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史記

卷一百六 吳王濞列傳 第四十六 文 / 司馬遷

    吳王濞1者,高帝兄劉仲之子也。2高帝已定天下七年,立劉仲為代王。

    而匈奴攻代,劉仲不能堅守,□國亡,閒行3走雒陽,自歸天子。天子為骨肉故,不忍致法,廢以為合陽侯。4高帝十一年秋,淮南王英布反,東並荊地,劫其國兵,西度淮,擊楚,高帝自將往誅之。劉仲子沛侯濞年二十,有氣力,以騎將從破布軍蘄西,會-,5布走。荊王劉賈為布所殺,無後。上患吳-會稽輕悍,無壯王以填之,6諸子少,乃立濞於沛為吳王,7王三郡五十三城。已拜受印,高帝召濞相之,謂曰:「若狀有反相。」心獨悔,業已拜,因拊其背,8告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亂者,豈若邪?9然天下同姓為一家也,慎無反!」濞頓首曰:「不敢。」

    注1索隱案:澎濞字也,音披位反。

    注2集解徐廣曰:「仲名喜。」

    注3索隱謂獨行從他道逃走。閒音紀閒反。

    注4索隱地理志馮翊縣名,在合水之陽。音合。正義合陽故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三十里。

    注5索隱地名也。在蘄縣之西。會音古兌反-音錘。

    注6索隱填音鎮。

    注7集解徐廣曰:「十二年十月辛丑。」

    注8索隱拊音撫。

    注9集解徐廣曰:「漢元年至景帝三年反,五十有三年。」-案:應劭曰「剋期五十,占者所知。若秦始皇東巡以厭氣,後劉項起東南,疑當如此耳」。如淳曰「度其貯積足用為難,又吳楚世不賓服」。索隱案:應氏之意,以後五十年東南有亂,本是占氣者所說,高祖素聞此說,自以前難未弭,恐後災更生,故說此言,更以戒濞。如淳之說,亦合事理。

    會孝惠、高後時,天下初定,郡國諸侯各務自拊循其民。吳有豫章郡銅山,1濞則招致天下亡命者*(益)*[盜]鑄錢,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富饒。2

    注1集解韋昭曰:「今故鄣。」索隱案:鄣郡後改曰故鄣。或稱「豫章」為衍字也。正義括地誌云:「秦兼天下,以為鄣郡,今湖州長城縣西南八十里故章城是也。」銅山,今宣州及潤州句容縣有,並屬章也。

    注2集解如淳曰:「鑄錢煮鹽,收其利以足國用,故無賦於民。」正義按:既盜鑄錢,何以收其利足國之用?吳國之民又何得無賦?如說非也。言吳國山既出銅,民多盜鑄錢,及煮海水為鹽,以山海之利不賦之,故言無賦也。其民無賦,國用乃富饒也。

    孝文時,吳太子入見,1得侍皇太子飲博。吳太子師傅皆楚人,輕悍,又素驕,博,爭道,不恭,皇太子引博局提吳太子,殺之。2於是遣其喪歸葬。

    至吳,吳王慍3曰:「天下同宗,死長安□葬長安,何必來葬為!」復遣喪之長安葬。吳王由此稍失藩臣之禮,稱病不朝。京師知其以子故稱病不朝,驗問實不病,諸吳使來,輒系責治之。吳王恐,為謀滋甚。及後使人為秋請,4上復責問吳使者,使者對曰:「王實不病,漢系治使者數輩,以故遂稱病。且夫『察見淵中魚,不祥』。5今王始詐病,及覺,見責急,愈益閉,恐上誅之,計乃無聊。唯上□之而與更始。」於是天子乃赦吳使者歸之,而賜吳王幾杖,老,不朝。吳得釋其罪,謀亦益解。然其居國以銅鹽故,百姓無賦。6卒踐更,輒與平賈。7歲時存問茂材,賞賜閭裡。佗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予。8如此者四十餘年,9以故能使其。

    注1索隱姚氏案:楚漢春秋云「吳太子名賢,字德明」。

    注2索隱提音啼,又音底,又音弟。

    注3正義於問反,怨也。

    注4集解應劭曰:「冬當斷獄,秋先請擇其輕重也。」孟康曰:「律,春曰朝,秋曰請,如古諸侯朝聘也。」如淳曰:「濞不得行,使人代己致請禮也。」索隱音淨。孟說是也。應劭所云斷獄先請,不知何憑。如淳雲代己致請,亦是臆說。且文云「使人為秋請」,謂使人為此秋請之禮也。

    注5集解張晏曰:「喻人君不當見盡下之私。」索隱案:此語見韓子及文子。

    韋昭曰「知臣下陰私,使憂患生變,為不祥。故當赦宥,使自新也」。

    注6索隱按:吳國有鑄錢煮鹽之利,故百姓不別徭賦也。

    注7集解漢書音義曰:「以當為更卒,出錢三百文,謂之『過更』。自行為卒,謂之『踐更』。吳王欲得民心,為卒者顧其庸,隨時月與平賈,如漢桓、靈時有所興作,以少府錢借民比也。」索隱案:漢律,卒更有三,踐更、居更、過更也。此言踐更輒與平賈者,謂為踐更合自出錢,今王欲得人心。乃與平賈,官讎之也。正義踐更,若今唱更、行更者也,言民自著卒。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有過更。古者正卒無常人,

    皆當迭為之,是為卒更。貧者欲顧更錢者,次直者出錢顧之,月二千,是為踐更。天下人皆直戍邊三月,亦各為更,律所謂繇戍也。雖丞相子亦在戍邊之調,不可人人自行三月戍,又行者出錢三百入官,官給戍者,是為過更。此漢初因秦法而行之,後改為-,乃戍邊一歲。

    注8集解徐廣曰:「訟音松。」-按:如淳曰「訟,公也」。正義訟音容。言其兼容禁止不與也。

    注9正義言四十餘年者,太史公盡言吳王一代行事也。漢書作「三十餘年」,而班固見其語在孝文之代,乃減十年,是班固不曉其理也。

    □錯為太子家令,得幸太子,數從容言吳過可削。數上書說孝文帝,文帝寬,不忍罰,以此吳日益橫。及孝景帝□位,錯為御史大夫,說上曰:「昔高帝初定天下,昆弟少,諸子弱,大封同姓,故王-子悼惠王王齊七十餘城,庶弟元王王楚四十餘城,兄子濞王吳五十餘城:封三庶-,分天下半。今吳王前有太子之-,詐稱病不朝,於古法當誅,文帝弗忍,因賜幾杖。德至厚,當改過自新。乃益驕溢,□山1鑄錢,煮海水為鹽,誘天下亡人,謀作亂。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三年冬,楚王朝,□錯因言楚王戊往年為薄太后服,私奸服捨,2請誅之。詔赦,罰削東海郡。因削吳之豫章郡、會稽郡。及前二年趙王有罪,削其河閒郡。3膠西王-以賣爵有奸,削其六縣。

    注1索隱案:□山,山名。又□者,就也。

    注2集解服虔曰:「服捨,在喪次,而私奸宮中也。」

    注3索隱案:漢書作「常山郡」也。

    漢廷臣方議削吳。吳王濞恐削地無已,因以此發謀,欲舉事。念諸侯無足與計謀者,聞膠西王勇,好氣,喜兵,諸齊1皆憚畏,於是乃使中大夫應高-2膠西王。無文書,口報曰:「吳王不肖,有宿夕之憂,不敢自外,使喻其-心。」

    王曰:「何以教之?」高曰:「今者主上興於奸,飾於邪臣,好小善,聽讒賊,擅變更律令,侵奪諸侯之地,徵求滋多,誅罰良善,日以益甚。裡語有之,『舐噯及米』。3吳與膠西,知名諸侯也,一時見察,恐不得安肆矣。

    吳王身有內病,不能朝請二十餘年,嘗患見疑,無以自白,今脅肩累足,猶懼不見釋。竊聞大王以爵事有適,4所聞諸侯削地,罪不至此,此恐不得削地而已。」王曰:「然,有之。子將柰何?」高曰:「同惡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成,同欲相趨,同利相死。今吳王自以為與大王同憂,願因時循理,□軀以除患害於天下,億亦可乎?」王瞿然駭曰:5「寡人何敢如是?今主上雖急,固有死耳,安得不戴?」高曰:「御史大夫□錯,熒惑天子,侵奪諸侯,蔽忠塞賢,朝廷疾怨,諸侯皆有倍畔之意,人事極矣。彗星出,蝗蟲數起,此萬世一時,而愁勞聖人之所以起也。6故吳王欲內以□錯為討,外隨大王后車,彷徉天下,所鄉者降,所指者下,天下莫敢不服。大王誠幸而許之一言,則吳王率楚王略函谷關,守滎陽敖倉之粟,距漢兵。治次捨,須大王。大王有幸而臨之,則天下可並,兩主分割,不亦可乎?」王曰:「善。」高歸報吳王,吳王猶恐其不與,乃身自為使,使於膠西,面結之。

    注1集解韋昭曰:「故為齊分為國者膠東、濟北之屬。」

    注2索隱音徒鳥反。

    注3索隱案:言舐噯盡則至米,謂削土盡則至滅國也。

    注4正義張革反。

    注5索隱劉氏瞿音九具反。又說文云「瞿,遠視貌」。音九縛反。

    注6索隱案:所謂「殷憂以啟明聖」也。

    膠西-臣或聞王謀,諫曰:「承一帝,至樂也。今大王與吳西鄉,弟令事成,兩主分爭,患乃始結。諸侯之地不足為漢郡什二,而為畔逆以憂太后,非長策也。」

    1王弗聽。遂發使約齊、-川、膠東、濟南、濟北,皆許諾,而曰「城陽景王有義,攻諸呂,勿與,事定分之耳」。2

    注1集解文穎曰:「王之太后也。」

    注2集解徐廣曰:「爾時城陽恭王喜,景王之子。」

    諸侯既新削罰,振恐,多怨□錯。及削吳會稽、豫章郡書至,則吳王先起兵,膠西正月丙午誅漢吏二千石以下,膠東、-川、濟南、楚、趙亦然,遂發兵西。

    齊王后悔,飲藥自殺,畔約。濟北王城壞未完,其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發兵。

    膠西為渠率,膠東、-川、濟南共攻圍臨。趙王遂亦反,陰使匈奴與連兵。

    七國之發也,吳王悉其士卒,下令國中曰:「寡人年六十二,1身自將。少子年十四,亦為士卒先。諸年上與寡人比,下與少子等者,皆發。」發二十餘萬人。南使閩越、東越,東越亦發兵從。

    注1集解徐廣曰:「吳王封吳四十二年矣。」

    孝景帝三年正月甲子,初起兵於廣陵。1西涉淮,因並楚兵。發使遺諸侯書曰:「吳王劉濞敬問膠西王、膠東王、-川王、濟南王、趙王、楚王、淮南王、衡山王、廬江王、故長沙王子:2幸教寡人!以漢有賊臣,無功天下,侵奪諸侯地,使吏劾繫訊治,以-辱之為故,3不以諸侯人君禮遇劉氏骨肉,絕先帝功臣,進任奸宄,詿亂天下,4欲危社稷。陛下多病志失,不能省察。

    欲舉兵誅之,謹聞教。敝國雖狹,地方三千里;人雖少,精兵可具五十萬。寡人素

    事南越三十餘年,其王君皆不辭分其卒以隨寡人,又可得三十餘萬。寡人雖不肖,願以身從諸王。越直5長沙者,6因王子定長沙以北,7西走蜀、漢中。8告越、9楚王、淮南三王,與寡人西面;十齊諸王與趙王定河閒、河內,或入臨晉關,⑾或與寡人會雒陽;燕王、趙王固與胡王有約,燕王北定代、雲中,摶胡-⑿入蕭關,⒀走長安,匡正天子,以安高廟。願王勉之。楚元王子、淮南三王或不沐洗十餘年,怨入骨髓,欲一有所出之久矣,寡人未得諸王之意,未敢聽。今諸王苟能存亡繼絕,振弱伐暴,以安劉氏,社稷之所願也。敝國雖貧,寡人節衣食之用,積金錢,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繼日,三十餘年矣。凡為此,願諸王勉用之。能斬捕大將者,賜金五千斤,封萬戶;列將,三千斤,封五千戶;裨將,二千斤,封二千戶;二千石,千斤,封千戶;千石,五百斤,封五百戶:皆為列侯。其以軍若城邑降者,卒萬人,邑萬戶,如得大將;人戶五千,如得列將;人戶三千,如得裨將;

    人戶千,如得二千石;其小吏皆以差次受爵金。佗封賜皆倍軍法。⒁其有故爵邑者,更益勿因。願諸王明以令士大夫,弗敢欺也。寡人金錢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於吳,諸王日夜用之弗能盡。有當賜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遺之。

    敬以聞。」

    注1集解徐廣曰:「荊王劉賈都吳,吳王移廣陵也。」

    注2集解徐廣曰:「吳芮之玄孫靖王著,以文帝七年卒,無嗣,國除。」-案:

    如淳曰「吳芮後四世無子,國除。庶子二人為列侯,不得嗣王,志將不滿,故誘與之反也」。

    注3集解漢書音義曰:「故,事也。」正義按:專以-辱諸侯為事。

    注4正義詿音掛。

    注5集解音值。

    注6索隱服虔云:「直音值。謂其境相接也。」

    注7集解如淳曰;「南越直長沙者,因王子定也。」索隱案:謂南越之地與長沙地相接。值者,因長沙王子以定長沙以北也。

    注8正義走音奏,向也。王子,長沙王子也。南越之地對長沙之南者,其民因王子卒而鎮定長沙以北,西向蜀及漢中,鹹委王子定矣。

    注9集解如淳曰:「告東越使定之。」

    注十正義越,東越也。又告東越-楚-淮南三王,與吳王共西面擊之。三王謂淮南-衡山-廬江也。

    注⑾正義今蒲津關。

    注⑿索隱摶音專。專謂專統領胡兵也。

    注⒀正義今名隴山關,在原州平涼縣界。

    注⒁集解服虔曰:「封賜倍漢之常法。」

    七國反書聞天子,天子乃遣太尉條侯周亞夫將三十六將軍,往擊吳楚;遣曲周侯酈寄擊趙;將軍欒布擊齊;大將軍竇嬰屯滎陽,監齊趙兵。

    吳楚反書聞,兵未發,竇嬰未行,言故吳相袁盎。盎時家居,詔召入見。上方與□錯調兵□軍食,上問袁盎曰:「君嘗為吳相,知吳臣田祿伯為人乎?今吳楚反,於公何如?」對曰:「不足憂也,今破矣。」上曰:「吳王即山鑄錢,煮海水為鹽,誘天下豪桀,白頭舉事。若此,其計不百全,豈發乎?何以言其無能為也?」袁盎對曰:「吳有銅鹽利則有之,安得豪桀而誘之!誠令吳得豪桀,亦且輔王為義,不反矣。吳所誘皆無賴子弟,亡命鑄錢奸人,故相率以反。」□錯曰:「袁盎策之善。」上問曰:「計安出?」盎對曰:「願屏左右。」上屏人,獨錯在。盎曰:「臣所言,人臣不得知也。」乃屏錯。錯趨避東廂,恨甚。上卒問盎,盎對曰:「吳楚相遺書,曰『高帝王子弟各有分地,今賊臣□錯擅適過諸侯,1削奪之地』。故以反為名,西共誅□錯,復故地而罷。方今計獨斬□錯,發使赦吳楚七國,復其故削地,則兵可無血刃而俱罷。」於是上嘿然良久,曰:「顧誠何如,吾不愛一人以謝天下。」

    盎曰:「臣愚計無出此,願上孰計之。」乃拜盎為太常,2吳王弟子德侯為宗正。3盎裝治行。後十餘日,上使中尉召錯,紿載行東市。錯衣朝衣斬東市。

    則遣袁盎奉宗廟,宗正輔親戚,4使告吳如盎策。至吳,吳楚兵已攻梁壁矣。

    宗正以親故,先入見,諭吳王使拜受詔。吳王聞袁盎來,亦知其欲說己,笑而應曰:「我已為東帝,尚何誰拜?」不肯見盎而留之軍中,欲劫使將。盎不肯,使人圍守,且殺之,盎得夜出,步亡去,走梁軍,遂歸報。

    注1索隱適音直革反,又音宅。

    注2正義令盎為太常,以示奉宗廟之指意。

    注3集解徐廣曰:「名通,其父名廣。」-案:漢書曰「吳王弟子德侯廣為宗正」也。

    注4正義以親戚之意輔漢訓諭。

    條侯將乘六乘傳,1會兵滎陽。至雒陽,見劇孟,喜曰:「七國反,吾乘傳至此,不自意全。2又以為諸侯已得劇孟,劇孟今無動。吾據滎陽,以東無足憂者。」至淮陽,問父絳侯故客鄧都尉曰:「策安出?」客曰:「吳兵銳甚,難與爭鋒。楚兵輕,3不能久。方今為將軍計,莫若引兵東北壁昌邑,以梁委吳,吳必盡銳攻之。將軍深溝高壘,使輕兵絕淮泗口,塞吳-道。彼吳梁相敝而糧食竭,乃以全強制其罷極,破吳必矣。」條侯曰:「善。」

    從其策,遂堅壁昌邑南,4輕兵絕吳-道。

    注1正義上音乘,下竹戀反。

    注2正義言不自意洛陽得全,及見劇孟。

    注3正義遣正反。

    注4正義在曹州城武縣東北四十二里也。

    吳王之初發也,吳臣田祿伯為大將軍。田祿伯曰:「兵屯聚而西,無佗奇道,難以就功。臣願得五萬人,別循江淮而上,收淮南、長沙,入武關,與大王會,此亦一奇也。」吳王太子諫曰:「王以反為名,此兵難以藉人,藉人亦且反王,柰何?且擅兵而別,多佗利害,未可知也,1徒自損耳。」吳王即不許田祿伯。

    注1集解蘇林曰:「祿伯儻將兵降漢,自為利己,於吳為生患也。」

    吳少將桓將軍說王曰:「吳多步兵,步兵利險;漢多車騎,車騎利平地。願大王所過城邑不下,直□去,疾西據雒陽武庫,食敖倉粟,阻山河之險以令諸侯,雖毋入關,天下固已定矣。□大王徐行,留下城邑,漢軍車騎至,馳入梁楚之郊,事敗矣。」吳王問諸老將,老將曰:「此少年推鋒之計可耳,安知大慮乎!」

    於是王不用桓將軍計。

    吳王專並將其兵,未度淮,諸賓客皆得為將、校尉、候、司馬,獨周丘不得用。

    周丘者,下邳人,亡命吳,酤酒無行,吳王濞薄之,弗任。周丘上謁,說王曰:

    「臣以無能,不得待罪行閒。臣非敢求有所將,願得王一漢節,必有以報王。」

    王乃予之。周丘得節,夜馳入下邳。下邳時聞吳反,皆城守。至傳捨,召令。

    令入戶,使從者以罪斬令。遂召昆弟所善豪吏告曰:「吳反兵且至,至,屠下邳不過食頃。今先下,家室必完,能者封侯矣。」出乃相告,下邳皆下。周丘一夜得三萬人,使人報吳王,遂將其兵北略城邑。比至城陽,1兵十餘萬,破城陽中尉軍。聞吳王敗走,自度無與共成功,即引兵歸下邳。未至,疽發背死。

    注1正義地理志雲城陽國,故齊,漢文帝二年別為國,屬兗州。

    二月中,吳王兵既破,敗走,於是天子制詔將軍曰:「蓋聞為善者,天報之以福;

    為非者,天報之以殃。高皇帝親表功德,建立諸侯,幽王、悼惠王絕無後,孝文皇帝哀憐加惠,王幽王子遂、悼惠王子-等,令奉其先王宗廟,為漢藩國,德配天地,明並日月。吳王濞倍德反義,誘受天下亡命-人,亂天下幣,1稱病不朝二十餘年,有司數請濞罪,孝文皇帝寬之,欲其改行為善。今乃與楚王戊、趙王遂、膠西王-、濟南王辟光、-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約從反,為逆無道,起兵以危宗廟,賊殺大臣及漢使者,迫劫萬民,夭殺無罪,燒殘民家,掘其丘-,甚為暴虐。今-等又重逆無道,燒宗廟,鹵御物,2朕甚痛之。朕素服避正殿,將軍其勸士大夫擊反虜。擊反虜者,深入多殺為功,斬首捕虜比三百石以上者皆殺之,無有所置。3敢有議詔及不如詔者,皆要斬。」

    注1集解如淳曰:「幣,錢也。以私錢淆亂天下錢也。」

    注2集解如淳曰:「鹵,抄掠也。宗廟在郡縣之物,皆為御物。」正義顏師古曰:「御物,宗廟之服器也。」

    注3正義置,放釋也。

    初,吳王之度淮,與楚王遂西敗棘壁,1乘勝前,銳甚。梁孝王恐,遣六將軍擊吳,又敗梁兩將,士卒皆還走梁。梁數使使報條侯求救,條侯不許。又使使惡條侯於上,上使人告條侯救梁,復守便宜不行。梁使韓安國及楚死事相弟張羽為將軍,2乃得頗敗吳兵。吳兵欲西,梁城守堅,不敢西,即走條侯軍,會下邑。3欲戰,條侯壁,不肯戰。吳糧絕,卒饑,數挑戰,遂夜-條侯壁,驚東南。條侯使備西北,果從西北入。吳大敗,士卒多饑死,乃畔散。於是吳王乃與其麾下壯士數千人夜亡去,度江走丹徒,保東越。4東越兵可萬餘人,乃使人收聚亡卒。漢使人以利啖東越,5東越即紿吳王,吳王出勞軍,即使人-殺吳王,6盛其頭,7馳傳以聞。吳王子子華、子駒亡走閩越。吳王之□其軍亡也,軍遂潰,往往稍降太尉、梁軍。楚王戊軍敗,自殺。

    注1正義在宋州寧陵縣西南七十里。

    注2集解徐廣曰:「楚相張尚諫王而死。」正義按:羽,尚弟也。

    注3集解徐廣曰:「屬梁國。」正義宋州碭山縣,本漢下邑縣。

    注4正義東越傳云:「獨東甌受漢之購,殺吳王。」丹徒,潤州也。東甌即東越也。東越將兵從吳在丹徒也。

    注5集解韋昭曰:「啖音徒覽反。」

    注6集解孟康曰:「方言『戟謂之-』。」索隱-音七江反。謂以戈刺殺之。

    鄒氏又音舂。亦音「從容」之「從」,謂撞殺之也。

    注7集解吳地記曰:「吳王濞葬武進縣南,地名相唐。」索隱張勃云「吳王濞葬丹徒縣南,其地名相唐」。今注本云「武進縣」,恐錯也。正義括地誌云:「漢吳王濞-在潤州丹徒縣東練壁聚北,今入於江。吳錄雲丹徒有吳王-,在縣北,其處名為相唐。」

    三王之圍齊臨-也,三月不能下。漢兵至,膠西、膠東、-川王各引兵歸。膠西王乃袒跣,席-,飲水,謝太后。王太子德曰:「漢兵遠,臣觀之已罷,可襲,願收大王余兵擊之,擊之不勝,乃逃入海,未晚也。」王曰:「吾士卒皆已壞,不可發用。」弗聽。漢將弓高侯頹當1遺王書曰:「奉詔誅不義,降者赦其罪,復故;不降者滅之。王何處,須以從事。」王肉袒叩頭漢軍壁,謁曰:「臣-奉法不謹,驚駭百姓,乃苦將軍遠道至於窮國,敢請菹醢之罪。」弓高侯執金鼓見之,曰:「王苦軍事,願聞王發兵狀。」

    王頓首膝行對曰:「今者,□錯天子用事臣,變更高皇帝法令,侵奪諸侯地-等以為不義,恐其敗亂天下,七國發兵,且以誅錯。今聞錯已誅,-等謹以罷兵歸。」將軍曰:「王苟以錯不善,何不以聞?*(及)[乃]*未有詔虎符,擅發兵擊義國。以此觀之,意非欲誅錯也。」乃出詔書為王讀之。讀之訖,曰:「王其自圖。」王曰:「如-等死有餘罪。」遂自殺。太后、太子皆死。膠東、-川、濟南王皆死,2國除,納於漢。酈將軍圍趙十月而下之,趙王自殺。濟北王以劫故,得不誅,徙王-川。

    注1集解徐廣曰:「姓韓。」

    注2集解徐廣曰:「一云『自殺』。」

    初,吳王首反,並將楚兵,連齊趙。正月起兵,三月皆破,獨趙後下。復置元王少子平陸侯禮為楚王,續元王后。徙汝南王非王吳故地,為江都王。

    太史公曰:吳王之王,由父省也。1能薄賦斂,使其-,以擅山海利。逆亂之萌,自其子興。爭技發難,2卒亡其本;親越謀宗,竟以夷隕。□錯為國遠慮,禍反近身。袁盎權說,初寵後辱。故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山海不以封。

    「毋親夷狄,以疏其屬」,蓋謂吳邪?「毋為權首,反受其咎」,豈盎、錯邪?

    注1集解言濞之王吳,由父代王被省封合陽侯。省音所幸反。索隱省音所景反。省者,減也。謂父仲從代王省封合陽侯也。

    注2索隱謂與太子爭博為爭技也。

    【索隱述贊】吳楚輕悍,王濞倍德。富因采山,釁成提局-矜貳志,連結七國。嬰命始監,錯誅未塞。天之悔禍,卒取奔北。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