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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 沉淪 06 冉阿讓 文 / 維克多·雨果

    半夜,冉阿讓醒了。

    冉阿讓生在布裡的一個貧農家裡。他幼年不識字。成人以後,在法維洛勒做修樹枝的工人,他的母親叫讓-馬弟,他的父親叫冉阿讓,或讓來,讓來大致是渾名,也是「阿讓來了」

    的簡音。

    冉阿讓生來就好用心思,但並不沉鬱,那是富於情感的人的特性。但是他多少有些昏昏沉沉、無足輕重的味兒,至少表面如此。他在很小時就失去父母。他的母親是因為害乳炎,診治失當死的。他的父親和他一樣,也是個修樹枝的工人,從樹上摔下來死的。冉阿讓只剩一個姐姐,姐姐孀居,有七個子女。把冉阿讓撫養成人的就是這個姐姐。丈夫在世時,她一直負擔著她小弟弟的膳宿。丈夫死了。七個孩子中最大的一個有八歲,最小的一歲。冉阿讓剛到二十五歲,他代行父職,幫助姐姐,報答她當年撫養之恩。那是很自然的事,像一種天職似的,冉阿讓甚至做得有些過火。他的青年時期便是那樣在幹著報酬微薄的辛苦工作中消磨過去的。他家鄉的人從來沒有聽說他有過「女朋友」。他沒有時間去想愛情問題。

    他天黑回家,精疲力盡,一言不發,吃他的菜湯。他吃時,他姐姐讓媽媽,時常從他的湯瓢裡把他食物中最好的一些東西,一塊瘦肉,一片肥肉,白菜的心,拿給她的一個孩子吃。他呢,俯在桌上,頭幾乎浸在湯裡,頭髮垂在瓢邊,遮著他的眼睛,只管吃,好像全沒看見,讓人家拿。

    在法維洛勒的那條小街上,阿讓茅屋斜對面的地方,住著一個農家婦女,叫瑪麗-克洛德,阿讓家的孩子們,挨餓是常事,他們有時冒他們母親的名,到瑪麗-克洛德那裡去借一勺牛奶,躲在籬笆後面或路角上喝起來,大家拿那奶罐搶來搶去,使那些小女孩子緊張到潑得身上、頸子上都是奶。母親如果知道了這種欺詐行為,一定會嚴厲懲罰這些小騙子的。冉阿讓氣沖沖,嘴裡嘮叨不絕,瞞著孩子們的母親把牛奶錢照付給瑪麗-克洛德,他們才沒有挨揍。

    在修樹枝的季節裡,他每天可以賺十八個蘇,過後他就替人家當割麥零工、小工、牧牛人、苦工。他做他能做的事。他的姐也作工,但是拖著七個孩子怎麼辦呢?那是一群苦惱的人,窮苦把他們逐漸圍困起來。有一年冬季,冉阿讓找不到工作。

    家裡沒有麵包。絕對沒有一點麵包,卻有七個孩子。

    住在法維洛勒的天主堂廣場上的麵包店老闆穆伯-易查博,一個星期日的晚上正預備去睡時,忽聽得有人在他鋪子的那個裝了鐵絲網的玻璃櫥窗上使勁打了一下。他趕來正好看見一隻手從鐵絲網和玻璃上被拳頭打破的一個洞裡伸進來,把一塊麵包抓走了。易查博趕忙追出來,那小偷也拚命逃,易查博跟在他後面追,捉住了他。他丟了麵包,胳膊卻還流著血。

    那正是冉阿讓。

    那是一七九五年的事。冉阿讓被控為「黑夜破壞有人住著的房屋入內行竊」,送到當時的法院。他原有一枝槍,他比世上任何槍手都射得好,有時並且喜歡私自打獵,那對他是很不利的。大家對私自打獵的人早有一種合法的成見。私自打獵的人正如走私的人,都和土匪相去不遠。但是,我們附帶說一句,那種人和城市中那些卑鄙無恥的殺人犯比較起來總還有天壤之別。私自打獵的人住在森林裡,走私的人住在山中或海上。城市會使人變得凶殘,因為它使人腐化墮落。山、海和森林使人變得粗野。它們只發展這種野性,卻不毀滅人性。

    冉阿讓被判罪。法律的條文是死板的。在我們的文明裡,有許多令人寒心的時刻,那就是刑法令人陷入絕境的時刻。一個有思想的生物被迫遠離社會,遭到了無可挽救的遺棄,那是何等悲慘的日子!冉阿讓被宣判服五年苦役。

    一七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巴黎正歡呼意大利前線1總指揮(共和四年花月二日執政內閣致五百人院咨文中稱作Buona-Parte2的那位總指揮)在芒泰諾泰3所獲的勝利。這同一天,在比塞特監獄中卻扣上了一長條鐵鏈。冉阿讓便是那鐵鏈上的一個。當時的一個禁子,現在已年近九十了,還記得非常清楚,那天,那個可憐人待在院子的北角上,被鎖在第四條鏈子的末尾。他和其餘的犯人一樣,坐在地上。他除了知道他的地位可怕以外好像完全莫名其妙。或許在他那種全無知識的窮人的混沌觀念裡,他多少也還覺得在這件事裡有些過火的地方。當別人在他腦後用大錘釘著他枷上的大頭釘時,他不禁痛哭起來。眼淚使他氣塞,嗚咽不能成聲。他只能斷續地說:「我是法維洛勒修樹枝的工人。」過後,他一面痛哭,一面伸起他的右手,緩緩地按下去,這樣一共做了七次,好像他依次撫摩了七個高矮不齊的頭頂。我們從他這動作上可以猜想到,他所做的任何事全是為了那七個孩子的衣食。

    1當時歐洲聯盟國的軍隊從意大利和萊茵河兩方面進攻革命的法國,拿破侖從意大利出擊,在意大利境內擊潰奧地利軍隊以後,直趨維也納,以一年時間,迫使奧地利求和。

    2拿破侖出生於科西嘉島,該島原屬意大利,一七六八年賣給法國。他的姓,Bonaparte(波拿巴),按原來意大利文寫法是Buonaparte。此處所言咨文,將一字寫成兩字,蓋當時其名未顯,以致發生這一錯誤。

    3芒泰諾泰(Montenotte),意大利北部距法國國境不遠的一個村鎮。

    他出發到土倫去。他乘著小車,頸上懸著鐵鏈,經過二十七天的路程到了那地方。在土倫,他穿上紅色囚衣。他生命中的一切全消滅了,連他的名字也消滅了。他已不再是冉阿讓,而是二四六○一號。姐姐怎樣了呢?七個孩子怎樣了呢?誰照顧他們呢?一棵年輕的樹被大齊根鋸了,它的一撮嫩葉怎樣了呢?

    那是千篇一律的經過,那些可憐的活生生的人,上帝的創造物,從此無所憑借,無人指導,無處棲身,只得隨著機緣東飄西蕩,誰還能知道呵?或者是人各一方,漸漸陷入苦命人的那種喪身亡命的淒涼的迷霧裡,一經進入人類的悲慘行列,他們便和那些不幸的黔首一樣,一個接一個地消失了。他們背井離鄉。他們鄉村裡的鍾塔忘了他們,他們田地邊的界石也忘了他們,冉阿讓在監牢裡住了幾年之後,自己也忘了那些東西。在他的心上,從前有過一條傷口,後來只剩下一條傷痕,如是而已。關於他姐姐的消息,他在土倫從始至終只聽見人家稍稍談到過一次。那彷彿是在他坐監的第四年末。我已經想不起他是從什麼地方得到了那消息。有個和他們相識的同鄉人看見過他姐姐,說她到了巴黎。她住在常德爾街,即聖穌爾比斯教堂附近的一條窮街。她只帶著一個孩子,她最小的那個男孩。其餘的六個到什麼地方去了呢?也許連她自己也不知道。每天早晨,她到木鞋街三號,一個印刷廠裡去,她在那裡做裝訂的女工。早晨六點她就得到廠,在冬季,那時離天亮還很早。在那印刷廠裡有個小學校,她每天領著那七歲的孩子到學校裡去讀書。只不過她六點到廠,學校要到七點才開門,那孩子只好在院裡等上一個鐘頭,等學校開門。到了冬天,那一個鐘點是在黑暗中露天裡等過的。他們不肯讓那孩子進印刷廠的門,因為有人說他礙事。那些工人清早路過那裡時,總看見那小把戲沉沉欲睡坐在石子路上,並且常是在一個黑暗的角落裡,他蹲在地上,伏在他的籃子上便睡著了。下雨時,那個看門的老婆子看了過意不去,便把他引到她那破屋子裡去,那屋子裡只有一張破床、一架紡車和兩張木椅,小孩便睡在屋角里,緊緊抱著一隻貓,可以少受一點凍。到七點,學校開門了,他便跑進去。以上便是冉阿讓聽到的話。人家那天把這消息告訴他,那只是極短暫的一剎那,好像一扇窗子忽然開了,讓他看了一眼他心愛的那些親人的命運後隨即一切又都隔絕了。從此以後,他再也沒有聽見人家說到過他們,永遠沒有得到過關於他們的其他消息,永遠沒有和他們再見面,也永遠沒有遇見過他們,並且就是在這一段悲慘故事的後半段,我們也不會再見到他們了。

    到了第四年末,冉阿讓有了越獄的機會。他的同夥幫助他逃走,這類事是同處困境中人常會發生的。他逃走了,在田野裡自由地遊蕩了兩天,如果自由這兩個字的意義是這樣的一些內容:受包圍,時時朝後看,聽見一點聲音便吃驚,害怕一切,害怕冒煙的屋頂、過路的行人、狗叫、馬跑、鐘鳴、看得見東西的白晝、看不見東西的黑夜、大路、小路、樹叢、睡眠。在第二天晚上,他又被逮住了。三十六個鐘頭以來他沒有吃也沒有睡。海港法庭對他這次過失,判決延長拘禁期三年,一共是八年。到第六年他又有了越獄的機會,他要利用那機會,但是他沒能逃脫。點名時他不在。警炮響了,到了晚上,巡夜的人在一隻正在建造的船骨裡找到了他,他拒捕,但是被捕了。越獄並且拒捕,那種被特別法典預見的事受了加禁五年的處罰。五年當中,要受兩年的夾鏈。一共是十三年。到第十年,他又有了越獄的機會,他又要趁機試一試,仍沒有成功。那次的新企圖又被判監禁三年。一共是十六年。到末了,我想是在第十三年內,他試了最後的一次,所得的成績只是在四個鐘頭之後又被拘捕。那四個鐘頭換來了三年的監禁。一共是十九年。到一八一五年的十月裡他被釋放了。他是在一七九六年關進去的,為了打破一塊玻璃,拿了一個麵包。

    此地不妨說一句題外的話。本書作者在他對刑法問題和法律裁判的研究裡遇見的那種為了竊取一個麵包而造成終身悲局的案情,這是第二次。克洛德-格1偷了一個麵包,冉阿讓也偷了一個麵包。英國的一個統計家說,在倫敦五件竊案裡,四件是由飢餓直接引起的。

    1克洛德-格(ClaudeGueux)。雨果一八三四年為窮苦人民呼籲的小說《克洛德-格》的主角。

    冉阿讓走進牢獄時一面痛哭,面戰慄,出獄時卻無動於衷;他進去時悲痛失望,出來時老氣橫秋。

    這個人的心有過怎樣的波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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