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雜記卷六 文 / 劉歆
魯恭王得文木一枚。伐以為器。意甚玩之。中山王為賦。曰麗木離披。生彼高崖。拂天河而布葉。橫日路而摧枝。幼雛贏。單雄寡雌。紛紜翔集。嘈嗷鳴啼。載重雪而稍勁風。將等歲於二儀。巧匠不識。王子見知。乃命班爾。載斧伐斯。隱若天崩。豁如地裂。華葉分披。條枝摧折。既剝既刊。見其文章。或如龍盤虎踞。復似鸞集鳳翔。青-紫綬。環璧圭璋。重山累嶂。連波迭浪。奔電屯雲。薄霧濃。■宗驥旅。雞族雉群-繡鴦錦。蓮藻芰文。色比金而有裕。質參玉而無分。裁為用器。曲直舒捲。修竹映池。高松植。制為樂器。婉轉蟠■。鳳將九子。龍導五駒。制為屏風。郁-穹隆。制為杖幾。極麗窮美。制為枕案。文章璀璨。彪炳煥汗。制為盤盂-玩踟躕。猗歟君子。其樂只且。恭王大悅。顧-而笑。賜駿馬二匹。
廣川王去疾。好聚無賴少年。遊獵畢弋無度。國內塚藏一皆發掘。余所知爰猛。說其大父為廣川王中尉。每諫王不聽。病免歸家。說王所發掘塚墓。不可勝數。
其奇異者百數焉。為余說十許事。今記之如左。
魏襄王塚。皆以文石為槨。高八尺許。廣狹容四十人。以手捫槨。滑液如新。中有石床石屏風。婉然周正。不見棺柩明器蹤跡。但床上有玉唾壺一枚。銅劍二枚。金玉雜具。皆如新物。王取服之。哀王塚以鐵灌其上。穿鑿三日乃開。有黃氣如霧。觸人鼻目。皆辛苦不可入。以兵守之。七日乃歇。初至一戶無■鑰。石床方四尺。床上有石几。左右各三石人立侍。皆武冠帶劍。復入一戶。石扉有關鑰。叩開見棺柩。黑光照人。刀斫不入。燒鋸截之。乃漆雜兕革為棺。厚數寸。累積十餘重。力不能開。乃止。復入一戶。亦石扉關鑰。得石床方七尺。石屏——■一具或在床上。或在地下。似是帳縻朽而-■-落。床上石枕一枚。塵埃——甚高。似是衣服。床左右石婦人各二十。悉皆立侍。或有執巾櫛鏡鑷之象。或有執盤捧食之形。無餘異物。但有鐵鏡數百枚。
魏王子且渠塚。甚淺狹。無棺柩。但有石床廣六尺長一丈。石屏風。床下悉是雲母。床上兩屍。一男一女。皆年二十許。俱東首裸臥無衣衾。肌膚顏色如生人。鬢髮齒爪亦如生人。王畏懼之。不敢侵近。還擁閉如舊焉。
袁盎塚。以瓦為棺槨。器物都無。唯有銅鏡一枚。
晉靈公塚甚瑰壯。四角皆以石為-犬捧燭。石人男女四十餘皆立侍。棺器無復形兆。屍猶不壞。孔竅中皆有金玉。其餘器物皆朽爛不可別。唯玉蟾蜍一枚。大如拳腹。空容五合水。光潤如新。王取以為書滴。
幽王塚甚高壯。羨門既開。皆是石堊。撥除丈餘深。乃得雲母。深尺餘。見百餘屍蹤橫相枕借。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臥。亦猶有立者。衣服形色不異生人。
欒書塚。棺柩明器。朽爛無餘。有一白狐。見人驚走。左右擊之不能得。傷其左腳。其夕王夢一丈夫鬚眉盡白。來謂王曰。何故傷吾左腳。乃以杖叩王左腳。王覺。腳腫痛生瘡。至死不差。
太液池中。有鳴鶴舟。容與舟。清曠舟。採菱舟。越女舟。太液池西。有一池名孤樹池。池中有洲。洲上-樹一株六十餘圍。望之重重如蓋。故取為名。
昆明池中。有戈船樓船各數百艘。樓船上建樓櫓。戈船上建戈矛。四角悉垂幡旄-葆麾蓋。照灼涯。余少時猶憶見之。
韓嫣。以玳瑁為床。
漢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太史公司馬談世為太史。子遷年十三。使乘傳行天下。求古諸侯史記。續孔氏古文。序世事。作傳百三十卷。五十萬字。談死。子遷以世官復為太史公。位在丞相下。天下上計。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太史公序事如古春秋法。司馬氏本古周史佚後也。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之過。帝怒而削去之。後坐舉李陵。陵降匈奴。下遷蠶室。有怨言。下獄死。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事而巳。不復用其子孫。
皇太子官稱家臣。動作稱從。
杜陵秋胡者。能通尚書。善為古隸字。為翟公所禮。欲以兄女妻之。或曰秋胡巳經娶而失禮。妻遂溺死不可妻也。馳象曰。昔魯人秋胡。娶妻三月而游宦。三年休還家。其婦採桑於郊。胡至郊而不識其妻也。見而悅之。乃遺黃金一鎰。妻曰妾有夫游宦不返。幽閨獨處。三年於茲。未有被辱如今日也。采不顧。胡慚而退。至家。問家人妻何在。曰行採桑於郊未返。既還。乃向所挑之婦也。夫妻並慚。妻赴沂水而死。今之秋胡。非昔之秋胡也。昔魯有兩曾參。趙有兩毛遂。南曾參殺人見捕。人以告北曾參母。野人毛遂墜井而死。客以告平原君。平原君曰。嗟乎天喪予矣。既而知野人毛遂。非平原君客也。豈得以昔之秋胡失禮。而絕婚今之秋胡哉。物固亦有似之而非者。玉之未理者為璞。死鼠未屠者亦為璞。月之旦為朔。車之-亦謂之朔。名齊實異。所宜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