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羅伯特·金凱 文 / J·R·沃勒
一九六五年八月八日早晨,羅伯特金凱鎖上了他在華盛頓州貝靈漢的一所雜亂無章的房子裡三層樓上一套兩居室公寓的門,拎著一個裝滿了照相器材的背包和一個衣箱走下樓梯,穿過通向後門的過道,他那輛舊雪佛萊小卡車就停在住戶專用的停車場上。車裡已經有另一隻背包。一個中型的冷藏箱。兩套三腳架。好幾條駱駝牌香煙。一個保暖瓶和一袋水果。車廂裡有一隻吉他琴匣。金凱把旅行袋放在座位上,把冷藏箱和三腳架放在地上。他爬進車廂,把吉他琴匣和衣箱擠到一角,把它們跟旁邊一個備用輪胎繫在一起,用一條長帆布繩把衣箱琴匣和車胎緊緊捆牢,在舊車胎下塞進了一塊黑色防雨布。
他坐進駕駛盤後面,點起一隻駱駝牌香煙,心裡默默清點一遍:二百卷各種膠卷-多數是柯達彩卷、三腳架、冷藏箱、三架照相機、五個鏡頭、牛仔褲、卡嘰布短褲、襯衫、照相背心。行了,其他東西如果忘了帶,他都可以在路上買。
金凱穿著褪色的萊維牌褲子。磨損了的野地靴。一件卡嘰布襯衫。桔黃色背帶,在寬寬的皮帶上持著一把帶刀鞘的瑞士刀。
他看看表,八點十七分。第二踹火時卡車開始發動,他倒車。換擋在霧濛濛的陽光下緩緩駛出小巷。他穿過貝靈漢的街道,在華盛州第十一號公路上向南駛去,沿著皮吉特海岸線走上幾英里,然後剛好在與第二十號美國國家公路相交之前順著公路缶東轉。
現在他朝著太陽駛去,開始了穿越喀斯喀特山脈的漫長而曲折的路程。他愛這國土,從容不迫的走著,不時停下來作一點筆記,記下將來有可能值得再來的地點,或者拍下一些他稱之為「記憶快相」的照片。這些照片的目的是提醒他有些地方他可能還想重遊,作更認真的採訪。傍晚時分他在斯波坎的地方向北轉走上了美國第二號國家公路,這條公路可以穿過美國北部一半路程到達明尼蘇達州的德盧斯。
他一生中曾千百次私心竊望有一條狗。或許是一條金色的獵狗,可以伴他作這樣的旅行並且在家裡同他作伴。但是他經常外出,多數是到國外,這對狗來說太不公平。不過他總是想著這件事。再過幾年,他就要老了,不能再做這種艱苦的野外作業了。「到那時我也許要弄條狗來」,他向車窗外排排退去的綠樹說道。
這樣的驅車旅行總是使他隱入沉思狀態。想到狗也是其中一部分。羅伯特金凱真是名符其實的孑然一身-他是獨生子。父母雙亡,有幾個遠親久已互相失去聯繫,沒有親密的朋友
他知道貝靈漢街角市場老闆和他購買照相器材的那家商店的老闆的名字。他還同幾家雜誌編緝有著正式的業務關係。除此之外,沒有什麼他熟悉的人,人們也不熟悉他。普通人很難和吉普賽人交朋友,他的點像吉普賽人。
他想到瑪麗安。她同他結婚五年之後九年前離開了他。他現在已五十二歲。那她就是剛好不到四十歲。瑪麗安夢想成為音樂家,做一名歌手。她會唱所有韋弗作的歌曲,在西雅圖的咖啡館裡唱得不錯。往日裡,他在家的時候常驅車把她送到爵士樂演奏會上,坐在聽眾席上聽她唱。
他長期外出-有時一去二三個月-使婚姻生活很艱難,這點他知道。當初他們決定結婚時,她是知道他的工作的,他們隱隱約約地覺得可以設法處理。結果不行。一次他從冰島攝影回來,她不在了。紙條上寫著:「羅伯特,沒能成功。我把的弦吉他留給你。保持聯繫。」
他沒和她保持聯繫,她也沒有。一年以後離婚協議書寄到,他簽了字,第二天就乘上一班飛機到澳大利亞去了。她除要自由之外,什麼要求也沒提。
深夜他到達蒙大拿州的卡列斯佩爾,在那裡過夜。「愜意旅舍」看上去不貴,也的確不貴,他把他的裝備帶進一間房間,有兩座檯燈,其中一座燈泡燒壞了。他躺在床上讀喝一杯啤酒,能聞出當地造紙廠的味道。早晨起來跑步四十分鐘,做五十個俯臥撐,把相機當作小舉重器完成日常鍛煉的功課。
他駛過蒙大拿的山頂進入北達科他州,那光禿禿的平原對他來說的群山。大海一樣引人入勝。這個地方有一種特別樸實無華的美,他幾次駐足,架起三腳架,拍攝了一些農家房屋的黑白照片。這裡的景物特別迎合他的幾何線條藝術的口味。印地安人的保留地使人有壓抑感其原因人人皆知而又無人理會。不過這類保留地在華盛頓州西北部或其他任何他見過的地方都不比這裡好多少。
八月十四日早晨,離開德盧斯兩小時之後,他插向東北,上了一條通向希賓的那些鐵礦山的後路。空氣中紅色塵土飛揚,那裡有專為把礦砂運上蘇必利爾湖雙港的貨船而設計的巨大機器的火車。他花了一下午時間巡視希賓。覺得不喜歡那個地方,儘管這裡出了個鮑勃齊默曼迪倫。
他唯一喜歡過的迪倫的歌是。他會彈唱這支歌,他離開這到處挖著巨大紅土坑的地方時哼著這首歌詞。瑪麗安教給他幾種的弦的彈奏一些基本的琶音來為自己伴奏有一次在亞馬遜河谷某處一家名叫麥克勞伊的酒吧中他一個醉醺醺的輪船駕駛員說,她留給我的比我留給她的要多。這到是事實。
蘇必利爾國家森林風光宜人,的確很宜人。是當年皮貨行腳商之鄉。他年輕的時候曾希望行腳商的時代沒有過去,那他就也可以成為一名行腳商。他駛過草原,看見三隻麋鹿,一隻紅狐狸,還有許多鹿。他在一汪池水邊停下來,拍攝一些奇形怪狀的樹枝在水中的倒影,拍完以後,坐在卡車的踏板上喝咖啡,吸一隻駱駝牌香煙,聆聽白樺樹間的風聲。
有個伴多好,一個女人,思想狀態。「但是他這樣長年在外,留在家裡的人太苦了,這點他已有體會。
他留在貝靈漢家中的時間裡,間或同一家西雅圖廣告公司的頗有才氣的女導演約會。他是在一次合作項目中遇到她的。她四十二歲,聰明,好相處,但是他不愛她,永遠不可能愛上她
不過有時他們兩人都覺得寂寞,就一起度過一個晚上,看個電影,喝幾杯啤酒,然後不失體統的做愛。她一直住在當地,結過兩次婚,上大學時曾在幾家酒吧間當過侍者。毫無倒外的,每次他們做過愛,躺在一起時,她總是對他說,「你是最好的,羅伯特,沒人比得上你,連相近的也沒有。」
他想男人一定喜歡聽這樣的話,俚是他自己沒有多少經驗,無法知道她是不是在說真話。但是她有一次確實說了一些使他縈繞於懷的話:「羅伯特,你身體裡藏著一個生命,我不夠好不配把它引出來,我力量太小,夠不著它。我有時覺得你在這裡已經很久很久了,比一生更久遠,你似乎曾經住在一個我們任何人連做夢也做不到的隱秘的地方。你使我害怕,儘管你對我很溫柔。如果我和你在一起時不掙扎著控制自己,我會覺得失去重心,再也恢復不過來。」
他含糊地懂得她指的是什麼。但是他自己也抓不住。從他在俄亥俄的地個小鎮上成長起來的孩提時代,他就有這種漫無邊際的想法,一種難耐的渴望和悲劇意識同超強的體力和智力相結合。當其他的孩子唱著:搖啊搖,搖小船時,他在學法國歌舞廳歌曲的曲調的英文歌詞
他喜歡文字和形象,「藍色」是他最喜歡的詞之一。他喜歡在說這個詞時嘴唇和舌頭的感覺。他記得年輕時曾想過語言可以產生肉體和感覺,不僅是說明一個意思而已。他還喜歡另一些詞,例如「距離」。柴煙。「公路」。「古老」。「過道」。「行腳商」。和「印度」,是由於它們的聲音,味道和在他腦海中喚起的東西。他把他喜歡的詞列出單子貼在房間裡。
然後他把這些詞綴成句子也貼在牆上:
離火太近
我同一小股旅行者一起
從東邊來
可能救我者和可能賣我者
總是嘁嘁喳喳
護身符。護身符,請把玄機告訴我
掌舵手。掌舵手,請你送我回賓轉
赤條條躺在藍色鯨魚游水處
她祝他擁有
從冬天車站開出的冒汽的火車
在我變成人之前,我是一支箭
很久以前
還有就是一些他喜歡的地名:索馬裡河流。大哈契山。馬六甲海峽以及一長串其他的地名終於他的房間四壁都貼滿了寫著字。詞句和地名的紙張。
連他母親也已注意到他有些與眾不同。他三歲以前一個字也沒說過,然後就整句話,整句話地說了,到五歲時已經能看書,而在學校裡是個不專心聽講的學生,讓教師們感到洩氣。
他們看了他的智商,跟他談成就,談他有能為做到的事,說他想成為什麼人都可以做到。有一位中學老師在他的鑒定上這樣寫道:「他認為-智商測驗不是判斷人的能力的好辦法,因為這些測驗都沒有說明魔法的作用,而魔法就其本身和作為邏輯的補充都有自己的重要性-我建議找他家長談談。」
他母親同幾位老師會過面。當老師們談到羅伯特不開口的強脾氣和他的能力成對比時,他母親說,「羅伯特生活在他自己締造的天地裡。我知道他是我的兒子,但我有時有一種感覺好像他不是從我和我丈夫身上來的,而是來自另外一個他經常想回去的地方。感謝你們對他的關心,我要再次努力鼓勵他在學校表現好些。」
但是他還是我行我素,讀遍了當地圖書館有關探險和旅遊的書籍,感到心滿意足,除此之外就關在自己的小天地裡,一連幾天呆在流過村頭的小河邊,對舞會。橄欖球賽這些他感到厭倦的事都不悄一顧。他經常釣魚。游泳。散步,躺在高高的草叢裡聆聽他想像中只有他能聽到的遠方的聲音。「那邊有巫師,」他常自言自語說,-如果你保持安靜,側耳傾聽,他們是在那兒的。」這時他常常希望有一隻狗共享這些時光。
沒錢上大學,也沒有這個願望。他父親工作很辛苦,對他們母子也很好。但是在活塞廠的工資余不下什麼幹別的,包括養一條狗。他十八歲時父親去世了,當時大蕭條正無情襲來。他報名參軍以餬口和養活母親。他在軍隊裡呆了四年,而這四年改變了他的一生。
軍隊裡的想法常令人摸不透。他被分配去當攝影師助手,儘管他那時連往照像機裡上膠卷都毫無概念。但是就在這項工作中他發現了自己的業務專長。技術細節對他說來十分容易不出一個月,他不但為兩個攝影師做暗房洗印工作,而且也被允許自己拍攝一些簡單的照片
其中一位攝影師吉姆彼得森很喜歡他,額外花時間教給他一些深奧的攝影藝術。同時,羅伯特金凱從蒙默斯堡的圖書館借出照相和美術書籍來學習鑽研。很早,他就特別喜歡法國印象派的倫伯朗對光的處理法。
後來,他開始發現他攝影是拍攝光,而不是物件。物件只是反映光的媒介。如果光線好,你總可以找到可拍攝的物件的。當時三十五毫米的照相機剛剛出現,他在當地一家相機店買了一架舊萊卡。帶著這架相機到新澤西州的五月角,把假期中的一個星期花在沿海岸線寫生攝影上。
另一次他乘公共汽車到緬因州,然後一路截車到海邊,趕上清晨從斯通寧頓的高島開出的郵船,野營露宿,又乘擺渡穿過芬迪灣到新斯科捨。他二十二歲離開軍隊時已是一名相當不錯的攝影師,在紐約找到一份工作,做一位著名攝影師的助手。
女模特兒都很漂亮,他同幾個有過幾次約會,影影綽綽愛上了其中一個,後來她到巴黎去了,他們就此分道揚鑣。她對他說,「羅伯特,我不知道你是誰,是什麼人,不過請你到巴黎來看我。」他說他會去的,說的時候也真是這麼想的,但終於沒有去。多年之後,他到諾曼底作專題拍攝,在巴黎電話簿上找到了她的名字,打了個電話,兩人在一家露天咖啡館喝了杯咖啡。她當時已同一位電影導演結了婚,有三個孩子。
他無法對時裝這種觀念產生好感。好好的新衣服給扔了,或者急急忙忙按照歐洲時裝獨裁者們的指令重新改過,這在他看來太傻了,他覺得拍攝了這些貶低了自己。「作品如其人」這是他離開這一工作時說的話。
他到紐約的第二年母親去世。他回俄亥俄安葬了母親,然後坐在一名律師面前聽讀遺囑沒有多少東西,他也沒指望有什麼。但是他意外得知,他的父母婚後住了一輩子的那所小屋居然是付清了抵金的一小筆財產。他把那小房子買了,用那筆錢買了一套上好的照相器材。他付款給售貨員時心裡想著他父親為積攢這筆錢多少年的辛勤勞動,還有他父母一生過的節衣縮食的生活。
他有些作品開始在幾家小雜誌上發表了。然後,打來電話,他們看到他拍攝的一幅取景於五月角的日曆圖片。他同他們談了話,接受了個不太重要的職務,完成得很出色,他從此上了路。
軍隊在一九四三年又召他入伍。他肩上晃蕩著照相機,隨海軍陸戰隊艱苦跋涉直到南太平洋海灘,仰臥在地上拍攝正從兩棲登陸艇出來的士兵。他在他們臉上看到了恐怖,感同身受他看到他們被機槍射成兩半,看到他們祈求上帝和母親救救他們。他把這些都拍了下來,自己得以倖存,但是從來沒有為戰地攝影的所謂榮耀和浪漫吸引住。
他於一九四五年退伍,同通了電話,他們隨時都歡迎他。他在舊金山買了一輛摩托車,向南騎到大蘇爾,在海灘上同一個從卡梅爾來的低音提琴手做愛。然後向北轉去探察華盛頓州。他喜歡那個地方。就把它作為基地。
現在,到了五十二歲,他還在觀察光線。童年時代貼在牆上的地方大部分都已去過了。當他訪問這些地方的時候,或是坐在拉弗斯酒吧裡,或是在一條嘎嘎響的船裡溯亞馬遜河而上,或是騎在駱駝背上搖搖晃晃走過拉賈斯坦的沙漠區,他常常感到不可思議,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到了那裡。
他覺得蘇必利爾湖真是名不虛傳。他記幾處地點以為將來參考,拍了一些照片以便隨後追記當時的印象,然後沿密西西比河南下向依阿華駛去。他從未到過依阿華,被它東北部沿這條大河的丘陵地迷住了。他在克雷頓的小鎮住下,在一家漁夫開的汽車旅館下榻,用兩個早晨拍攝那些拖輪,應一個他在當地酒吧結識的駕駛員之請在一艘拖船上度過了一個下午。
他插入第六十五號美國公路,於一九六五年八月十六日一個星期一的清晨穿過得梅音。向西轉到依阿華第九十二號公路,直奔麥迪遜縣和那幾座廊橋,據稱,那些橋就在麥縣。的確是在那裡,理士古加油站的人如是說,並且指給他所有七座橋的方向,不過只是大致的方向。
他畫出了拍攝路線,前幾橋比較好找,而第七座叫做羅斯曼橋的一時找不到。天氣很熱,他很熱,哈里——他的卡車也很熱,他在砂礫路上轉悠,這些路好像除了通向下一條砂礫路之外沒有盡頭。
他在國外旅行的座右銘是「問三次路」,因為他發現三次回答即便都是錯的也能逐步把你引上你要去的地方。在這裡也許兩就夠了。
一個信箱漸漸映入眼簾,是在一條約一百碼長的小巷口,郵箱上的名字是「理查德約翰遜他把車放慢,轉向小巷,想問問路。
當他緩緩駛進場院時,只見一個女人房簷遊廊下,那裡看起來很清涼,她正在喝著什麼看起來更加清涼的東西。她離開遊廊向他走來。他望著她,近些,更近些。她丰姿綽約,或者曾經一度如此,或者可能再度如此。他立刻又開始有那種手足無措的感覺,他在女人面前總有這種窘態,即使那女人對他只是隱約有些微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