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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老撒旦和湯姆·威爾遜的鼻子 文 / 蘇珊娜·穆迪

    一隻鼻子,仁慈的先生!縱使大自然,

    千變萬化,也從未造化出如此長相。

    如果是我,我會把它賣掉,

    敢誇口這東西連神仙也造不出。

    等我們把小木屋收拾得多少有些眉目之後,就策劃著利用一堆木板給可憐的湯姆-威爾遜建個小房子。湯姆還是因為瘧疾整天打著哆嗦,這間小房子連通著大臥房,而光線只能通過厚板上的一個方洞射進來。這個洞只有人腦袋那麼大,就靠它吸收光和新鮮空氣。在這屋內我們給湯姆搭了張挺舒服的床,並盡我們的可能照料他擺脫病痛。他那張又瘦又長的臉讓疾病折磨得惟淬不堪,滿臉又濃又黑的絡腮鬍子,下巴上的也有一星期沒刮了,因此,看上去挺嚇人的,他只需盯著我的小寶貝看一眼,就會把她嚇得靈魂出竅。

    「那個小傢伙特別喜歡我,」他總這樣說,「她一看到我就高興得大哭起來。」

    湯姆有許多小收藏品,其中他最看重的是一個大鼻子。這鼻子是鏤空的,正好能貼臉上,這是他那位與他差不多荒唐的父親用黃羊木刻成的。當他把假鼻了戴到真鼻子上(他的真鼻子並非該類器官中的漂亮典型,那假器官便顯得十全十美,真可謂以假亂真,就連他親生母親也會認不出他這個才貌出眾的兒子。

    他用這個假鼻子開玩笑已數不勝數。一次,他在街上走著,把那個大鼻子戴在臉上。「好大的鼻子,快看那男人的大鼻子!」大街上的孩子們都叫了起來。正在那時,一夥愛爾蘭移民路過,那幾個男人帶著他們民族天生就有的禮貌,強忍著沒有當著他的面大笑。可當他過去之後,湯姆回頭一看,見那夥人在捧腹大笑,笑得彎了腰。湯姆衝著這夥人深深鞠了個躬。鄭重其事地摘下了假鼻子,裝回口袋裡。

    這個玩笑開過後的第二天,湯姆的瘧疾病就厲害地發作了一次。看上去病得不輕,以致於我真的為他的性命擔憂。後來熱症解退,他躺在床上,冷汗都沾濕了床單,人已經陷入極度虛弱的狀態中。

    「可憐的湯姆,」我說,「他熬過了最可伯的一天、最危險的階段已經過去了。我得給他煮杯咖啡來。」正在我煮咖啡的時候,老撒旦走進屋和我丈夫說了起來。他碰巧坐在牆上那個洞的對面,而陽光與空氣正是通過這個洞來到湯姆的床前。這男人長得奇醜無比,他在一次爭吵中弄瞎了一隻眼,那是在沒人管的打鬥中讓人用手摳掉的。臉的一側有一條可怕的斷斷續續的傷疤、這是他那野蠻的對手用牙咬的。他得到的外號就足以證明在此地他這個人聲望如何,在鄰居們講述的關於他的可怕傳聞裡,他既讓人怕、又遭人恨。

    這個粗魯的傢伙,帶著他貫有的目空一切的神情,開始咒罵舊大陸上的人們。

    他說,英國人是大惡霸,他們以為只有自己才能打仗,可美國佬讓他們嘗了鞭子的滋味,而且還可以再給他們一頓鞭子。他從來不伯英國人,這一生中他就從來不知道害怕。

    他這番話剛出口,就出現了一個駭人的鬼影,映入他的眼簾。那是湯姆,他慢慢地從床上起來,帶上那個假鼻子。當把白色的睡帽蓋到鬼一般青灰的額頭上之後,湯姆的腦袋衝過那個窟窿伸了進來。還發出一聲惡鬼般的嚎叫。然後就像剛才一聲不響地起來一般,又悄無聲息地躺回到別人看不見的床上。那嚎叫可真不像人的聲音,我和女傭也不由自主地跟著張嘴怪叫了一聲。

    「偉大的上帝,那是什麼?」老撒旦身子跌倒在椅子上,指著那個窟窿叫道:「你聽見了嗎?你看見了嗎?真是讓人無法相信!我以前從沒見過什麼鬼呀怪的!」

    穆迪已經認出了那鬼,而且挺喜歡這個小玩笑,他假裝什麼都不知道,並且冷冰冰地暗示是老撒旦自己喪失了理智。老撒旦十分困惑,他盯著那個空洞,然後逐個地看著我們,好像是懷疑自己的眼力。「見鬼,真奇怪,」他說,「可女人們也聽到了。」

    「我聽見聲音了,」我說,「可怕的聲音,可沒見到魔鬼。」

    我那來自蘇格蘭低地地區的女僕也知道這是湯姆開的玩笑,便說道:「當然有鬼,老是嚇唬我們這些可憐的人。「

    「你患這種發作病有多長時間了?」我說:「你最好把這事跟醫生講講。你這些奇怪的幻想要是不好好治,最後會瘋的。」

    「瘋了!」(十分生氣),「我猜我沒瘋,跟你們一樣清醒。難道不是我親眼所見嗎?然後就是一聲鬼叫。我喊救命也發不出這麼難聽的聲音。但不管他是人是鬼,我才不在乎,也不害怕。」然後握緊拳頭猶猶豫豫地沖那個洞揮了一下。那個可怕的腦袋又伸了出來,——令人生畏的大眼睛在深陷的眼窩裡骨碌骨碌亂轉著,一聲怪叫震動全屋,這聲比剛才那聲更嚇人、老撒旦從椅子上蹦了起來,驚嚇之中把椅子都弄翻了。他站了一會兒,瞪圓了的眼睛差點兒破眶而出,盯著那個洞,兩頰慘白。臉上淌著冷汗、張著嘴、一嘴牙都在打顫。

    「那——那——在那兒,看——看看,它又來了!——鬼,鬼啊!」

    這時湯姆仍舊直勾勾地盯著這個倒霉蛋,狡猾地眨了一下眼,一張嘴把舌頭吐了出來。

    「它來了,它來了!」這個被嚇壞了的傢伙大叫著,一步跳出開著的大門,用最快的速度落荒而逃。一條小河攔住去路,他一躍而過,衝進林子,再也看不見了。

    「哈、哈、哈!」可憐的湯姆邊哆嗦邊笑,而後精疲力盡地癱倒在床上。「噢!如果還有力氣乘勝追擊的話,我定會好好迫他一陣,讓他以為真有個老撒旦在他背後。」

    我們在這個破屋子裡住了六個星期,老撒旦再也沒來打攪。

    湯姆的身體逐漸康復,胃口也漸漸好起來,可他打心眼裡厭煩醃牛肉和豬肉,因為我住得離城鎮挺遠,所以只能以此為食。我們的美國鄰居管平底鍋裡做出來的沒有發酵的蛋糕叫粘麵包,這倒也挺恰當,可湯姆堅決一口都不吃。當然派個人騎馬跑八英里弄回一條麵包也不是件容易事。

    「我親愛的穆迪太太,像個好基督徒應該做的那樣,給我一小口孩子吃的餅乾,再試著給我們做點像樣的麵包,你僕人給我們做的東西無法下嚥,」威爾遜對我說,話語裡帶著乞求的腔調。

    「我當然願意,可是沒有酵母,我一生中從沒有在那樣奇怪的鍋裡烘過麵包。」

    「我要去老喬的妻子那兒借一些來,」他說,「他們經常朝你借東西。」他穿過了田野,離開了,可很快就回來了。我看了一眼他的大罐子,空空如也。「運氣不好,」他說,「那些小氣鬼剛做好了一爐麵包,可是既不肯借,也不願賣一條給我。但他們告訴我怎麼用牛奶做酵母。」

    「好,就說說這個。」可我很懷疑他是否還記著那配方,

    「你得拿個舊馬口鐵平底鍋,」他邊說邊坐在凳子上,用手杖撥弄一下爐火,使火旺了一些。

    「非得用舊的嗎?」我邊說邊笑。

    「當然,他們是這麼說的。」

    「那我往鍋裡放什麼呢?」

    「耐心一點兒,讓我從頭說起。放些麵粉,放些牛奶,噢!我的老天!我全給忘了。我穿過田野回來時一直想他們為什麼管這東西叫牛奶酵母,於是就把製作方法忘得一乾二淨。不過沒關係,我的表現在才十點鐘,也沒什麼事幹,我再去一趟。」

    他走了,要是我在場聽到他和喬太太的對話就好了。他給我描述了一下,大概是這樣;

    喬太太:「噢!陌生人,現在你又想要什麼?」

    湯姆:「我忘了你跟我講的做麵包的方法。」

    喬太太:「我從來沒跟你講過怎麼做麵包。我猜你是個笨蛋,在烤麵包之前必須先讓麵包發酵。是誰讓你來捉弄我的,我猜是個跟你一樣伶俐的傢伙。」

    湯姆:「是位女士,我住在她家裡。」

    喬太太:「女士!我可以跟你說,在這兒沒有什麼女士,住在這山谷小破屋裡的那個女人竟不知怎樣做麵包,真是個聰明的老婆!你是她丈夫嗎?」(湯姆搖了搖頭)——「她兄弟?」——(又搖搖頭)——「她兒子?你聽見了嗎?你聾了嗎?」(說著走到湯姆的近前)。

    湯姆(往後退了幾步):「夫人,我不是聾子,我是誰,是幹什麼的,對你來說無關緊要。你能幫幫忙告訴我怎麼做『磨坊』酵母嗎?這回我要把它記在本子上。」

    喬太太(使勁地譏笑):「『磨坊』酵母!我跟你說的是牛奶酵母。你指望我回答你的詢問,然後什麼表示也沒有。滾開,我沒有什麼可說的,」

    湯姆(深深地鞠了一躬):「對您的禮遇我不勝感激。那個住在離蘋果樹不遠的小破屋裡的老婦人是不是更有善心?」

    喬太太:「那是我婆婆。你可以去試試,我想她會告訴你的。」(退了回去,當著湯姆的面,呼地把門關上)。

    「後來你幹什麼了?」我說。

    「噢,當然是接著走。那門開著,我沒貿然進入,而是先偵察了一番。這老女人的臉比她兒媳婦的要順眼多了,雖然樣子很凶,既狡猾又好事多問,她正忙著給玉米剝皮,然後把剝過的扔到桶裡。我敲著門,她讓我進來,於是我就進去了。她問我是否需要她,我告訴她我的來意,她對此卻開懷大笑。」

    老婦人:「我猜你剛從舊大陸來,否則就會知道怎麼做牛奶酵母,可現在我一直用麩糠酵母,它們可以做出最好的麵包。我認為牛奶有酸味,可麩糠幾乎不會有這樣的麻煩。」

    湯姆:「那我們就來說說麩糠吧,你是怎麼做的?」

    老婦人:「我把一捧麩糠放到壺裡,或者放在小鍋裡,大罐也可以,再放一茶匙鹽,可你小心不要讓鹽把麩糠給醃了;因為你不注意的話,那麩糠就不會發酵了。然後往裡加水,水要有與體溫差不多的溫度,加水一直加到把麩糠攪拌成粘稠的糊狀。接著把壺放到裝滿溫水的平底鍋裡,再把它放到壁爐上靠近火的地方。保持這樣的溫度直到發酵,如果留神,就會發現不出兩三小時,它一般就會發酵。當你看到那些麩糠從頂端裂開,並且有白色的泡從裡面冒出來時,你就可以把它過濾到麵粉裡,開始做麵包。那將做出特別好的麵包。」

    湯姆:「好心的夫人,我太感激作了。我們沒有麩糠,你能借給我一些嗎?」

    老婦人:「我從來不給別人東西。你們英國佬出來都帶著大把大把的鈔票,買得起。」

    湯姆:「賣給我一點吧。」

    老婦人:「我想可以。」(挪了幾步走到湯姆近前,並用刁鑽的眼睛盯著他。)「你肯定很有錢,才來買麩糠。」

    湯姆(神情有些古怪):「噢!很有錢!」

    老婦人:「錢是怎麼弄來的?」

    湯姆(帶著嘲諷的口吻):「我可不是偷的。」

    老婦人:「可能不是。我想如果你不注意的話,別人會偷走你的錢。和你一塊兒住的是你的親戚嗎?」

    湯姆(再也無法保持那副莊重神情):「五百年前是一家,我們是朋友。」

    老婦人(十分驚訝):「他們養著你什麼都不圖?還是你得幹活掙飯吃?」

    湯姆(有些不耐煩了):「麩糠準備好了嗎?」(那個老婦人走到裝吃食的箱子那兒,分出一夸脫麩糠)「我給你多少錢?」

    老婦人。「一個約克先令。」

    湯姆(想看看她是不是誠實):「一約克先令和英國貨幣的一先令有什麼區別嗎?」

    老婦人(有些含糊其辭):「我猜沒什麼區別。在英國有叫約克的地方嗎?」(抬起頭,狡黠地沖湯姆瞥了一眼)。

    湯姆(大笑起來):「你別想在美國貨幣還是英國貨幣上打小算盤,一磅麩糠給你三便士,你可賺了不少錢。」

    老婦人(追著他喊到):「可那配方呢,難道你不在配方上花點錢嗎?」

    湯姆:「配方的錢已包括在麩糠錢裡了。」

    「接著,」他說,「我笑著離開了,暗自高興,因為我叫這個貪得無厭的老騙子失望了。」

    下一件該做的事就是讓麩糠發酵。按著湯姆的方法,麩糠在咖啡壺裡充分攪拌混合,然後放在一個馬口鐵的平底鍋裡,倒滿了熱水,放在了爐火旁。我常聽人說「心急水不沸」。現在這裡守候的人實在不少。湯姆坐在那兒好幾個小時,睜著大大的卻昏昏欲睡的眼睛,看著它,女傭也不時地檢查一下。我幾乎是每十分鐘就看一下水的溫度,還有發酵的程度。白天緩慢而平靜地逝去,夜幕降臨了,可這罐子東西並沒有任何發酵的跡象。湯姆深深地歎口氣,坐下來喝茶,吃那老一套飯食。

    「沒關係,」他說,「明天早晨我們就可以弄到好麵包了,麩糠到那時就會發酵,我一直等著。我寧肯餓死也不願吃這鉛塊般的麵包。」

    茶具撤了下去,湯姆拿起了笛子,開始吹奏起曲子來,那是人能吹出來的最豪放、無拘無束的曲調。這是瘋狂的快步舞曲,就是那些最莊重的人也會做出怪誕的動作,蹦跳雀躍。我們都笑得前仰後合。就在這一系列荒唐可笑的舉動中,湯姆突然像袋鼠那樣齊足跳。(他這樣跳時,踮起了腳尖,身體前傾,顛著向前走)一直跳到壁爐旁,用最古怪的神情往咖啡壺裡斜眼看了一下,大聲說道:「可憐的穀殼,如果這樣你還不能發酵,那可就沒辦法了。」

    我把麩糠放在火邊擱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我高興地發現它發酵了,而且,漫過了壺邊,周圍一圈泡,好似皇冠一般。

    「遲做總比不做好,」我邊想邊把這些酵母全都倒在麵粉裡。湯姆還沒有起床,我要讓他高興一下,給他做一條新麵包,那種好吃的家製麵包,給他當早飯。

    這是我的第一條加拿大麵包,當我把它放進用來焙烘的古怪器具中時,覺得特別自豪。我不知道在這樣的烤箱裡做麵包的不法,也不知道在架火之前應該把它在鍋裡再放上半個小時。等它第二次發酵,這樣麵包可以鬆軟一些,這不僅需要經驗知道什麼時候該開始焙烘,也應該知道把烤箱加熱到一定溫度再放進麵包。我對這些全然不知,把未發起來的麵包放在涼鍋裡,然後把涼鍋上上下下倒滿了滾燙的火灰。我試製麵包的第一個結果就是烤糊了的麵包發出的難聞氣味瀰漫了整個房間。

    「這是什麼味?真可怕,」湯姆叫著,只穿著襯衣從小屋裡走了出來,」「快開門,搖鈴(衝著傭人);我感到噁心。」

    「是麵包,」我說道,同時用夾子夾住蓋子把烤箱打開,「天啊!全都烤焦了」

    「味聞起來像醋一樣酸,」他說,「真像斯巴達黑麵包!」

    哎呀!我的處女作!我臉上帶著後悔的表情,把這麵包作為早飯放在桌上,「我本打算給你們做頓好飯,現在恐伯你們發現它還比不上平底鍋裡做的破蛋糕。」

    「肯定是這樣,」湯姆邊說邊用刀切開麵包,抽出一看,上面粘滿了生麵團。「唉!穆迪太太,我希望你寫的書比你做的麵包要強。」

    我們大家都很失望,但都善意地接受了這次失敗,使它成為打趣的話題之一,說起來雖很滑稽可笑,但並不是成心笑話我。對我來說,我能更堅強地承受那最尖刻的批評家的最嚴厲的攻擊,但那首次試做的麵包被切開後的情景我真無法承受。

    早飯後穆迪和威爾遜騎馬進城,當他們夜裡回來時,給我帶了許多長信。啊!那是第一次收到家鄉來的充滿慰藉的信件。我永遠忘不了抓著信的那股著迷勁——迫切地、顫巍巍地趕緊把信打開,而那時熱淚盈眶,一時間看不清信中的任何一個字。十六年悄然而逝——好像過了半個世紀——以後的家信再也沒能像這次一樣帶給我巨大的欣喜。七年飄泊生涯過後,歸鄉的希望變得越來越渺茫。我們仍然力量微薄,沒什麼辦法。朋友們也不再想我們還會回去,他們的來信日漸稀少,言語日漸冷淡,信中依戀的話語不再強烈,心裡有了新的牽掛。可憐的移民差不多被人忘掉了。再過這麼些年,就好像你已經籠罩在墳墓裡,那些曾經瞭解你、依戀你的人們已經變得陌生了。

    湯姆也有一大包信件,他歡天喜地地讀著,又讀了一遍之後,他道出了打算,要第二天啟程返鄉。我們想說服他,讓他一直呆到開春,再公道地判斷這個國度,湯姆對這些意見充耳不聞,第二天早上,我們古怪的朋友準備出發了。

    「再見!」他說著,握了一下我的手,好像要把它從腕子上拽下來一樣。「下次見面可能是在新南威爾士,我盼望著到時候你知道怎麼把麵包做得好一些。」

    這樣湯姆-威爾遜在加拿大的移民歷程就劃上了句號。他帶著三百英磅出來,在這個國度裡只呆了四個月,可回英國時卻連旅。費都差點不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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