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人生快樂的問題 文 / 林語堂
生之享受包括許多東西:我們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樹、花、雲、彎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詩歌、藝術、沉思、友情、談話、讀書的享受,後者這些享受都是心靈交通的不同表現。有些享受是顯而易見的,如食物的享受,歡樂的社交會或家庭團聚,天氣晴朗的春日的野遊;有些享樂是較不明顯的,如詩歌、藝術和沉思的享受。我覺得不能夠把這兩類的享受分為物質的和精神的,一來因為我不相信這種區別,二來因為我要作這種分類時總是不知適從。當我看見一群男女老幼在舉行一個歡樂的野宴時,我怎麼說得出在他們的歡樂中哪一部分是物質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見一個孩子在草地上跳躍著,另一個孩子用雛菊在編造一隻小花圈,他們的母親手中拿著一塊夾肉麵包,叔父在咬一隻多汁的紅蘋果,父親仰臥在地上眺望著天上的浮雲,祖父口中含著煙斗。也許有人在開留聲機,遠遠傳來音樂的聲音和波濤的吼聲。在這些歡樂之中,哪一種是物質的,哪一種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塊夾肉麵包和享受週遭的景色(後者就是我們所謂詩歌),其差異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別出來呢?音樂的享受,我們稱之為藝術,吸煙斗,我們稱之為物質的享受:可是我們能夠說前者是比後者更高尚的歡樂嗎?所以,在我看來,這種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歡樂的分別是混亂的,莫名其妙的,不真實的。我疑心這分類是根據一種錯誤的哲學理論,把靈和肉嚴加區別,同時對我們的真正的歡樂沒有做過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難道我的假定太過分了,拿人生的正當目的這個未決定的問題來做論據嗎?我始終認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這個名詞時有點猶豫。人生這種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種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種對人生的自然態度。「目的」這個名詞含著企圖和努力的意義。人生於世,所碰到的問題不是他應該以什麼做目的,應該怎樣實現這個目的,而是要怎麼利用此生,利用天賦給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陰。他應該調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夠在生活中獲得最大的快樂,這種答案跟如何度週末的答案一樣地實際,不像形而上的問題,如人生在宇宙的計劃中有什麼神秘的目的之類,那麼只可以作抽像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覺得哲學家在企圖解決人生的目的這個問題時,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種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這個問題看得那麼重要,無疑地是因為受了神學的影響。我想我們對於計劃和目的這一方面假定得太過分了。人們企圖答覆這個問題,為這個問題而爭論,給這個問題弄得迷惑不解,這正可以證明這種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計劃的話,這種目的或計劃應該不會這麼令人困惑,這麼渺茫,這麼難於發現。
這問題可以分做兩個問題:第一是關於神靈的目的,是上帝替人類所決定的目的;第二是關於人類的目的,是人類自己所決定的目的。關於第一個問題,我不想加以討論,因為我們認為所謂上帝所想的東西,事實上都是我們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們想像會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類的智能來猜測神靈的智能,確實是很困難的。我們這種推想的結果常常使上帝做我們軍中保衛旗幟的軍曹,使他和我們一樣地充滿著愛國狂;我們認為上帝對世界或歐洲絕對不會有什麼「神靈目的」或「定數」,只有對我們的祖國才有「神靈目的」或「定數」。我相信德國納粹黨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帶著B字的臂章。這個上帝始終在我們這一邊,不會在他們那一邊。可是世界上抱著這種觀念的民族也不僅日耳曼人而已。
至於第二個問題,爭點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麼,而是人生的目的應該是什麼;所以這是一個實際的而不是形而上學的問題,對於「人生的目的應該是什麼」這個問題,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觀念和價值標準。我們為這問題而爭論,便是這個緣故,因為我們彼此的價值標準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論,我的觀念是比較實際,而比較不抽像的。我以為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義。惠特曼說:「我這樣做一個人,已經夠了。」我現在活著——而且也許可以再活幾十年——人類的生命存在著,那也已經夠了。用這種眼光看起來,這個問題便變得非常簡單,答案也只有一個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還有什麼呢?
這個快樂的問題是一切無宗教的哲學家所注意的重大問題,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卻完全置之不問,這是很奇怪的事情。神學家所煩慮的重大問題,並不是人類的快樂,而是人類的「拯救」——「拯救」真是一個悲慘的名詞。這個名詞在我聽來很覺刺耳,因為我在中國天天聽見人家在談「救國」。大家都想要「救」中國。這種言論使人有一種在快要沉沒的船上的感覺,一種萬事俱休的感覺,大家都在想全生的最好方法。基督教——有人稱之為「兩個沒落的世界(希臘和羅馬)的最後歎息」——今日還保存著這種特質,因為它還在為拯救的問題而煩慮著,人們為離此塵世而得救的問題煩慮著,結果把生活的問題也忘掉了。人類如果沒有瀕於滅亡的感覺,何必為得救的問題那麼憂心呢?神學家那麼注意拯救的問題,那麼不注意快樂的問題,所以他們對於將來,只能告訴我們說有一個渺茫的天堂;當我們問道:我們在那邊要做什麼呢,我們在天堂要怎樣得到快樂呢,他們只能給我們一些很渺茫的觀念,如唱詩,穿白衣裳之類。穆罕默德至少還用醇酒,多汁的水果,和黑髮、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們畫了一幀將來快樂的景象,這是我們這些俗人所能瞭解的。如果神學家不把天堂的景象弄得更生動,更近情,那麼,我們真不想犧牲這個塵世的生活,而到天堂裡去。有人說:「今日一隻蛋比明日一隻雞更好。」至少當我們在計劃怎樣過暑假的生活的時候,我們也要花些工夫去探悉我們所要去的地方。如果旅行社對這問題答得非常含糊,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來的地方過假期好了。我們在天堂裡要奮鬥嗎?要努力嗎?(我敢說那些相信進步和努力的人一定要奮鬥不息,努力不息的)可是當我們已經十全十美的時候,我們要怎樣努力,怎樣進步呢?或者,我們在天堂裡可以過著游手好閒,無所事事,無憂無慮的日子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在這塵世上學過游手好閒的生活,比為將來永生生活做準備,豈不更好?
如果我們必須有一個宇宙觀的話,讓我們忘掉自己,不要把我們的宇宙觀限制於人類生活的範圍之內。讓我們把宇宙觀擴大一些,把整個世界——石、樹和動物——的目的都包括進去。宇宙間有一個計劃(「計劃」一詞,和「目的」一樣,也是我所不歡喜的名詞)——我的意思是說,宇宙間有一個模型;我們對於這整個宇宙,可以先有一種觀念——雖然這個觀念不是最後固定不移的觀念——然後在這個宇宙裡佔據我們應該占的地位。這種關於大自然的觀念,關於我們在大自然中的地位的觀念,必須很自然,因為我們生時是大自然的重要部分,死後也是回返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學、地質學、生物學和歷史都給我們許多良好的材料,使我們可以造成一個相當良好的觀念(如果我們不作草率的推斷)。如果在宇宙的目的這個更廣大的觀念中,人類所佔據的地位稍微減少其重要性,那也是不要緊的。他佔據著一個地位,那已經夠了,他只要和週遭自然的環境和諧相處,對於人生本身便能夠造成一個實用而合理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