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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篇 第八章-2 文 / 盛田昭夫

    1955年我們生產出第一台晶體管收音機,1957年生產出第一台袋裝式收音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收音機,但它實際上比標準男式襯衣口袋大一點,當時成了一件麻煩事。但是儘管我們說它是袋裝式的,卻並沒有想到指的是什麼口袋。我們都很喜歡這樣一個點子,就是讓一個銷售員表演怎樣把它輕輕鬆鬆地裝進襯衣口袋裡去。最後找出了一個簡單的解決辦法,把我們的銷售員的襯衣口袋做得比正常尺寸稍稍大一點,剛好可以讓收音機滑進去。

    這個值得驕傲的成就有一點令人遺憾,我們的晶體管收音機並不是市場上的第一台。美國有一家由德克薩斯儀器公司(TI)支持的雷根西公司,在我們之前用雷根西這個牌子推出了一種採用TI晶體管的收音機,但是他們很快就放棄了,並沒有在市場銷售上下功夫。他們已經在這個行業中佔有領先地位,本應可以利用這種地位開闢巨大的市場,就像我們後來做的那樣。很明顯,他們錯誤地判斷這個行業沒有前途,於是就放棄了。

    我們的小收音機用上了新的商標SONY,我們對發展晶體管化的電子產品有龐大的計劃,並且希望袋裝式小型收音機是未來成功的一個預兆。

    1957年6月,我們在東京羽田機場入口處的對面樹起了第一塊寫有「SONY」的廣告牌,同年年底又在東京中心的銀座地區也樹了一塊。1958年1月,我們的公司正式改名為索尼公司,並於12月列入東京股票交易所的名單。

    我們在一百七十個國家和地區註冊了SONY這個名字,包括很多行業,不光是電子工業,為的是對它加以保護,以免別人在同類產品上利用它。但是我們很快就得知正是在日本國內有人侵害了這個名字。一天,我們打聽到有人正在銷售「SONY」牌的巧克力。

    我們為公司的新名稱感到非常自豪,而為有人想利用它感到很氣憤。那家利用我們名稱的公司以前在他們的產品上用的是完全不同的牌子,當我們名聲在外的時候,他們卻改頭換面。他們為一系列的巧克力和零食註冊了「SONY」這個牌子,甚至把他們的公司都改為了「索尼食品公司」。他們使用的標識字母也與我們的一樣。

    那時候我們經常使用一個叫「SonnyBoy」的小小卡通人物來做廣告。這個卡通人物的名字叫「阿誠」,是由日本《朝日新聞》報的漫畫家創造的。假索尼的巧克力商人也開始使用相似的卡通人物。看到這種東西在大百貨商店裡出售,使我感到噁心和生氣。我們把冒名頂替的騙子帶上了法庭,並請了許多知名人士,例如演藝明星、報界記者和評論家,來證實他們給我們造成了多大的危害。有一個證人說,他看到SONY牌的巧克力後以為索尼公司現在遇到了財政上的困難,因為它要靠賣巧克力來維持生活,而不再搞電子高技術。還有一位證人說,她對索尼公司有印象,它是一個真正的技術型的公司,所以它的巧克力肯定是一種合成物。我們擔心,如果讓這種巧克力繼續充滯市場,它將會把人們對我們公司的信任完全毀掉。

    我一直認為商標就是企業的生命,必須全力加以保護。商標和公司的名稱並不是耍小聰明,它們代表著責任和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如果誰要想隨便利用別人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信譽和能力,這跟偷盜並沒有什麼兩樣。儘管有人盜用我們的名稱,我們卻並不為此而沾沾自喜。

    在日本打官司是要花很長時間的,這件案子拖了四年,還是我們贏了。在日本的歷史上,法院第一次使用了不正當競爭法、而不是專利或商標註冊法,來為我們申張正義。巧克力製造商是註冊了名稱,但卻是在我們的名稱變得深入人心之後。為了證明這個名稱是可以公開使用的,他們的律師曾經到全國各大圖書館去查過,想找出這個名稱屬於公用範疇的證據,但他們肯定大吃一驚。結果他們一無所獲,空手而歸,無論哪本字典裡也找不到SONY這個單詞。我們料定他們會發現這一點的,因為我們自己很久以前就已經這樣做過。這個名稱是獨一無二的,並且屬於我們。

    在公司35週年慶典上,我們覺得應該修改一下我們的商標了。服裝、產品設計,實際上每一件東西的風格和時髦都在不斷地變化,所以我們也想,要不要把我們名稱的字母風格也改變一下呢?我們主辦了一個國際大賽,收到了幾百種建議,同時也收到了很多經銷商的請求,希望不要改。對所有的意見加以仔細斟酌之後,我們決定還是不做任何修改。SONY看起來仍然不錯,所以才做出這樣的決定。正如人們常說的,對於遠遠沒有壞的東西,何必要去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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