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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章 文 / 南希.泰勒.羅森堡

    雷切爾到達集合廳時10點差幾分,她坐了下來,此時別的警官都還呆在更衣室裡。幾分鐘後格蘭特-卡明斯走了進來,坐在她的身旁。「我聽說你昨晚和湯森小小吵了一架。」

    「那沒什麼。」雷切爾說,她不想討論這事。

    「拉特索為聚會冰了一大箱的啤酒。值勤結束後到警察局後面來找我們。你同我和拉特索一起開車到海灘去。」

    雷切爾向被叫做拉特索的警官瞥了一眼。他的真實姓名叫弗雷德裡克-拉蒙尼。除了格蘭特,別的人都不太瞭解他。在他來到這個局以前,拉蒙尼在二家方便小店當店員。局裡急需雇些少數民族的人,因此拉特索一夜之間就佩帶上了警徽和手槍。有些人看到他的姓還以為他是意大利人,然而他卻是作為西班牙裔人被僱傭的。格蘭特堅持說這個人的祖宗是從印度來的,他解釋說拉特索用弗雷德裡克-拉蒙尼這個名字是從雜誌上看來的。他的膚色很深,臉很窄,眼睛是二種煙草色的。不管他從哪兒來,他說的英語已相當不錯。他說話時,只稍微露出一點點口音。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認為拉特索溫順的外表是具有魅力的、在危險的情況下,他慌得不知所措。面對一名持槍歹徒,這個黑皮膚的警官會遲遲不敢扳動槍機。格蘭特打了一槍救了拉特索一命。

    「我希望你不要叫弗雷德為拉特索,」雷切爾說,「那不大好聽,格蘭特。」

    「啊,去你的。」他說。「這傢伙喜歡它,喂,拉特索,」他叫起來,招手示意他過來,「雷切爾認為我叫你拉特索會讓你生氣的,你不會生氣的,是嗎?你喜歡它,對不?」

    「沒關係。」弗雷德-拉蒙尼說,聳了聳他瘦弱的肩膀。他朝地上注視了幾分鐘然後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弗雷德-拉蒙尼的情況很慘。他拚命想和大家融洽相處,以至讓別人騎在自己的頭上。自那次打槍的事發生以來,他簡直就成了格蘭特-卡明斯的奴僕,不斷地為他效勞,忍耐數不清的嘲笑。應當有人出來阻止,但雷切爾明白沒人會這樣做,正如她的第一個訓練警官告訴她的,如果你想和大孩子們一起玩耍,你必須得閉上嘴跟他們一起玩。弗雷德-拉蒙尼表現出了他的弱點,這是在警官當中最犯忌的事了。

    「喂,格蘭特,」雷切爾說,「我知道說過要來參加聚會的,但我實在是太累了。我想要是能下班後回家睡會兒覺就更好了。」

    「說定的事就定了。」他說。「我希望你不要說話不算數。我的意思是說我不想有人發現……」

    「我去,好了吧?」她打了一個榧子。既然格蘭特有事可以控制她,她明白了拉特索的感受。

    「我又生了該死的拇囊炎腫。」他說著把靴子脫下來揉了揉腳。他把靴子扔在油地氈上的時候彭的一聲弄出了很大的響聲,就像放下了有20磅重的東西。

    雷切爾探過身去把格蘭特的靴子拾了起來,接著對他皺起眉頭。「你在靴子頭上放了鐵塊了,是不是?」說著嫌惡地又將它扔回到了地上。局裡規定靴子頂頭和手套指頭裡裝鐵和鉛塊都是違法的,但像格蘭特這樣的少數頑固分子照樣逃過了懲罰。這條規矩很難執行,除非局長專門派人在每次值勤前檢查靴子和手套。

    雷切爾決定要換個座位。因某種原因格蘭特最近總是跟著她。他一直試圖說服她去參加聚會幾乎有一年的時間了。他早早離開更衣室是為了能夠坐在她的旁邊,因為他知道她是最早到集合廳坐下的人之一。每個人都知道他和卡羅爾-希契科克上過床,她身材修長秀美,金髮碧眼,現正坐在大廳的另一頭。每當雷切爾和他談話的時候,卡羅爾總是憤怒地盯著他們。

    因為警官之間是不允約會談戀愛的,所以卡羅爾值勤時被迫避開格蘭特。他總是找機會沒完沒了地胡鬧,這種小丑似的做法使卡羅爾大為惱火。雷切爾並不覺得女人有什麼了不得的,但她認為在男人佔大多數的警察圈子裡婦女應該要緊緊地團結在一起。此外,卡羅爾-希契科克幹警察的時間要比雷切爾長多了。這個鐵板著臉的女人已經當了十多年的警察,而雷切爾還只能算是個新手。每當雷切爾想要什麼建議或者碰上緊急疑難的事情,她總是第一個找卡羅爾。

    雷切爾走到她的椅子背後,手搭在她肩上。「今晚願和我一塊兒出去吃早飯嗎?」

    「好吧。」卡羅爾說,有些高做的樣子。「你想什麼時候去?」

    「你知道,」雷切爾繼續說,「大約4點,那時候一切都靜靜的。」

    「上路前告訴調度員一聲。」她回答道。「要是我們不掛個號。到5點鐘都歇不下來。」

    卡羅爾-希契科克站直時差一點就到6英尺了。她的身高、淺黃色的頭髮以及她刀。古銅色的肌膚使她相當引人注目。然而她的臉型很寬,骨架子很大。就像雷切爾一樣,她除了抹一點點口紅外很少化汝。她把淺黃色的頭髮在頭頂上梳成細繩般的馬尾巴,即使上司不斷地提醒過她這樣的髮型很危險,罪犯會從她背後抓住她的馬尾巴,把她拖到地上,她也不聽。卡羅爾說她不在乎,等到那傢伙把她拖到地上,她就拔出手槍崩了他的腦袋。

    在走出警察局之前,雷切爾經過了副巡官埃德加-麥迪遜的辦公室,停在他的門口。麥迪遜在底特律長大,是一名黑人,他的臉輪廓鮮明,有一雙紫色的大眼睛。他一笑,嘴唇就往上翻,露出了粉紅色的牙床。如果哪個警官,犯了錯誤或出了格,不出幾小時就會被麥迪遜叫去。遵守規矩是最重要的,法律是鐵面無私的。貝茨局長任命他為局裡的紀律執行人。這個角色特別適合麥迪遜,有人曾經在他的書桌上放了一隻黑色的頭罩。作為在美國生的非洲裔人,麥迪遜並不認為任何顏色的頭罩有多有趣。他曾追查到了一名警官犯了錯誤,並停了他三周的工作和薪金。

    「對不起打攪你了,長官,」雷切爾說,「如果你有時間……」

    「請進。」麥迪遜說,眼睛從他的文件上抬起來。「我正在看你的一個案情報告。你似乎對寫此類報告很在行,西蒙斯。你寫的這樁強姦案的報告相當不錯。」雷切爾走進了他的辦公室。「真的嗎?」她說,因自豪而臉紅了起來。雖然有許多警官感到麥迪遜很可怕,但他是雷切爾最喜歡的長官之一。他似乎總有一兩句稱讚的話,他對警察工作直截了當的乾脆態度使她想起了警長拉裡-迪安。她想跟他談談前一天晚上和吉米。湯森發生衝突的問題,以及布倫特伍德案的一些詳細情況。但正當她要開口說話的當兒,格蘭特到停車場去路過了辦公室門口。「你知道我們的醫療保險包不包括皮膚病專家的治療?」她臨時湊了個話題。「我女兒生了很多粉刺。」

    「我們的集體保險契約並不包括那種醫療。」他說。「當然,它保皮膚癌。」

    「我知道了。」雷切爾說。她笨拙地換了個話題,不知道再怎麼說下去。

    「還有什麼嗎,西蒙斯?」麥迪遜問,他不明白這個女人幹嗎要用這麼芝麻大的事來擾攪他。

    「沒有了。」雷切爾說。她怎麼可以說些不利於向事的事?湯森可能是推過她,但他至少已經向她表示了道歉。當人們承受著壓力的時候,他們有時會表現得出乎人的意料。想到湯森在家裡遇到的困難,她感到做什麼危及他工作的事是不對的。「我最好還是去值勤,先生。」她檢查過自己的警車,把它開到街上後,打開前燈,對著另一輛警車閃亮。克裡斯-洛溫伯格將車開到她旁邊,問她要幹什麼。洛溫伯格黑頭髮,二十五歲左右,已經有妻子和三個孩子要撫養。他像雷切爾一樣在國營農場十一份工作以補充自己的收入。「你到國營農場把我們的支票帶來了嗎?」她問他。「我的銀行賬戶上已經沒錢了。」「帶來了。」他說著從儀表板上拿起一隻信封,從開著的窗戶裡扔給她。「喂,我不願意告訴你這件事,雷切爾,但我倆都收到了保險公司的解雇通知書。」

    「你什麼意思?」雷切爾說。「發生了什麼事?」

    「他們決定雇他們自己的保安人員,所以我想我們可以和那個美差吻別了。」

    這消息真是令人沮喪,但這不是克裡斯的錯。「謝謝你告訴我,克裡斯。」她說著發動了油門,驅車而去。總會有辦法對付的,她對自己說。她會找到另一個活兒,也許報酬會更高。甚至在他丈夫彌留之際,他仍是個樂觀的人。他總是說,老是陷在消極的事情裡是什麼也做不成的。改變是生活的一部分。

    因為巡邏現場有很多的事情,所以調度員對付不了卡羅爾。希契科克和雷切爾同時離開崗位去吃預先安排好的早餐。而現在她們一起在麥當勞喝咖啡,她們的便攜式對講機也被帶進了餐館。

    「格蘭特說你下班後要去看你的父母親。」雷切爾說。「他想叫我去參加他們的聚會。如果你能去,卡羅爾,我就不在乎了。我不想自己是那兒唯一的女人。」

    「我參加所有的聚會。」這個女人說。「也許如果你參加幾次,雷切爾,你就會對男人瞭解得更清楚。我們玩得很痛快。人們脫下了制服會表現不同的。」

    「那麼你從來也沒遇到過麻煩?」雷切爾聽說過男人們開槍打死了在海灘上巡邏的人強佔汽車只為了能夠坐上梅塞德斯車兜一趟。

    「當然沒有。」卡羅爾回答,迅速地喝了一口咖啡。「你會玩得很開心。只是要離格蘭特遠一些。」她半開玩笑地加了一句。

    「你們倆怎麼樣了?」雷切爾問道。「你們準備結婚嗎?」

    卡羅爾沉默了。她最近對這個問題考慮得很多。她的生物鐘在起作用。她比格蘭特大好幾歲。她曾求他結婚是因為她急於想要個孩子。她所有的姐妹都有個大家庭。但是格蘭特的情況遠不是她所理想的。他們兩人的關係有很多複雜因素,很多方面還沒有理出頭緒。然而她得對付這些事情。儘管格蘭特不准她告訴任何同事,他們還是打算在秋天結婚。「我們現在不住在一起,」她說,「但我們不同其他人談朋友。你為什麼問我這些事、是不是你對格蘭特有了興趣?」

    「不是。」雷切爾說。「我只是好奇。我知道你和格蘭特談對像已經有好幾年了。克裡斯-洛溫怕格認為你倆秘密結了婚。」

    卡羅爾聽到對講機裡有聲音,就把音量開大了些。「正在進行一場追捕。」她說著迅速跨出餐館的小隔間。「我們最好在調度員尋找我們之前回到街上去。」

    克裡斯-洛溫伯格4點40分進入集合廳,一屁股坐在橡木桌邊的椅子裡,雷切爾正在桌上寫案情報告。「累嗎?」她看到他忍住了呵欠就問他。

    「是啊。」他說。「從某些方面來看丟了第二職業是一種恩賜。至少在賬單還沒有堆積起來的時候。」他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些文件紀錄。「我聽說格蘭特昨晚逮捕了搶劫嫌疑人。」

    雷切爾已經聽說了。「他想搶鎮西邊的另一家方便小店。」她說。「格蘭特在離小店有五條街的地方截住了他。」

    「那個婊子養的東西算他走運。」他說著嘴巴咂出了響聲。「我倒願意開槍崩了這個搶了兩次的蠢貨。我這個月來還沒有捕獲什麼重罪犯呢。統計起來太少了。」

    「我肯定對你的統計不會像我這樣低,克裡斯。」雷切爾說。「但幹我們這一行的還有別的方面也很重要,你不認為是這樣嗎?」

    「上頭可不這麼想。」洛溫怕格說。「我得去找警長談談。再見。」

    雷切爾的手錶是5點鐘,她這個班要6點結束。人們稱現在這段時間像是中了魔似的。她的嘴乾渴燥熱,呼吸都有股臭雞蛋味。這一整夜她喝了多少杯咖啡?她的胃部發出汩汩聲響,不斷地嗝出酸氣。她非得上廁所了,但兩腿重似灌了鉛塊。她已累得站起來往廳裡去的力氣都沒有了。

    過了一會兒特德-哈里曼進來了,他把公事包彭的一聲放在桌上。非洲裔美國人哈里曼原先是海軍陸戰隊的中士,他的童年是在佐治亞度過的。他剃著光頭,眼睛凸出。嘴唇上方的鬍子修剪得很整齊。他說話的聲音就像薩克斯管的聲音圓潤而清晰。「你聽說了今夜的大逮捕啦?」

    「你是指在方便小店搶劫的那個人被格蘭特抓獲了?」

    哈里曼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格蘭特為此而受到了表揚。」他說。「不過是我一直在追捕他。」

    雷切爾把鉛筆往桌上一放。「那是怎麼回事?我和卡羅爾聽到了追捕的事,但我們以為是格蘭特在追他。」

    「你來說說看。」哈里曼說著,撫摸了一下鬍子。「我開車路過商場時,聽到了搶劫的呼叫就立即追蹤這個傢伙,一直開了大概有三英里路。格蘭特從收音機裡聽到了這場追捕。我正要把那傢伙的車攔截住的時候,格蘭特以100英里的時速呼嘯著擦過我身邊,逼迫罪犯的車停在了路邊。我險些就要撞上他的車屁股。他就擋在我的車前。」

    「但開始是你在追捕他?」

    「沒關係。」他說著舌頭舔了舔下唇。「這次逮捕要是記錄在我的名下就大棒了。」

    「你把發生的這一切都告訴尼克-米勒啦?」

    「白費勁兒。」哈里曼說著又從桌上拿起了他的公文包。「悠著點,漂亮夫人。」

    雷切爾微笑了。「你去參加海灘聚會嗎?」

    「格蘭特的盛宴!」他說時沉下了臉。「他們有他們的事兒,你懂嗎?我有我的。卡明斯和他那一夥只管做他們的事,我對他們那種人可沒有用。」

    雷切爾想快些畫好這次事故的圖表,但用了尺子,那些線條還不很直,她只好畫了擦,擦了畫,一遍遍地重來。她灰心喪氣,於是把頭髮夾摘下來,用手梳梳頭。吸收了大多的咖啡因後,她感到頭皮發癢,而且有種刺痛感。她聽到腳步聲便抬起頭來,看到格蘭特和拉特索走進了集合廳。「你沒看到我們剛才有多刺激。」格蘭特說,「你聽說我抓獲了那個搶劫犯人嗎?」

    「聽說了。」她說。

    「快點寫完。」格蘭特說,他因抓到了這個重罪犯而興奮不已。「我們到海灘要準時出發。」他在拉特索背上,白了一下。「我們得好好慶賀一番,對不對,拉特索?」

    「格蘭特,我……」雷切爾對他們愚蠢的聯歡根本沒有興趣。格蘭特因為掌握了她在「停下再走」商場發生的事而逼迫她,她越想越惱怒。他怎麼可以這樣孩子氣?他為什麼要在乎她去?

    「可別對我說你不想去。」格蘭特說著按了一下手指關節。「你該謝我,雷切爾。要是我沒用槍把搶劫方便小店的歹徒抓住,那包搶來的東西還在他身上的話,地方檢察官就不可以判他有罪。這傢伙幾乎打中了我。我能繳下他的槍算我走運。」

    「好吧。」雷切爾打了一個榧子,因他當著拉特索的面提起這件事而憤怒。「我這兒一完就去換衣服,然後會去大樓後面找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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