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英鎊 文 / 馬克·吐溫
二十七歲那年,我正給舊金山的一個礦業經濟人打工,把證券交易所的門檻摸得清清楚楚。我是隻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聰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沒什麼可依靠的了;不過,這反倒讓我腳踏實地,不做那沒影兒的發財夢,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盤,時間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歡弄條小船到海灣裡去消磨這些時光。有一天我駛得遠了點兒,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當夜幕降臨,眼看就要沒了盼頭的時候,一艘開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風狂雨暴,他們讓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兒。到倫敦上岸的時候,我鶉衣百結,兜裡只剩了一塊錢。連吃帶住,我用這一塊錢頂了二十四個小時。再往後的二十四個小時裡,我就飢腸轆轆,無處棲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約十點鐘光景,我破衣爛衫,餓著肚子正沿波特蘭大道往前蹭。這時候,一個保姆領著孩子路過,那孩子把手上剛咬了一口的大個兒甜梨扔進了下水道。不用說,我停了下來,滿含慾望的眼光罩住了那個髒兮兮的寶物兒。我口水直淌,肚子裡都伸出手來,全心全意地乞求這個寶貝兒。可是,只要我剛一動彈,想去揀梨,總有哪一雙過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沒事人一樣,好像從來就沒在那個爛梨身上打過主意。這齣戲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著那個梨。我受盡煎熬t正打算放開膽量、撕破臉皮去抓梨的時候,我身後的一扇窗子打開了,一位先生從裡面發話:
「請到這兒來。」
一個衣著華麗的僕人把我接了進去,領到一個豪華房間,裡頭坐著兩位上了歲數的紳士。他們打發走僕人,讓我坐下。他們剛剛吃了早餐,看著那些殘羹剩飯,我簡直透不過氣來。有這些吃的東西在場,我無論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沒請我品嚐,我也只好盡力忍著。
這裡剛剛發生過的事,我是過了好多天以後才明白的,不過現在我就馬上說給你聽。這對老兄弟為一件事已經有兩天爭得不可開交了,最後他們同意打個賭來分出高低——無論什麼事英國人靠打賭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許記得,英格蘭銀行曾經發行過兩張一百萬英鎊的大鈔,用於和某國公對公交易之類的特殊目的。不知怎麼搞的,這兩張大鈔只有一張用過後註銷了;另一張則一直躺在英格蘭銀行的金庫裡睡大覺。且說這兩兄弟聊著聊著,忽發奇想:假如一位有頭腦、特誠實的外地人落難倫敦,他舉目無親,除了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以外一無所有,而且他還沒法證明這張大鈔就是他的——這樣的一個人會有怎樣的命運呢?大哥說這人會餓死;弟弟說餓不死。大哥說,別說去銀行了,無論去哪兒這人也花不掉那張大鈔,因為他會當場被抓住。兄弟兩個就這樣爭執不下,後來弟弟說他願出兩萬鎊打賭,這人靠百萬英鎊大鈔無論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進不了監獄。大哥同意打賭,弟弟就到英格蘭銀行把大鈔買了回來。你看,英國男子漢就是這樣,魄力十足。然後,他口述一信,叫一個文書用漂亮的楷體字謄清;然後,兩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來一個能消受大鈔的合適人選。
他們檢閱著一張張經過窗前的臉。有的雖然老實,卻不夠聰明;有的夠聰明,卻不夠老實;還有不少又聰明又老實的,可人窮得不徹底;等到個赤貧的。又不是外地人——總是不能盡如人意。就在這時,我來了;他們倆認定我具備所有條件,於是一致選定了我;可我呢,正等著知道叫我進來到底要幹什麼。他們開始問一些有關我個人的問題,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來龍去脈。最後,他們告訴我,我正合他們的心意。我說,我打心眼裡高興,可不知道這心意到底是什麼意思。這時,倆人當中的一位交給我一個信封,說打開一看便知。我正要打開,可他又不讓;要我帶到住處去仔仔細細地看,不要草率從事,也不用慌慌張張。我滿腹狐疑,想把話頭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們不幹。我只好揣著一肚子被侮辱與被損害的感覺往外走,他們明擺著是自己逗樂,拿我耍著玩;不過,我還是得順著他們,這時的處境容不得我對這些闊佬大亨耍脾氣。
本來,我能把那個梨揀起來,明目張膽地吃進肚子去了,可現在那個梨已經無影無蹤;就因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丟了。想到這裡,我對那兩個人就氣不打一處來。走到看不見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開信封一看,裡邊裝的是錢哪!說真的,這時我對他們可是另眼相看嘍!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錢往馬甲兜裡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這一頓猛吃呀!最後,肚子實在塞不下東西去了,我掏出那張鈔票來展開,只掃了一眼,我就差點昏倒。五百萬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著那張大鈔頭暈眼花,想必足足過了一分鐘才清醒過來。這時候,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小吃店老闆。他的目光粘在大鈔上,像五雷轟頂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禱告上帝,看來手腳都不能動彈了。我一下子計上心來,做了這時按人之常情應該做的事。我把那張大鈔遞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說:
「請找錢吧。」
他恢復了常態,連連道歉說他找不開這張大票,不論我怎麼說他也不接。他心裡想看,一個勁地打量那張大票;好像怎麼看也飽不了眼福,可就是戰戰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氣就會折了壽。我說:
「不好意思,給您添麻煩了,可這事還得辦哪。請您找錢吧,我沒帶別的票子。」
他卻說沒關係,這點小錢兒何足掛齒,日後再說吧。我說,我一時半會兒不會再到這兒來了;可他說那也不要緊,他可以等著,而且,我想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來,想點什麼就點什麼,這賬呢,想什麼時候結就什麼時候結。他說,我只不過因為好逗個樂於,願意打扮成這樣來跟老百姓開個玩笑,他總不至於因此就信不過像我這麼有錢的先生吧。這時候又進來了一位顧客,小吃店老闆示意我收起那張巨無霸,然後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來。我徑直奔那所宅子去找兩兄弟,讓他們在警察把我抓起來之前糾正這個錯誤。儘管這不是我的錯,可我還是提心吊膽——說實在的,簡直是膽戰心驚。我見人見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們發現把一百萬鎊的大鈔錯當一鎊給了一個流浪漢,他們決不會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個流浪漢罵個狗血噴頭。快走到那宅子的時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斷定還沒有人發覺這錯票的事,也就不那麼緊張了。我摁了門鈴。原先那個僕人又出來了。我求見那兩位先生。
「他們走了。」他用這類人那種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氣說。
「走了?去哪兒了?」
「出遠門了。」
「可——上哪兒啦?」
「我想是去歐洲大陸了吧。」
「歐洲大陸?」
「沒錯,先生。」
「怎麼走的——走的是哪條路呀?」
「我說不上,先生。」
「什麼時候回來呢?」
「他們說,得一個月吧。」
「一個月!唉,這可糟了!幫忙想想辦法,看怎麼能給他們傳個話。這事要緊著哪。」
一實在辦不到。他們上哪兒了我一無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見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國好幾個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夥計,出了件大錯特錯的事。他們不到天黑就會轉回來。請你告訴他們我來過,不把這事全辦妥,我還會接著來,他們用不著擔心。」
「只要他們回來我就轉告,不過,我想他們不會回來。他們說過,不出一個鐘頭你就會來打聽,我呢,一定要告訴你什麼事都沒出;等時候一到,他們自然會在這兒候著你。」
我只好打住,走開了。搞的什麼鬼!我真是摸不著頭腦。「等時候一到」他們會在這兒。這是什麼意思?哦,沒準那封信上說了。我把剛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來一看,信上是這樣說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個又聰明、又誠實的人。我們猜,你很窮,是個外地人。你會在信封裡找到一筆錢。這筆錢借你用三十天,不計利息。期滿時來此宅通報。我們在你身上打了一個賭。假如我贏了,你可以在我的職權範圍內隨意擇一職位——也就是說,你能證明自己熟悉和勝任的任何職位均可。
沒落款,沒地址,也沒有日期。
好嘛,這真是一團亂麻!現在你當然明白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可當時我並不知道。這個謎洞對我來說深不可測、漆黑一團。這出把戲我全然不曉,也不知道對我是福還是禍。我來到一個公園坐下來,想理清頭緒,看看我怎麼辦才好。
我經過一個小時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結論。
那兩個人也許對我是好意,也許是歹意;無從推斷——這且不去管它。他們是玩把戲,搞陰謀,做實驗,還是搞其他勾當,無從推斷——且不去管它。他們拿我打了一個賭;賭什麼無從推斷——也不去管它。這些確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畢,其他的事就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可以歸為確定無疑之類了。假如我要求英格蘭銀行把這鈔票存入那人名下,銀行會照辦的,因為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誰,銀行卻會知道;不過銀行會盤問鈔票怎麼會到了我手裡。說真話,他們自然會送我去收容所;說假話,他們就會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這鈔票隨便到哪兒換錢,或者是靠它去借錢,後果也是一樣。無論願不願意,我只能背著這個大包袱走來走去,直到那兩個人回來。雖然這東西對我毫無用處,形同糞土,可是我卻要一邊乞討度日,一邊照管它,看護它。就算我想把它給人,也出不了手,因為不管是老實的良民還是剪徑的大盜,無論如何都不會收,連碰都不會碰一下。那兩兄弟可以高枕無憂了。就算我把他們的鈔票丟了,燒了,他們依然平安無事,因為他們能掛失,銀行照樣讓他們分文不缺;與此同時,我倒要受一個月的罪,沒薪水,也不分紅——除非我能幫著贏了那個賭,謀到那個許給我的職位。我當然願得到這職位,這種人賞下來的無論什麼職位都值得一幹。
我對那份美差浮想聯翩,期望值也開始上升。不用說,薪水決不是個小數目。過一個月就要開始上班,從此我就會萬事如意了。轉眼間,我的自我感覺好極了。這時,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來。看到一家服裝店,一股熱望湧上我的心頭:甩掉這身破衣裳,給自己換一身體面的行頭。我能買得起嗎?不行;除了那一百萬英鎊,我在這世上一無所有。於是,我克制住自己,從服裝店前走了過去。可是,不一會兒我又轉了回來。那誘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裝店前面來來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漢的氣概奮勇抗爭著。終於,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問他們手頭有沒有顧客試過的不合身的衣服。我問的夥計沒搭理我,只是朝另一個點點頭。我向他點頭示意的夥計走過去,那一個也不說話,又朝第三個人點點頭,我朝第三個走過去,他說:
「這就來。」
我等著。他忙完了手頭的事,把我帶到後面的一個房間,在一摞退貨當中翻了一通,給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來。我換上了這套衣服。這衣服不合身,毫無魅力可言,可它總是新的,而我正急著要衣服穿呢;沒什麼可挑剔的,我遲遲疑疑地說:
「要是你們能等兩天再結賬。就幫了我的忙了。現在我一點零錢都沒帶。」
那店員端出一副刻薄至極的嘴臉說:
「哦,您沒帶零錢?說真的,我想您也沒帶。我以為像您這樣的先生光會帶大票子呢。」
我火了,說:
「朋友,對外地來的,你們不能總拿衣帽取人哪。這套衣服我買得起,就是不願讓你們找不開一張大票,添麻煩。」
他稍稍收斂了一點,可那種口氣還是暴露無遺。他說:
「我可沒成心出口傷人,不過,您要是出難題的話,我告訴您,您一張口就咬定我們找不開您帶的什麼票子,這可是多管閒事。正相反,我們找得開。」
我把那張鈔票遞給他,說:
「哦,那好;對不起了。」
他笑著接了過去,這是那種無處不在的笑容,笑裡有皺,笑裡帶褶,一圈兒一圈兒的,就像往水池子裡面扔了一塊磚頭;可是,只瞟了一眼鈔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臉色大變,就像你在維蘇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蟲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從來沒見過誰的笑臉定格成如此這般的永恆狀態。這傢伙站在那兒捏著鈔票,用這副架勢定定地瞅。老闆過來看到底出了什麼事,他神采奕奕地發問:
「哎,怎麼啦?有什麼問題?想要點什麼?」
我說:「什麼問題也沒有。我正等著找錢哪。」
「快點,快點;找給他錢,托德;找給他錢。」
托德反唇相譏:「找給他錢!說得輕巧,先生,自個兒看看吧,您哪。」
那老闆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聲動聽的口哨,一頭扎進那摞退貨的衣服裡亂翻起來。一邊翻,一邊不停嘮叨,好像是自言自語: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賣給一位非同尋常的百萬富翁!托德這個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這個樣子。把一個個百萬富翁都氣走了,就因為他分不清誰是百萬富翁,誰是流浪漢,從來就沒分清過。啊,我找的就是這件。先生,請把這些東西脫了,都扔到火裡頭去。您賞我一個臉,穿上這件襯衫和這身套裝;合適,太合適了——簡潔、考究、莊重,完全是王公貴族的氣派;這是給一位外國親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認識,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龐達爾殿下;他把這套衣眼放在這兒,又做了一套喪眼,因為他母親快不行了——可後來又沒有死。不過這沒關係;事情哪能老按咱們——這個,老按他們——嘿!褲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試試馬甲;啊哈,也合適!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絕了——真是絕了!我幹了一輩子還沒見過這麼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滿意。
「您聖明,先生,聖明;我敢說,這套衣裳還能先頂一陣兒。不過,您等著,瞧我們按您自個兒的尺碼給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筆;我說你記。褲長三十二英吋——」如此等等。還沒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經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禮服、晨禮服、襯衫以及各色各樣的衣服。我插了一個空子說:
「親愛的先生,我不能定做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結賬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給我換開這張鈔票。」
「不定日子!這不像話,先生,不像話。是永遠——這才像話呢,先生。托德,趕緊把這些衣眼做出來,一刻也別耽擱,送到這位先生的府上去。讓那些個不要緊的顧客等著。把這位先生的地址記下來,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麼時候來再留新地址。」
「您聖明,先生,您聖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後的事你心裡明白了吧?我順其自然,想買什麼就買什麼,買完了,吆喝一聲「找錢!」不出一個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榮的行頭統統置辦齊備,在漢諾威廣場一家價格不菲的旅館安頓下來。我在那兒用晚餐,可早晨還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個便飯,我就是在那兒靠一百萬英鎊的鈔票吃的頭一頓飯。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傳開了,說馬甲口袋裡揣著百萬大鈔的古怪老外是這兒的財神爺。這就夠了。這原本是一家窮得叮噹響、苦巴苦結勉強餬口的小吃店,現在名聲大振、顧客盈門了。哈里斯感激不盡,非要借錢給我,還不許我推辭;於是,我雖然一貧如洗,囊中卻並不羞澀,日子過得又闊氣,又排場。我心裡也在打鼓,想著說不定哪天就會露餡,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無前了。你看,這本來純粹是件胡鬧的事,可有了這種危機感,竟顯出幾分嚴肅、幾分傷感和幾分悲哀來。夜幕降臨後,這悲哀總是在黑暗中走上前來警告我,威脅我;讓我唉聲歎氣,輾轉反側,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氣洋洋的白天,這些悲劇因素就煙消雲散,無影無蹤了。我飄飄然,樂得暈頭轉向,像喝醉了酒一樣。
說來也不足為奇;我已經成了這個世界大都會的顯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點,簡直是徹頭徹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開哪份報紙,無論是英格蘭的,蘇格蘭的,還是愛爾蘭的,你總會看到一兩條有關「身藏百萬英鎊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剛開始的時候,這些有關我的消息放在雜談欄的尾巴上;接著我的位置就超過了各位爵士,後來蓋過了二等男爵,再往後又凌駕於男爵之上了,如此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氣也越來越響,直到無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來。這時候,我已經居於皇室之下和眾公爵之上;雖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職人員。切記,直到這時,我還算不上有聲望;只能說是有了名氣。就在這時,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將一般——剎那間,我那過眼煙雲似的名氣化作了天長地久的金子般的聲望:《笨拙》畫刊登了我的漫畫!是啊,如今我已經功成名就,站穩腳跟了。也許還有人調侃,可都透著尊重,既沒出格,也不粗魯;也許還有人發笑,卻沒有人嘲笑了。那樣的日子已經過去。《笨拙》把我畫得衣服都開了線,正跟一個倫敦塔的衛兵討價還價。喏,你可以想見一個向來默默無聞的小伙子,突然間,他的每一句隻言片語都會到處傳揚;隨便走到哪裡,都能聽見人們相互轉告:「那個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飯一直有人圍得裡三層外三層;在包廂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遠鏡都齊刷刷地瞄了過去。嘿,我一天到晚出盡了風頭——也可以說是獨領風騷吧。
你看,我還留著那套破衣服呢,時不時地穿出去,為的是品味一下從前那種樂趣:先買點兒小東西,接著受一肚子氣,最後用那張百萬大鈔把勢力眼斃掉。可是,我的這種樂趣維持不下去了。畫刊上把我的那套行頭弄得盡人皆知,只要我穿著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後面;我剛想買東西,還沒來得及拽出那張百萬大鈔,老闆就已經要把整個鋪子都賒給我了。
出了名以後的大約十天左右,我去拜會美國公使,想為祖國效一點兒犬馬之勞。他用對我這種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熱情接待了我,批評我為祖國效力柵柵來遲。公使說當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剛好有一位嘉賓因病缺席,我只有補這位嘉賓的缺,才能獲得公使的原諒。我應允之後,就和公使聊天。一說起來,原來他和我爸爸從小同學,後來又在耶魯大學同窗就讀;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倆都是貼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閒,就來他府上走動走動;我當然願意啦。
說真的,豈止願意,我簡直就是高興。因為假如將來有個三長兩短的,他也許能救我,讓我免受滅頂之災;他究竟怎麼救我我不知道,不過他也許能想出辦法來。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已經不能冒險把自己的底細向他和盤托出;要是在這段倫敦奇遇一開場時就碰上他,我會馬上說清楚。不行,現在我不敢說;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對剛結識的朋友說真話;不過,依我自己看來,也還沒有深到完全沒頂的地步。你知道,這是因為我小心不讓全部外債超過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說,不超過我的那份薪水。我當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過有一點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見:假如我幫忙把這個賭打贏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職權範圍裡任意選擇一個職位,只要我幹得了就行——我當然幹得了啦;這一點我根本不懷疑。說到他們打的那個賭,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運氣不錯。至於薪水,我想年薪總會有六百到一千英鎊;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鎊,以後每過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證實的時候,薪水總能加到一千英鎊了吧。儘管誰都想借給我錢,我卻找出各種各樣的借口婉言謝絕了一大部分;這樣我欠的債只有借來的三百英鎊現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鎊生活費和賒的東西。我相信,只要我依舊小心節儉,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補上這一個這剩餘日子的虧空,何況我真是格外小心,從不大手大腳。只等這個月到頭,我的老闆回來,就萬事大吉了;那時,我就可以馬上用頭兩年的薪水分頭向各位債主還賬,也就能立即開始工作了。
當天的宴會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個人。紹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們的女兒安妮—格蕾絲—愛蓮諾—賽來斯特—還有一串什麼什麼—德—波鴻女士,紐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賽德子爵,布拉瑟斯凱特爵士和夫人,幾對沒有頭銜的夫婦,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兒,還有公使女兒的朋友、二十二歲的英國姑娘波蒂婭-朗姆。沒出兩分鐘,我就愛上了她,她也愛上了我——這一點我不戴眼鏡也看得出來。另外還有一位美國客人——我這故事講得有點兒超前了。這些人正在客廳裡等著,一邊吊胃口,一邊冷眼旁觀後到的客人。這時僕人來報:
「勞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老一套的寒暄過後,赫斯廷斯瞧見了我,誠心誠意地伸出手,逕直朝我走了過來;手還沒握上,他忽然停了下來,不好意思地說:
「對不起,先生,我還以為咱們認識呢。」
「怎麼,您當然認識我啦,老朋友。」
「不。難道您就是——是——」
「腰纏萬貫的怪物嗎?對,就是我。你別害怕喊我的外號,我聽慣了。」
「嗨嗨嗨,這可真沒想到。有幾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這個外號放在一塊,我從來沒想過他們說的那個亨利-亞當斯會是你。怎麼?剛剛半年以前,你還在舊金山給布萊克-霍普金斯打工,為了掙點加班費經常開夜車,幫我整理核查古爾德和加利礦業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統計數字呢。真沒想到你會到了倫敦,成了百萬富翁、當了名人了!好嘛,這可真是把天方夜譚重演了一遍。夥計,我一下還轉不過彎子來,沒弄明白;容我點時間來理理腦袋裡頭這一團亂麻。」
「可是明擺著,你比我混得也不賴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
「好傢伙,這真是萬萬沒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倆上礦工飯館才不過是三個月以前的事呢——」
「不對,是上快活林。」
「沒錯,是快活林;是過半夜兩點鐘去的,咱們趕那些增資文件用了六個鐘頭,然後到那兒去啃了塊肉骨頭,喝了杯咖啡,那時我想勸你跟我一起來倫敦,還主動要替你去請長假,外帶為你出全部路費,只要那筆生意做成了,再給你好處;可是你不聽我的,說我成不了,說你的工作斷不得,一斷,再回去的時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卻到這兒來了。稀奇稀奇!你是怎麼來的,你這種不可思議的地位到底是怎麼得來的呢?」
「啊,純係偶然。說來可就話長了——怎麼說來著?簡直是一篇傳奇。我會原原本本告訴你,不過現在不行。」
「什麼時候?」
「這個月底。」
「那還得半個月呢。對一個好奇的人來說,這胃口吊得可太過分了。就一個星期吧。」
「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為什麼了。接著說,你的生意怎麼樣了?」
他的精神頭馬上煙消雲散,歎了一口氣說:
「你說得可真準,亨利,說得真準。我要不來才好呢。我不想提這件事。」
「你不講可不行。今天咱們走的時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兒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講給我聽。」
「啊,讓我說?你這話當真?」
「不錯,我要從頭到尾地聽,一個字也別落下。」
「太謝謝你啦!我在這兒混到這個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辭、用眼神關心我、關心我的事了——上帝!就為這個,你該受我一拜!」
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來,此後就心境坦然。高高興興地準備參加那場還沒開始的宴會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國體制下,這種問題總要發生——座次問題解決不了,飯就開不成。英國人出外赴宴的時候,總是先吃了飯再去,因為他們知道風險何在;可是並沒有人告誡外來的客人,這些外來客就只有自討苦吃了。當然,這一次沒人吃苦,因為大家都赴過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請時也聽公使說過:為了尊重英國人的習慣,他根本就沒有備正餐。每個人都挽著一位女士,魚貫進入餐廳,因為通常都是這麼幹的;然而,爭議就此開始了。紹勒迪希公爵想出人頭地,要坐首席,他說他的地位高過公使,因為公使只是一個國家、而不是一個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堅持自己的權利,不肯讓步。在雜談欄裡,我的位置高過皇室成員以外的所有公爵,據此我要求坐那個位子。我們各顯神通爭執了一番,解決不了問題;最後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亞當來對付他,說我是亞當的直系後代,有姓為證;而他只不過是旁支,不光有姓為證,還能從他並非悠久的諾曼人血統看得出來;於是我們大家又魚貫回到客廳,在那兒站著吃——端著沙丁魚碟子和草莓,自己湊對,就這樣站著吃。在這裡座次問題沒有那麼嚴重;兩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擲硬幣猜先,贏的先吃草莓,輸的得那枚硬幣。地位次之的兩個接著猜,然後又是以下兩位,依此類推。用完小吃以後,搬過桌子來打牌,我們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國人從來不為玩而玩。假如不贏點什麼、輸點什麼——至於輸贏什麼倒無所謂——他們決不玩。
我們度過了一段美妙的時光;當然說的是我們——朗姆小姐和我。我讓她鬧得魂不守舍,只要手裡的牌超過兩順,我就數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經到了頂也看不出來,又接著從旁邊的一排插起,這樣打下去本來是把把必輸,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況一模一樣,你明白嗎?於是我們兩個人的得分總是到不了頂,分不出個輸贏來,倆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只覺得彼此都很快活,其餘的我們統統不聞不問,也不願意讓人攪了興頭。於是我告訴她——我真那樣做了——告訴她我愛她;她呢——嘿,她臊得連頭髮根都紅了,不過她喜歡著呢;她是說了,她喜歡。啊,我何曾經歷過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時候,總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樣數牌。喏,就算我說「跟兩張牌」這句話,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邊說「十五得兩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還有一對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邊問:「你算算對不對?」——她的眼睛在睫毛後頭瞟著我,你是不知道:那麼溫柔,那麼可愛。哎呀,真是太妙了!
不過,我對她可是襟懷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訴她,我連一個小錢都沒有,就有一張她聽說過的、被炒得沸沸揚揚的百萬大鈔,而且,那張大鈔還不是我的,這讓她非常好奇;我就悄悄地把前因後果統統給她說了一遍,把她笑了個半死。我搞不清楚她到底笑的是什麼,反正她就是一個勁兒地咯咯咯直笑;隔半分鐘,就有什麼新的情節讓她覺得可樂,於是我只好住嘴,給她平靜下來的機會。嘿,她都快把自己笑傻了——她真是這樣;我還從來沒見過這樣笑的。我是說從來沒見過一個痛苦的故事——一個人的煩惱、焦急和擔心——竟然製造出這樣的效果。看到她在沒什麼高興事的時候居然還能這麼高興,我對她的愛就愈發不可收拾了;你瞧,按那時的情況來看,也許我馬上就用得著這麼一位太太哪。當然我也告訴她,我們還得等兩年,等到我用自己的薪水補上虧空的時候;不過她倒不在乎這些,只盼著我能在開支問題上盡量當心,別讓我們第三年的花銷有哪怕是一星半點的風險。接著,她開始有點擔心了,她想知道我有沒有搞錯,把頭一年起薪估計過高,高出我實得的數目。這話言之有理,讓我把原來十足的自信略減了半成;同時,也啟發我想出了一個好主意,我就直說了:
「我親愛的波蒂娜,到了我和兩位老先生見面的那一天,你願跟我一起去嗎?」
她略微有點遲疑,不過還是說:
「只要我去能讓你踏實一點,我願、願意。可是——你覺得這樣合適嗎?」
「我也不知道合不合適——我也擔心這不大合適。不過,你知道,你去不去關係可大著呢,所——」
「那就別管合不合適,我去就是了,」她用一種可愛的巾幗豪傑的口吻說。「啊,一想到能幫你點兒忙,我太高興了!」
「親愛的,怎麼是幫點兒忙?嘿,這事全靠你了。你這麼漂亮,這麼可愛,這麼迷人,有你和我一起去,我準能把薪水提得高高的,讓那兩個好好老先生傾了家,蕩了產,還心甘情願。」
哦!你是沒見到她當時的樣子:滿臉春色,眼睛幸福得閃閃發亮!
「討厭鬼,光會說好聽的!你連半句實話都沒有,別管怎麼樣,我還是跟你一起去。也許這能給你個教訓:別指望你怎麼看人,人家就怎麼看你。」
我心中的疑雲一掃而空了嗎?我重又信心十足了嗎?你可以根據這件事來判斷:我當時就私下把頭一年的薪水提高到一千二百英鎊。不過我沒告訴他:我要留著這件事給她一個驚喜。
回家時我一路上像踩著棉花一樣,赫斯廷斯說的話,一句都沒鑽進我耳朵裡頭去。直到赫斯廷斯跟著進了我的客廳,對應有盡有、豪華舒適的陳設讚不絕口的時候,我才清醒過來。
「讓我在這兒站會兒,飽飽眼福。好傢伙!這是宮殿呀——就是宮殿!想要什麼,就有什麼,暖融融的炭火,連晚餐都備好了。亨利,這不光讓我明白了你到底有多闊;還讓我徹頭徹尾地明白了我自個兒到底有多窮——窮極了,慘透了,廢物,沒出路,沒盼頭了!」
天殺的!這一說讓我打了個寒噤。他的話讓我如夢初醒,我認識到自己是站在半寸厚的地殼上,下面就是火山口。我本來不知道自己是在做夢,——也就是說,我沒容自己抽出時間來鬧個明白;可是如今——乖乖!欠了一屁股債,一文不名,把一個姑娘的吉凶禍福攥在手心裡,我自己卻還前途未卜,只有一份也許是畫餅充飢的薪水——唉,也許根本——就兌不了現!唉唉唉!我算是毀了,沒有希望,沒救了!
「亨利,你每天的收入只要漫不經心地散那麼一星半點的,就可以——」
「哼,我每天的收入!來,喝了這杯熱酒,打起精神頭來。咱們乾一杯吧!啊,不行——你還餓著哪;坐下,來——」
「我沒覺得餓,餓過勁了。這些天我一直吃不下;不過,我一定陪你喝個夠,喝到趴下為止。干!」
「一人一杯,我奉陪!準備好了?一起幹!勞埃德,我一邊兌酒,你一邊講講你那點事。」
「講一講?怎麼,再說一回?」
「再說?這是什麼意思?」
「嗨,我是說,你想從頭到尾再聽一遍?」
「我想再聽一遍?這可把我鬧迷糊了。等等,你別再灌這黃湯了。你不能再喝了。」
「嗨嗨,亨利,你嚇著我了。到這兒來的路上我不是把什麼都對你說了嗎?」
「你?』,
「是啊,我。」
「我要是聽見了一個字,我就不得好死。」
「亨利,這事可嚴重了。別折騰我了。剛才在公使那裡你到底搞什麼鬼來著?」
這時我才恍然大悟,我敢做敢當,也就實話實說了。
「我把世界上最可愛的姑娘俘虜了!」
於是他衝了過來跟我握手,握呀,握呀,握得手都疼了;我們走了三英里路,他講了一路故事,這故事我一句也沒聽見:這件事他不怪我了。接著,這個不急不躁的老好人坐下來,又把故事從頭講起。長話短說,他的經歷大致如下:他來到英國時,本來以為遍地都是機會;他做了古爾德和加利礦業公司招股的代理,為勘探商出售開採權,超出一百萬的部分全部歸他。他竭盡全力,用上了全部關係,試遍了一切光明正大的手段,差不多花光了所有的錢,可是,沒找到一個資本家願聽他的遊說,而他的代理權這個月底就要到期了,他算是完了。說到這裡,他跳起來大聲嚷嚷著:
「亨利,你能救我!你能救我,這世界上能救我的只有你了。你願意拉我一把嗎?你拉不拉?」
「告訴我能幫你幹什麼。照直說,夥計。」
「給我一百萬,外加回家的路費,換我的『代理權』!別,你可別拒絕!」
我有苦說不出。一句話已經到了嘴邊:「勞埃德,我自己也是個要飯的——連一個小錢也沒有,還欠著債。」可是,這時我腦子裡電光石火般閃出一個念頭來,我咬緊牙關,極力讓自己冷靜下來,直到冷靜得像一個資本家。我用生意人沉著鎮定的口氣說:
「勞埃德,我拉你一把——」
「那我就已經有救了!上帝永遠保佑你!有朝一日——」
「勞埃德,讓我說完。我要拉你一把,可不是那樣拉;你吃了這麼多苦,冒了這麼多風險,那樣辦對你來說不公平。我用不著買礦山;在倫敦這樣的商務中心,我用不著那樣做也能賺錢;過去、現在我都不幹這樣的生意;不過我有一個辦法。我對那座礦山的事情自然瞭如指掌;我知道那座礦山很有價值,為了它,誰讓我賭咒發誓都成。你可以隨意用我的名義去推銷,在兩三個星期裡頭就能賣得三百萬現款,我們來對半分好了。」
你不知道,當時要不是我下了個絆,再把他綁起來的話,他定會在那陣狂喜中把我的傢俱都踩成劈柴,把罈罈罐罐全都打個稀巴爛。
後來,他說:
「我可以用你的名義!你的名義——那還了得!嘿,這些倫敦闊佬準會成群結隊地往這兒趕,為了認購股份非打起來不可!我賺了,我發了,今生今世我永遠忘不了你!」
沒過二十四小時,倫敦城就開了鍋!我每天不幹別的事,只是坐在屋裡對來打聽的人說:
「沒錯,是我對他說的,有人問就來找我。我知道這個人,也知道這座礦山。他的人品無可挑剔,那礦山比他要的價值錢多啦。」
與此同時,我每天晚上都在公使府上陪著波蒂婭。礦山的事我對她隻字未提;我留著這事給她一個驚喜。我們談那筆薪水;除了薪水和愛情一切免談;有時談談愛情,有時談談薪水,有時候兩者兼談。啊!那公使夫人和公使千金對我們的體貼無微不至,總是想方設法不讓我們受打擾,只瞞著公使一個人,讓他毫不疑心——你瞧,她們有多可愛呀!
終於到了那個月的月底,我在倫敦國民銀行的戶頭上已經有了一百萬塊錢,赫斯廷斯的錢數也是一樣。當我穿著自己最體面的衣服,驅車經過波特蘭大道那所宅子時,根據種種跡象判斷,我的那兩個傢伙又回來了;我到公使府上接了我最親愛的人,一邊往回趕,一邊起勁地談論薪水的事。激動外加著急,使她顯得分外妖燒。我說:
「親愛的,憑你現在的模樣,我要的薪水比三千英鎊少一個子兒都是罪過。」
「亨利,亨利,你可別毀了咱們哪!」
「你別怕。把這模樣保持住,瞧我的吧。準保萬事大吉。」
結果,這一路上反倒要我來一個勁地唱高調給她打氣,她卻一個勁地給我潑冷水;她說:
「哎,請你記住,假如咱們要價太高了,也許一點兒薪水都撈不著;那時候咱們可怎麼辦呢,豈不是走投無路,沒有生計了嗎?」
還是那個僕人把我們領了進去,那兩位老先生都在,看見有個尤物跟著我,他們很驚奇,可是我說:
「這算不了什麼,先生們;她是我日後的主心骨和幫手。」
於是我把他們介紹給她,提到他們時,都是直呼其名。他們對此倒是見怪不怪,因為他們知道我一定查過姓名錄。他們讓了座,對我極為客氣,並且熱情地消除波蒂啞的侷促感,讓她盡可能放鬆。這時我說:
「先生們,我準備報告了。」
「我們很高興聽你的報告,」我的那位先生說,「這樣我哥哥亞貝爾和我打的賭就能見分曉了。你如果讓我贏了,就可以在我的職權範圍內得到一個職位。你拿來那張一百萬英鎊的鈔票了嗎?」
「在這兒,先生,」我把鈔票交給了他。
「我贏了!」他拍著亞貝爾的後背喊了起來。「哥哥,如今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我只好說,他真活下來了,我輸了兩萬英鎊。我真不敢相信。」
「還有一事稟報,」我說,「這可就說來話長了。我請你們允許我再來一趟,詳詳細細地說說我這一個月的經歷,我保證這值得一聽。還有,瞧瞧這個。」
「什麼,好傢伙!二十萬英鎊的存單。難道這是你的不成?」
「是我的。我在三十天之內活用了閣下那筆小小的貸款,賺了這筆錢。至於這大鈔本身,我只靠它買過小吃,付賬讓他們找零錢的時候用。」
「呵,這太了不起了,簡直是匪夷所思,小伙子!」
「沒問題,我全都有根有據。別以為我說的都是天方夜譚。」
然而,這時輪到波蒂婭大吃一驚了。她眼睛睜得大大地說:
「亨利,這真是你的錢嗎?這些天你一直瞞著我?」
「我確實瞞著你呢,親愛的。不過,我想你會原諒我。」
她噘起上嘴唇,說:
「別太肯定哦。你這個淘氣鬼,敢這麼騙我!」
「啊,一會兒就過去了,心肝兒,一會兒就過去了;你明白嗎,就是為了好玩。好了,咱們接著說吧。」
「且慢,且慢!還有,那個職位呢。我得給你那個職位。」我的那位先生說。
「好吧,」我說,「我不勝感激,不過,我真是用不著再找那份差事啦。」
「在我的職權範圍之內,你可以選一個頂好的職位。」
「謝謝,謝謝,我衷心感謝。不過,再好的職位我也不想要啦。」
「亨利,我都替你不好意思了。別辜負了這位好先生的美意,要我替你來表示謝意嗎?」
「當然可以啦,親愛的,只要你能做得更出色。看你的啦。」
她走到我的那位先生跟前,倚到他懷裡,拿起他的胳膊摟住自己的脖子,對著他的嘴唇照直親了起來。那兩位先生哈哈大笑,我卻不知所措,簡直是傻了。波蒂婭說:
「爸爸,他說在您的職權範圍內沒有他想要的職位,我真傷心,就好像——」
「我的寶貝,他是你爸爸?」
「對,他是我的繼父,是全世界有史以來最好的。在公使家裡時你還不知道我的家世,當時你告訴我,我爸爸和亞貝爾伯伯的花樣讓你多麼煩惱,多麼擔心;現在你明白我當時為什麼笑了吧。」
這樣一來,我自然實話實說,不再鬧著玩了;我直奔主題,說:
「噢,最親愛的先生,我想把剛才說的話收回來。您確實有個待聘的職位,我想應聘。」
「說說是哪一個職位。」
「女婿。」
「哈,哈,哈!可是你知道,你既然沒幹過這份差事,顯然你也不具備滿足我們約定條件所需的長處,所以——」
「讓我試試——啊,一定讓我試試,我求您了!只要讓我試三四十年就行,假如——」
「噢,好,好吧;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要求,帶她走好了。」
你說我們倆高不高興?翻遍了全本的詞典也湊不夠詞來形容啊。一兩天之後,當倫敦人得知我和百萬大鈔一個月裡的奇遇記始末以後,他們是不是興致勃勃大聊了一通呢?正是如此。
我的波蒂姬的爸爸把那張肯幫忙而且好客的大鈔送回英格蘭銀行兌了現;銀行隨後註銷那張鈔票並作為禮物贈給了他;他又把鈔票在婚禮上送給了我們。從那以後,那張大鈔鑲了鏡框,一直掛在我們家最神聖的位置上。是它給我送來了我的波蒂娜。要不是有了它,我哪能留在倫敦,哪能到公使家做客呢,更不要說遇上她了。所以我總是說,「不錯,您沒看走眼,這是一百萬英鎊;可這東西自從出世以來只用了一次,就再沒花過;後來,我只出了大約十分之一的價錢,就把這東西弄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