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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北魏拓跋氏 文 / 黃仁宇

    公元5世紀之末北魏孝文帝元宏的漢化運動,舉措奇特,為中外歷史所罕見。他於公元493年決意遷都洛陽,翌年頒詔施行。他又禁胡服斷鮮卑語,若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者」,免官。他自己本姓拓跋,至此改姓為元。其他鮮卑慕容尉遲等姓氏,也一律改為單音漢姓。元宏生於公元467年,4歲登極。他從小由文明太皇太后撫養,所以做皇帝的前20年,朝事也由她掌權,這位太皇太后,照頭銜看應當是老態龍鍾,而實際上她開始臨朝聽政時,似乎未滿30歲。她的家世可追溯到北燕馮家,也是「五胡十六國」期中漢人創立的朝廷之一。後來元宏的兩位皇后也是馮家女,他又以「絕同姓之娶」為名,令他的六位皇弟一體與他朝中漢人顯官聯婚,其配偶也由皇帝御前指派,有如「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隴西李沖女;季弟北海王詳,可娉吏部郎中滎陽鄭懿女」。這半打皇弟以前所娶,則一律降為妾媵。

    從長遠歷史觀點看來:這段史跡只是北魏拓跋民族在中國活動的尾聲,公元220年秦漢之「第一帝國」崩潰而隋唐宋之「第二帝國」尚未興起時,這少數民族對中國的再度統一做了一段基本的工作。而且在微妙的階段內,又由一位有神秘性的女人作主。可見得歷史的演進,有時令人莫測高深。只是歷史上長期的合理性,也不是當時人所能親身預測。還待千百年後,由我們把一些表面看來不相關的事跡前後聯貫,才得剴切。

    漢亡之後369年,中國無法統一。當日人口總是由北向南,由西向東的移動,漢人的多數民族,不能與這自然所主持的力量抗衡。北方的少數民族雖擅長騎兵戰術,卻無法越渡淮水及漢水等處的水澤地區。並且遊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也不能作為統一中國的表率。秦漢型的大帝國以官僚機構統治大量小自耕農,但分裂期間漢人的巨家大室和夷狄的酋領都自起爐灶,妨礙政府向全民徵兵抽稅的職權。加上各民族語言之不同,更造成了統一的障礙。

    拓跋氏打破了這種僵局。他們之所以能如此,不是文化程度高,而是由於人文條件簡單,可以從最基本的事業著手,並能以原始作風來解決問題,所以不期然的做了中國再統一的工具。

    拓跋屬鮮卑種,他們在公元3世紀在內蒙古移動。在世紀末葉開始在和林格爾附近集結,當時既無文字,更談不上成文法律,也還沒有私人財產。他們在4世紀之初因晉大將軍劉琨之邀,參與中國的內戰,其部落即進駐山西北部長城以南一百里的地帶。他們雖稱「控弦上馬二十餘萬」,但全部人口看來也不逾百萬,甚且遠低於此數。

    公元4世紀,是「五胡亂華」的最高潮,拓跋氏雖然投入,卻始終沒有取得主動地位,苻堅強盛時,他們尚「避於陰山之北」。直到苻堅淝水之戰不利,北方大聯盟瓦解,他們才重新露面。公元386年拓跋圭自稱代王,開始有了獨立國家模樣。當時他們的政策,是先在長城內外建造一個農業的基礎,其農民由被征服的民族強迫編成。這時候全部落經常與其他少數民族作戰,每次將對方人員馬匹牛羊一網打盡。對俘獲的部落酋領,即很殘酷一律處死,如公元391年之破鐵弗(即匈奴與鮮卑之混合種)劉衛辰部「收衛辰子弟宗黨無少長五千餘人,盡殺之」。對其他人則「各給耕牛,計口授田」。《魏書》食貨志稱,其有畿內之田,並於「其外四方四維置八部帥以監之,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公元396年以平城(山西大同)為國都,拓跋氏又以征服者的姿態,「徙山東六州民及徙可高麗雜夷三十六萬百工伎巧十餘萬口,以實京師。」有的書本也作三十六「署」。如將大量人民區分為署,則有國家的農奴的徵象。這樣的征服和改造,至5世紀初期未止。如公元413年,破「越勤倍泥部落」,也「給農器,計口受田」。其他敘及「來降」及「內附」的前後不絕。《魏書》太祖紀及太宗紀提及這樣的事例31起,內中有戶口數的13起,共為戶11萬。可見得拓跋氏創立了一個新生的農業基地,以之為根柢。時間不成熟不問鼎中原,才能用這經濟力量做本錢,先鞏固北方。

    如果前述被征服的人口曾一度為農奴,則從食貨志看來,426年後漸已取得小自耕農身份。迄至當日,「雜營戶帥遍於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周,戶口錯亂」,是年這些帶著軍事性的監視人員全部裁撤,「一切罷之,以屬郡縣。」是為進入官僚管制階段的明證。

    拓跋氏何時漢化,不容易找到一個固定的答案。從現存文字看來,他們起先得到漢人的顧問,是從降人及俘虜中提拔,而且僅倚靠他們天文占象的才能。以平城為國都之後,興建築,定律令,食社稷,就一步引導另一步。以至置五經博士,設太學,也都不能避免了。其徙各地「守宰豪傑吏民」實京師,勢必又要借重他們的管理組織能力。只是北魏(424年才稱魏,歷史書中稱北魏以避與曹操之魏重複)的農業社會由人工孵育而成,又好像在試驗管裡造化學液汁,各種因素預有層次的投入,因之才保全了一個體制完整,不受私人力量壟斷的政權。

    直到424年,才在拓跋燾的稱皇帝,他即位不入,即頒布了一千多個漢字,並稱以前篆隸草楷並行,因之沒有標準,這次所頒布的,則「永為楷球」。可見得新朝廷不僅注重文物,也開始以多民族的語言文字作統一的工具了。

    拓跋燾統一了華北,結束了五胡十六國的局面。在多數民族的漢人地區,總是因為世族作祟,不容易被絕對皇權有效的掌握。公元428年,拓跋燾「以天下守令多行非法,精選忠良悉代之」,已有針對這問題徹底解決的模樣。4年以後又以「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邢穎,渤海高允,廣平游雅,太原張偉等皆賢俊之胄,冠冕州邦」指名徵調。名為慕才,實則強迫好幾百人到平城無薪給的當差並兼人質。450年更有崔浩的事。司徒崔浩,作「國紀」,過於具實直書,對鮮卑民族和皇室有敘述得不妥當的地方,還把文字以石碑刊於郊壇。皇帝一震怒,族滅崔浩,還及於崔之姻親,包括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也「夷其族」。拓跋燾更聲稱他要做得更厲害一點,所以多殺了好幾千人。無論世祖太武皇帝拓跋燾是有計劃或無計劃,他的徵用人才和文字獄已給華北漢人的巨家大室一個重大打擊。即未波及的家戶,也充分的接受了這處置的警戒,絕不敢再阻撓中央政府的行政。這中間的一個機妙則是皇帝統御千萬軍民,不容許另有民間機構作梗,世族華裔也和蠻夷酋領沒有區別。

    這件事情發生不久,北魏開始南征,想要以華北的力量,席捲南朝之宋(也就是宋齊梁陳之宋)。徵兵時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富民家財在四十萬和僧尼二十萬的「四分借一,事息即還」。但是拓跋燾的大軍,以少數民族的騎兵驅逐漢人的步兵作先鋒,仍舊沒有善良的補給制度,仍是就地征發。他攻江蘇北部各城不下,仍進軍長江北岸,最後則臨水徘徊,仍無可施展,只好北撤。南朝也因這一戰瘡痍滿目,無法追擊,因之全國統一還要擺下一個多世紀。

    拓跋燾於公元452年初被宦官謀殺,他的太子也死得奚堯,只剩得一位12歲的孫子繼位。以鮮卑人之早婚,再加上這幾代北魏君主之命短,到471年20年還不到竟有四位皇帝代表祖孫五代。而最後一位也是本文開首即提及的拓跋宏。他的親生母親及祖母都因拓跋家引用漢武帝「立其子殺其母」的辦法「依舊例薨」,這時朝中也只有一位帶有漢人血統的「文成文明太皇太后」,實足年齡29歲到30歲之間,歷史上簡稱「文明皇太后」的馮氏了。

    《魏書》說她「多智略猜忌,能得大事,生殺賞罰,決人多俄頃」。拓跋宏不僅為她撫養教育,而且「迄後之崩」,「不知所生」,也就是迄至23還不知自己身世。所以「事無鉅細,一稟於太后」。她又製作了幾百首歌辭教育他,只是「文多不傳」,其內容永成歷史之跡。《魏書》傳中又說及她「行不正」。「王睿出入臥內,數年便為宰輔」「李沖雖以器受任,亦由見寵帷幄」。大凡中國歷史上有才幹的女人,私生活總受非議。上文語意雙關,我們無法考證。只是馮氏引用有氣魄的漢人文臣,則是事實。王睿還可以算作「恩幸」,他在一天老虎脫籠而出,侍衛驚靡的危機中以吏部尚書的身份執戟驅虎保駕,後來也與李沖家聯姻,可是臨死仍上疏「慎刑罰」,始終提倡「與其殺不辜,寧赦有罪」的文治辦法。李沖則將拓跋政權的民政「周禮化」,並將其財政的處理賦予「李悝式」的體制,因之給中國以後幾百年的政治制度留下了長遠的後果。

    這一串「太和詔令」包括484年的百官俸祿,只是這時的賦稅,仍是家族包辦,也就是「宗主督讓,所以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為一戶」。於是485年詔令天下均田,原則上土地國有,定立了每一家按人口應有田地的標準。486年則立三長,「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里長,五里立一黨長,長取鄉人強謹者」。這樣才實際進入「租庸調」制。亦即以自耕農的小家庭作為徵兵納稅的單位,農村組織以政府頒布之理想上的數學公式作準則,不承認各地私人體系,所以稱「混天下一法」。

    這一段措施在當日頒布時有冒險性質。它到底實行到如何程度,無從考察。只是490年逝世,朝中並未發生變故。元宏的漢化政策,也能再接再勵,而李沖也更得信用。493年之重建洛陽,他實際擔任了總工程師的職務。只是元宏的規劃,無人接班。他重視水軍,而鮮卑貴族,尚掌握著長城內外的養馬地區,也不能遽爾擯斥。一到6世紀,洛陽才又產生政變。北魏分為東西,東魏為北齊高家所代,西魏為北周宇文氏所代。然則歷史的演進,並不為這分裂運動而停滯。中國之統一,需要一個以小自耕農社會作統御經理的趨向,也愈為明顯。漢民族與少數民族的混合也從未中斷。北朝原以遊牧民族為骨幹,至6世紀,他們也行府兵制,用以動員農民,也開始修築長城,以防制其他少數民族內犯,可為明證。

    隋文帝楊堅,自己是胡漢混血。先以北周的力量吞併北齊,回頭解決北周,更挾動員長江以北的力量,席捲南朝,發展方向也是由西向東,由北至南,以經濟人文簡單的地區去征服繁榮富有的地區。這也是承繼北魏拓跋氏在歷史上活動的邏輯。楊堅的軍事行動以水軍為主,這也可以說是受元宏遷都洛陽所賜。北朝需要這一段過渡期間,才能作體制上的整備,並吸收南方的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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