過夜的。我需要一件活的……結實的東西在我身邊。……我怕的是內在的黑暗。那兒並沒有哭泣或咬牙的聲音,只是寂寞……寂寞…」。
但這就是他可以輕賤綺達的理由?牛虻雖然是革命者,他作為一個男人其實與一般的男人一樣,是軟弱的。再說,一個女人不也是很難遇到一個自己愛戀的男人?但這不是讓自己的身體沉溺的理由,身體沉溺只會因為心的脆弱。
我同牛虻去幹那樁偷運軍火的事之前,瑪梯尼有意讓我和牛虻呆在一起,我很感激瑪梯尼。老實說,瑪梯尼的心性比牛虻要好得多。我有時設想,要是與瑪梯尼一起生活,會是幸福的,他懂得抱慰我。人的命運啊,就是這麼難以說清。我錯失了幸福,就因為不能釋然的初戀的傷感。
那天夜裡,星象都躲起來了,沒有月光,只有一支燭光照著我們兩個雖然性情不和卻因一段少時的感情而纏結在一起的人。牛虻躺在我坐的椅子前面的地氈上,抓住我的手,用指尖輕輕撫模我的手心和手背。然後同我一起吃甜餅乾,喝酒,說「這也是一種聖餐」,他還有少年當神學生時把自己看作是基督的感覺。他總不放過一切機會攻擊教會,我不懂這是為什麼。
他把頭靠在我的膝蓋上,用手捂著臉,我俯下身子,用手抱著他的頭。就這樣,有好一陣子誰也沒有說話。好安靜的夜,我們都知道,這次行動凶多吉少。我沒有悲壯感,我只是為牛虻而去的,為了少女時候的愛而去。
未了,我對他說,「也許從今以後我們永遠不能再見面。你沒有什麼話要對我說了嗎?」
瑪梯尼突然回來了。他並沒有提前回來,他很守時。不過,牛虻已經沒有時間對我說最後的話了,本來,他已經準備對我說出真相,也就是他臨刑前給我的信中說的話。
我十分清楚,我的不幸與革命沒有一丁點關係。不要以為革命才使我遭遇這一切。我所遭遇的,都是生活中自然而然可能遭遇的,沒有革命,我也不會幸福。沒有必要誇張革命者的情愛。
蒙太尼裡大主教講的故事
事情是這樣的。
我年青的時候做修士,愛上了葛蘭第斯,她後來嫁給了勃爾頓。她是個美得讓人不知所以的女人,有一張聖潔的臉。我真不明白,世上竟會有這麼漂亮的女人。
軟弱,人性的軟弱,而且是那麼短瞬的軟弱,讓我犯下了過錯。不管怎麼說,葛蘭第斯也愛我。我們在後花園幽會,在乾草堆裡度過歡愛的時刻。
我一生都愛葛蘭第斯。我老了,知道自己時日不多。我多麼渴望能進入安葬葛蘭第斯的墓穴,與她長眠在一起。
葛蘭第斯有了身孕,我申請修會批准我去中國最貧苦的山區貴州傳道。我想靠苦行來滌除我的罪。從中國回來,我知道葛蘭第斯已病逝。自我們的事發後,她就患了恐懼症,健康一天天壞下去。亞瑟是我們的孩子,雖然他名義上不是我的兒子,我一直把他視為自己的兒子,事實上也是我跟葛蘭第斯的孩子。但我不能讓他知道。亞瑟很愛我,這是對一個神父、一個教會中德高望重的長者的愛。我一直擔心他參加革命組織。我能理解這種革命的願望,但太危險。我擔心亞瑟出事,我己失去了葛蘭第斯,不能再失去亞瑟。
可是,命運再一次打擊我。亞瑟從牢裡出來,是我出的力。但他的同父異母兄弟把他的真實身份告訴了他,亞瑟受不了,投海自殺了。實際上是我殺了他,殺了我的親身兒子。
這當然不是上帝的過錯,而是我的過錯。亞瑟知道真相後,拿鐵錘砸碎耶穌蒙難像是不對的。他受的屈辱是我——一個有罪的凡人造成的,並不是耶穌造成的。亞瑟還沒有懂耶穌受難的意義,這也說明我的神學教育無方。耶穌就在羞辱、污穢、屈辱、苦楚之中。亞瑟在給我的臨別信中說:「我相信你跟相信上帝一樣」。這說明亞瑟在神學院學了幾年,還沒有入門。我當然不跟上帝一樣,怎麼能相信我就等於相信上帝呢?恨我怎麼就要恨上帝呢?沒有上帝,我這罪人怎麼活下去?亞瑟還不能區分人的罪與上帝的義。這不能怪他,他太年輕。
是的,我沒有親自告訴他事情真相,是我的過錯。若果我向他懺悔,也許會好得多。亞瑟認為我向他說謊、欺騙了他,對我是不公平的。我沒有說謊,因為我什麼也沒有說。我只是特別的關照他。
亞瑟死後,我的心碎了。我覺得主的手很沉重。我常常一個人跪在祭壇面前懺悔、禱告,無淚地鳴咽。幸好經上寫道:「你不該蔑視一顆破碎的、痛悔的心」。
當牛虻出現時,我完全沒有想到他就是亞瑟。這是一個刻毒的人,聲稱自己偷運軍火是為了「殺老鼠」。好像他的鄰人在思想上與他不一致,就可以把他們當老鼠來滅除。據波拉太太瓊瑪說,這個人蔑視人性的神聖,看來是真的。可是,為什麼?因為他的手被老鼠咬過,也就是說被別人傷害過,他就可以這樣對待世人、對待生活?
牛虻好像對我個人懷有一種特別的怨恨,好像他對教會的仇恨,都是由我造成的。他嘲諷、耍弄我,私自闖入我個人傷痛的深處,把我破碎的心當作嘲笑和戲該的佐料。事實上,我也感覺到,他的品性本來並不壞,他是一個勇敢無畏的人。但他為什麼對我那麼刻毒?
牛虻因偷運軍火被捕,我去監獄看他,這是我作為神父的職責。啊,我的上帝!他在囚室裡告訴我,他就是亞瑟!上帝啊,請不要這樣。
這是事實,這是命運。我想幫助他逃跑,我想再一次救他,他是我的兒子。
可是,他要我在愛上帝與愛親生兒子之間做出選擇。他對我說:「你說你愛我——你的愛已經使我夠瞧了!你以為我聽了幾句甜言蜜語,就能把前帳一筆勾銷,重新做你的亞瑟嗎?」他激動得不能自己,好像終於有了機會控訴我,說他受的苦足夠使我放棄我的主。他問我,復活的那穌到底為我做了什麼,我的上帝是一個騙子,他的創傷是裝出來的,他的痛苦完全是作戲。這些話未免太過分了。牛虻覺得自己才是上帝,我的上帝佔據了他應占的位置。牛虻竟然說,那穌只在十字架上被釘了六個小時,他在十字架上被釘了整整五年。牛虻要我的人性的軟弱變成反抗上帝的堅毅!啊,我的兒子怎麼會變成這樣!他把我本來就破碎的心放在一個小盅裡像搗蒜頭那樣搗。他是為了踐踏我己破碎的心才回來的嗎?我突然感到心裡一陣絞痛,劇烈的絞痛……
講革命故事的麗蓮以為我開始憎恨上帝了,以為我再也不能忍受了,以為我開始覺得上帝只是用「兩片染滿鮮血的嘴唇微笑著,俯視著人類的苦難和死亡」。她與牛虻一樣,把人的罪過轉移為上帝的罪過;把人類相互殘害的鮮血變成基督的鮮血。他們都錯了。基督的鮮血是為了贖人類相互殘害的鮮血的醬色、使之重新變得鮮紅而流的。更可笑的是,麗蓮把我的悔罪變成上帝的悔罪,似乎上帝對人類犯下了滔天大罪。這是一種誇張的、混亂得一塌糊塗的無神論邏輯。
的確,我的兒子死了,我的喪子之痛令我能夠體會到讓自己的兒子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聖父的苦楚,看到聖父竟丟開自己的親生兒子,讓他去遭受悲慘的命運,為人類贖罪的血就在聖子那穌身上。我不明白的是,有的人固為自己個人的痛苦而信了主的救恩,有的人因為自己個人的痛苦成了主的仇人。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也許是因為個人偶然的生理天性。一個人的生理天性是自然而偶然地被造化出來的,上帝管不了這些事。上帝造人的教義,說的只是,人的生命的神聖性是上帝的受死造就的;無論人的自然生命如何的偶然,都不應該蔑視一個人生命的脆弱。
牛虻對我的怨毒都是我個人的罪過造成的,也是他的生理天性造成的。但他畢竟是我的兒子,因此是我個人的痛苦。牛虻不僅覺得我欺騙了他,也覺得他的母親欺騙了他。他的怨恨是對我和葛蘭第斯的愛情的嘲弄。我因為這愛而鑄造了無比的怨毒。他畢竟是我和他母親的愛的結晶。啊,我的胸口為什麼那麼絞痛。
牛虻的講法
事情是這樣的:
本來我可以過好端端的生活,卻被那些教士騙了。我喜歡瓊瑪,波拉卻老是圍著她轉,我妒火中燒。其實,我們都是一個鎮上一起長大的夥伴。那時,我在神學院唸書,瓊瑪和波拉剛人文中學畢業,準備上大學,我們一起參加了一個革命團體的活動,只不過瓊瑪和波拉比我參加得早些。
雖然波拉是我的革命同志,並不等於因此有權利圍著我的瓊瑪轉,我產生妒意也是太自然不過的事。鬼使神差,我卻要為這事跑去向神父懺悔,喜歡一個女孩子有什麼好懺悔!沒想到這神父告了密,害得波拉和我都入了獄。革命同志們還以為是我出賣了波拉。為這事,瓊瑪打了我一耳光。多可怕的事!我最心愛的人打了我一耳光,而且是為波拉打的。在我心中,瓊瑪是純潔、無畏的聖女,我竟然因為波拉挨了她一耳光。
最可怕的是,從獄裡出來,我的異母兄弟勃爾頓告訴我,我是私生子,我的親生父親就是我無比敬愛的蒙太尼裡神父。什麼叫私生子?這是恥辱的印記,高貴身份的剝奪,終身受人蔑視。我極為敏感、自尊,這有什麼不對嗎?顯然,我的血統裡有高貴的血液,我的母親有英國貴族血統,為什麼偏偏我成了私生子?他們有什麼權利讓我成為私生子,我同意過嗎?為什麼他們要讓我一生下來就帶有羞辱的胎記?你不妨想一想,帶著私生子的標記怎樣生活?
我不得不出逃,逃離這個恥辱的地方。我製造了自殺的假相。十三年來,我四處流浪,吃盡了人間苦,受盡了人間辱,我的身上印滿了受苦受辱的斑痕。這一切自然都該算在蒙太尼裡神父和瓊瑪帳上,尤其要算在蒙太尼裡帳上。我的受苦受辱都是蒙太尼裡的罪過,不,是他的上帝的罪過。我要報復。所有的教士都是偽善者,對付他們,最好用短刀和尖刻的嘲諷。
機會來了!家鄉的革命同志聘我去寫攻擊教會的小冊子。十三年的流浪已經改變了我,他們沒有誰還能認得出我,況且他們都以為亞瑟早就死了。當然,我已經不是亞瑟,而是牛虻,是讓上帝、人性、愛、寬恕、教會感到不舒服的牛虻,
瓊瑪一見我就覺得我太冷酷,甚至殘酷。她懂什麼殘酷?她對一切都慈悲為懷,卻從來不知道靈魂——個活生生的、拚命在掙扎的人的靈魂受辱的殘酷。
瓊瑪似乎有點疑心我就是亞瑟。我已經知道,當初她並不愛波拉,而是愛我。她打我那一耳光是誤會,她為此一直悔恨要命。就讓她悔恨罷,讓她嘗夠悔恨的痛苦,讓痛心的悔恨嚙噬她的靈魂罷。
我心中也有脆弱的時候,看到瓊瑪實在痛苦,也於心不忍。有一次,我竟然在她跟前跪下來,把臉埋到她的裙據裡,心裡喊到,只要不再讓我遭受禍害和受委屈,我就會重新變成她的亞瑟。
「啊,不,不!我怎麼能忘掉這一切呢?把我推到地獄裡去的不正是她——用她自己的右手打我耳光的不正是她?」我心中的另一個我,永不寬諒受傷害的我如此喊道。
對蒙太尼裡也是這樣。有一次,我無意中偷偷看到他在懺悔,不,是痛悔。他那斷斷續續的低語充滿了無盡的絕望,最終沉入聽起來讓人心顫的無淚鳴咽。我不該蔑視一顆破碎的、痛悔的心嗎?它還在流血啊!其實,要治好這顆破碎、痛悔的心,對我來說是舉手之勞。還有瓊瑪,那頭烏黑的秀髮中一絡白髮正在漫延。只要我能夠寬恕,願意寬恕,能夠從自己的記憶中剜除那受辱的斑痕——那個耳光,那個私生子的標記,以及隨之而來的拉斯加、甘蔗地、雜耍班的屈辱。
不,不能寬恕不應該寬恕!天底下沒有比我所受的更悲慘的事了。
的確,要不是舊恨每每在我心軟的時候湧上心頭,我就動搖了。這就是我的堅強的革命意志。
我受的最後考驗是在死囚裡,蒙太尼裡來看我,我已把臉埋在他的臂膀裡,從頭到腳都在發抖,我差一點又動搖了。
可是,他竟然對我講起什麼要避免暴動和流血,講什麼保全無辜的人民。誰是無辜的人民?我就是允辜的人民!說我手上會染有他人的血,難道你蒙太尼裡手上沒有染過我的血?!我們無神論者不像你們教士那樣虛偽,我們敢擔當手上染的血,擔當不住,垮掉了,那是我們活該!
我乾脆告訴他,我就是亞瑟。看他那副痛苦萬分的樣子,既讓我可憐,又讓我愉快。其實,我只不過要他放棄基督教信仰,成為無神論者,我就可以再認他為父,那樣才表明他認同了我的受苦。我對他說:「你和我站在一個深淵的兩邊,要想隔著它兩人攜手是辦不到的。……如果你愛我,就把你脖子上的十字架取下來,……我不接受你那上帝的唾余。」與我一起做虛無主義者——這樣就會重新成為我的父親,還是繼續做神父,由他自己選擇吧。
啊?他說什麼我把他的心撕成了兩半?要逼他發瘋?他不曾把我的心撕成兩半?他不曾逼我發瘋?是他先把我的心撕成兩半。我對他正言說:「什麼,你有什麼權利——我好像是要對你復仇!難道你還不明白我只是要救你嗎?難道你永遠不明自我是愛你的嗎?」可憐的神父,念了十幾年神學,講了一輩子道,還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得救和愛。難怪馬志尼同志說,應該讓教士們學會真正的上帝崇拜,一點沒錯。
他雙手掩面,哭了起來。已經年邁的人,竟哭得那麼傷心。算了,我聽都懶得聽,乾脆用氈子把頭蒙起來。
其實,我心裡也難過得要命,他畢竟是我父親。他走後,我也哭起來。我拾起父親失落在地上的手帕,在上面親吻、哭泣。講革命故事的人不要誇張我的堅毅,我心裡實際很脆弱。
聽革命故事的人們,不要誤以為我為了人民向教會宣戰。我只為了自己未經同意的私生子的私怨,革命是為了要求賠償我的生父帶給我的受辱的生命。不錯,那是他偶然犯下的過錯,生活中這類過錯其實多的是。我自己也有過醜惡的過錯。但為什麼偏偏是我要承受他的偶然過錯的後果?我就是想不通。你說我的心態有毛病?我倒想問;誰的心態沒有毛病?
我多次說過,這是我「私人的痛苦」,革命理想為我這,「私人的痛苦」提供了復仇的機會。難道一切痛苦不都是「私人的」?難道為了「私人的痛苦」復仇應該害羞?自由、民主、人民的苦難,都是為了抹去「私人的痛苦」借來用的口號!就像綺達是我在流亡中借來用的身體。我敢說,總有一天,人們不再需要這些口號,就可以復仇。這就是公平!我的自由製造流血,就是為了有一天復仇不再需要害羞,不再需要像我這樣喬裝打扮,不再需要經過流亡。到那時,沒有教會,只有人民民主專政的法庭。為了建立這樣的法庭,犧牲我自己的生命是值得的。你們應該記住我的犧牲,永遠紀念我這個革命烈士。
天亮以後
在玉米地裡睡覺,清晨的光臨是瀰漫出來的。我醒來的時候,感覺自己被曙色抱在懷裡。
這是一個全新的早晨,從來沒有過的早晨。聽完牛虻和他的父親、情人和她的情人的訴說,好像一場大夢醒來。他們的訴說不是夢,我所說的大夢,是關於牛虻的革命神話的大夢,做了差不多五年的大夢。牛虻的父親、情人和默默愛她的情人都顯得可愛,只有牛虻讓我覺得有些可怕。我也說不出這是為什麼。
我想像瑪梯尼那樣,去抱慰瓊瑪的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