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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罵 文 / 魯迅

    倪朔爾

    還有一種不滿於批評家的批評,是說所謂批評家好「漫罵」〔2〕,所以他的文字並不是批評。

    這「漫罵」,有人寫作「嫚罵」,也有人寫作「謾罵」,我不知道是否是一樣的涵義。但這姑且不管它也好。現在要問的是怎樣的是「漫罵」。

    假如指著一個人,說道: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罵;倘使她實在是做賣笑生涯的,就並不是漫罵,倒是說了真實。詩人沒有捐班,富翁只會計較,因為事實是這樣的,所以這是真話,即使稱之為漫罵,詩人也還是捐不來,這是幻想碰在現實上的小釘子。

    有錢不能就有文才,比「兒女成行」並不一定明白兒童的性質更明白。「兒女成行」只能證明他兩口子的善於生,還會養,卻並無妄談兒童的權利。要談,只不過不識羞。這好像是漫罵,然而並不是。倘說是的;就得承認世界上的兒童心理學家,都是最會生孩子的父母。

    說兒童為了一點食物就會打起來,是冤枉兒童的,其實是漫罵。兒童的行為,出於天性,也因環境而改變,所以孔融〔3〕會讓梨。打起來的,是家庭的影響,便是成人,不也有爭傢俬,奪遺產的嗎?孩子學了樣了。

    漫罵固然冤屈了許多好人,但含含胡胡的撲滅「漫罵」,卻包庇了一切壞種。

    一月十七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

    〔2〕批評家好「漫罵」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申報·自由談》載侍桁《關於批評》一文說:「看過去批評的論爭,我們不能不說愈是那屬於無味的謾罵式的,而愈是有人喜歡來參加」,這種「謾罵的批評」,「我們不認為是批評」。

    〔3〕孔融(153—208)東漢魯國(今山東曲阜)人,文學家。關於他讓梨的故事,見《世說新語》南朝梁劉峻注引《融別傳》:「融四歲與兄食梨,輒引小者。人問其故,答曰:『小兒法當取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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