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三 老子韓非列傳 第三 文 / 司馬遷
老子者,1楚苦縣厲鄉曲仁裡人也,2姓李氏,3名耳,字-,4周守藏室之史也。5
注1正義朱韜玉札及神仙傳云:「老子,楚國苦縣瀨鄉曲仁裡人。姓李,名耳,字伯陽,一名重耳,外字-,身長八尺八寸,黃色美眉,長耳大目,廣額疏齒,方口厚唇,額有三五達理,日角月懸,鼻有雙柱,耳有三門,足蹈二五,手把十文。周時人,李母八十一年而生。」又玄妙內篇云:「李母懷胎八十一載,逍遙李樹下,乃割左腋而生。」又云:「玄妙玉女夢流星入口而有娠,七十二年而生老子。」又上元經云:「李母晝夜見五色珠,大如彈丸,自天下,因吞之,即有娠。」張君相云:「老子者是號,非名。老,考也。子,孳也。考教-理,達成聖孳,乃孳生萬理,善化濟物無遺也。」
注2集解地理志曰苦縣屬陳國。索隱按:地理志苦縣屬陳國者,誤也。苦縣本屬陳,春秋時楚滅陳,而苦又屬楚,故雲楚苦縣。至高帝十一年,立淮陽國,陳縣-苦縣皆屬焉。裴氏所引不明,見苦縣在陳縣下,因雲苦屬陳。今檢地理志,苦實屬淮陽郡。苦音怙。正義按年表雲淮陽國,景帝三年廢。至天漢修史之時,楚節王純都彭城,相近。疑苦此時屬楚國,故太史公書之。括地誌云:「苦縣在亳州谷陽縣界。有老子宅及廟,廟中有九井尚存,在今亳州真源縣也。」厲音賴。晉太康地記云:「苦縣城東有瀨鄉祠,老子所生地也。」
注3索隱按:葛玄曰「李氏女所生,因母姓也。」又云「生而指李樹,因以為姓」。
注4索隱按:許慎云「-,耳曼也」。故名耳,字。有本字伯陽,非正也。
然老子號伯陽父,此傳不稱也。正義-,耳漫無輪也。神仙傳云:「外字曰。」
按:字,號也。疑老子耳漫無輪,故世號曰。
注5索隱按:藏室史,周藏書室之史也。又張蒼傳「老子為柱下史」,蓋即藏室之柱下,因以為官名。正義藏,在浪反。
孔子適周,將問禮於老子。1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與骨皆已朽矣,獨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時則駕,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2吾聞之,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3去子之驕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4是皆無益於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謂弟子曰:「鳥,吾知其能飛;
魚,吾知其能游;獸,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為罔,游者可以為綸,飛者可以為。至於龍,吾不能知其乘風雲而上天。吾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
注1索隱大戴記亦云然。
注2索隱劉氏云:「蓬累猶扶持也。累音六水反。說者雲頭戴物,兩手扶之而行,謂之蓬累也。」按:蓬者,蓋也;累者,隨也。以言若得明君則駕車服冕,不遭時則自覆蓋相攜隨而去耳。正義蓬,沙磧上轉蓬也。累,轉行貌也。言君子得明主則駕車而事,不遭時則若蓬轉流移而行,可止則止也。蓬,其狀若皤蒿,細葉,蔓生於沙漠中,風吹則根斷,隨風轉移也。皤蒿,江東呼為斜蒿雲。
注3索隱良賈謂善貨賣之人。賈音古。深藏謂隱其寶貨,不令人見,故云「若虛」。而君子之人,身有盛德,其容貌謙退有若愚魯之人然。嵇康高士傳亦載此語,文則小異,云「良賈深藏,外形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不足」也。
注4正義恣態之容色與淫慾之志皆無益於夫子,須去除也。
老子修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居周久之,見周之衰,乃遂去。至關,1關令尹喜曰:「子將隱矣,強為我著書。」於是老子乃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而去,莫知其所終。2
注1索隱李尤函谷關銘云「尹喜要老子留作二篇」,而崔浩以尹喜又為散關令是也。正義抱朴子云:「老子西遊,遇關令尹喜於散關,為喜著道德經一卷,謂之老子。」或以為函谷關。括地誌云:「散關在岐州陳倉縣東南五十二里。函谷關在陝州桃林縣西南十二里。」強,其兩反。為於偽反。
注2集解列仙傳曰:「關令尹喜者,周大夫也。善內學星宿,服精華,隱德行仁,時人莫知。老子西遊,喜先見其氣,知真人當過,候物色而-之,果得老子。老子亦知
其奇,為著書。與老子俱之流沙之西,服臣勝實,莫知其所終。
亦著書九篇,名關令子。」索隱列仙傳是劉向所記。物色而-之,謂視其氣物有異
色而尋-之。又按:列仙傳「老子西遊,關令尹喜望見有紫氣浮關,而老子果乘青牛而
過也」。
或曰:老萊子亦楚人也,1著書十五篇,言道家之用,與孔子同時雲。
注1正義太史公疑老子或是老萊子,故書之。列仙傳云:「老萊子,楚人。當時世亂,逃世耕於蒙山之陽,莞葭為牆,蓬蒿為室,杖木為-,蓍艾為席,菹芰為食,墾山播種五穀。楚王至門迎之,遂去,至於江南而止。曰:『鳥獸之解毛可績而衣,其遺粒足食也。』」蓋老子百有六十餘歲,或言二百餘歲,1以其修道而養壽也。
注1索隱此前古好事者據外傳,以老子生年至孔子時,故百六十歲。或言二百餘歲者,□以周太史儋為老子,故二百餘歲也。正義蓋,或,皆疑辭也。世不-知,故言「蓋」及「或」也。玉清雲老子以周平王時見衰,於是去。孔子世家雲孔子問禮於老子在周景王時,孔子蓋年三十也,去平王十二王。此傳雲儋□老子也,秦獻公與烈王同時,去平王二十一王。說者不一,不可知也。故葛仙公序云「老子體於自然,生乎大始之先,起乎無因,經歷天地終始,不可稱載」。
自孔子死之後百二十九年,1而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秦與周合,合五百歲而離,離七十歲而霸王者出焉。」2或曰儋□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老子,隱君子也。
注1集解徐廣曰:「實百一十九年。」
注2索隱按:周秦二本紀並云「始周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載又合,合七十歲而霸王者出」。然與此傳離合正反,尋其意義,亦並不相違也。
老子之子名宗,宗為魏將,封於段干。1宗子注,2注子宮,宮玄孫假,3假仕於漢孝文帝。而假之子解為膠西王-太傅,因家於齊焉。
注1集解此雲封於段干,段干應是魏邑名也。而魏世家有段干木、段干子,田完世家有段干朋,疑此三人是姓段干也。本蓋因邑為姓,左傳所謂「邑亦如之」是也。風俗通氏姓注雲姓段,名干木,恐或失之矣。天下自別有段姓,何必段干木邪!
注2索隱音鑄。正義之樹反。
注3索隱音古雅反。正義作「瑕」,音霞。
世之學老子者則絀儒學,1儒學亦絀老子。「道不同不相為謀」,豈謂是邪?
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2
注1索隱按:絀音黜。黜,退而後之也。
注2索隱此太史公因其行事,於當篇之末結以此言,亦是贊也。按:老子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此是昔人所評老-之德,故太史公於此引以記之。正義此都結老子之教也。言無所造為而自化,清淨不撓而民自歸正也。
莊子者,蒙人也,1名周。周嘗為蒙漆園吏,2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
其學無所不窺,然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故其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3作漁父、盜跖、-篋,4以詆-孔子之徒,5以明老子之術。畏累虛、亢桑子之屬,皆空語無事實。6然善屬書離辭,7指事類情,用剽剝儒、墨,8雖當世宿學不能自解免也。其言-洋自恣以適己,9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
注1集解地理志蒙縣屬梁國。索隱地理志蒙縣屬梁國。劉向別錄雲宋之蒙人也。正義郭緣生述征記雲蒙縣,莊周之本邑也。
注2正義括地誌云:「漆園故城在曹州冤句縣北十七里。」此雲莊周為漆園吏,□此。按:其城古屬蒙縣。
注3索隱大抵猶言大略也。其書十餘萬言,率皆立主客,使之相對語,故云「偶言」。又音寓,寓,寄也。故別錄云「作人姓名,使相與語,是寄辭於其人,故莊子有寓言篇」。正義率音律。寓音遇。率猶類也。寓,寄也。
注4索隱-篋猶言開篋也-音-,亦音去。篋音去劫反。正義-音丘魚反。
篋音苦頰反-,開也。篋,箱類也。此莊子三篇名,皆誣毀自古聖君、賢臣、孔子之徒,營求名譽,鹹以喪身,非抱素任真之道也。
注5索隱詆,訐也。詆音邸-音紫。謂詆訐毀訾孔子也。
注6索隱按:莊子「畏累虛」,篇名也,□老聃弟子畏累。鄒氏畏音於鬼反,累音壘。劉氏畏音烏罪反,累路罪反。郭象云「今東萊也」。亢音庚。亢桑子,王劭本作「庚桑」。司馬彪云「庚桑,楚人姓名也」。正義莊子云:「庚桑楚者,老子弟子,北居畏累之山。」成□云:「山在魯,亦云在深州。」此篇寄庚桑楚以明至人之德,-生之經,若槁木無情,死灰無心,禍福不至,惡有人災。言莊子雜篇庚桑楚已下,皆空設言語,無有實事也。
注7正義屬音燭。離辭猶分析其辭句也。
注8正義剽,疋妙反。剽猶攻擊也。
注9索隱-洋音汪羊二音,又音晃養。亦有本作「-」字。正義洋音翔。己音紀。
楚威王聞莊周賢,1使使厚幣迎之,許以為相。莊周笑謂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獨不見郊祭之犧牛乎?養食之數歲,衣以文繡,以入大廟。當是之時,雖欲為孤豚,豈可得乎?2子亟去,3無污我。4我寧遊戲污瀆5之中自快,無為有國者所羈,終身不仕,以快吾志焉。」6
注1正義威王當周顯王三十年。
注2索隱孤者,小也,特也。願為小豚不可得也。正義不-也。豚,小豬。
臨宰時,願為孤小豚不可得也。
注3索隱音棘。亟猶急也。
注4索隱污音烏故反。
注5索隱音烏讀二音。污瀆,潢污之小渠瀆也。
注6正義莊子云:「莊子釣於濮水之上,楚王使大夫往,曰:『願以境內累莊子。』持竿不顧,曰:『吾聞楚有神龜,死二千歲矣,巾笥藏之廟堂之上。此龜寧死為留骨而
貴乎?寧生曳尾泥中乎?』大夫曰:『寧曳尾塗中。』莊子曰:『往矣,吾將曳尾於塗中。』」與此傳不同也。
申不害者,京人也,1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干韓昭侯,2昭侯用為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3
注1索隱申子名不害。按:別錄云「京,今河南京縣是也」。正義括地誌云:
「京縣故城在鄭州滎陽縣東南二十里,鄭之京邑也。」
注2索隱按:術□刑名之法術也。
注3索隱王劭按:紀年云「韓昭侯之世,兵寇屢交」,異乎此言矣。
申子之學本於黃老而主刑名。著書二篇,號曰申子。1
注1集解劉向別錄曰:「今民閒所有上下二篇,中書六篇,皆合二篇,已備,過於太史公所記也。」索隱今人閒有上下二篇,又有中書六篇,其篇中之言,皆合上下二篇,是書已備,過於太史公所記也。正義阮孝緒七略雲申子三卷也。
韓非者,1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2而其歸本於黃老。3非為人口吃,4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5斯自以為不如非。
注1正義阮孝緒七略云:「韓子二十卷。」韓世家云:「王安五年,非使秦。
九年,虜王安,韓遂亡。」
注2集解新序曰:「申子之書言人主當執術無刑,因循以督責臣下,其責深刻,故號曰『術』。商鞅所為書號曰『法』。
皆曰『刑名』,故號曰『刑名法術之書』。」索隱著書三十餘篇,號曰韓子。
注3索隱按:劉氏云「黃老之法不尚繁華,清簡無為,君臣自正。韓非之論詆駁浮淫,法制無私,而名實相稱。故曰『歸於黃老』。」斯未為得其本旨。今按:韓子書有解老、喻老二篇,是大抵亦崇黃老之學耳。
注4正義音訖。
注5正義孫卿子二十二卷。名況,趙人,楚蘭陵令。避漢宣帝諱,改姓孫也。
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王,1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修明其法制,執勢以御其臣下,富國強兵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冑之士。2今者所養非所用,
3所用非所養。4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5觀往者得失之變,6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7
注1索隱韓王安也。
注2正義介,甲也。胄,兜鍪也。
注3索隱言非疾時君以祿養其臣者,乃皆安祿養交之臣,非勇悍忠鯁及折衝禦侮之人也。
注4索隱又言人主今臨事任用,並非常所祿養之士,故難可盡其死力也。
注5索隱又悲奸邪諂諛之臣不容廉直之士。
注6正義韓非見王安不用忠良,今國消弱,故觀往古有國之君,則得失之變異,而作韓子二十卷。
注7索隱此皆非所著書篇名也。孤憤,憤孤直不容於時也。五蠹,蠹政之事有五也。內外儲,按韓子有內儲、外儲篇:內儲言明君執術以制臣下,制之在己,故曰「內」也;外儲言明君觀聽臣下之言行,以斷其賞罰,賞罰在彼,故曰「外」也。儲畜二事,所謂明君也。說林者,廣說諸事,其多若林,故曰「說林」也。今韓子有說林上下二篇。說難者,說前人行事與己不同而詰難之,故其書有說難篇。
然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於秦,不能自脫。
說難曰:1
注1索隱說音稅。難音奴干反。言遊說之道為難,故曰說難。其書詞甚高,故特載之。然此篇亦與韓子微異,煩省小大不同。劉伯莊亦申其意,粗釋其微文幽旨,故有劉說也。
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難也;1又非吾辯之難能明吾意之難也;2又非吾敢橫失能盡之難也。3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4
注1正義凡說難識情理,不當人主之心,恐犯逆鱗。說之難知,故言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乃為難。
注2正義能分明吾意以說之,亦又未為難也,尚非甚難。
注3索隱按:韓子「橫失」作「橫佚」。劉氏云:「吾之所言,無橫無失,陳辭發策,能盡說情,此雖是難,尚非難也。」正義橫,擴孟反。又非吾敢有橫失,詞理能盡說己之情,此雖是難,尚非極難。
注4索隱劉氏云:「開說之難,正在於此也。」按:所說之心者,謂人君之心也。言以人臣疏末射尊重之意,貴賤隔絕,旨趣難知,自非高識,莫近幾會,故曰「說之難」也。乃須審明人主之意,必以我說合其情,故云「吾說當之」也。正義前者三說並未為難,凡說之難者,正在於此。言深辨知前人意,可以吾說當之,-與前人心會,說則行,乃是難矣。
所說出於為名高者也,1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而遇卑賤,必□遠矣。2所說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見無心而遠事情,必不收矣。3所說實為厚利而顯為名高者也,4而說之以名高,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若說之以厚利,則陰用其言而顯□其身。5此之不可不知也。
注1索隱按:謂所說之主,中心本出欲立高名者也。,故劉氏云「稽古羲黃,祖述堯舜」是也。
注2索隱謂人主欲立高名,說臣乃陳厚利,是其見下節也。既不會高情,故遇卑賤必被遠斥矣。
注3索隱亦謂所說之君,出意本規厚利,而說臣乃陳名高之節,則是說者無心,遠
於我之事情,必不見收用也。故劉氏云「若秦孝公志於強國,而商鞅說以帝王,故怒而不用」。
注4索隱按:韓子「實」字作「隱」。按:顯者,陽也。謂其君實為厚利,而詳作欲為名高之節也。正義前人必欲厚利,詐慕名高,則陽收其說,實疏遠之。
注5索隱謂若下文雲鄭武公陰欲伐胡,而關其思極論深計,雖知說當,終遭顯戮是也。正義前人好利厚,詐慕名高,說之以厚利,則陰用說者之言而顯不收其身。說士不可不察。
Ub夫事以密成,語以洩敗。未必其身洩之也,而語及其所匿之事,1如是者身危。
貴人有過端,而說者明言善議以推其惡者,則身危。2周澤未渥也而語極知,說行而有功則德亡,3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是者身危。4夫貴人得計而欲自以為功,說者與知焉,則身危。5彼顯有所出事,乃自以為也故,說者與知焉,則身危。6強之以其所必不為,7止之以其所不能已者,身危。
8故曰:與之論大人,則以為閒己;9與之論細人,則以為粥權。十論其所愛,則以為借資;⑾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⑿徑省其辭,則不知而屈之;⒀氾濫博文,則多而久之。⒁順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⒂慮事廣肆,則曰草野而倨侮。⒃此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注1正義事多相類,語言或說其相類之事,前人覺悟,便成漏洩,故身危也。
注2正義人主有過失之端緒,而引美善之議以推人主之惡,則身危。
注3索隱按:謂人臣事上,其道未合,至周之恩未沾渥於下,而輒吐誠極言,其說有功則其德亦亡。亡,無也。韓子作「則見忘」,然「見忘」勝於「德亡」也。正義渥,沾濡也。人臣事君未滿周至之恩澤,而說事當理,事行有功,君不以為恩德,故德亡。
注4索隱又若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是者身危。是恩意未深,輒評時政,不為所信,更致嫌疑,若下文所云鄰父以牆壞有盜,卻為見疑,□其類也。正義說事不行,或行有敗壞,則必致危殆,若此者身危也。
注5正義與音預。人主先得其計己功,說者知前發其蹤跡,身必危亡。
注6索隱謂人主明有所出事乃自以為功,而說者與知,是則以為閒,故身危也。正義人主明所出事,乃以有所營為,說者預知其計,而說者身亡危。
注7索隱劉氏云:「若項羽必欲衣錦東歸,而說者強述關中,違旨忤情,自招誅滅也。」正義強,其兩反。人主必不欲有為,而說者強令為之。
注8索隱劉氏云:「若漢景帝決廢栗太子,而周亞夫強欲止之,竟不從其言,後遂下獄是也。」正義人主已營為,而說者強止之者,身危。
注9正義閒音紀莧反。說彼大人之短,以為竊己之事情,乃為刺譏閒也。
注十索隱按:韓非子「粥權」作「賣重」。謂薦彼細微之人,言堪大用,則疑其挾詐而賣我之權也。正義粥音育。劉伯莊云:「論則疑其挾詐賣己之權。」
注⑾正義說人主愛行,人主以為借己之資籍也。
注⑿正義論說人主所憎惡,人主則以為嘗試於己也。
注⒀索隱按:謂人主意在文華,而說者但徑捷省略其辭,則以說者為無知而見屈辱也。正義省,山景反。
注⒁索隱按:謂人主志在簡要,而說者務於浮辭氾濫,博涉文華,則君上嫌其多迂誕,文而無當者也。正義氾濫,浮辭也。博文,廣言句也。言浮說廣陳,必多詞理,時乃永久,人主疲倦。
注⒂正義懦音乃亂反。說者陳言順人主之意,則或怯懦而不盡事情也。
注⒃正義草野猶鄙陋也。廣陳言詞,多有鄙陋,乃成倨傲侮慢。
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敬,1而滅其所丑。2彼自知其計,則毋以其失窮之;3自勇其斷,則毋以其敵怒之;4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之。5規異事與同計,譽異人與同行者,則以飾之無傷也。6有與同失者,則明飾其無失也。7大忠無所拂悟,8辭言無所擊排,9乃後申其辯知焉。此所以親近不疑,十知盡之難也。⑾得曠日彌久,⑿而周澤既渥,[一三]深計而不疑,交爭而不罪,乃明計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其身,以此相持,此說之成也。⒁
注1索隱按:所說謂所說之主也。飾其所敬者,說士當知人主之所敬,而時以言辭文飾之。
注2索隱丑謂人主若有所避諱而丑之,遊說者當滅其事端而不言也。
注3正義前人自知其失誤,說士無以失誤窮極之,乃為訕上也。
注4索隱按:謂人主自勇其斷,說士無以己意而攻閒之,是以卑下之謀自敵於上,以致譴怒也。正義斷音端亂反。劉伯莊云:「貴人斷甲為是,說者以乙破之,乙之理難同,怒以下敵上也。」
注5索隱按:概猶格也。劉氏云:「秦昭王決欲攻趙,白起苦說其難,遂己之心,拒格君上,故致杜郵之-也。」正義概,古代反。
注6正義劉伯莊云:「貴人與甲同計,與乙同行者,說士陳言無傷甲乙也。」
注7索隱按:上文言人主規事譽人,與某人同計同行,今說者之詞不得傷於同計同行之人,仍可文飾其類也。又若人主與同失者,而說者則可以明飾其無失也。正義人主與甲同失,說者文飾甲之無失。
注8索隱拂音佛。言大忠之人,志在匡君於善,君初不從,則且退止,待君之說而又幾諫,□不拂悟於君也。
正義拂悟當為「-忤」,古字假借耳-,違也。忤,逆也。
注9索隱謂大忠說諫之辭,本欲歸於安人興化,而無別有所擊射排擯。按:
韓子作「擊摩」也。
注十正義言大忠之事,擬安民興化,事在匡弼。君初亦不擊排,乃後周澤沾濡,君臣道合,乃敢辯智說焉。此所以親近而不見疑,是知盡之難。
注⑾集解徐廣曰:「知,一作『得』。難,一作『辭』。」索隱謂人臣盡知事上之道難也。按:徐廣曰「知,一作『得』,難,一作『辭』」。今按韓子作「得盡之辭」也。正義言說士知談說之難也,為能盡此談說之道,得當人主之心,君臣相合,乃是知盡之難也。
注⑿索隱謂君臣道合,曠日已久,是誠著於君也。
注⒀索隱謂君之渥澤周浹於臣,魚水相須,鹽梅相和也。
注⒁正義夫知盡之難,則君臣道合,故得曠日彌久。而周澤既渥,深計而君不疑,與君交爭而不罪,而得明計國之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任爵祿於身,以此君臣相執持,此說之成也。
伊尹為庖,1百里奚為虜,2皆所由干其上也。故此二子者,皆聖人也,猶不能無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污也,3則非能仕之所設也。4
注1正義殷本紀云「乃為有莘氏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王道」是也。
注2正義晉世家雲襲滅虞公,及大夫百里以媵秦穆姬也。
注3正義污音烏故反。庖虜是污。
注4索隱按:韓子作「非能士之所恥也」。
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且有盜」,其鄰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鄰人之父。1昔者鄭武公欲伐胡,2乃以其子妻之。
因問-臣曰:「吾欲用兵,誰可伐者?」關其思曰:「胡可伐。」乃戮關其思,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而不備鄭。
鄭人襲胡,取之。此二說者,其知皆當矣,3然而甚者為戮,薄者見疑。非知之難也,處知則難矣。
注1正義其子鄰父說皆當矣,而切見疑,非處知則難乎!
注2正義世本云:「胡,歸姓也。」括地誌云:「胡城在豫州郾城縣界。」
注3正義當,當浪反。
昔者彌子瑕見愛於-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至刖。既而彌子之母病,人聞,往夜告之,彌子矯駕君車而出。君聞之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而犯刖罪!」與君游果園,彌子食桃而甘,不盡而奉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彌子色衰而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嘗矯駕吾車,又嘗食我以其餘桃。」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前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至變也。故有愛於主,則知當而加親;見憎於主,則罪當而加疏。故諫說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之矣。
夫龍之為蟲也,1可擾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人有嬰之,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之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2
注1正義龍,蟲類也。故言「龍之為蟲」。
注2索隱按:幾,庶也。謂庶幾於善諫說也。正義說者能不犯人主逆鱗,則庶幾矣。
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1
注1集解戰國策曰:「秦王封姚賈千戶,以為上卿。韓非短之曰:『賈,梁監門子,盜於梁,臣於趙而逐。取世監門子梁大盜趙逐臣與同社稷之計,非所以勵-臣也。』王召賈問之,賈答云云,乃誅韓非也。」
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學者多有。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
太史公曰: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變化於無為,故著書辭稱微妙難識。莊子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自然。申子卑卑,1施之於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2少恩。皆原於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
注1集解自勉勵之意也。索隱劉氏云:「卑卑,自勉勵之意也。」
注2集解-,胡革反。用法慘急而鞠-深刻。索隱慘,七感反-,胡革反。
按:謂用法慘急而鞠-深刻也。
【索隱述贊】伯陽立教,清淨無為。道尊東魯,-竄西垂。莊蒙栩栩,申害卑卑。
刑名有術,說難極知。悲彼周防,終亡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