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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文 / 老捨

    招弟才只學會了兩出戲,一出《汾河灣》,一出《紅鸞禧》。她相當的聰明,但是心像一條小死魚似的,有一陣風兒便順流而下,跑出好遠。她不肯死下工夫學習一樣事。她的總目的是享受。享受恰好是沒有邊際的:吃是享受,喝也是享受;戀愛是享受,唱幾句戲,得點虛榮,也是享受。她要全享受一下。別人去溜冰,她沒有去,她便覺得委屈了自己,而落幾個小眼淚。可是,她又不能參加一切的熱鬧,她第一沒有分身術,第二還沒征服了時間,能教時間老等著她。於是,她只能盡可能的把自己分配在時間裡,像鐘錶上的秒針似的一天到晚不閒著。

    這樣,她可又招來許多小小的煩惱。她去溜冰,便耽誤了學戲。而且,若是在冰場上受了一點寒,嗓子就立刻發啞,無論胡琴怎麼低,她也夠不上調,急得遍體生津。同樣的,假若三個男朋友一個約她看電影,一個約她看戲,一個約她逛公園吃飯,她就不能同時分身到三處去,而一定感到困難。若是辭謝兩個吧,便得罪了兩個朋友。若是只看半場電影,然後再看一齣戲,最後去吃飯吧,便又須費許多唇舌,扯許多的謊,而且還許把三個朋友都得罪了。況且,這麼匆匆的跑來跑去也太勞苦。愛的享受往往是要完全佔有,而不是東撲一下,西撲一下呀。它有時候是要在僻靜的地方,閉著眼欣賞,而不是鑼鼓喧天的事呀。她有時候幾乎想到斷絕了看電影,聽戲,逛公園,吃飯館,而只專愛一個男友,把戀愛真作成個樣子,不要那麼擺成一座愛的八陣圖。可是,她又捨不得那些熱鬧。那些熱鬧到底給她一些刺激。假若她被圈在西山碧雲寺,沒有電影,戲劇,鑼鼓,叫囂,儘管身邊有個極可愛的愛人,恐怕她也會發瘋的,她想。過多的享受會使享受變成刺激,而刺激是越來越粗暴的。以聽戲說,她慢慢的能欣賞了小生,因為小生的尖嗓比青衣的更直硬一些,更刺耳一些。她也愛聽了武戲,而且不是楊小樓的武戲文唱的那一種,她喜歡了《紅門寺》,《鐵公雞》,《青石洞》一類的,毫無情節,而專表現武工的戲。鑼鼓越響,她才感到一點愉快;遇到《綵樓配》與《祭塔》什麼的唱工戲,她會打起瞌睡來。連電影也是如此,她愛看那些無情無理的,亂打亂鬧的片子。只有亂打亂鬧,才能給她一點印象,她需要強烈的刺激。

    對於男朋友們,她也往往感到厭煩。他們總不約而同的耍那套不疼不癢的小把戲。他們之中沒有一個李空山。因為厭煩他們,她時時的想念李空山。李空山不會溫柔體貼,可是給了她一些刺激。她可也不敢由他們之中,選擇出一個,製造成個李空山。她須享受,可也得留神;一有了娃娃便萬事皆休。再說,專愛一個男人,別的男人就一定不再送給她禮物,這也是損失。她只好昏昏糊糊的鬼混,她得到了一切,又似乎沒得到一切,連她自己也弄不清到底是怎回事。在迷迷糊糊之中,有時候很偶然的她看出來,她是理應如此,因為她是負著什麼一種使命,一種從日本人佔據了北平後所得來的使命。她自己願意這樣,朋友們願意她這樣,她的父母也願意她這樣;這不是使命還是什麼呢?

    在她的一些男友之中,較比的倒是新交的幾個伶人還使她滿意。他們的身體強,行動輕佻,言語粗俗。和他們在一處,她幾乎可以忘了她是個女人,而誰也不臉紅的把村話說出來。她覺得這頗健康。

    男人捧女伶,女人捧男伶,已經成為風氣,本來不足為奇。不過,她的朋友們往往指摘她不該結交男伶。這又給她不少的苦痛。凡是別人可以作的,她也都可以作,她是負有「使命」的人,不能甘居人後的落伍。她為什麼不可以與男伶為友呢?同時,她又不敢公然的和朋友們開火,絕對不接受他們的批評。她是有「使命」的人,她須到處受人歡迎,好把自己老擺在社會的最前面。她不能隨便得罪人,以至招出個倒彩來。

    她忙碌,迷糊,勞累;又須算計,又不便多算計;既須大膽,又該留神;感到茫然,又似乎不完全茫然;有了刺激,又仍然空虛。她不知道怎樣才好,又覺得怎樣都好。她瘦了。在不搽粉的時候,她的臉上顯著黃暗,眼睛四圍有個黑圈兒。她有時候想休息休息,而又不能休息,事情逼著她去活動。她不知道自己有病沒有,而只感到有時候是在霧裡飄動。等到搽胭脂抹粉的打扮完了,她又有了自信,她還是很強壯,很漂亮,一點都不必顧慮什麼健康不健康。她學會了吸香煙,也敢喝兩杯強烈的酒。她已找不到了自己的青春,可也並不老蒼。她正好是個有精力,有使命,有人緣,有福氣的小婦人。

    在這麼奔忙,勞碌,迷惘,得意,痛苦,快樂之中,她只無意中的作了一件好事,她救了桐芳。

    為避免,或延緩,墮入煙花的危險,桐芳用盡心計抓住了二小姐,她並不十分的恨惡招弟,也不想因鼓勵招弟去胡搞而毀滅了招弟。她是被人毀害過了的女人,她不忍看任何的青春女子變成她自己的樣子。她只深恨大赤包與日本人。她不能坐候大赤包把她驅逐到妓院去,一入妓院,她便無法再報仇。所以,她抓住了招弟作為自己的掩蔽。在掩蔽的後面,她只能用力推著它,還給它時時的添加一點土,或幾根木頭,加強它的抵禦力。她不能冷水澆頭的勸告招弟,引起招弟的不快;招弟一討厭了她,她便失去了掩蔽,而大赤包的槍彈隨時可以打到她。

    招弟年輕,喜歡人家服從她,諂媚她。在最初,她似乎也看出來,桐芳的親善是一種政略。可是,過了幾天,以桐芳的能說會道,多知多懂,善於察顏觀色,她感到了舒服,也就相信桐芳是真心和她交好了。又過了些日子。她不知不覺的信任了桐芳,而對媽媽漸次冷淡起來。不錯,她知道媽媽真的愛她;但是,她已經不是三歲的小娃子,她願意自己也可以拿一個半個主意,不能諸事都由媽媽替她決定。她不願永遠作媽媽的附屬物。拿件小事情來說:她與媽媽一同出去的時候,就是遇上她自己的青年朋友,他們也必先招呼媽媽,而後才招呼她。她在媽媽旁邊,彷彿只是媽媽的成績展覽品;她的美麗恰好是媽媽的功勞,她自己好像沒有獨自應得的光榮。反之,她若跟桐芳在一起呢,她便是主,而桐芳是賓,她是太陽,而桐芳是月亮了。她覺得舒服。她的話,對桐芳,可以成為命令。她拿不定主意的時候,可以向桐芳商議,而這種商談只顯出親密,與接受命令大不相同。和桐芳在一起,她的光榮確乎完全是她自己的了。而且,桐芳的年紀比媽媽小得多,相貌也還看得過去,所以跟桐芳一塊兒出來進去,她就感到她是初月,而桐芳是月鉤旁的一顆小星,更足以使畫面美麗。跟媽媽在一道呢,人們看一眼老氣橫秋的媽媽,再看一眼美似春花的她,就難免不發笑,像看一張滑稽影片似的。這每每教她面紅過耳。

    大赤包的眼睛是不揉沙子的。她一眼便看明白桐芳的用意。可是眼睛不揉沙子的人,心裡可未必不容納幾個沙子。她認準了招弟是異寶奇珍,將來一定可以變成楊貴妃或西太后。一方面她須控制住這個寶貝,一方面也得討小姐的喜歡。假若母女之間為桐芳而發生了衝突,女兒一氣而嫁個不三不四的,長像漂亮而家裡沒有一斗白米的兔蛋,豈不是自己打碎了自己的瑪瑙盤子翡翠碗麼?不,她不能不網開一面,教小姐在小處得到舒服,而後在大事上好不得不依從媽媽。再說,女兒花是開不久的,招弟必須在全盛時代出了嫁。女兒出嫁後,她再收拾桐芳。不管,不管怎樣,不管到什麼時候,她必須收拾了桐芳;就是到了七老八十,眼看要入墓了,她也得先收拾了桐芳,而後才能死得瞑目。

    在這種新的形勢下,卻只苦了高第。她得不到媽媽的疼愛,看不上妹妹的行為,又失去了桐芳的友情。不錯,她瞭解桐芳的故意冷淡她,但是理智並不能夠完全戰勝了感情。她是個女孩子,她需要戀愛或憐愛。她現在是住在冰窖裡,到處都是涼的,她受不了。她有時候恨自己,為什麼不放開膽子,闖出北平。有時候,她也想到用結婚結束了這冰窖裡的生活。但是,嫁給誰呢?想到結婚,她便也想到危險,因為結婚並不永遠象吃魚肝油精那麼有益無損。她在家,便感到冷氣襲人;出去,又感到茫茫不知所歸。浪漫吧,怕危險;老實吧,又無聊。她不知怎樣才好。她時常發脾氣,甚至於對桐芳發怒。但是,脾氣越壞,大家就越不喜歡她,只落個自討無趣。不發脾氣吧,人們也並不就體貼她。她變成個有父母姐妹的孤女。有時候,她還到什麼慈善團體去,聽聽說經,隨緣禮拜。可是這也並沒使她得到寧靜與解脫。反之,在鐘磬香燭的空氣裡冷靜一會兒之後,她就更盼望得到點刺激,很像吃了冷酒之後想喝熱茶那樣。無可如何,她只能偷偷的落幾個淚。

    天冷起來。買不到煤。每天,街上總有許多凍死的人。日本人把煤都運了走,可是還要表示出他們的善心來。他們發動了冬季義賑遊藝大會,以全部收入辦理粥廠,好教該凍死的人在一息尚存的時節感激日本人。在這意義之外,他們也就手兒又教北平人多消遣一次;消遣便是麻醉。該凍死的總要凍死,他們可是願意看那些還不至於被凍死的聽到鑼鼓,看到熱鬧,好把心靈凍上。對於這次義賑遊藝,他們特別鼓勵青年們加入,能唱的要出來唱,能耍的要出來耍;青年男女若注意到唱與耍,便自然的忘了什麼民族與國家。

    藍東陽與胖菊子親自來請招弟小姐參加遊藝。冠家的人們馬上感到興奮,心都跳得很快。冠曉荷心跳著而故作鎮定的說:

    「小姐,小姐!時機到了,這回非唱它一兩出不可!」招弟立刻覺得嗓子有點發乾,撒著嬌兒說:「那不行啊!又有好幾天沒吊嗓子啦,詞兒也不熟。上台?我不能丟那個人去!我還是溜冰吧!」

    「丟人?什麼話!咱們冠家永遠不作丟人的事,我的小姐!誰的嗓子也不是鐵的,都有個方便不方便。只要你肯上台,就是放個屁給他們聽聽,也得紅!反正戲票是先派出去的,咱們唱好了,是他們的造化;唱不好,活該!」曉荷興奮得幾乎忘了文雅,目光四射的道出他的「不負責主義」的真理。「是要唱一回!」大赤包氣派極大的說:「學了這麼多的日子,花了那麼多的錢,不露一露算怎麼回事呢?」然後轉向東陽:「東陽,事情我們答應下了!不過,有一個條件:招弟必須唱壓軸!不管有什麼角色,都得讓一步兒!我的女兒不能給別人墊戲!」

    東陽對於辦義務戲已經有了點經驗。他知道招弟沒有唱壓軸的資格,但是也知道日本人喜歡約出新人物來。扯了扯綠臉,他答應了條件。雖然這裡面有許多困難,他可是曉得在辦不通的時候可以用勢力——日本人的勢力——去強迫參加的人。於是他也順手兒露一露自己的威風:「我教誰唱開場,誰就得唱開場;教誰壓台誰就壓台;不論什麼資格,本事!不服?跟日本人說去呀!敢去才怪!」「行頭怎辦呢?我反正不能隨便從『箱』裡提溜出一件就披在身上!要玩,就得玩出個樣兒來!」招弟一邊說,一邊用手心輕輕的拍著臉蛋。

    高亦陀從外面進來,正聽到招弟的話,很自然的把話接過去:「找行頭,小姐?交給我好啦!要什麼樣的,全聽小姐一聲吩咐,保管滿意!」他今天打扮得特別乾淨整齊,十分像個「跟包」的。

    打量了亦陀一眼,招弟笑了笑。「好啦,我派你作跟包的!」「得令!」亦陀十分得意的答應了這個美差。

    曉荷瞪了亦陀一眼。他自己本想給女兒跟包,好隨著她在後台擠出擠進,能多看看女角兒們。在她上台的時節,他還可以弄個小茶壺伺候女兒飲場,以便教台下的人都能看到他。誰知道,這麼好的差事又被亦陀搶了去!

    「我看哪,」曉荷想減少一些亦陀報效的機會,「咱們楞自己作一身新的,不要去借。好財買臉的事,要作就作到了家!」招弟拍開了手。她平日總以為爸爸不過是媽媽配角兒,平平穩穩的,沒有什麼大毛病,可也不會得個滿堂好兒。今天,爸爸可是象忽然有了腦子,說出她自己要說的話來。「爸爸!真的,自己作一身行頭,夠多麼好玩呀!是的,那夠多麼好玩呀!」她一點也沒想到一身行頭要用多少錢。

    大赤包也願意女兒把風頭出得十足,不過她知道一身行頭要花許多錢,而且除了在台上穿,別無用處。眨一眨眼,她有了主意:「招弟,你老誇嘴,說你的朋友多,現在到用著他們的時候了,看看他們有沒有替你辦點事兒的本事!」招弟又得到了靈感:「對!對!我告訴他們去,我要唱戲,作行頭,看他們肯掏掏腰包不肯。他們要是不肯呀,從此我連用眼角都不再看他們一眼。我又不是他媽的野丫頭,賤骨頭,隨便白陪著他們玩!」把村話說出來,她覺得怪痛快,而且彷彿有點正義感似的。

    「小姐!小姐!」曉荷連連的叫:「你的字眼兒可不大文雅!」「還有頭面呢!」亦陀失去代借行頭的機會,趕快想出補救的辦法來。「要是一身新行頭,配上舊頭面,那才難看得要命。我去借,要點翠的,十成新的,準保配得上新行頭!」

    把行頭與頭面的問題都討論得差不多了,大赤包主張馬上叫來小文給招弟過一過戲。「光有好行頭,好頭面,而一聲唱不出來,也不行吧?小姐,你馬上就得用功喲!」她派人去叫小文。

    小文有小文的身份。你到他家去,他總很客氣的招待;你叫他帶著胡琴找你來,他伺候不著。

    大赤包看叫不來小文,立刻變了臉。東陽的臉也扯得十分生動,很想用他的片子把小文「傳」來。倒是招弟攔住了他們:「別胡鬧!人家小文是北平數一數二的琴師!你們殺了他,他也不會來!只要有他,我就砸不了;沒他呀,我准玩完!算了吧,咱們先打幾圈吧!」

    東陽還有事,大赤包還有事,胖菊子也還有事。可是中國人的事一遇見麻雀也不怎麼就變成了沒事,大家很快的入了座。

    亦陀在大赤包背後看了兩把歪脖子胡,輕輕的溜出去。他去找程長順。

    生活的困苦會強迫著人早熟。長順兒長了一點身量,也增長了更多的老氣,看著很像個成人了。自從小崔死後,他就跟丁約翰合作,作了個小生意。這個小生意很奇特而骯髒。丁約翰是發現者。在英國府,他常看到街上一大車一大車的往日本使館和兵營拉舊布的軍服。軍服分明是棉的,因為上下身都那麼厚墩墩的。可是,份量很輕,每一車都堆得很高,而拉車的人或馬似乎並不很吃力。這引起他的好奇心。他找了個在日本軍營作工友的打聽打聽。那個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館區作工友的都自成一幫——可是不肯痛痛快快的告訴他那到底是怎回事。丁約翰,身為英國府的擺台的,當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軍營作工友的朋友,本想揚著臉走開,不再探問。可是,福至心靈,他約那個朋友去喝兩杯酒。以一個世襲基督教徒而言,他向來反對吃酒;但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對上帝告個便。

    酒果然有靈驗,三杯下去,那個朋友口吐了真言。那是這樣一回事:日本在華北招收了許多偽軍,到了冬天當然要給他們每人一身棉軍衣。可是,華北的棉花已都被日本人運回國去,不能為偽軍再運回來。於是日本的策士們埋頭研究了許多日子,發明了一種代用品。這種代用品無須用機器造,也無須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與爛紙就能作成。這就是丁約翰所看到的一車一車的軍衣。這種軍衣一碰就破,一濕就癱;就是在最完好的時候,穿上也不擋寒。雖然如此,偽軍可是到底得著了軍衣——日本人管它叫作軍衣,它便是軍衣。

    這批軍衣的承做者是個日本人。日本人使館的工友們賄賂了這日本人,取得了特權去委託他們自己的親友製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權的一個。

    丁約翰向來看不起日本人,不為別的,而只為他自己是在英國府作事——他以為英國府的一個僕人也比日本使館的參贊或秘書還要高貴的多。對於這件以爛紙破布作軍服的事,從他的基督徒的立場來說,也是違反上帝的旨意的,因為這是欺騙。無論從哪方面看吧,他都應該對這件事不發生興趣,而只付之一笑。但是,他到底是個人;人若見了錢而還不忘了英國府與上帝,還成為人麼?他決定作個人,即便是把靈魂交給了魔鬼。況且他覺得這樣賺幾個錢,並不能算犯罪,因為他賺的是日本人的錢。至於由他手裡製造出那種軍服的代用品,是否對得起那些兵士們,他以為無須考慮,因為偽軍都是中國人,而他是向來不把中國人放在心上的。

    整花了十天的工夫,他和那個朋友變成了莫逆。凡是該往冠家送的黃油,罐頭,與白蘭地,都送到那個朋友的家中去。這樣,他分到了一小股特權,承辦一千套軍衣。得到這點特權之後,他十分虔敬的作了禮拜,領了聖餐,並且獻了五角錢,(平日作禮拜,他只獻一角,)感謝上帝。然後,他決定找長順合作,因為在全胡同之中只有長順最誠實,而且和他有來往。

    約翰的辦法是這樣的:他先預支一點錢,作為資本。然後,他教長順去收買破布,破衣服,和爛紙。破衣服若是棉的,便將棉花抽出來,整理好再賣出去。賣舊棉花的利錢,他和長順三七分賬;他七成,長順三成。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為長順既是個孩子,當然不能和一個成人,況且是世襲基督徒,平分秋色。把破布破衣服買來,須由長順洗刷乾淨,而後拼到一塊——「你的外婆總會作這個的,找小崔寡婦幫幫忙也行;總之,這是你的事,你怎辦怎好。」拼好了破布,把爛紙絮在裡面——「紙不要弄平了,那既費料子,又顯著單薄,頂好就那麼團團著放進去,好顯出很厚實;份量也輕,省腳力。」絮好,粗枝大葉的一縫,再橫豎都「行」上幾道,省得用手一提,紙就都往下面墜,變成了破紙口袋。「這些,」約翰懇切的囑咐:「都由你作。你跑路,用水,用針線,幹活兒,我都不管;每套作成,我給你一塊錢。一千套就是一千塊呀!你可是得有賬。我交給你多少錢,用了多少錢——只算買材料喲,車錢,水錢什麼的,都不算喲!——你每天要報賬;我不在家,你報給我太太聽。賬目清楚,軍衣作得好,我才能每套給你一塊錢;哪樣有毛病,我都扣你的錢,聽明白了沒有?我是基督徒,作事最清楚公道,親是親,財是財,要分得明明白白!你懂?」這末兩個字是用英文說的,以便增加言語的威力。

    沒詳細考慮,程長順一下子都答應了。他顧不得計算除了車錢,水錢,燈油錢,針線錢,一塊錢還能剩下多少。他顧不得盤算,去收買,去整理,去洗刷,去拼湊,去縫起,去記賬,要出多少勞力,費多少時間。他只看見了遠遠的那一千元。他只覺得這可以解決了他與外婆的生活問題。自從留聲機沒人再聽,外婆的法幣丟掉之後,他不單失了業,而且受到饑寒的威脅。他久想作個小生意,可是一來沒有資本,二來對什麼都外行,他不肯冒險去借錢作生意,萬一捨了本兒,他怎麼辦呢?他是外婆養大的,知道謹慎小心。可是,閒著又沒法兒得到吃食,他著急。半夜裡聽到外婆的長吁短歎,他往往蒙上頭偷偷的落淚。他對不起外婆,外婆白養起他來,外婆只養大了一個廢物!

    他想不到去計算,或探聽,丁約翰空手抓餅,不跑一步路,不動一個手指,干賺多少錢。他只覺得應該感激約翰。約翰有個上帝,所以約翰應當發財。長順也得到了個上帝,便是丁約翰!他須一秉忠心的去作,一個銅板的詭病不能有,一點也不偷懶,好對起外婆與新來的上帝!

    長順忙了起來。一黑早他便起來,到早市上去收買破布爛紙,把它們背了回來。那些破爛的本身雖然沒有很大的份量,可是上面的泥污增加了它們的斤兩,他咬著牙背負它們,非至萬不得已,決不僱車,他的汗濕透了他的衣褲。他可是毫無怨言,這是求生之道,這也是孝敬外婆的最好的表示。

    把東西死扯活掖的弄到家中,他須在地上蹲好大半天才能直起腰來。他本當到床上躺一會兒,可是他不肯,他不能教外婆看出他已筋疲力盡,而招她傷心。

    這些破東西,每一片段都有它特立獨行的味道;合在一起,那味道便無可形容,而永遠使人噁心要吐。因此,長順不許外婆動手,而由他自己作第一遍的整理。他曉得外婆愛乾淨。

    第一,他須用根棍子敲打它們一遍,把浮土打起來。第二,他再逐一的撿起來,抖一抖,抖去沙土,也順手兒看看,哪一塊上的污垢是非過水不能去掉的。第三,他須把應洗刷的浸在頭號的大瓦盆裡。第四,把髒布都浸透,他再另用一大盆清水,刷洗它們。而後,第五,他把大塊的小塊的,長的短的,年齡可是都差不多的,搭在繩索上,把它們曬乾。

    這打土與抖土的工作,使四號的小院子馬上變成一座沙陣,對面不見人,像有幾匹野馬同時在土窩裡打滾似的。灰土遮住了一切,連屋脊上門樓上都沙霧迷茫,把簷下的麻雀都害得不住的咳嗽而搬了家。這沙陣不單濃厚,而且腥臭,連隔壁的李四大媽的鼻子都懷疑了自己,一勁兒往四處探索,而斷定不了到底那是什麼味道。打完一陣,細的灰沙極其逍遙自在的在空中搖蕩,而後找好了地方,落在人的頭髮上,眉毛上,脖領裡,飯碗上,衣縫中,使大家證明自己的確是「塵世間」的人物。等灰土全慢慢的落下去,長順用棍子抽打抽打自己的身上,馬上院中就又起了一座規模較小,而照樣惱人的,灰陣。他的牙上都滿是細——可是並非不臭——的沙子。

    馬老太太,因為喜歡乾淨,實在受不住外孫這樣天天設擺迷魂陣。她把門窗都堵得嚴嚴的,可是臭灰依然落在她的頭上,眉上,衣服上,與一切傢俱上。可是,她不能攔阻外孫,更不肯責備他。他的確是要強,為養活她才起早睡晚的作這個髒臭的營生。她只好用手帕把頭包起來,隨手的擦抹桌凳。聽著外孫抖完了那些髒布,她趕快扯下來頭上的手帕,免得教外孫看見而多心。

    小崔太太當然也躲不開這個災難,她可是也一聲不出。她這些日子的生活費是長順給她弄來的。她只能感激他,不能因為一些臭灰沙而說閒話。金錢而外,她需要安慰與愛護,而馬老太太與長順是無微不至的體貼她,幫助她。她睜開眼,世上已沒有一個親人。她雖有個親哥哥,可是他不大要強。他什麼事都作,只是不作好事。假若他知道了她每月能由高亦陀那裡領十塊錢,他必會來擠去三四塊;他只認識錢,不管什麼叫同胞手足。近來,她聽說,他已經給日本人作了事。她恨日本人,日本人無緣無故的砍去了她丈夫的頭。因此,她更不願意和給日本人作事的哥哥有什麼來往。兄妹既斷絕了往來,她的世界上只剩了她自己,假若沒有馬老太太與長順,她實在不曉得自己怎麼活下去。不,她決定不能嫌憎那些臭灰。反之,她須幫助長順去工作。長順給她工錢呢,她接著;不給呢,也沒多大關係。

    在小崔被李四爺抬埋了以後,她病了一大場。她不吃不喝,而只一天到晚的昏睡,有時候發高燒。在發燒的時節,她喊叫小崔,或破口罵日本人。燒過去了一陣,她老實了,鼻翅扇動著,昏昏的睡去。馬老太太,在小崔活著的時候,並不和小崔太太怎樣親近,一來是因為小崔好罵人,她聽不慣;二來是小崔夫婦總算是一家人,而她自己不過是個老寡婦,也不便多管閒事。及至小崔太太也忽然的變成寡婦,馬老太太很自然的把同情心不折不扣的都拿出來。她時時的過來,給小崔太太倒碗開水,或端過一點粥來,在小崔太太亂嚷亂叫的時節,老太太必定過來拉著病人的手。趕到她鬧得太凶了,老太太才把李四媽請過來商議辦法。等她昏昏的睡去,老太太還不時的到窗外,聽一聽動靜。此外,老太太還和李四媽把兩個人所有的醫藥知識湊在一處,斟酌點草藥或偏方,給小崔太太吃。

    時間,偏方,與情義,慢慢的把小崔太太治好。她還忘不了小崔,但是時間把小崔與她界劃得十分清楚了,小崔已死,她還活著——而且還須活下去。

    在她剛剛能走路的時候,她力逼著李四大爺帶她去看看小崔的墳。穿上孝袍,拿著二角錢的燒紙,她滴著淚,像一頭剛會走路的羊羔似的跟在四大爺的後邊,淚由家中一直滴到先農壇的西邊。在墳上,她哭得死去活來。

    淚灑淨了,她開始注意到吃飯喝水和其他的日常瑣事。她的身體本來不壞,所以恢復得相當的快。由李四媽陪伴著,她穿著孝衣,在各家門口給幫過她忙與錢的鄰居都道了謝。這使她又來到世界上,承認了自己是要繼續活下去的。

    李四爺和孫七,長順,給募的那點錢,並沒用完,老人對著孫七與長順,把餘款交給了她。長順兒又每月由高亦陀那裡給她領十元的「救濟費」。她一時不至於挨餓受凍。

    慢慢的,她把屋子整理得乾乾淨淨,不再像小崔活著的時候那麼亂七八糟了。她開始明白馬老太太為什麼那樣的喜清潔——馬老太太是寡婦,喜清潔會使寡婦有點事作。把屋子收拾乾淨,她得到一點快樂,雖然死了丈夫,可是屋中倒有了秩序。不過,在這有秩序的屋子中坐定,她又感到空虛。不錯,那點兒破桌子爛板凳確是被她擦洗得有了光澤,甚至於像有了生命;可是它們不會像小崔那樣歡蹦亂跳,那樣有火力。對著靜靜的破桌椅,她想起小崔的一切。小崔的愛,小崔的汗味,小崔的亂說,小崔的胡鬧,都是好的;無論如何,小崔也比這些死的東西好。屋中越有秩序,屋子好像就越空闊,屋中的四角彷彿都加寬了許多,哪裡都可以容她立一會兒,或坐一會兒,可是不論是立著還是坐著,她都覺得冷靜寂寞,而沒法子不想念小崔。小崔,在活著的時候,也許進門就跟她吵鬧一陣,甚至於打她一頓。但是,那會使她心跳,使她忍受或反抗,那是生命。現在,她的心無須再跳了,可是她喪失了生命;小崔完全死了,她死了一半。

    她的身上也比從前整齊了好多。她有工夫檢點自己,和照顧自己了。以前,她彷彿不知道有自己,而只知道小崔。她須作好了飯——假若有米的話——等著小崔,省得小崔進門就像饑狼似的喊餓。假若作好了飯,而他還沒有回來,她得設法保持飯菜的熱氣,不能給他冷飯吃。他的衣服,當天換上,當天就被汗漚透,非馬上洗滌不可,而他的衣服又是那麼少,遇上陰天或落雨就須設法把它們烘乾。他的鞋襪是那麼容易穿壞,彷彿腳上有幾個鋼齒似的。一眨眼就會鑽幾個洞。她須馬不停蹄的給他縫補,給他制做。她的工夫完全用在他的身上,顧不得照顧她自己。現在,她開始看她自己了,不再教褂子露著肉,或襪子帶著窟窿。身上的整潔恢復了她的青春,她不再是個受氣包兒與小泥鬼,而是個相當體面的小婦人了。可是,青春只回來一部分,她的心裡並沒感到溫暖。她的臉上只是那麼黃黃的很乾淨,而沒有青春的血色。她不肯愁眉皺眼的,一天到晚的長吁短歎,可是有時候發呆,楞著看她自己的褂子或布鞋。她彷彿不認識了自己。這相當體面,潔淨的她,倒好像是另一個人。她還是小崔太太,又不是小崔太太。她不知到底自己是誰。楞著,楞著,她會不知不覺的自言自語起來。及至意識到自己是在說話,她忽然的紅了臉,閉緊了嘴,而想趕快找點事作。但是,幹什麼呢?她想不出。小崔若活著,她老有事作;現在,沒有了小崔,她也就失去了生活的發動機。她還年輕,可是又彷彿已被黃土埋上了一半。

    無論怎樣無聊,她也不肯到街門口去站立一會兒。非至萬不得已,她也不到街上去;買塊豆腐,或打一兩香油什麼的,她會懇托長順給捎來。她是寡婦,不能隨便的出頭露面,給小崔丟人。就是偶然的上一趟街,她也總是低著頭,直來直去,不敢貪熱鬧。憑她的年齡,她應當蹦蹦跳跳的,但是,她必須低著頭;她已不是她自己,而是小崔的寡婦。她的低頭疾走是對死去的丈夫負責,不是心中有什麼對不起人的事。一個寡婦的責任是自己要活著,還要老背著一塊棺材板。這,她才明白了馬老太太為什麼那樣的謹慎,沉穩。對她,小崔的死亡,差不多是一種新的教育與訓練。她必須非常的警覺,把自己真變成個寡婦。以前,她幾乎沒有考慮過,她有什麼人格,和應當避諱什麼。她就是她,她是小崔的老婆。小崔拉她出來,在門外打一頓,就打一頓;她能還手,就還給他幾拳,或咬住他的一塊肉;這都沒有什麼可恥的地方。小崔給她招來恥辱,也替她撐持恥辱。她的褂子露著一塊肉,就露著一塊肉,沒關係;小崔會,彷彿是,遮住那塊肉,不許別人多看她一眼。如今,她可須知道恥辱,須遮起她的身體。她是寡婦,也就必須覺到自己是個寡婦。寡婦的世界只是一間小小的黑暗的牢房,她須自動的把自己鎖在那裡面。

    因此,她不單不敢抱怨長順兒擺起灰沙陣,而且覺得從此可以不再寂寞。她願意幫馬老太太的忙。長順兒自然不肯教她白幫忙,他願出二角錢,作為縫好一身「軍衣」的報酬;針線由他供給,小崔太太沒有謝絕這點報酬,也沒有嫌少;她一撲納心的去操作。這樣,她可以不出門,而有點收入與工作,恰好足以表示出她是安分守己的,不偷懶的寡婦。

    孫七,也是愛潔淨的人,沒法忍受這樣的烏煙瘴氣。他發了脾氣。「我說長順兒,這是怎回事?你老大不少的了,怎麼才學會了撒土攘煙兒呀?這成什麼話呢,你看看,」他由耳中掏出一小塊泥餅來,「你看看,連耳朵裡都可以種麥子啦!還腥臭啊!灰土散了之後,可倒好,你又開了小染房,花紅柳綠的掛這麼一院子破布條!我頂討厭這濕淥淥的東西碰我的腦袋!」

    長順確是老練多了。擱在往日,他一定要和孫七辯論個水落石出;他一來看不起孫七,二來是年輕氣壯,不惜為辯論而辯論的作一番舌戰。今天,他可是閉住了嘴,決定一聲不響。第一,他須保守秘密,不能山嚷鬼叫的宣佈自己的「特權」;好傢伙,要教別人都知道了,自己的一千元不就動搖了麼?第二,他以為自己已是興家創業的人,差不多可以與祁老人和李四爺立在一塊兒了,怎好因並不住嘴而耽誤了工夫呢?孫七說閒話,由他說去吧;掙錢是最要緊的事。是的,他近來連打日本人的事都不大關心了,何況是孫七這點閒話呢。他沉住了氣,連看孫七一眼也沒看。反正,他知道,自己賣力氣掙錢,養活外婆,總不是丟臉的事;幹嗎辯論呢?可是,他越不出聲,孫七就越沒結沒完。孫七喜歡拌嘴;假若長順能和他粗著脖子紅著筋的亂吵一陣,他或者可以把這場破布官司忘掉,而從爭辯中得到點愉快。長順的一語不發,對於他,是最慘酷的報復。

    幸而,馬老太太與小崔太太,一老一少兩位寡婦,出來給他道歉,他才鳴金收兵。

    這樣對付了孫七,長順暗中非常得意。他有了自信心。他不單已經不是個只會背著留聲機在小胡同裡亂轉,時常被人取笑的孩子,而且變成個有辦法,有心路,有志氣的青年。什麼孫七孫八的,他才不惹閒氣。有一千元到手,他將是個……是個什麼呢?他想不出。可是,他總會變成比今天更好的人是不會錯的。

    高亦陀找了他來。他完了。他對付不了高亦陀。他不單還是個孩子,而且是個傻蛋!他失去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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