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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文 / 南希.泰勒.羅森堡

    文圖拉縣高級法院第22局外面的長凳上坐著一名身著黑色正規制服的男警官。他頭靠著牆,睡得正香。在他身旁坐著一個紅頭髮的矮小女子,樸素的白色套裙上面披著一件粉紅色的棉上裝。她腳上穿著一雙磨損了的黑色平底女鞋,瘦削的雙膝留有擦傷的痕跡。

    雷切爾-西蒙斯看了一眼她左邊的吉米-湯森。對他來說上法庭作證就像寫超速開車罰款單一樣輕鬆。而雷切爾對上法庭這類事卻討厭透了。她的內心在顫抖,湯森怎麼還能睡大覺呢?「醒醒。」她看到兩個男人從走廊上走來,便用胳膊時輕輕推了他一下。

    「什麼……」湯森突然從木條凳上站了起來。他年近四十,體格敦實,長著一頭亂蓬蓬的棕色頭髮和一張皮肉鬆弛下垂的臉。他的下巴很怪,像是倒過來長的。幾乎看不見他的脖子,因為上身墊塞了大多的衣服,使他的雙肩一直向上聳到了耳朵。

    那兩個人在離他們幾英尺的地方停了下來。邁克-阿特沃特是被指派來處理他們這個案子的地方檢察官。丹尼斯,科爾特也是地方檢察官。雷切爾在聖迭戈和科爾特同上一個中學,但她說不准過了這麼多年以後科爾特是不是還會認出她。她朝阿特沃特瞥了一眼,又很快將視線移開。

    「我不在乎桑德斯法官怎麼說。」阿特沃特說道。「只要你辯護得好,就可以給他再加上六年徒刑。口交是另一樁不同的罪。桑德斯他媽的蠢到家了。他要再找你什麼麻煩,叫他打電話給我。上次的審判會上他準是睡著了。」

    丹尼斯,科爾特一走進隔壁的審判廳,邁克-阿特沃特便向坐著的雷切爾走來。「大概十分鐘後我們會來叫你。」他對她說,看也不看她身邊的警官。

    邁克,阿特沃特身高6英尺4英吋,雷切爾還從來沒見過像他這樣完美的運動員的身軀。他體形修長,兩條腿佔了全身很大的比例。一頭棕色的頭髮修理得很整潔。他將頭髮全都朝腦後梳,用了什麼發膠使頭髮很服帖,好像他是剛從浴室裡出來似的。他那黑色的雙眼被睫毛濃濃地覆蓋著。在他當律師以前,因為破了室內1英里賽跑紀錄,他自稱是世界級的賽跑運動員。他幹什麼都是機靈隨和而又任意灑脫。「你看上去累極了。」他說。「昨晚上任務了?」

    「是的。」雷切爾邊說邊盯著她的一雙手。「我每個晚上都有活幹。」她不敢正視阿特沃特的眼光,每當她一接觸他的眼光,便感到自己成了他顯微鏡下的標本。她將眼睛移向他那細細的手腕,那上了漿的白襯衣袖口上的金鏈扣和他指甲上的光亮劑。「我被派在警察局值夜班,但我另外還有一份工作,那是在錫米谷的國家農場保險公司當保安警官。」她告訴他。「我不上班時就去那兒工作。」

    「明白了。」阿特沃特說著摸了摸自己的臉。

    「你收到那些花啦?」

    「阿,是的。」雷切爾滿臉通紅,坐立不安。「它們真漂亮。不知道怎麼感謝你才好。」

    「你謝過了。」阿特沃特說著轉過身去,猛地將通向審判廳的雙層門打開了。

    「花?」湯森皺起了眉頭。「邁克-阿特沃特給你送花?這個自私的混球,我和他一起辦了另外五個案子。要麼你沒注意到,這個畜牲甚至沒對我說過話。我是什麼?難道是一塊木頭還是別的什麼東西?」

    雷切爾聳聳肩。「吉米,我又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送我那些花。只是上星期他打電話來要研究我的證詞,我們就一起在自助餐廳吃了頓午餐。第二天我收到了兩打紅玫瑰。送花那人按我門鈴時,我還以為他找錯了門。」

    「有點過分了,是不是?」湯森說著沒精打采地坐到椅子上。

    通向審判廳的門開了,雷切爾跳了起來。「西蒙斯警官,」法警說,「他們正在等你。」

    雷切爾專門開車去警察局接來了湯森,這樣他就可以作完證直接回家而不用把警卒再還回去。湯森的家離開她的住地只有幾個街區。他因為一些經濟問題而在上個月賣掉了他多餘的那輛車。「我們在哪碰頭?」她問道。「我不想作證後出來坐在這裡等。」

    「他們大概要到中午才可能讓我離開。」湯森說。「到自助餐廳碰頭吧。我們可以隨便吃頓午餐。」雷切爾站起來,把齊膝的短裙向下捋捋平,真希望它能把雙腿多蓋住一些。她因腿上沒穿長筒襪而感到很窘迫。但那天早上8點奔回家後,她怎麼也找不出一雙不抽絲的襪子。更懊惱的是她今天沒穿制服,穿上它會讓她覺得更富有威嚴,更有信心,然而她只有十分鐘的時間洗個淋浴,而穿戴好制服要花些時間。

    她雙眼直視前方,沿著座位問的通道徑直走向證人席。她三十四歲,可是她那謙遜的儀表和文靜的舉止使她看上去要年輕好多。白皙的肌膚上雀斑點點,大部分都集中在她的鼻子和臉頰上。她一感到恐懼或憤怒,眼睛就會變成藍色,而當她有病在身或像今天這樣疲憊不堪時,雙眼就會呈現出一種難以形容的灰色。她的嘴巴嬌小而精緻,顴骨很高。

    雷切爾在證人席上坐下。她宣過誓後,邁克-阿特沃特立即站起來向她問話,他的聲音清晰而洪亮。「西蒙斯警官,」他說,「請告知本法庭你目前受雇於何處?」

    「橡樹林警察局。」她說著將小型話筒向嘴邊移近一些。

    「你當答官有多久了?」

    「差不多兩年。」

    「當警官之前你是幹什麼的?」

    「我是羅賓遜百貨公司的售貨員。」她回答說,語氣中帶著些猶豫。

    「售貨員這工作幹了多久?」

    「大約六個月。」她說。「在那以前,我是家庭婦女。」她停下咳起嗽來,想掩蓋她的不安。局裡大多數警官都有大學文憑,雷切爾卻中學都未能畢業。雖然她學習成績很好但她總沒能夠積攢足夠的錢來付學費。「我丈夫是園藝設計建築師。」她補充說,希望能夠彌補自己的不足。「我不僅僅於家務活,還幫他整理所有的書籍,替他安排約會什麼的,我是他事業上的夥伴。」

    阿特沃特繞到了律師座位前面,然後朝證人席走去。「你為什麼決定要進入執法機構?」

    雷切爾眨了幾下眼睛。她的眼瞼呈粉紅色,其中一片眼瞼上長著一顆似星狀的痣,正好在眉毛下面。「我丈夫三年前去世。我有兩個孩子。眼下這工作待遇不低,福利也不錯,我想利用零星時間再幹點事可以補貼一些撫養孩子的費用。」

    阿特沃特猛地將袖口一拉,他的肌肉經常會這樣突然抽搐一下。「所以說你的決定完全是出於經濟考慮,對不對?」

    雷切爾的眼睛死死盯著他。他到底希望她說些什麼呢?他們在自助餐廳那天甚至還沒有親熱地聊上一會兒。這個地方檢察官提出的每一個問題都該有個什麼目的。「我決定當一名警官並不完全出於經濟原因。」她說著下巴往前一撅。「我很誠實。幹活很賣力。從來也沒有犯過什麼法。我想,自己也許能力社區做點好事。」

    阿特沃特詭譎地笑了一下,露出的牙齒一瞬間又被蓋住了。他以腳跟為中心旋轉過身體,又大步回到了律師席。「在你成為警官以前,有沒有遭到暴力的侵害?」雷切爾驚愕地搖了搖頭。律師正在觸及一項正式的法庭紀錄,這是她私下裡告訴他的秘密。局裡沒有任何人知道她孩提時發生了什麼。她不願意那些警官同事們把她看做是受害者。「我……我被綁架過,那是在我從雜貨店回家的路上。」她敘述說。「我那時十歲。」那天的回憶又迅速地斷斷續續地在她腦海裡閃現。她看到那個男人的手在她赤裸的身上摸索著。她聽到了照相機的快門卡嚓一響,肌肉頓時抽搐起來。她將兩隻手緊緊捏成拳頭擋在頭上太陽穴處,竭力想驅走那痛苦的回憶。

    「請繼續說下去,西蒙斯警官。」阿特沃特無視她的痛苦對她說道。「告訴審判員你是怎麼從綁架者手裡被救出來的。」

    「反對。」辯護律師喊道。「這與本案無關,閣下。」

    「阿特沃特先生,你專門詢問她這個問題有何理由嗎?」法官問道。「是的,閣下。」他說。「我在力圖建立大家對我證人的信任。她過去的受害歷史使她能夠對於超出她現在這個職業範圍的事情作出有份量的評價。」

    「反對無效。」法官不耐煩他說。「請闡明你的觀點,律師。我們沒有一整天時間泡在這兒。」「西蒙斯警官,」阿特沃特繼續往下說,「請告知本法庭你是如何從綁架人那兒跑出來的,好嗎?」「有個婦女記下了這個男人駕駛的汽車執照牌。」雷切爾說。「聖迭戈警察局的一位警官在附近汽車旅館的停車場找到了這輛汽車。他們派去了一夥很高明的警察,其中有一名好槍手開槍擊中了他。」她的眼皮顫動起來,就像機關鎗的掃射在她腦袋裡發出了陣陣響聲。那一刻有多少次在她腦海中重新閃現?那個男人猛地撲倒在地,鮮血四濺,腦袋的一側開了花。「一名警官後來救了你的命。」阿特沃特說著朝陪審員的方向瞟了一眼。「西蒙斯警官,那個人在綁架你之前是否因綁架和強姦另一個女孩而坐過牢?」「是的。」雷切爾說。「他只被判了七年徒刑。第一次犯罪那陣子他是個醫生,所以我猜想假釋裁決委員會考慮到了這一點。」「如果警察沒及時趕來救你,這個人是不是也會強姦你?」「很有可能。」她回答。

    「這樁事是否成了你尋求警官職業的潛在動機?」「多少是這樣。」她回答時,雙手交疊放在腿上。「這次綁架以後你發生了什麼事?」「我不能肯定我知道你所說的是指什麼。」雷切爾回答說,她感到喉頭肌肉緊緊繃著。她抬起眼睛看了看法官,小聲說:「請給我一杯水好嗎?」

    法警將紙杯盛了水送到了證人席上,此時整個審判廳鴉雀無聲。她喝光後,將它放在腿上。「你能接著往下談嗎?」

    雷切爾點了點頭。「你是不是得了一種害怕出門的恐懼症?」阿特沃特問道,他的聲音在大廳裡發出低沉的回音。「你被綁架以後幾乎有一年時間都說不出話來,你得了一場癔病性失聲症,這是真的嗎?」

    「是的。」她回答。「當你又能開口時,你說話的第一個人是誰?」

    她的臉變得柔和了。「拉裡-迪安警官。」「他就是將你從綁架者手中救出來的那一個人,是嗎?」

    「是的。」雷切爾答道。

    被告聲稱本來只該是按常規將酒後駕駛者逮捕起來,但警察卻濫用了職權。阿特沃特認為雷切爾-西蒙斯是這個案子最好的見證人——她那謙遜的態度、顯然的真誠以及她從前對穿制服的人就像對英雄一樣抱有的崇敬。他的眼光又移向一排排坐著的陪審員們。他們是普通的工人階級。那些富有而老練的人是極少願意當陪審員的。陪審團很容易倒向努力養家餬口的年輕的寡婦。特別是像雷切爾-西蒙斯這樣的理想主義的人。她的那段遭受凌辱的歷史更增加了人們對她的信任感。「你被派去巡邏了,對不對?」

    「對的。」雷切爾說。她鬆了一口氣,因為阿特沃特不再糾纏綁架這件事了。

    「4月20日這天晚上,大約是凌晨3點鐘光景你在值勤嗎?」

    「是的,我在值勤。」「你能解釋一下為什麼上前阻止本案被告嗎?」「我注意到他的車開得搖搖晃晃。」她說道。「我跟著那輛車開了幾英里路,親眼看見車輪有四次開出了黃線。」「所以你就命令那輛車停下,認為這個人是酒後開車,對嗎?」

    「對的。」雷切爾回答。阿特沃特告訴過她回答問題時不要帶任何修飾。她不明白作證為什麼要花這麼長時間。她講的都是實話。不管律師們向她詢問多少問題,也不管他們如何巧妙地提出問題,事實始終是事實。她為什麼不能把發生的事情敘述一遍然後就退場?她已經兩天多沒有睡覺了。這麼久沒有合眼,她感到像是在水底游泳似的。

    「請告訴我們當被告的車停下後發生了什麼?」

    「我要被告出示汽車執照和牌照。」雷切爾說,聲音比先前聽上去響亮了一些。「他把這些證件交給我,我就開始查核他有沒有犯罪紀錄,有沒有給他發過上法庭的傳票。調度員告訴我布倫特伍德先生曾被法庭因酒後驅車而傳訊過,但他始終沒有露面,這時我要求再派一輛救援車來。」

    「這是照慣例要辦的程序,對嗎?」

    「對。」她回答。

    「你有沒有接著進行現場酒精測試?」

    「我等到救援車來到以後才進行。」她看了看被告。4月的那天清晨她遇上的這個人渾身邋邋遏遏,喝得酩酊大醉,今天卻變成了整潔而又時髦漂亮的生意人模樣,他身穿筆挺的三件套西裝,挺括的白襯衣,打著一條漂亮的領帶。卡爾-布倫特伍德年近五十,有一頭銀灰色頭髮和一張飲酒過度者都會有的浮腫的臉。他在紹森歐克斯101號高速公路旁的萊克斯汽車行賣舊汽車。

    「你能告訴我們前去援助的警官的姓名嗎?」阿特沃特問道。

    「吉米-湯森。」雷切爾說。

    「湯森警官到了以後你就進行了酒精檢測,」他繼續說,「那麼你得出的結論是什麼?」

    「結論是被告剛喝過酒。」雷切爾回答說。「他走路東倒西歪。他既不能碰到自己的鼻子,也不能準確地數數。另外,被告渾身上下散發出濃烈的酒精味道。我通知他因為酒後驅車他要被拘留,並告訴他警方還會將他登記入冊準備傳訊他。」

    「你這樣說了以後被告幹了什麼?」

    雷切爾清了清嗓子。「他拍了我一下。」

    「他有沒有以任何方式打過你?」

    「沒有。」她說。「但他拍了我以後,就拉開褲子的拉鏈,然後朝我的腿和鞋上小便。」

    審判廳的旁聽席上有五個男子發出了格格的笑聲。雷切爾猜想大概他們是被告的朋友或者親戚,也可能是從汽車行來的和他一起做生意的推銷員。

    她瞇起眼睛看了看他們,心想他們能否想像得出警官們經受了怎樣的難堪啊。

    「這件事發生的時候,湯森警官在哪裡?」

    「他就站在離我只有五英尺的地方,靠近我巡邏車的尾部。他看到我遇上了麻煩就走過來幫助我。」

    「你給被告上手銬了沒有?」

    「我幫著湯森警官一起給他上了手銬。」雷切爾說。「布倫特伍德一邊罵一邊掙扎。我們兩個人才制服了他。」

    「上了手銬後是誰搜他的身的?」

    「湯森警官。」她回答得很快,律師對於這一方面的證詞已經仔細交待過她了。「我回到車上去叫一部拖車來拉被告的車。」「你看到湯森警官從被告左邊的口袋裡取出了一支0.22英吋口徑的手槍嗎?」

    「我看……」雷切爾停住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被告聲稱手槍是被栽贓放在他身上的。他發誓說湯森小聲告訴他他會為此付出代價,並且對他說沒有人向警官撒了尿還能逃脫得了的。持有隱藏的武器會構成重罪,而被指控酒後開車只是樁輕罪。吉米。湯森希望雷切爾說她看到他取出了手槍,以此證實他說的事。阿特沃特也希望雷切爾這樣說,但在他倆面談時,他堅持說明自己絕對無意鼓動雷切爾作偽證。他稱這是「重新校正她的記憶」。在湯森發現手槍時,她已進入自己的警車去要拖車了。她怎麼能夠發誓她看到了自己明明白白井沒有看到的東西?

    「我是在湯森警官把槍拿給我看的時候才看到了它。」她最後說道,聲音中夾雜著一絲顫抖。「我沒有看見他從布倫特伍德先生的口袋裡掏出那把槍。」

    邁克-阿特沃特沉下了臉。「問話完畢,閣下。」他說完一下坐進椅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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