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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只當它玩笑(上) 文 / 魯迅

    康伯度

    不料劉半農先生竟忽然病故了,學術界上又短少了一個人。這是應該惋惜的。但我於音韻學一無所知,毀譽兩面,都不配說一句話。我因此記起的是別一件事,是在現在的白話將被「揚棄」或「唾棄」〔2〕之前,他早是一位對於那時的白話,尤其是歐化式的白話的偉大的「迎頭痛擊」者。

    他曾經有過極不費力,但極有力的妙文:「我現在只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3〕這太老式了,不好!

    『學而時習之,』子曰,『不亦悅乎?』這好!

    『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子曰。

    這更好!為什麼好?歐化了。但『子曰』終沒有能歐化到『曰子』!」

    這段話見於《中國文法通論》〔4〕中,那書是一本正經的書;作者又是《新青年》的同人,五四時代「文學革命」的戰士,現在又成了古人了。中國老例,一死是常常能夠增價的,所以我想從新提起,並且提出他終於也是論語社的同人,有時不免發些「幽默」;原先也有「幽默」,而這些「幽默」,又不免常常掉到「開玩笑」的陰溝裡去的。

    實例也就是上面所引的文章,其實是,那論法,和頑固先生,市井無賴,看見青年穿洋服,學外國話了,便冷笑道:「可惜鼻子還低,臉孔也不白」的那些話,並沒有兩樣的。

    自然,劉先生所反對的是「太歐化」。但「太」的範圍是怎樣的呢?他舉出的前三法,古文上沒有,談話裡卻能有的,對人口談,也都可以懂。只有將「子曰」改成「曰子」是決不能懂的了。然而他在他所反對的歐化文中也尋不出實例來,只好說是「『子曰』終沒有能歐化到『曰子』!」那麼,這不是「無的放矢」嗎?

    歐化文法的侵入中國白話中的大原因,並非因為好奇,乃是為了必要。國粹學家痛恨鬼子氣,但他住在租界裡,便會寫些「霞飛路」,「麥特赫司脫路」〔5〕那樣的怪地名;評論者何嘗要好奇,但他要說得精密,固有的白話不夠用,便只得採些外國的句法。比較的難懂,不像茶淘飯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是真的,但補這缺點的是精密。胡適先生登在《新青年》上的《易卜生主義》〔6〕,比起近時的有些文藝論文來,的確容易懂,但我們不覺得它卻又粗淺,籠統嗎?

    如果嘲笑歐化式白話的人,除嘲笑之外,再去試一試紹介外國的精密的論著,又不隨意改變,刪削,我想,他一定還能夠給我們更好的箴規。

    用玩笑來應付敵人,自然也是一種好戰法,但觸著之處,須是對手的致命傷,否則,玩笑終不過是一種單單的玩笑而已。

    七月十八日。

    文公直給康伯度的信

    伯度先生:今天讀到先生在《自由談》刊布的大作,知道為西人侵略張目的急先鋒(漢奸)仍多,先生以為歐式文化的風行,原因是「必要」。這我真不知是從那裡說起?中國人雖無用,但是話總是會說的。如果一定要把中國話取消,要鄉下人也「密司忒」起來,這不見得是中國文化上的「必要」吧。譬如照華人的言語說:張甲說:「今天下雨了。」李乙說:「是的,天涼了。」若照尊論的主張,就應該改做:「今天下雨了,」張甲說。「天涼了,——是的;」李乙說。這個算得是中華民國全族的「必要」嗎?一般翻譯大家的歐化文筆,已足阻盡中西文化的通路,使能讀原文的人也不懂譯文。再加上先生的「必要」,從此使中國更無可讀的西書了。陳子展先生提倡的「大眾語」,是天經地義的。中國人間應該說中國話,總是絕對的。而先生偏要說歐化文法是必要!毋怪大名是「康伯度」,真十足加二的表現「買辦心理」了。劉半農先生說:「翻譯是要使不懂外國文的人得讀」;這是確切不移的定理。而先生大罵其半農,認為非使全中國人都以歐化文法為「必要」的性命不可!先生,現在暑天,你歇歇吧!帝國主義的滅絕華人的毒氣彈,已經製成無數了。先生要做買辦儘管做,只求不必將全個民族出賣。

    我是一個不懂顛倒式的歐化文式的愚人!對于先生的盛意提倡,幾乎疑惑先生已不是敝國人了。今特負責請問先生為甚麼投這文化的毒瓦斯?是否受了帝國主義者的指使?總之,四萬萬四千九百萬(陳先生以外)以內的中國人對于先生的主張不敢領教的!幸先生注意。文公直七月二十五日。

    八月七日《申報》《自由談》。

    康伯度答文公直

    公直先生:中國語法裡要加一點歐化,是我的一種主張,並不是「一定要把中國話取消」,也沒有「受了帝國主義者的指使」,可是先生立刻加給我「漢奸」之類的重罪名,自己代表了「四萬萬四千九百萬(陳先生以外)以內的中國人」,要殺我的頭了。我的主張也許會錯的,不過一來就判死罪,方法雖然很時髦,但也似乎過分了一點。況且我看「四萬萬四千九百萬(陳先生以外)以內的中國人」,意見也未必都和先生相同,先生並沒有徵求過同意,你是冒充代表的。

    中國語法的歐化並不就是改學外國話,但這些粗淺的道理不想和先生多談了。我不怕熱,倒是因為無聊。不過還要說一回:我主張中國語法上有加些歐化的必要。這主張,是由事實而來的。中國人「話總是會說的」,一點不錯,但要前進,全照老樣卻不夠。眼前的例,就如先生這幾百個字的信裡面,就用了兩回「對於」,這和古文無關,是後來起於直譯的歐化語法,而且連「歐化」這兩個字也是歐化字;還用著一個「取消」,這是純粹日本詞;一個「瓦斯」,是德國字的原封不動的日本人的音譯。

    都用得很愜當,而且是「必要」的。譬如「毒瓦斯」罷,倘用中國固有的話的「毒氣」,就顯得含混,未必一定是毒彈裡面的東西了。所以寫作「毒瓦斯」,的確是出乎「必要」的。

    先生自己沒有照鏡子,無意中也證明了自己也正是用歐化語法,用鬼子名詞的人,但我看先生決不是「為西人侵略張目的急先鋒(漢奸)」,所以也想由此證明我也並非那一夥。否則,先生含狗血噴人,倒先污了你自己的尊口了。

    我想,辯論事情,威嚇和誣陷,是沒有用處的。用筆的人,一來就發你的脾氣,要我的性命,更其可笑得很。先生還是不要暴躁,靜靜的再看看自己的信,想想自己,何如?

    專此布復,並請

    熱安。

    弟康伯度〔7〕脫帽鞠躬。八月五日。

    八月七日《申報》《自由談》。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五日《申報·自由談》。

    〔2〕白話將被「揚棄」或「唾棄」當時在「大眾語」討論中,有人主張「揚棄」白話文,如高荒在《由反對文言文到建設大眾語》中說:「把白話文裡面合乎大眾需要的部分提高,不合乎大眾需要的部分消滅,在實踐中將白話文『揚棄』。」(見一九三四年七月十五日《中華日報·星期專論》)「唾棄」一語見本書《倒提》附錄。〔3〕「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語見《論語·學而》。〔4〕《中國文法通論》劉半農著,一九二○年上海求益書社出版。本文所引的一段,見該書一九二四年印行的《四版附言》中。〔5〕「霞飛路」舊時上海法租界的路名;露飛(J.J.C.Joffre,1852—1931),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法國的統帥。「麥特赫司脫路」,舊時上海公共租界的路名;麥特赫司脫(W.H.Medhurst),一八六○年左右的英國駐滬領事。

    〔6〕胡適的《易卜生主義》一文發表於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四卷第六號。

    〔7〕康伯度即「買辦」,參看本卷第263頁注〔4〕。魯迅因林默說他寫文章是「買辦」手筆,故意用了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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