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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文 / 南希.泰勒.羅森堡

    「人都死到哪兒去了?」警長尼克-米勒在集合廳的前面大聲吼叫,他看了看手錶,已是10點鐘了。

    這是星期四的晚上,雷切爾才來報了到。她把湯森捎回家後,就回家睡了一覺,一直睡到了該起床為孩子們準備晚餐的時候。在她外出上班時特雷西和喬睡在鄰居家裡。

    大多數的警官都穿著上街的衣服來到警察局,然後在更衣室裡換上警服。雷切爾把這額外的幾分鐘花在看孩子上面或者多睡一點覺。其他那些被分派和她一起值崗的警官們總喜歡逗留在更衣室裡嚼舌頭,互相開玩笑,而她總是最後一個到,卻又是第一個面對著巨大的黑板坐在折疊椅裡的人。

    在門旁邊的長條橡木桌上堆放著一疊最新資料,雷切爾隨手拿了一份。這種材料每週發一次,上面登載著失竊車輛的牌號,在逃的嫌疑人,還有其它一些失竊的財物供警官們在值勤時追查。

    警官們仍在三三兩兩地走進房間。大多數都是睡眼惺忪,脾氣暴躁。金屬椅子嘎嘎作響,手槍背帶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人們在咳嗽,坐立不安。屋盡頭桌上的壺裡飄出了剛煮的咖啡香味。有的人帶來了一盒炸面圈,警官們一邊大口喝咖啡一邊把炸面圈往嘴裡塞。可能對其他人來說現在已是夜晚時光,但對於集中在這間集合廳的人來說,這是一個漫長白日的開始。

    一個高個子,長得挺帥的警官猛地坐進了雷切爾身旁的金屬椅裡。「你來參加我們週六早上巡警的聚會嗎?」他問。

    格蘭特-卡明斯被認為是局里長得最帥的警官。他三十出頭,從未結過婚。他的淺褐色頭髮總是又亮又乾淨。他頭頂上留著長髮,而在齊耳和齊脖子的地方都修得很整潔。那一簇時常會飄到他額前的蓬亂的頭髮被太陽光染成一道淺黃色。

    卡明斯擁有一種獨特的風度,不管是女人還是男人都同樣被他吸引。他大聲笑時盡情而痛快,微笑起來又很頑皮,他那淡褐色的細而長的雙眼很性感。他的身軀強壯有力,卻又不像其他有些警官那樣過分發達。他很少失去自製而激動起來,被大家看作是局裡最棒的值勤警官之一。他從未有過官銜,因為他從未想過要得到它——和他一起工作的警官們因為這一點而對他尊敬有加。格蘭特是個出了名的好鬥分子。他喜歡當一名街頭警察:撞頭,踢屁股,把人拖到監獄去。他一點也不願意把時間花在準備報表和查閱案情報告上面。

    雷切爾沒有被格蘭特的魅力所吸引。她清楚地知道他有個女朋友,她叫卡羅爾-希契科克,是上同一個班的警官。「不,謝謝,我得補些睡眠。」她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手頭的資料上,她用圓珠筆在自己手背上記下了一些執照牌號。

    「去吧。」他說著,用胳膊時輕輕推了她一下。「那會很有趣的。我們打算去海灘。我們可以痛痛快快地玩,等到天大熱了就倒在海灘上睡他一覺。等我們醒過來,身上就會被太陽曬得黑黑的。」

    「我看不見得。」雷切爾說。她聽說過以前有關聚會所發生的惱人的事情。每個夜班警官一個月要參加好幾次這種聚會。

    橡樹林警察局僱有220名值勤警官。60個警官被派在2點至10點值崗,但他們的人數在上夜班時減少到了40名。如果不發生什麼重大事件,警察局的回應是很快的,事情也處理得很順利。就像其他警察局那樣,橡樹林設法把諸如小偷和車輛失竊之類的非緊急性電話轉到有關的偵探局或者是轉給專門受過訓練被雇來處理此類事件的市民來處理。值勤警官寫的案情報告越少,橡樹林就有更多的人在街上巡邏。

    雷切爾不像大多數的同事,她確實喜歡值夜班。這樣她不僅能好好照看孩子,而且酒吧一關門,酒鬼也就回家去了,夜班的其它時間一般總是平安無事。橡樹林是個住宅區,大部分居民都是中下層收入的家庭,他們當中有很多人是第一次擁有自己的家。該市離錫米谷、穆爾帕克、紹森歐克斯和文圖拉縣不遠,它隨著富有革新精神的房地產事業而發展了起來。就像奧蘭治縣的米申-別哈,橡樹林是美國首批由住房開發區發展起來的城市之一。

    該市並不富裕到能夠吸引其它轄區的罪犯上門,儘管貝弗利希爾斯離城只有一小時左右的路程。除了本城的一些騷亂、交通事故、搶劫以及其它有關偷盜的違法行為,橡樹林最令人頭痛的問題集中在那些獨立的毒品實驗室,其中大部分是受雇於生產脫氧麻黃鹼的企業。毒品製造商可以在鄰里隱秘地租一幢房,搞一間臨時的實驗室,這樣與外界融為一體而不被注意。

    城裡有一小伙身背槍支的街頭匪徒,駕著車開槍的事也不是沒發生過,但比起洛杉磯和附近的地區來說要好多了。他們在橡樹林所碰到的大多數麻煩基本上都是十來歲孩子的胡鬧。孩子們聚集在他們不該呆的地方,對著人們的財產扔啤酒瓶,音樂聲放得大響以及在公共場合小便。

    「湯森在哪兒?」雷切爾問道,因為她在男人堆裡沒有找到他。

    「他來電話說他要遲一些才到。」格蘭特告訴她。「林賽的情況不是很好。」

    「都坐下,畜牲。」米勒警長在集合廳裡面對大家吼道。他是個高大的男子,有一頭不服帖的黑髮和圓桶般的身軀,雙肩就像打橄欖球的後衛一樣寬闊。雖然他老是提醒警官們要有整潔的儀表,但自己的制服前面卻是污跡斑斑,而且看上去像是幾個月沒上理髮店了。因為在警察局裡己禁止抽煙,所以他習慣性地啃咬著牙籤。

    米勒點過名,佈置完了各警車的巡邏任務以後,核查了上次值崗時所發生的一些事情。「在鎮北發生了一起武裝搶劫的案子。」他告訴大家。「嫌疑人是一名二十歲左右的白人男子,個子一般,據報駕駛的是一輛鑽藍色卡麥隆,尚不知其車牌號。他在亨普希爾和瓦格納撞上了『7—11』方便小店。店員說他帶著深色的滑雪面具,手中的槍支看上去像是高科技9型手槍。據店員判斷,這把槍很可能是個玩具槍。如果這傢伙真是個精神變態者,那我們要盡可能不打死他。」他停了一下,朝外面看了看。「大約21點,我們有輛切諾基吉普車在哈得遜街被竊。執照號碼和車輛識別號碼都記在新到的案捲上。」他拍拍手以示解散。「就這些,夥計們。上路吧。」

    雷切爾向掛著警車鑰匙的木板走去時,警長抓著她的胳膊,把她拉到了一邊。「情況怎麼樣,西蒙斯?」他說著,吐了一支嚼壞了的牙籤。「你獨自一人值崗有什麼問題嗎?」

    「我情況很好,長官。」她邊回答,邊把鑰匙從壁板上摘下來,接著將它掛在自己的鑰匙圈上,這樣就不會把它們弄丟。米勒使她感到緊張。他不相信婦女能成為好值勤警官,他最近給她的工作表現打了個壞分數。

    「好姑娘。」警長僵硬地笑了笑。雷切爾來到了警察局後面的停車場,在一大片警車裡尋找她自己的車。她對照核對表一項項地檢查了一遍,確信車裡的每個部件都情況正常,所有需要的器械都在配電板上。她將車開出停車場,朝巡邏地點駛去,安慰地歎了一口氣。

    直到三個月之前,雷切爾一直是和另一個人一起值崗。因為近來削減了預算經費,現在夜間值崗的警官不得不獨自一人上任務,這樣警察局就可以調度較少的人來巡邏這個城市。

    米勒警長也許認為她想有個人做伴,但他錯了。她討厭整晚和什麼人在一起吹大牛。過了幾個小時就沒什麼可談的了。然而最糟糕的是車開在街道黑暗的一邊,你得拚命擺脫另一個慾火中燒的警察。上夜班的男警官是種性威脅,在死氣沉沉的夜晚,身邊坐著一個女性,有時候會產生一種不可抗拒的誘惑力。

    進入了巡邏的指定範圍以後,雷切爾便轉彎開上了小街,然後緩慢地向前行駛。深夜裡在世上其他人都入睡時來到街上逛游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她看了一眼街道兩旁豎立著的房子,注意到大多數的窗戶都是漆黑一片。她的眼睛在一幢幢房屋之間搜索,尋找閒逛的人,注意灌木叢中搖曳的枝權以及一切可能引起麻煩的東西。警官值白班時,有種習以為常的感覺。街上擠滿了來去辦事的人們。那兒沒有忽閃忽滅的陰影,沒有黑暗的小巷,也不存在陰森空蕩的大樓。深夜值崗,只看得到警察和罪犯,癮君子和酗酒者,晚上出來胡鬧的年輕人或者尋機報復的街頭團伙。

    收音機裡傳來一聲尖利的信號。雷切爾立即豎起耳朵,手伸向前將音量開大以便聽得更清楚一些。追蹤呼叫一響,調度員就會使用緊急信號來提起警官的注意力。只要一聽到這種刺耳的聲音,雷切爾手臂上的汗毛準會豎起來。

    「1號台,2A2。」一個女子的聲音在呼叫雷切爾的警車號碼。「目標211,剛剛出現在貝克和埃爾姆街的『停下再走』商場裡,嫌疑人為白種人,男姓,開一輛鑽藍色卡麥隆牌汽車。執照牌是弗蘭克一維克多一查利一345。代碼3,2A2。」擴音器裡的聲音暫停了一會兒,讓警官有時間記下執照牌。「3A3請馬上來援助,代碼2。」

    「有誰更靠近些?」格蘭特-卡明斯對著收音機叫。「我離那兒至少有10分鐘的路程。我才離開警察局。」

    調度員尋呼別的巡邏車,但發現沒一輛離得更近些。雷切爾懷疑格蘭特在局裡逗留是為了組織這次聚會。換崗是一段危險的時間,沒準就會發生持槍搶劫的案子。夜班值勤人員習慣不到時間就偷偷溜回警察局,而接班人員還要有段時間才能來,因此至少有20分鐘這個城市有很多地方是無人值勤的。如今竊賊變得聰明了。很多橡樹林的搶劫犯就是在換崗時作的案。

    「所有其它警車請密切注意嫌疑人的車輛。」調度員繼續說。「倍加小心。案犯有凶器,很危險。據查此人就是今晚早些時候在瓦格納街搶劫『7一11』的那個人。」

    雷切爾的心臟在胸腔裡猛烈跳動,如果你相信在電視上所看的,你就會以為警官們總是對追蹤呼叫立即作出反應。但事實上有段時間裡某個警官的值勤範圍內會接連幾天平安無事,即使在像洛杉磯這樣的城市裡,雷切爾也只有過一次拔出武器來,但她除了在射擊場上,從沒開過槍。

    她打開電燈和警報器,踩著了裝在車底板上的按鈕,然後對著裝在遮陽板旁邊的話筒說話。「1號台,」她大聲喊叫以蓋過警報器的喧叫聲,「能告訴我嫌疑人的開車方位嗎?」她的車在飛跑,記速表上的指針指著70,然後是80,又移向了90。她朝分道的公園於道飛速行駛的時候,一條條的小街似乎只有幾秒鐘的時間就衝到了身邊。她禱告不要碰上坑坑窪窪的路面而使汽車翻個底朝天。她看見了街盡頭聖安東尼主教教堂那污跡斑斑的玻璃窗,接著是柯蒂斯殯儀館那令人沮喪的灰色建築。她朝右又朝左探了探頭,看看是否有車也向這邊十字路口開來。

    「沒有行駛方向,2A2。」調度員通知她。「店員在這輛車停在商場前面時記下了它的牌子。他沒有看見這輛車作案後離開停車場向哪個方向開去了。涉嫌車輛據報於今天早些時候在穆爾帕克失竊。」

    雷切爾不僅要睜大眼睛注意向十字路口開來的一輛輛汽車,而且還得留心那輛鑽藍色的卡麥隆車。在夜間,藍色看上去像是黑色。「媽的。」她說,突然意識到幾分鐘前從她身邊開過的那輛黑色火鳥很可能就是嫌疑人開的那輛車。她緊握方向盤的雙手汗濕淋淋。嫌疑人身上有武器。要是沒有別的人援助,僅憑自己一個人去阻止他,就等於當場送死。她該不該因為確信剛才的懷疑是對的而調轉頭來往回開,或者繼續開往商店去保護犯罪現場,聽聽目擊者還會提供些什麼其它的證據?

    雷切爾沒有浪費時間來一個U型大轉彎,而是倒擋啟動變速桿,沿著街道飛速前進。她發現火鳥拐進了小街,立即換擋變速,猛踩油門,在拐角處擺尾行駛。一直開了五英里路,那輛車還沒有停下。她的兩手在方向盤上瑟瑟發抖。

    就是這輛車。

    他一定是搶劫嫌疑人了。如果不是,為什麼這個男人要停下來?「1號台,2A2。」她對著話筒大聲叫道。車牌不完全和所報的一樣,但很接近,可能是報錯了。「我在追蹤一輛黑色的火鳥牌車,執照為工會一維克多一亨利239,方向往南,在……」雷切爾不知自己在哪條街上。埃爾姆街是條主幹道,但她不熟悉周圍的小街。路牌在哪兒?所有標誌都被樹枝擋住了。

    「追蹤的警車,請盡快告知你的方位。」無線電發出嘎嘎的噪聲。

    她終於看到了路牌。「坎貝爾路。」她喊起來。「我們現在位於門牌是300多號的街上。」

    她設法超過了那輛快速奔馳的汽車。她降低車速,與火鳥並排行駛,朝路邊開去。

    等火鳥車一停下來,雷切爾就通過無線龜聯繫,告知她準確的方位並且要求援助。司機是個男子,但她看不清楚他的臉。她跳下車,整了整掛在腰部的警棍,鬆了鬆托槍的皮帶。她感到口乾,脈搏在飛快地跳動。如果這個人就是搶劫嫌疑人的話,那麼在雷切爾走向他車窗的一瞬間他就可能朝她開槍。她拿出手槍,沿著車的一側潛行而上。

    「出來!」她命令他,將身體貼在車門上。「把手舉到頭上,讓我看到。你要敢動一動,就叫你腦袋搬家。」

    她看到這人的手在車內摸索。

    「立刻,」雷切爾以為他要去拿槍而驚恐萬分地叫了起來,「走出該死的車。」

    車門慢慢打開了,走出來的是一個老人。他一頭白髮,雷切爾還能看到在他左耳上戴著助聽器。「我超速了嗎,警官?」他問。「這是我兒子的車。它有時不聽使喚跑得很快。」

    雷切爾放下兩手。「我們在尋找開著同樣汽車的搶劫嫌疑人。」她說。「對不起,先生,我嚇著了你。」

    「你不打算給我違章罰款單嗎?」

    「不。」她說著很快鑽進了自己的車裡。「今後要注意速度,我測到你的車速幾乎有70英里。」

    雷切爾飛速駛去,向右拐了個彎上了貝克街,又駕駛著那輛開普利斯飛跑起來。六分鐘後,她看到了「停下再走」商場上的紅色涼篷。

    汽車向前滑行,停在了商場前面。她跳下車,車上的警燈還在閃亮,警笛還在嘶叫。有幾個年輕人在店門前遊蕩。雷切爾怕他們會偷她的車出去兜鳳,就把車門鎖上了,然後直朝店門奔去。「你能更具體一些描繪這個嫌疑人嗎?」她問站在櫃檯後的店員。

    「你是什麼意思?」店員說。他長得像麥稈一樣瘦,二十出頭,一口歪歪斜斜的牙齒,留著板刷頭。「這是我上班的第一個晚上,夫人。誰能相信?我第一天晚上值班就被搶了。」

    「他帶著滑雪面罩嗎?」雷切爾問他。「你有沒有看到他長得什麼樣子?」她朝店內四處望了望,希望有一架保安攝像機,但是沒有找到。

    「沒帶滑雪面罩。」店員說著將一把花生米扔進嘴裡。「我覺得他看上去像是墨西哥人,但我又知道什麼?他的膚色是淺色的,我還是認為他是個墨西哥人。那傢伙帶了一個發網就像搞輪姦的人帶的那種。這個槍手可長得相當帥氣。噢,他眼睛下面有個看上去像紋出來的那種東西,像淚珠的形狀。」

    「哪只眼睛?」

    「右邊那隻,我想。」店員說著抓了抓下巴。「我不能完全肯定,你知道吧。這個傢伙把槍對著我的時候,我的腦袋可就顧不了別的什麼事了。」

    「搶劫發生時孩子們到商場前面來了沒有?」雷切爾問道,聽了店員描述的紋身,她知道那人極其危險。那種淚珠花紋據說是表示歹徒殺了多少人,或者是表明他在牢裡蹲了多少年。一些歹徒在臉頰兩邊都紋有淚珠花紋。

    「沒有。」店員說。「孩子們只是幾分鐘前才來。他們想不用身份證就買啤酒,但我可不能讓這些小鬼這樣做。他們在那兒閒逛,想碰上什麼人給他們買一種六罐裝的啤酒。」

    雷切爾意識到自己折騰到現在還沒有通知調度員自己已經到了現場。這一點很重要,有幾個原因。如果局裡通過無線電呼叫她而又聽不到她的回答,他們可能會推測她遇上了麻煩從而開動更多的警車來援助她。第二個原因是聽到她的回音以後,調度員就可以記下她回音的時間。對於優先要回答的呼叫,局裡只有這麼幾分鐘來回答。她伸手去掏便攜式對講機,但發現掛在武裝腰帶上的盒子裡是空的。

    她衝出商場跑回汽車,正在她抓門把時想起汽車被鎖上了。不僅紅燈和警笛沒有關掉,而且引擎還在轉動。她使勁往車內瞧。看到了車鑰匙掛在點火開關上,真想把頭往車窗上撞。她看到自己的對講機躺在客人座位上。她離開局裡時忘記把它放進攜帶盒裡了。

    「你是個白癡。」她一邊咒罵自己一邊踢輪胎。現在該怎麼辦好?她透過車窗朝商場看去,看到了裝在後牆上的付費電話。站在電話機前的三個男孩開始嘲笑她。「不准這樣衝著我笑。」雷切爾蹬蹬地踩著重步擦過他們身旁時發出尖利的噓聲。「要是不停止,我會把你們三個人都扔進監獄。」

    「你無權這樣做。」一個看上去很討人嫌的年輕人說道,他的上唇穿著五隻耳環。「你是為了車鑰匙鎖在車裡而發火,我可沒幹啥錯事。」

    「別逼我。」雷切爾說,猛地一拉將商場的大門打開了。「今晚算我倒霉,好吧?你們要是不小心,我保證也叫你們沒有好果子吃。」

    雷切爾拿起「停下再走」商場的電話,撥了911,接通了調度員。她先告訴這個女調度員她平安無事,觀已到達商場,然後向她描述了最新瞭解到的有關嫌疑人的情況,以便她能及時向別的警車傳達。

    「別掛,」調度員說,「米勒警長有話要對你說。他在無線電播送室。」

    「不,等等。」雷切爾發狂似地叫道,在她想出辦法把門打開前她不願跟警長通話。警笛在尖利地嘯叫,她怕會被米勒通過話筒聽到,然後問她出了什麼事。「格蘭特還沒有來……我是說,3A3,你有沒有派他來援助我?」

    「當然。」調度員說。「他早該到了,不知道他讓什麼事給耽擱得這麼久。」

    她聽到警長走上前來接話筒時氣喘吁吁的聲音。米勒抽了20年的煙,得了哮喘病。「好吧,西蒙斯,」他粗暴他說,「這下輪到你來證明自己是什麼樣的了。這個賊今晚襲擊了兩個商場。我認為單從這一點看就該排除是玩具槍的看法。我要你保護犯罪現場,得到更多的搶劫細節。他在店裡時有沒有碰其它東西?」

    「等等,」雷切爾說,「我叫店員來進一步地向你描述嫌疑人的情況,我才對調度員講過,讓她播出。我還沒顧得上問他別的事情。」她把話筒貼著胸脯,對店員大聲問道:「犯人在店裡的時候有沒有碰著其它東西?」

    「有的。」店員回答,他的表情就像剛才一樣死氣沉沉。「他碰了那電話,搶東西前他打了三個電話。我覺著要出什麼事了,所以我就記下了他的車牌號碼。」

    她瞪大了眼睛。「這個電話?」她說時指了指手中的話筒。

    「這裡沒有第二部電話。」店員說著聳了聳肩。

    啊,上帝,她想。這簡直是場惡夢。她怎麼去對警長說?她總不能告訴他自己幾乎擦掉了這一案子中最有價值的證據——即嫌疑人在作案現場的指紋。她透過玻璃窗盯著車上正在閃光的燈。警笛的刺耳叫聲炸得她的頭都要裂開了。她發現眼淚湧了上來。

    當格蘭特-卡明斯駕著車吱嘎一聲在停車場停下而後走出警車時,雷切爾感到像是見到了耶穌一樣。

    「我一會兒再跟你通話。」她告訴警長。「卡明斯才到。我們可能會再做些什麼,現在不談了。」她沒等他回答就掛上了電話。

    「你從商場前面的這些孩子嘴裡聽到什麼沒有?」格蘭特說著走上前來到了雷切爾的身邊,他臉上帶著一種輕鬆自如的表情。

    「沒有。」她邊說邊拉住他的臂膀。「你得幫幫我,格蘭特。我把鑰匙鎖在車裡了,還有我的小型對講機。我用這個電話跟局裡通了話,而現在店員告訴我嫌疑人也用過這個電話。我該怎麼辦?實驗室檢驗指紋時,他們會發現我的指紋蓋在他的指紋上面。米勒會認為我不行而辭退我。」

    格蘭特-卡明斯吸了一口氣。「別著急,我來處理。」他將電話從她手上一把抓了過來,從口袋裡掏出手帕,把話筒擦乾淨。他背過身來做這些事,這樣店員就看不見他在幹什麼。

    雷切爾撲向他,想把電話從他手裡奪過來。「不,」她大叫,「你在幹什麼?實驗室也許還是會發現幾個他的指紋。」

    他用一隻手把她推到一邊,然後繼續擦話筒。

    「我沒要你來擦話筒。」她說。「你剛才毀了這樁重罪案的證據。」

    「再也不存在指紋的問題了。」他說著朝她笑了笑。「分析搶劫細節時會假設這傢伙帶著手套,或者認為店員說的他使用過電話是搞錯了。你現在沒事了,雷切爾。」他一隻手橫在腰部向她鞠了一躬。「格蘭特又勝利過了關。就稱我是你的穿著閃亮盔甲的騎士。」

    雷切爾轉了一個小圈子。「如果米勒發現我們所做的事,他準會炒我的魷魚。」她喊著說。

    「沒有誰會發現的。」他說著手搭在她肩上。「安靜。這不是殺人案。沒什麼大不了,懂嗎?事情總要發生。你在街頭值勤時,有時不得不掩蓋自己闖的禍。」

    「我們怎麼才能把車門打開?」她問,兩臂交叉在胸前。「要是我們不趕快想法子,引擎就要燒起來了。」

    雷切爾跟著格蘭特出了商場,在一旁看著他打開了自己的後車門,把公事包打開,取出了一隻小型皮袋,它像是以前常用來裝修指甲工具的那種,裡面裝著一套撬鎖工具。他將一把工具插進開普利斯的鎖孔,搖了搖,又取出了一把撬鎖工具,不到五分鐘時間,門就被打開了。他探進身去,將自鎖開關關上,總算關上了警燈和警笛。

    她臉上重新又有了血色。她一隻手壓著胸前說道。「你不知道這對我意味著什麼,格蘭特。你一定會認為我是個白癡。我這一周來沒睡多少覺。我發誓將來決不再會犯同樣的錯了。」

    「聽著,」他說,「我們都會時不時地出點毛病,沒人為此而痛苦。」他站在她身後,按摩她的肩膀,他那有力的手指在她肩腫骨之間繃緊的肌肉上推拿。「你需要放鬆一點,別對一些事那麼認真。現在我幫了你的忙,你得答應來參加我們值夜班人員的聚會。你從不參加我們的聚會怎麼能成為我們當中的一員呢?」

    「我……我實在不能去。」雷切爾結結巴巴地說。即使她感到他的雙手按摩起來很舒服,但仍覺得讓格蘭特這樣觸摸不太妥當。她從眼角看到店員通過玻璃在注視著他們。「我對所發生的事感到懊喪透了。」她說著轉過身來面對著他。「地方檢察官會需要罪犯的指紋來審理案子,就因為我的愚蠢讓你剛才給抹掉了。」

    「怎麼啦?」他說著雙手在空中揮舞。「這世上有成千成萬的惡棍。如果讓一個人跑了,又有什麼大不了的?不管怎麼說,你為什麼認為我們就抓不到這個傢伙了?他會丟棄偷來的汽車,我們就會發現汽車裡到處有他的指紋。」

    雷切爾歎了口氣。不管是對還是錯,這件事已經做了。

    「明天晚上值班結束後到警察局後面找我。」格蘭格告訴她。

    「卡羅爾去參加嗎?」她問他,或許有格蘭特的女友在場聚會會有趣些。

    「不去。」格蘭特說。「她明天一下班就要到薩克拉門托去看她的父母親。」

    「你是說這次聚會就我一個女的?」雷切爾問。「我會因此而不自在的,格蘭特。下一次,好嗎?」

    「嘿,」他怒視她而說,「你以為我毀掉了證據就很自在嗎?你不想要我告訴米勒警長在這兒發生的事情,是不是?」

    雷切爾搖搖頭。

    格蘭特的臉又綻開了微笑。「那麼我猜你會來參加聚會的,是嗎?」

    「我想是的。」雷切爾說。等格蘭特駕車飛速離去以後,她又回到了商場,等著打聽更多的搶劫細節。

    一小時以後。雷切爾站在商場的後面,和她在一起的是偵探托尼-曼西尼,他來自專破殺人案和搶劫案的部門。「取下電話上的指印。」他對著犯罪學家大聲嚷著。「店員說這傢伙用過電話。」

    曼西尼高大粗魯,膚色紅潤,有一對水汪汪的小眼睛。他頭髮鬢曲又濃厚,拖在衣領上有好幾英吋長。他那濃密的胸毛從襯衣的邊緣露出來。他不值勤時就騎上一輛哈利-戴維森摩托,在鎮上轟響著兜來兜去。

    「這個小偷犯了六樁搶劫案。」曼西尼邊說邊抽著一根細長的黑色雪前。

    「你怎麼能肯定是同一個人?」雷切爾問,同時用手將煙霧驅趕開。

    「同樣的槍,同樣的淚珠花紋。」曼西尼說。「有一大店員會起來抵抗,而我們的歹徒會叫他腦袋落地。」他將煙灰撣到地上,臉上露出冷嘲熱諷的表情,齜牙咧嘴地笑了笑。「盜賊都是些白癡。他們總是有漏洞,總能被抓到。我們需要的就是一次討厭的小小的謀殺。橡樹林太安靜了。」

    這個偵探一年前從洛杉磯警察局調到了橡樹林。據雷切爾所知,他已急於想要再調回去。「我們對汽車的描述已經很詳細了。」她說。「你不認為我們會逮著他嗎?」

    曼西尼皺了皺濃密的眉毛。「他每次搶劫開的都不是同樣的車。」

    雷切爾在考慮要不要但白她的錯。但儘管她感到那樣做不好,她知道但白了也不能使指紋再回到電話筒上。既然曼西尼來到了現場,她就用不著再留下來了。「有消息請告訴我。」她對偵探說罷便朝停車場上自己的警車走去。

    雷切爾處理完這個搶劫案的任務後,已是清晨4點多鐘了。吉米-湯森在無線電對講機裡呼叫她,要她到位於兩人值勤路線交接地段的特克薩科加油站去找他。她到達加油站時看到了湯森的汽車,但他不在車裡。幾分鐘後,她看到他從男廁所出來。「阿特沃特為布倫特伍德案給你來過電話沒有?」他邊問邊走到了她的身邊。

    「沒有。」雷切爾說。「我把電話摘了下來,這樣我才好睡覺。我以為他們有更多的證人要通話,明天就要審判了。有什麼事嗎?」

    「我們有關武器的控告沒有成立,讓這雜種溜掉了。」湯森說道。他的聲音因緊張而急促起來。「因為你的證詞,他們所能給他判的罪只是兩起酒後開車的輕罪。」

    「那太糟了。」雷切爾說。一輛汽車退離加油泵開了出去。她回過頭看了看在玻璃崗亭裡的管理員。因為他們將車停在加油站的後面,所以那兒很黑,吉米看著她的那個樣子使她感到很不舒服。

    「你還對阿特沃特說了什麼?」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麼。」雷切爾正要探過身子開車門的時候,湯森突然撲向她,將她推到汽車旁。

    「阿特沃特認為是我把槍栽贓在布倫特伍德的身上。」他咆哮起來,呼出的氣又熱又臭。「你想怎樣來治我,臭婆娘?你想要叫我丟掉警徽嗎?」

    「我沒說你把槍栽贓在他的身上。」雷切爾因害怕而退縮起來。「我發誓,吉米。我只是告訴他我沒有看見你從布倫特伍德的口袋裡取出了那支槍。」

    「你和阿特沃特串通一氣。」湯森叫起來,他那肉鼓鼓的雙下巴在顫抖,就像是條憤怒的狗。「怪不得那個混蛋給你送花,所以你把我拋了出來。」

    「你錯了。」雷切爾堅持道。「花與你毫不相干,吉米。」

    湯森盯著她看,憤怒慢慢消了下去。「我並不想強加於你,」他說,聲音變緩和了,「我只是不喜歡地方檢察官給我打電話時暗示我做了不合法的事。眼下的事情難辦得很。我可不需要給我的生活再增加點壓力。」

    「我就需要?」雷切爾慍怒地朝他看了看,然後鑽進汽車,疾駛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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