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文 / 金雨莉
面對還沒結婚就和男人同居招致的指指點點、非難和謾罵,我都充耳不聞,裝出一幅若無其事的樣子,但現在卻漸漸無力和軟弱起來。
那個曾經大喊著「兩個人因為相愛而生活在一起有什麼錯」的我變得越來越渺小,弄不清自己當初的「自信」和「傲氣」有什麼分別。
前幾天見到了一個十年沒見的小學同學,他連我的名字都記不清了,卻沒忘了在簡短的寒暄之後給了我一句冠冕堂皇的忠告。
小學同學:你還是趕緊登記吧,現在這算怎麼回事啊?
混蛋!我看你是忘了當初是誰總偷窺女廁所……
我用當時本來要戳他的眼睛的那隻手,拍拍他的臉,甩給他一句話。
主人:你還是好好想想自己吧。你又為社會貢獻了什麼?
電影《濃情巧克力》中,朱麗葉畢諾什對稱自己為夫人的男人說:「別叫我夫人,我還沒結婚。」
我當時非常驚訝,因為那個獨自撫養女兒的女人,說這句話的時候居然淺淺地笑著,臉上沒有一絲陰霾。面對她這種泰然自若的表情,面對她沒有丈夫卻依然幸福的微笑,「為什麼沒結婚?」這句話變得毫無意義,任何人都問不出口。
可是,假設有個女人沒結婚就帶著女兒生活在韓國,那會怎麼樣呢?我用三千塊打賭(這可是市場上三條青魚的價錢),她不論走到什麼地方人們都會有人沒完沒了地追問「你為什麼沒結婚」?
你們問這個幹什麼?知道了又有什麼用?這和追問別人「你為什麼穿三角內褲而不穿平角的」有什麼分別?不過我承認,兩種內褲的形狀不同。
但是別忘了,選擇什麼樣的內褲和完不完成所謂的「社會成員天經地義的義務——婚姻」,可絕對是兩碼事。
可他們居然又搬出什麼「價值」理論,口若懸河地議論什麼「結婚的人和不結婚的人的價值」,說穿了也就是「穿三角內褲和平角內褲的人的價值」……這個那個,雲山霧罩,不管是什麼義務還是價值,總之——那些讓人莫名其妙的話,拜託你們不要再說!
韓國的憲法裡規定了依法納稅的義務,卻沒規定結婚的義務,也沒規定同居的男女必須要登記註冊舉辦婚禮的義務。
他們有什麼資格義正辭嚴地質問別人?
他們憑什麼,有什麼根據?他們懂得什麼是人類的義務嗎?
連人類的始祖是「亞當」還是「Homosapiens」(智人,現代人的學名)都分不清的人,居然還理直氣壯的說什麼人類精神世界的義務?
佩服!真了不起。
在韓國人根深蒂固的觀念中,與眾不同的人就是怪人。人們對那些和自己生活方式不同的人毫不吝嗇地加以責難和訓誡,讓我驚訝的是,把這當成人生意義的人居然如此之多。
我再問一句,法典裡規定不可以沒結婚就生活在一起了嗎?
如果真是這麼規定的,我無話可說。
報警吧!抓我啊!找警~~~~~~察!!!
「他家的閨女出去和男人同居了!」
「真給這兒的人丟臉!」
「哎呦,還是個基督教徒呢,太丟人了!」
不過……
幸運的是,跟這些無聊的事情相比,我周圍有趣的事情更多,不管這些人曾經給我留下多不好的回憶,我仍然能笑著面對。
不論是對劈頭蓋臉襲來的偏見,還是對那些責難我脫離傳統框架世俗常規的人們,我只想說一句話——我覺得你們很有趣。
我能笑著面對他們,同時手裡緊握著打人的小石塊。
「釜山」的女人什麼都能做……如果有點兒特異功能,連世界我都能征服。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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