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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二、清帝退位 文 / 丁中江

    民國元年(1902年)2月12日,清隆裕太后率同清帝宣統退位,其退位詔書全文如下:

    「朕欽奉隆裕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睽隔,彼此相指,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用是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之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宣佈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又安,仍合漢滿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閒,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

    這篇詔書據說是南通狀元張謇的手筆,但「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一筆是袁的左右所增加。詔書由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外務大臣胡惟德、民政大臣趙秉鈞、度支大臣紹英、陸軍大臣王士珍、海軍大臣譚學衡、學務大臣唐景崇、司法大臣沈家本、郵傳大臣梁士詒、農工商大臣熙彥、理藩大臣達壽副署。

    清自清太祖努爾哈赤建國,至宣統退位,共計297年;自順治入主中國,至宣統退位,則為268年。宣統退位是在民國元年2月12日,就是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與退位詔書宣佈的同一日,袁世凱發表了「真電」表示贊成共和,其原電如下:

    「南京孫大總統、黎副總統、各部總長、參議院同鑒:共和為最良國體,世界所公認,今由帝政一躍而躋及之,實諸公累年心血,亦民國無窮之幸福。大清皇帝既明詔辭位,業經世凱署名,則宣佈之日,為親政之終局,即民國之始基。從此努力進行,務令達到圓滿地位,永不使君主政體再行於中國。現在統一組織,至重且繁,世凱亟願南行,暢聆大教,共謀進行之法;只因北方秩序不易維持,軍旅如林,須加部署;而東北人心,未盡一致,稍有動搖,牽涉全國,諸君皆洞鑒時局,必能諒此苦衷。至共和建設重要問題,諸君研究有素,成竹在胸,應如何協商統一組織之法,尚希迅即見教。袁世凱真。」

    袁世凱認為他逼迫清帝退位工作已告完成,他已履行了他的諾言,於是他要等南方履行他們的諾言——推袁為第一任大總統。他怕南方食言,所以在退位詔書內加上:「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一句話。這句話非常荒謬,好像民國的大總統不是由國民選出來而是由清帝命令的。

    清室退位後的優待條款共為兩個清單,其原文如下:

    第一清單: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

    一、與漢人平等;二、保護其原有私產;三、王公世爵概仍其舊;四、王公中有生計過艱者,民國得設法代籌生計;五、先籌八旗生計,於未籌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餉仍舊支放;六、從前營業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縣聽其自由入籍;七、滿蒙回藏原有之宗教,聽其自由信仰。以上各條,列於正式公文,由中華民國政府照會各國駐北京公使。

    第二清單:(共分兩項)

    甲、關於清帝退位後優待之條件:今因清帝宣佈贊成共和國體,中華民國於清帝遜位之後,優待條件如左:

    第一款:清帝遜位之後,其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待外國君主之禮相待;

    第二款:清帝遜位之後,歲用四百萬兩,俟改鑄新幣後,改為四百萬元,此款由中華民國撥付;

    第三款:清帝遜位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員照常留用;

    第四款:清親遜位之後,其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中華民國酌設衛兵,妥慎保護;

    第五款:清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禮仍如日制,所有實用經費,均由中華民國支出;

    第六款:以前宮內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得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

    第七款:清親遜位之後,其原有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第八款:原有禁衛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製,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乙、關於清皇族待遇之條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舊;(二)清皇族對於中華民國國家之公權及私權,與國民平等;(三)清皇族私產一律保護;(四)清皇族免兵役之義務。以上各條列於正式公文,由中華民國政府照會各國駐北京公使。

    對於中華民國優待遜清的上述條款,後人見仁見智各有不同的批評,有人認為這個條件是不應該訂定的,因為有了這些條款就使清朝的「小朝廷」成為「中國國內的小王國」,結果引起了民國6年(1917年)7月1日的張勳復辟政變,以及民國21年(1932年)3月9日日本建立滿州國的醜劇。不過照當時革命情勢來看,妥協空氣甚濃,只希望清室讓國,和平息兵,對於一些寬大的優遇,只是表現革命者的恢宏氣度,則亦不可厚非。

    袁世凱把取得革命軍同意了的優待清室條件,透過慶親王奕-向隆裕太后提出,最後隆裕毅然決然同意退位讓國。在這段期間,有三段筆記記述清廷內外的珍聞:一篇是小恭親王溥偉的《讓國御前會議日記》,第二篇是遜清交通部承政廳長兼鐵路總局長葉恭綽所撰的辛亥宣佈共和前的幾段逸聞,第三篇是宣統廢帝溥儀的回憶錄。

    《讓國御前會議日記》(節錄)溥偉

    (注)寫《讓國御前會議日記》的溥偉,是清朝道光皇帝的曾孫,恭親王奕的孫子。在慈禧太后垂廉的前一段時期,奕秉國政達20年,為人很正派,可算是清宗室中的一位賢王。光緒廿四年(1898年)奕去世,溥偉就襲了王爵,因為他出身貴胄,年紀太輕,頗有些志大才疏,少不更事,以致和當時的宗室親貴都處得不太好。他襲爵時,李鴻章還在位,每相遇時總是大呼「少荃」(李的號),因此有一天李便板著臉對溥偉說:「令祖老恭王在日,承他老人家愛護,總稱呼我老中堂,小王爺大概不知道!」

    宣統辛亥革命軍起於武昌,旬月之間,各省風靡。觸目時艱,頓忘嫌禍。乃往謁醇邸,告以此次之變,總宜鎮定,切不可張皇畏懼,尤不可認彼為革命之軍,恐友邦認其作第三國交戰例,則不易收拾。數日後,忽起用袁世凱督師。復謁醇邸,叩其因,醇邸以袁四有將才,且名望亦好,故命他去。余曰:「袁世凱鷹視狼顧,久蓄逆謀,故景月汀謂其為仲達第二,初被放逐,天下快之,奈何引虎自衛。」酵王默然良久,始嚅嚅言曰:「慶王、那桐再三力保,或者可用。」余曰:「縱難收回成命,可否用忠貞智勇之臣,以分其勢?」醇王問為誰。余曰:「叔監國三年,群臣臧否,自在洞鑒,偉不在政界,何敢謀此。」醇王曰:「都是他們的人,我何曾有爪牙心腹。」余曰:「叔代皇上行大政,中外諸臣廉能正直者,皆朝廷楨干,又何憂孤立乎!瞿子玖、岑春煊,袁所畏也。升吉甫,忠梗可恃,誠使瞿入內閣,岑督北洋,以升允為欽差大臣,握重兵扼上湖,庶杜袁四之狡謀。」醇王曰:「容明日與他們商量。」余知不可諫,太息而已。未幾張紹曾叛於永平,以十九條要朝廷,醇王輒允之。詔下,余謂後齊兄曰:「大事去矣!」至宣誓前三日,宗人府以文來約陪祀。余大憤曰:「此古今未有之大恥也,偉實無顏詣太廟;若有處分,聽之而已。」還其文。至日大風,黃霧四塞。後廷議以唐紹儀等充使議和,京師始有君主立憲等會以抵制之。嗚呼!以程德全、湯壽潛、伍廷芳等,世受國恩,身膺重寄,乃甘心背叛朝廷,不加誅討,反與之議和;且各疆臣中或死或逃或叛,凡出缺者,概不簡補,寧非千古大變歟?迨袁氏入京,漢陽停戰,江寧失陷,醇邸罷政,而國事益不可為矣。十月中,余往探袁氏,時居外務部,晤時,禮貌之恭,應酬之切,為自來所未有。余詢以有何辦法?袁曰:「世凱受國厚恩,一定主持君主立憲。惟南方兵力強盛,人心盡去,我處兵弱餉缺,軍械不足奈何?」復長歎低言曰:「向使王爺秉政,決不致壞到如此。」嗟乎,余知袁氏之必叛也。歸而稟請堂上,以時局至此,後變不堪設想,擬毀家以紓國難,堂上允之。乃盡出古畫古玩,招商變賣。致函袁世凱,告以毀家報國之意。後君主立憲會來書,謂宗親中有人而主張共和者,請示辦法。余答書略曰:「君臣大義,炳若日星,余向無政柄,近復假居家,實不知宗潢有主張共和者。誠如此,是千古之大變也。余知有君而已。區區愚忱,敢誓天下,如食此言,即請爾愛國諸臣民,縛本爵以謝九廟。」彼所指者,蓋慶邸及倫貝子也。十一月二十九日內閣會議,餘力疾至內閣,醇、慶諸王及蒙古王均到。袁世凱以疾辭,遣趙秉鈞、梁士詒為代表。最可憤者,群臣列坐,二三刻鐘之久,惟彼此閒談,不提及國事。余不能耐,遽詰梁、趙曰:「總理大臣邀余等會議,要議何事,請總理大臣宣言之。」趙秉鈞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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