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節 文 / 培根
新工具
第05節
一四
從上面幾個表,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我們在自然和實驗的歷史方面是怎樣貧乏;在那
些表當中,我不但有時要插入一些僅屬傳說和報告的事例(雖然從未不注意到其可疑的
信用和權威性)來代替證實過的歷史和確實可靠的事例,並且還常常被迫要使用「須要
試驗一下」或「尚待進一步探究」等等字樣。
一五
上面那三個表的工作和任務,我說是對理解力列示事例。
這項列示事例的工作一經做過,就必須使歸納法自身動作起來了。因為既經把那些
事例全部和逐一看過一遍之後,問題就在於要找到那樣一個永隨所與性質之有無而有無、
永隨所與性質之增減而增減、並且又如前文所說成為一個更普遍的性質之下的一個特定
情節的性質。1可是,假如人心一開頭就照著它在自流狀態下所傾向的那種樣子去單就
正面事例來做這工作,2那麼所得結果就會是一些虛想和猜測,就會是一些界定不當的
概念,就會是一些每天都需要修改的原理;而我們也就非像經院學者們那樣具有一個專
為虛妄事物而奮鬥的心不可了。3當然,所得結果無疑也視從事工作的理解力的機能和
力量如何而有優劣之分。上帝這位法式的賦予者和設計者當然是從一開頭思辨就直接具
有對於法式的正面認識的;
天使們和其他智慧者或許也是這樣。4但這無疑是人所不能辦到的;對於人,只能
認可他開頭從反面的東西出發,在排除工作做盡以後,最終才達到正面的東西。1參看二卷四條和二○條。——譯者
2參看一卷四六、一○五兩條。——譯者
3弗勒指出,這是指經院中的辯論而言,在那裡,一個問題的兩方面都要得到辯護,
不論其中一方面看來是怎樣虛妄或邪異。克欽並註明,牛津大學在作神學的練習時,至
今尚保留這種辯論原則的遺骸。
4凡天使性所能及的知識都是一下子就獲得的,這是當時公認的一條教義。克欽指
出,這點看來很像柏拉圖。所謂「智慧者」,是經院派中的名詞,指高人一級的存在,
本性能直有所知而不必經何過程。人則需要作反面的查究,這正表明人類智力的薄弱。
——譯者
一六
因此我們必須對性質作一個完全的分解和分剖,可不是用火來做,而是用心來做,
心正可說是一種神聖的火。這樣看來,真正歸納法的第一步工作(就著發現法式來說)
乃是要把那在某個事例中所與性質出現而它不出現的性質,或者那在某個事例中所與性
質不出現而它出現的性質,或者那在某個事例中所與性質減少而它增加的性質,或者那
在某個事例中所與性質增加而它減少的性質,一概加以排拒或排除。1真的,當這項排
拒或排除工作恰當地做過之後,在一切輕浮意見都化煙散淨之餘,到底就將剩下一個堅
實的、真確的、界定得當的正面法式。這個說來很輕快,但行到那裡的道路卻是紆曲而
錯綜的。不過我定要盡力不放過足以幫助我們走向那裡的任何一點。1其實例見二卷一八條。——譯者
一七
我既賦予法式以這等非凡的職務,我就要不憚煩地警告並勸戒人們,不要把我所說
的話應用到他們的思辨迄今所想慣的那種法式上去。11參看一卷五一、五六條。——譯者
首先,我現在所說的不是復合法式,不是如獅子、老鷹、玫瑰、金子等等的法式。
如我已經說過,那是一些單純性質依照宇宙的一般進程而形成的結合。1那是要等到我
們進至隱秘過程和隱秘結構並要就其在所謂質體或具體性質中的表現來發現它們的時候
才來加以論究的。21參看二卷五條。——譯者
2弗勒指出,培根曾打算在《新工具》的後續部分來作這些探究。參看二卷二一條
及五二條最後一節。——譯者
其次,即使在單純性質方面,我也希望人們不要認為我是在說那種在物質上不是全
無界定就是界定不當的抽像法式和理念。1當我說到法式時,我所指的不外是絕對現實
的法則和規定性,即那種管制著並構成任何物質中的任何單純性質(如熱、光、重量)
以及能對這些性質有所感受的東西的法則和規定性。這樣說來,所謂熱的法式或光的法
式和熱的法則或光的法則就是一回事了。再說,我也從不讓我自己脫離事物本身和動作
部分。因此當我在查究熱的法式中說「要排拒稀薄性」或者說「稀薄性不屬於熱的法式」
時,這就等於說「要在濃厚物體中添入熱的性質是可能的」,或者等於說「要從稀薄物
體中去掉或摒出熱的性質是可能的」。1克欽指出,這是柏拉圖式的法式。培根在「DeAugmentisScientiarum」一書中
曾使用過與此相類的語句,見第三卷第四章。——譯者
或許有人認為我所說的法式也多少帶有抽像的性質,因為它把許多異質的事物混合
和連結在一起了(例如天體的熱和火的熱似乎是性質大異的;玫瑰或類似東西的固定的
紅色與彩虹或蛋白石或金剛石中所顯現的紅色亦似乎是這樣;還有不同種類的死亡,如
溺死、縊死、刺死、中風而死、衰弱而死等等也似乎是這樣的;可是它們分別一致具有
熱、紅、死亡的性質)。假如有人抱持這種見解,那麼可以確定地告訴他,是他的心被
習俗,被事物的粗疏的外貌,和被人們的意見所俘虜了。須要知道,那些事物不論怎樣
各自獨異和彼此不同,在那管制著熱、紅和死亡的法則或法式上卻是一致的;還要知道,
除非把這樣一種法式揭露出來,發現出來,人類的權力便沒有可能擺脫自然的一般進程
而獲得解放,便沒有可能擴展和提高到新的效率和新的動作方式:這些都是毫無疑義的。
可是儘管我一方面說到了性質的這種統一性,1而這又是最關緊要的一點,但另一方面
我仍要進至性質的區劃和脈絡,不論是通常的還是比較深入和比較精密的,在應該說到
它們的地方就要說到。1參看二卷三條。——譯者
一八
現在我要就著由上面三個列示表看出是不屬於熱的法式的一些性質來給排除法或排
拒法舉一個例子。同時應該指出,不僅每個整表都足夠用來排拒任何一個性質,就是每
個表中所包含的任何一項特定事例也是足夠的。因為從以上所論看來,很明顯,任何一
個矛盾的事例都足以推翻一個有關法式的揣測。1但是為了清楚起見,也為了把幾個表
的用處顯示得更加明白起見,我有時還用雙重或幾倍的事例來進行排除。1這是指屬地性質(terrestrialnature)與屬天性質(celestialnature)之間
的相反性。經院學派認為,凡屬地性質莫不可分解還原為四大元素之一種或幾種,故又
稱元素性的性質(elementalnature或elementarynature);而一切天體則為另一種完
全不同的質體(稱為第五種元素)所構成。所以培根在這裡說,由於作為天體之一的太
陽的光線是熱的,所以熱這一性質的法式中便不容有元素性的性質。
弗勒另在二卷二○條末節有關的地方註明,近來分光景的分析已經表明,所謂屬天
的物體和屬地的或元素性的物體實在都屬大致相同的化學合成。克欽亦在同處指出,近
代天文學和化學已使我們能夠判斷,天體與地之間在物質上實無不同;而且,由於人們
已經知道它們二者之間借助於引力的聯繫,人們也不會期待還有什麼別的東西。——譯者
排除或排拒某些性質於熱的法式之外的舉例
(一)由於太陽光線,所以排拒四大元素的性質。
(二)由於一般的火,主要是由於地下的火(那是與天體的光線最疏遠的和完全無
關的),所以排拒天體的性質。
(三)由於一切種類的物體(礦物、植物、動物的皮、水、油、空氣以及其餘)只
要一靠近火或其他熱的物體就都獲得暖熱,所以排拒物體的特異的或更加精微的組織。
(四)由於燃著的鐵或其他金屬傳熱於其他物體而不損失自身的重量或質體,所以
排拒其他熱物體的質體之傳送或混合。
(五)由於沸水和空氣以及金屬和其他固體皆可受熱而不至燃著或燒紅,所以排拒
光或亮。
(六)亦由於月亮和其他天體的光線(太陽的光線則除外),所以排拒光和亮。
(七)還由於燃著的鐵與酒精火焰二者之間的比較(前者熱較多而亮較小,後者亮
較大而熱較少),所以排拒光和亮。
(八)由於燃著的金子和其他金屬整個說來是具有最大的密度,所以排拒稀薄性。
(九)還由於空氣大部分是冷的但卻保持稀薄,所以排拒稀薄性。
(一○)由於燃著的鐵並不脹大1而仍保持在其原來看得出的體積之內,所以排拒
作為整體的物體的本位運動或擴張運動。1克欽指出,這是錯了。鐵受熱是要擴張的。——譯者
(一一)還由於空氣在寒暑表或類似儀器中的膨脹,顯見其有本位運動或擴張運動,
但熱並無顯著的增加,1所以排拒作為整體的物體的本位運動或擴張運動。1弗勒指出,空氣膨脹,唯一原因在其溫度增高;不過溫度計中所含空氣數量太小,
其增加的溫度觸來不覺罷了。培根在二卷一三條第二八項事例中曾說到空氣最容易接受
熱,而這裡卻有此誤,更覺可怪。——譯者
(一二)由於一切物體都很容易弄熱而並無任何毀壞或可以察到的變化,所以排拒
毀壞的性質或任何新性質的暴烈的傳送。
(一三)由於熱和冷所造成的某些相似結果有其一致和相合之處,所以排拒作為整
體的物體的運動,不論是擴張的運動還是收縮的運動。
(一四)由於熱系為物體的磨擦所引起,所以排拒一個自為主體的性質。1所謂自
為主體的性質,我的意思是指那種主動自行存在於事物的性質之中而不作為任何前在性
質的產果的東西。1培根在這裡不僅先見到近代熱學理論(就是熱之動力說——譯者)中的主要特點,
而且也先見到這種理論所據以成立的證據。溫素(calorie,很久以來人們假想中的一
種質體,認為是熱的起因——譯者)之被證明為並不存在,也就是說熱之被證明為並非
出於散佈在自然中的某一質體,主要正是依據有關磨擦作用的一些實驗的。這個證明之
發現,據Joule和Thomson二人所述(見Beddoes所著「ContributionstoPhysicaland
MedicalKnowledge」一書第一四頁),主要歸諸SirHumphreyDavy;但是,雖說Davy
的實驗曾防避了產生錯誤的來源,為培根所未注意,但觀察到磨擦生熱這一點,仍應公
正地歸功於培根。
此外應予排拒的還有其他性質;這個表中所列是不完全的,不過作為舉例而已。
以上所舉的全部和每一性質都不在熱的法式之內。人們在對於熱有所動作時,可以
把它們完全置之不顧。
一九
我們在進行排除的過程中已經為真正的歸納法打下基礎,但真正的歸納法不到取得
一個正面的東西時是還不算完成的。排除部分本身也絕對不是完全的,它在開頭時也根
本不可能是這樣。因為排除顯然是對於若干單純性質的排拒;而我們既是對於一些單純
性質還沒有什麼健固的、真確的概念,那又怎能把排除過程進行得準確呢?就拿上表當
中的某些概念(如四大元素的性質、天體的性質、稀薄性等概念)來說,它們就是模糊
不清、界說不明的。因此,我既充分知道也沒有忘記我所從事的工作是何等重大(就是
要使得人類理解力能夠成為事物和自然的對手,所以我決不滿足而停止於我所已經訂定
的條規,而要更進一步為理解力的使用設計並供給一些更有力的幫助,那就是我現在所
要綴述的。我要指出,在解釋自然當中,人們的心應當盡力做到有這樣的準備和傾向,
要在準確性質的適當階段和程度上已經站定腳步而停歇下來的時候(特別是在開始的階
段),還能同時記住它當前所有的東西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尚留在後頭的東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