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 文 / 魯迅
張承祿
今年上海的過舊年,比去年熱鬧。
文字上和口頭上的稱呼,往往有些不同:或者謂之「廢歷」〔2〕,輕之也;或者謂之「古歷」,愛之也。但對於這「歷」的待遇是一樣的:結賬,祀神,祭祖,放鞭炮,打馬將,拜年,「恭喜發財」!
雖過年而不停刊的報章上,也已經有了感慨;〔3〕但是,感慨而已,到底勝不過事實。有些英雄的作家,也曾經叫人終年奮發,悲憤,紀念。但是,叫而已矣,到底也勝不過事實。中國的可哀的紀念太多了,這照例至少應該沉默;可喜的紀念也不算少,然而又怕有「反動分子乘機搗亂」〔4〕,所以大家的高興也不能發揚。幾經防遏,幾經淘汰,什麼佳節都被絞死,於是就覺得只有這僅存殘喘的「廢歷」或「古歷」還是自家的東西,更加可愛了。那就格外的慶賀——這是不能以「封建的余意」一句話,輕輕了事的。
叫人整年的悲憤,勞作的英雄們,一定是自己毫不知道悲憤,勞作的人物。在實際上,悲憤者和勞作者,是時時需要休息和高興的。·古·埃·及·的·奴·隸·們,·有·時·也·會·冷·然·一·笑。·這·是·蔑·視·一·切·的·笑。·不·懂·得·這·笑·的·意·義·者,·只·有·主·子·和·自·安·於·奴·才·生·活,·而·勞·作·較·少,·並·且·失·了·悲·憤·的·奴·才。我不過舊歷年已經二十三年了,這回卻連放了三夜的花爆〔5〕,使隔壁的外國人也「噓」了起來:這卻和花爆都成了我一年中僅有的高興。
二月十五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七日《申報·自由談》。〔2〕「廢歷」指陰曆(或稱夏歷)。一九一二年(民國元年)一月二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通令各省廢除陰曆,改用陽曆。後來,國民黨政府又再三下過這樣的通令。
〔3〕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三日(夏歷除夕),《申報號外·本埠增刊》臨時增加的副刊《不自由談》上有署名非人的《開場白》說:「編輯先生們辛苦了一年,在這幾天寒假裡頭,本想可以還我自由自在的身,寫寫意意,享幾天難得享到的幸福。不料突然地接到一道命令:說不但要出號外,並且要屁股兩排,沒有辦法,只得再來放幾個屁。」〔4〕「反動分子乘機搗亂」參看《偽自由書·「多難之月」》及其注〔4〕。
〔5〕花爆即花炮、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