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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 天煞手套的威力 文 / 血夜獨狼

    原來自稱看門狗的人手中的書卷,是一件尊器,妖界靈器所能達到的最強級別,刁天敗在這樣一件靈器上,倒也理所當然。

    只是,刁天身上怎麼會傳出聲音,還如此驕傲,對尊器如此不屑?

    那拿著書卷的人以為是刁天臨死前的妄想,不禁譏笑起來,正要嘲諷兩句,卻見刁天的真言靈戒中飛出一道黑影,是一隻黑色的手套。

    「這是什麼?」

    拿書卷之人驚訝莫名,他很清楚自己手中靈器的威力,已經將刁天鎮壓了,怎麼還能從儲物戒指中拿出東西?還是,這東西自己飛出來的?

    「你沒資格知道。」天煞手套牛逼哄哄的道:「沒有靈器敢在老子面前耀武揚威,何況區區尊器,冒犯老子的威嚴,就給老子都粉碎了吧。」

    天煞手套忽而泛出黑色光芒,詭異的是,這光芒不是照亮一切,而是令一切都一片漆黑,彷彿黑夜突然降臨,卻只有那黑色手套似乎亮的刺眼。

    光芒很快消失,天空恢復晴朗,天煞手套也不再泛光,而刁天身前,那拿書卷之人早已消失,地上,只有一堆粉末,像碳粉。

    五級聖者,連那尊器,竟然都成粉了!這件天煞手套,到底蘊含了多強大的威能?

    刁天有些目瞪口呆,但很快就回神,只道可惜,那看門狗殺了就殺了,何必把尊器也毀了?

    「多謝。」刁天爬起來,大難不死,只有感謝這天煞手套。

    天煞手套冷哼一聲:「就你這種弱者也想要我認主,真是笑話,你這種卑微的生物,我又怎麼會救你?別自作多情。」

    天煞手套說完,又化黑煙,鑽到刁天的真言靈戒中,不再鳥刁天。

    其實,天煞手套還真不是在救刁天,想想刁天當時承受的壓力已經足以將他的骨頭壓碎,而他堪比聖器的身體,都承受不住那股壓力,何況他手指上的真言靈戒?

    在驕傲的天煞手套看來,那書卷是要壓壞真言靈戒,換言之,書卷是在挑釁天煞手套,這才令天煞手套展現它的威能,毀了那所謂的尊器,至於那自認為看門狗之人,純粹是殃及池魚罷了。

    對於天煞手套不把刁天當一回事,刁天只能苦笑,但也不以為意,以天煞手套驕傲的性子,把刁天當一回事才是怪事,不過,驕傲也要資本,刁天總算看見天煞手套驕傲的資本了。

    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牛逼!非要加多幾個字,那就是西班牙鬥牛逼!

    「你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有人要捉你?區區五級聖者,手頭就有尊器,不尋常啊。」

    失憶輪是嚇得哆哆嗦嗦,對於刁天的問題,只是一個勁的不知道。

    刁天也無奈,此人失憶了,連自身有強大實力都表現得跟個普通人一樣,怕是失憶得很厲害,問也是白問。

    「走吧。」

    刁天將失憶輪帶到靈鶴上,便駕鶴繼續飛行,看著失憶輪還余驚未了,不禁搖頭,到底是什麼遭遇,才會讓這麼一個擁有恐怖靈力波動的超級強者變成這樣軟弱?

    「你怎麼什麼也記不起來?」

    見失憶輪搖頭,刁天又道:「那你也肯定不知道誰要捉你了?」

    失憶輪還是搖頭,茫然的眼神,說明他不是裝的,而是真的什麼都不記得了。

    刁天聳聳肩,便閉目養神。實則他心中卻有猜測。

    剛剛被殺之人,一個五級聖者,可他口中卻稱呼別人為主人,說明他只是一個奴僕,天下誰能讓五級聖者為奴為僕?只有皇或者尊。

    但那人手上拿著尊器,妖界所能達到的最強的靈器,那他的主人就不可能是皇者,沒有一個皇者可以隨意將自己的尊器給奴僕用,起碼說明,那人的主人至少是尊者。

    妖界的尊者,數起來可能不到五根指頭,而刁天的仇人中,就佔了其中兩根指頭,所以,要捉失憶輪的人,有四成機率,可能是刁天的仇人。

    「這算不算緣份?」

    刁天忍不住笑起來,卻見失憶輪已經躺在靈鶴上睡著了,也許是太過疲累的關係,鼾聲震天,還不停的舞動雙手,做惡夢了?

    卻又見失憶輪猛的睜開雙眼,那雙眼充滿了恐懼,但瞳孔潰散,想必還在夢中:「不要,都死了,全都死了,啊!我要報仇,我要把你們都殺光,全部殺光!啊!!!」

    失憶輪驚嚇的坐起來,終於是嚇醒了,滿天都是汗。

    「你夢到什麼?」

    「我……我夢到好多人,好像是我認識的人,都被殺了,只剩下我一個。」

    「被誰殺了?」

    「不知道,都不認識。」

    「算了,你繼續睡吧,別想太多。」

    刁天猜測失憶輪所做的噩夢,應該是他的記憶,被殺的人,恐怕是他的家人,所以他才有這種恐懼,才有這種仇恨。

    同是天涯淪落人,刁天倒也有些同情失憶輪,當年刁家被滅,刁天還只是個嬰兒,沒有感受到那種親人全部被殺的恐懼,假如不是嬰兒,刁天此刻,也許也跟失憶輪一樣神經失常了吧。

    又飛了大半個月,刁天與失憶輪總算出了格朗沙漠,也總算見到了人煙。

    臨近格朗沙漠的,是一個叫風沙的小王朝,水資源在這裡十分稀缺,也就連帶其他物質也極其稀缺,幾乎沒有除妖師願意來這裡,所以這個王朝,其實是普通人建立的。

    當然,除妖師在這裡是十分受歡迎的,因為除妖師總能帶來各種各樣的好東西,且都出手闊綽,誰叫金銀對除妖師來說,只是解決一點點日常需要而已呢。

    所以,當刁天與失憶輪駕鶴落到風沙王朝,立即就有當地最高官職——王朝哥達亞城的城主請刁天去做客。

    「在下是哥達亞城主費清,尊貴的客人,您怎麼稱呼?」

    當刁天跟失憶輪領到城主府客廳,裡面已經擺好了宴席,入席的人並不多,只有城主以及其夫人,另外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女,應是城主的女兒。

    「我叫李天,你知道,我穿越格朗沙漠這麼久,最好的接待方式應該是一池子清水,假如沒清水,我可以自己準備,給我一個池子就好,至於晚宴,實在是吃不下。」

    刁天倒也不客氣,當然,作為五級聖者,他的話已經足夠客氣了,換是別人,絕對是以命令的語氣,畢竟城主只是普通人,隨便一個除妖師,就能捏死他。

    清水?

    城主女兒眼神一亮:「你要洗澡?我陪你洗。」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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