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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文 / 詹姆斯·艾爾洛伊

    第二十二章

    拉動那個警報器的控制桿讓我付出了一生中最大的代價。

    洛和活格爾成功地將這件事壓了下來。我被一腳踢出執行組,重新穿上制服——在我的老地方,中心警察局外圍巡邏。我們巡邏組的頭兒,賈斯特羅中尉跟那個魔鬼檢察官關係很好,我能察覺到他在監視我的一舉一動——看我什麼時候再去告密,或者臨陣脫逃,或者再像那天晚上似的做件什麼大錯事,可我那天是不得以而為之啊。

    對此我置之不理。我,一個有五年工作經驗的警察,要和一個在警界干了二十二年的、這個城市未來的地方檢察官對抗,他們手裡還攥著地牌,那天晚上聽到警報後第一批趕到的巡邏警察已經被任命為新的中心分局執行組的組員了,這個天上掉下的大餡餅可以保證他們閉上嘴,偷著樂。有兩件事情安慰了我,要不然我非發瘋不可:弗裡奇誰也沒弄死,我查了洛杉磯的犯人釋放記錄,發現那四個自首的人正在天使女王醫院接受「車禍」後的治療,之後將被送到幾個州立的瘋人院「管教」。第二件事就是那天晚上我的恐懼迫使我想到了一個人——一個由於過於擔憂和愚蠢而沒有去找的人,我早就該去找她了。

    那第一個晚上,她既是我的愛人,也是為我解除憂傷的人。我當時很怕聲響和突然的動作,所以她就幫我脫掉衣服,讓我躺平,每當我想提起弗裡奇或者大麗花的時候,她就小聲說「又是那些事」。她那樣輕柔地撫摸著我,輕柔得若有似無。我摸著她身上每一寸完好的肌膚,直到感覺到自己不再緊張、僵硬,放鬆下來。然後,我們漸漸地燃起了彼此的熱情,做愛,沒有一點貝蒂-肖特的影子。

    一個星期以後我跟瑪德琳分手了,這個我一直沒有將其真實身份告訴李和凱的「鄰家女孩」。我沒有跟她說為什麼,於是這個有錢卻愛犯賤的姑娘在我馬上要掛斷電話時打擊了我一下。她說:「找到讓你有安全感的人了?你知道,你會回到我身邊的,我長得像她。」

    一個月過去了。李沒有回來,那兩個毒販子由於殺害了德-威特和費利克斯-查西科而被絞死,我寫的那則火與冰的尋人啟事還繼續在洛杉磯的四家日報上登載著。肖特的案子從頭版淪落到了後幾版,關於這個案子的電話信息幾乎等於零,除了羅斯-梅拉德和哈里-西爾斯之外,其他人都回到了各自的崗位上。羅斯和哈里還是留在這個案子的調查中,每天堅持在辦公室或實地工作整整八個小時,晚上再去愛妮島旅館接著干,翻閱案子的資料。我9點下班後,在去看凱的路上也會過去一會兒,發現羅斯先生已經完全沉浸在案子當中了,他每天都在這裡工作到午夜,把家人完全拋在一邊。這個人容易讓人向他傾訴,當我跟他說起弗裡奇和那個倉庫的事時,他像父親似的擁抱了我一下,勸我說:「去參加升中士的考試,一年後我去找西德-格林,他欠我一個人情,等哈里退休了你就是我的搭檔。」

    這個承諾讓我有了指望,也讓我堅持研究那些資料。凱去上班,我在休息的時候沒有什麼事幹,就反覆地看那些資料。「R」、「S」和「T」字母開頭的文件夾不見了,這挺討厭的,但其他的都很完整。我身邊真正的女人把貝蒂-肖特推到了馬其諾防線的另一邊,我對她現在只是從職業的角度講,很好奇,所以我一遍又一遍地看資料、思考,從一個未來優秀偵探的視角來作出各種假設——我本來就要成為一名優秀的偵探了,可是我拉動了那個警報器的控制桿。有時我能感覺到馬上就要找到事件之間的關聯了,有時我罵自己怎麼就不能更聰明一點兒,有時這些報告的副本只會讓我想起李。

    我跟那個他從噩夢中救出來的女人繼續著。每週我和凱過三四天的居家生活,可是由於我現在得值勤,所以時間都比較晚。我們溫柔地做愛,談起過去一個月裡發生的可怕的事,可是儘管我努力地做到平和、安寧,內心裡還是波濤翻湧,尋求著各種結果——李回來,抓到大麗花的兇手,跟瑪德琳在紅箭旅館再做一次,或者把埃利斯-洛和弗裡奇-活格爾釘在十字架上。想到這些時,我總會想起打塞西爾-德金的場面,還有一個問題:那天晚上如果我不跑的話會怎麼樣呢?

    最折磨我的是巡邏工作。我的巡邏區域是東第5大街從緬因到斯坦福的一段,那裡是貧民窟,到處是血庫、只賣半品脫酒的酒店、五毛錢一晚的破旅館和荒廢的傳道館。這裡不成文的規定就是巡邏警察要使用鐵腕對付成群的酒鬼,方法就是用警棍把他們打散,黑人們在臨時工介紹所賴著不走時就把他們拖出去。要完成上面下達的抓捕酒鬼的指標,就要一視同仁地把真正的酒鬼和撿破爛兒的一起抓起來,他們要想從囚車裡跑出去的話,就把他們打到沒法再跑。這樣的工作太折磨人了,所以最擅長幹這份工作的就是那些戰爭期間由於勞動力短缺而雇來的俄克拉何馬州的農民工。我巡邏的時候總是心不在焉:用警棍捅捅,給那些酒鬼幾毛錢,好讓他們別在大街上晃悠——去那些酒館裡接著喝去,我就不用抓他們了,所以我抓酒鬼的指標總是完不成。我成了中心巡邏組典型的「傷感小女人」,有兩次約翰尼-活格爾看到我發零錢,笑得前仰後合。我穿回制服的一個月後,賈斯特羅中尉在我的工作評估報告中打出的成績是D——他的一個副官告訴我,說中尉在報告中提到我「在行為不端者暴力抗法時,不能採取足夠的、強有力的措施」。聽到這樣的話,凱很高興,但我知道隨著對我不利的評價越來越多,就算羅斯-梅拉德使勁渾身解數,恐怕也不能把我弄回執行組去了。

    所以我又完全回到拳擊比賽和加強待遇提案之前的角色中去了,只是這次巡邏的地點更往東,而且是步行巡邏。我要升到執行組的時候傳言滿天飛,現在大家又都在猜測我為什麼會被貶下來。其中的一個傳說說我是因為暴打了李,所以被踢出來的;其他的說我在東山谷局的地盤上違反了規定,跟在第77街巡邏的一個新警察打了一架,而這個新警察曾得過1946年的「金手套」拳擊大賽的第一名;還有的說我把大麗花案的消息透露給了一家電台,而這家電台是持反對埃利斯-洛參加即將到來的地方檢察官競選的,所以洛為此而生我的氣。所有的傳言都把我描繪成一個在背後搗鬼的卑鄙小人,一個激進分子,一個懦夫和一個傻瓜。當我得知我工作第二個月的評估報告上的結束語是「這位警員在巡邏時的被動態度和行為,已經激起了同一個崗位上其他積極工作警員的不滿」時,我開始打算每次給那些酒鬼五塊錢,而且哪個警察要是敢在一邊哪怕只是露出一點笑話我的意思,我就揍他。

    然而她又回來了。

    我在巡邏的時候從來都不會想起她,看關於她的資料時,也只是以偵探埋頭苦幹的態度,研究一個普通死者現場的線索與可能發生的事。當我過於沉浸於與凱的愛意纏綿時,她就會來幫忙,達到她的目的,然後在我們結束時離開。尤其是我在睡夢中和感到無助時,她就會出現。

    我做的總是同一個夢。我跟弗裡奇-活格爾在倉庫裡,快要把塞西爾-德金打死了。她在旁邊看著,尖叫著說這幫瘋子都不是殺她的人,答應我說如果我能讓弗裡奇不打查爾斯-艾斯勒,她就會愛我。我停下手,想跟她做愛。弗裡奇繼續著他的暴行,貝蒂一邊跟我做愛一邊為查爾斯哭泣。

    醒來的時候,要是天已經亮了,我就會覺得寬慰些,尤其是凱也在我身邊的時候。

    4月4日,大概是李失蹤的兩個半月之後,凱接到一封信,信紙是洛杉磯警察局的正式辦公用信紙:

    雷克小姐:

    此信是為了通知您,由於道德敗壞,李-C.布蘭查德已經正式被洛杉磯警察局開除,生效日期為1947年3月15日。您是他在洛杉磯聲調信用合作社賬戶的受益人,所以既然布蘭查德先生已經失去聯絡,我們認為將賬戶的餘額寄給您是最合適的做法。

    此致

    人事處

    倫納德-V.斯特克中士

    信封裡還有一張14.11美元的支票。這件事把我氣得要發瘋,恨死了掌控著我的官僚主義,可我又不能把他們怎麼樣,只能把怒氣都釋放到看那些資料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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