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患難與忠誠

第41章 文 / 查爾斯·裡德

    丹尼斯在悲哀和悔恨的痛苦中被抓丁的帶走了。他被夾在他的同行者中間,惟恐他會失去理性而企圖逃跑。為了他的緣故,傑勒德放棄了從德國去羅馬的路線,而他得到的報酬是什麼呢?一個人孤孤單單地留在勃艮第的中央。一想到這裡,丹尼斯便感到悲痛欲絕,時而咒罵天地,時而陷入凶狠陰森的沉默之中,致使押護人員認為解除他的武裝是比較保險的做法。快進城時,他們趕上了他們的首領。整個馬隊在金頭旅店停下來餵馬。

    年輕的女店主儘管忙於應付伯爵,尤其是那個「雜種」,但還是一眼就看見了丹尼斯。她顯得有些焦急地走過來打聽:他那年輕的旅伴是否碰到了什麼不幸的遭遇?

    丹尼斯一陣傷心,把一切都告訴了她,求她派人去找傑勒德。「既然他已經和我分離,也許他會聽我的勸告。」他說道,「可憐的人,他是很不喜歡孤獨的。」

    女店主把頭一甩。「我認為我已經有些過於心善了。」她說道,臉變得相當紅。

    「你不願意嗎?」

    「我才不願意哩。」

    「那麼——」說著他對她傾瀉出連珠炮似的咒罵。

    她轉過身去,嗚嗚地哭著走開,說她從來不習慣被人咒罵。她隨即命令她的幫工給兩匹螺子備好鞍。

    丹尼斯隨著那一幫當兵的往北去。他沉默不語,低頭俯視著鞍頭,完全沒想到那敦厚的女店主僅在四十分鐘之內就換上了一副騎馬的裝束,由於確實想趕時間,便和她的僕人朝著相反的方向疾馳而去。

    走了很長一段路之後,「雜種」和他的人馬在天黑時來到了白鹿旅店。他們的到來引起了很大一陣忙亂,所以過了一些時候,曼儂才在這麼多人當中發現了她的老朋友;而她也只是通過臉上緋紅的顏色表明了這點。她並沒上去和他打招呼以說明他們相識。這可憐的姑娘已開始瞧不起人了。

    她上升的階梯多麼可卑!

    丹尼斯看見了,但笑不起來。這旅店使他想起了很多很多傑勒德的事。

    夜幕降臨之前,風向變了。她把頭探進室內,用手指頭向他打招呼。他慍怒地站起身來,看守他的人也跟著站了起來。

    「不,我想單獨和你講句話。」

    她把他拉到房間的一個角落裡,低聲問他願不願幫她做件好事。

    他高聲地回答道:「不,他不願意,他沒有這個心情給男人或女人做什麼好事。如果他真想做什麼好事,就得是給狗做;不過,那也得看他有沒有辦法。」

    「唉,好弓箭手,我曾給你和你漂亮的朋友做過好事。」曼儂低聲下氣地說道。

    「太太,你說得不錯。好吧,為了他的緣故——你要我幹什麼呢?」

    「你知道我的事。過去我很不幸。現在我很體面,很受人尊重。但就在今天,還有個女人提起他來奚落我。只要他還吊在那兒,事情就會老這樣下去。我想請人把他拿下來。老天爺在上!」

    「我完全贊成。」

    「除開你以外,誰我也不敢去求。你願意嗎?」

    「即使我不是個俘虜,我也不幹。」

    遭到這冷酷的拒絕,溫柔的曼儂歎了口氣,絕望地合起她的手掌。丹尼斯告訴她用不著著急。有的是低賤一等的丘八,他們不會對這樣一樁生意表現出任何猶豫。這只不過是錢的問題。如果她能搞到兩個金安琪兒,他可以找兩個當兵的來干白鹿旅店的這件髒事。

    這並不是一個十分令人愉快的建議。不過,考慮到當兵的都是些候鳥,今晚在這兒喝喝酒,明天說不定就會在那兒被敲破腦袋,於是她悄悄說道:「你把他們找出來見我吧。但請你告訴他們,這是替我一個朋友干的,別讓他們以為是替我幹的。不然,我會羞得鑽進地裡去的,因為情況已經不同了。」

    丹尼斯找來了兩個當兵的。既然能輕而易舉地各賺一枚金幣,他們都樂意幹這個差事。他把他們送出去,輕蔑地打發了這樁差事,然後坐下來憂傷地尋思他失去的朋友。

    曼儂和那兩個當兵的很快達成了一個總的協議。但是,那屍體取下來之後他們怎麼處理呢?她喃喃地說道:「這附近有——條河。」

    「把它扔下河,對嗎?」

    「別,別,別那麼殘忍!難道你們不能把它綁上個重的東西慢慢地——放進水裡去嗎?」

    她一定是對這事進行過詳細的思考,因為她不是一個主意來得很快的女人。

    除開交錢的時間以外,一切都很快談妥了。兩個穿鎧甲的急於想得到錢,要她預先付款。曼儂不肯答應。

    怎麼,難道她懷疑他們的信用嗎?那麼讓她跟他們一起去,或者在遠處瞧好了。

    「我去瞧?」曼儂害怕地說道,「我寧可死也不去瞧你們幹這個事。」

    「但你還是要叫別人干。」

    「是這樣,因為這對我太有必要。情況畢竟不同了。」

    她也已經忘了自己對丹尼斯的囑咐。

    一個小時之後,那情郎兼匪徒的毛蟲般卑微生命的可憎殘跡便不再干擾體面的旅店主婦的社交生活,而往事的嚴峻眼睛也不再對白母鹿的享受投以惡意的目光了。

    總的說來,曼儂給店主做了一個還算不錯的妻子,一隻頂呱呱的看家狗,並且比誰都活得更久。

    她派去的兩個兵,在以中世紀的坦率執行了「送別舊歡」的任務回來時,吃了一大驚。他們看到市場上黑壓壓的一片人群,而一個小時以前還是空蕩蕩的。他們感到良心的鞭答。這準是干預死人的結果。然而,兩人中膽子較大的那個看到天很暗,便鼓起勇氣一個人向前偷偷走過去,悄悄地混在一群人當中。他很快回到他的夥伴跟著,以一種不完全合理的責備口吻說道:

    「你真是個天生的傻瓜,這只不過是神靈顯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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