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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嫌疑人 文 / 喬納森·凱勒曼

    自從發現朱莉婭的屍體以來,又過去了十天,一點消息也沒有。

    警方把嫌疑人的範圍縮小到了十六個人:十個猶太人,四個阿拉伯人,一個德努茲人,一個亞米尼亞人,他們每個人都不能證明自己當時不在案發現場;幾乎每個人都有犯罪前科或者根據監獄中的心理醫生分析有暴力犯罪的傾向。

    他們中七個強姦未遂,三個曾經多次強姦過婦女,有兩個喜歡偷看女人洗澡,而且有帶刀入室行竊的前科——醫生認為這樣的人極有可能是本案的兇手。

    十六個人中有五個住在耶路撤冷;另外六個住在距市中心只有一小時路程的郊區,那個德努茲人住在城市北邊的一座山上,從海法可以遠遠望見他的家。但是他失業了,有一輛破車,經常開著他那輛破車到處閒逛。有兩個阿拉伯人,一個猶太人也是這樣。剩下的兩個猶太人,格瑞伯茲和布瑞克勒兩人是朋友。他們倆輪姦了格瑞伯茲十五歲的表妹。

    他們倆也佐在耶路撤冷北邊。在坐牢之前,他們倆合夥開了一家搬運公司:

    幫顧客把行李從海關搬到家裡去。從監獄出來後,他們兩個又在一起合夥做生意,用一輛小貨車在高速公路上拉活。丹尼爾懷疑他們不僅僅是為了賺錢,很有可能是在尋找合適的獵物下手。

    丹尼爾審問了格瑞伯茲、布瑞克勒兩人和德努茲人,試圖在他們的供詞中找到一些與朱莉婭有關的東西。

    格瑞伯茲和布瑞克勒都只有二十來歲,裸露的胳膊上肌肉發達,一看就是那種沒什麼文化,一天到晚只知道惹事生非的人。兩人好像很多天都沒洗澡了,渾身上下散發著一股難聞的味道。儘管是在審訊室裡,兩人也沒太在意,仍然嘻嘻哈哈地開著玩笑,時不時還互相招一拍肩膀。儘管兩個人也沒有什麼特別親呢的舉動,丹尼爾仍然懷疑兩個人是潛在的同性戀。一提及他們的犯罪前科,兩人都火了,都一口咬定自己是無辜的,是被那個女孩子害的。

    格瑞伯茲說:「家族裡的每個人都知道她一直是個婊子。」

    「你怎麼認為她一直是個婊子?」丹尼爾問。

    格瑞伯茲低下了頭,沒有說什麼。

    布瑞克勒插話道:「那你怎麼看她?」

    丹尼爾盯著格瑞伯茲:「你強姦她的時候她只有十五歲。就算她是個婊子,你說她當了多長時間的婊子?」

    格瑞伯茲說:「她一直就是個婊子,她生下來就是個婊子。」

    布瑞克勒說:「他們經常在一起搞聚會。每次散了以後,有些人開車出去兜風,有人就會在車上和這個婊子做愛。」

    「你參加過那些聚會嗎?」

    「沒有,我沒有去過,反正她幹的那些事兒,大家都知道。」

    格瑞伯茲說:「那次,我們和往常一樣帶她出去兜風。當然,我們一起做愛了。這個婊子居然找我們要錢,我們說去你媽的。結果這個婊子就跟條母狗似的,居然報警了,把我們的一切都毀了。」

    布瑞克勒接著說:「我們失去了一切,只好重頭做起。」

    丹尼爾問:「說說你們自己的事兒,你們每天運貨都有記錄嗎?」

    「每天都有,但我們都扔了。」

    「為什麼要扔?」

    「憑什麼不扔,這是我們自己的事,我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丹尼爾看了看北方局逮捕兩人時做的筆錄。那個可憐的女孩子下巴被打碎了,掉了二十顆牙,一個眼眶被打裂了,脾臟被打得大出血,陰道縫了八針。

    「你們差點兒把她給打死。」

    「她偷我們的錢,她就是個妓女。」布瑞克勒狡辯道。

    「那你認為這麼打妓女就可以啦?」

    「我不是那個意思。你明白我說的意思。」

    「我不明白,說,你到底什麼意思。」

    布瑞克勒低下了頭:「給支煙抽,行嗎?」

    「等會兒,你先給我們解釋你是怎麼看待妓女的。」

    「我們不需要妓女。只要我們願意,找多少個女孩子都沒問題。」格瑞伯茲說。

    「那你們為什麼強姦她?」

    「那不同,整個家族都知道她是個婊子。」布瑞克勒說。

    一個小時後審訊結束了。從審訊結果看,丹尼爾既不能說這兩個人就是兇手,也不能說這兩個人就是清白的,與本案無關。案發那幾個晚上,兩人都說自己在家睡覺,但都找不到證人證實,菲特瑪死的那天他們想不起自己幹啥了,但他們回憶起朱莉婭死的那天,他們在運貨,經過一番艱苦的工作,警方在海關的記錄上找到了證據:那天他們兩人確實在海關提貨了。施姆茨仍想搞清楚菲特瑪出事那幾天,他們在幹什麼。

    丹尼爾認為不能完全排除兩人作案的可能。他們運貨去的目的地就在耶路撤冷旁邊,他們完全有可能把貨運到後,又折回耶路撤冷。但是他們在哪兒殺的朱莉婭又在哪兒將她肢解的呢?他們在耶路撤冷沒有可供作案的地方,技術科的人在他們那輛破車上也沒發現血跡。他們否認見過朱莉婭,而且堅持說當天沒去過耶路撤冷,當天確實也沒人在耶路撤冷見過他們。至於那天下午幹嘛啦,兩人說自己把車往北開到一個廢棄的海灘邊上,呆了一下午。

    丹尼爾問:「有人能證明嗎?」

    「沒人去那兒。」布瑞克勒說過往的船把垃圾都倒在那兒,氣味難聞極丁。一不小心,沙灘上的瀝青會搞得你一身都是。

    「那你們怎麼去啦?」

    布瑞克勒笑了笑說:「我們喜歡那兒,那兒一個人也沒有,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格瑞伯茲也跟著嘿嘿地傻笑。

    「我希望你們兩個去做一下測謊試驗。」

    「疼嗎?」布瑞克勒模仿著小孩的嗓音,假裝傻乎乎地問道。

    「你的檔案上說,你以前做過。」

    「對,我是做過。那些該死的電線弄得我很不舒服。這一次我說什麼也不做了。」

    「我也不做。」格瑞伯茲也隨聲附和著。

    「如果你們能通過測謊試驗,就可以幫助你們洗涮罪名。如果你們沒能通過測謊試驗,就說明你們撒謊了,你們有可能就是殺人兇手。」

    「讓我們考慮一下,行嗎?」布瑞克勒說。

    丹尼爾按了一下電鈴,進來一個警察,將他們兩人帶了出雖然這兩個傢伙很討厭,但丹尼爾還是相信他們兩人說的是真話。這兩人頭腦簡單,四肢發達,容易衝動,精神有點不太正常。這兩人一有機會,還會危害社會,但丹尼爾認為他們兩個人不是殺害朱莉婭和菲特瑪的兇手。這種冷酷的殺人方式不符合他們兩人的風格。但是有時候人們容易被表面現象迷惑,再加上他們兩人也沒法證明自己的清白,因此丹尼爾決定盡量推遲釋放他們,在放他們之前,先派埃維-克漢去他們住的地方再調查調查;放他們出去之後也要派人盯著他們,決不能掉以輕心。

    那個德努茲人叫阿薩德。馬拉,也是個白癡。他剛滿三十,說話有點結巴,有窺探他人隱私的毛病,住在一輛活動房車裡,有精神病史。當年因為有精神病他沒服兵役。十幾歲時,他潛入了一戶居民家中,吃光了冰箱裡的所有東西,臨走之前還留下了紀念品:在那人的廚房裡撤了一泡尿。

    由於他未滿十八歲,法官沒法把他送到監獄裡去勞教,只好準備把他送到工讀學校裡去,但他很走運,附近沒有工讀學校,這樣,這一次他就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不過,他的父親狠狠地揍了他一頓。看樣子這一頓揍得很厲害,至少整整十年他接受了教訓,沒幹什麼壞事。十年後的一個晚上,他又跑到別人家裡去偷東西。他已經有點變態了。偷了東西後,他並沒有急於溜走,而是在窗外窺視房主夫婦做愛,看到高潮處,他甚至叫了起來。叫聲驚動了房主夫婦,丈夫衝了出來,看見阿薩德-馬拉正一手抓著窗台,一手興高采烈地揮舞著。兩人打了起來。阿薩德被打得鼻青臉腫,最後幸虧警察及時趕到,否則阿薩德還不知道要被打成什麼樣子呢。到了警察局後,阿薩德很快就承認了所有的罪行。他在這一帶已經作案多次了。這樣,警方也就一舉破獲了多起入室盜竊案和性騷擾案。

    阿薩德也是個危險分子。警察上次逮捕他時,在他身上搜出了一把刀,儘管他說這把刀是用來開罐頭削水果的,而且也沒發現他用刀作案的證據,警方還是把刀沒收了。這次他運氣不太好,審判時碰見了一個以嚴厲著稱的法官,結果可想而知,他被判了重刑。在監獄裡,他表現不錯,心理醫生和監獄長都認為他已經改造好了,這樣他就被提前釋放,正好在菲特瑪死前一個月出獄。

    這次審訊前的例行檢查,又在他身上嫂出了一把刀。不過,刀刃與死者身上的傷口並不吻合。丹尼爾還注意到阿薩德-馬拉是個左撇子,驗屍報告上說兇手是個右撇子,儘管如此,丹尼爾並沒有大意,他還是審問了阿薩德將近兩個小時,並讓他做了測謊試驗,放了他之後,丹尼爾又給北方局打了個電話,要他們監視阿薩德,不過也沒有要求二十四小時監視,只是要他們在阿薩德進耶路撒冷時跟蹤就行了。

    與此同時,約瑟-李和伊利亞斯-達奧得也照著名單在審問嫌疑犯。他們兩人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審問猶太人時,約瑟-李就凶一些;而審問阿拉伯人時,伊利亞斯-達奧得就凶一些。他們花了很長時間,但一無所獲。

    兩天過去了,十六個嫌疑犯中的十個已經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了;他們沒有做案時間,而且全都通過了測謊試驗。剩下的六人中。

    有三個也通過了測謊試驗。只剩下三個嫌疑犯了。他們是布瑞克勒、格瑞伯茲和一個阿拉伯人。丹尼爾安排達奧得去監視那個阿拉伯人。

    當天下午快下班時,施姆茨趕回了丹尼爾的辦公室,隨身帶著一些從海關複印的資料。在菲特瑪死前的那幾天,布瑞克勒和格瑞伯茲攬了一大筆生意,很忙,因為碼頭工人罷工,一批貨已經被耽誤了三個禮拜了,他們把送這批貨的活接了下來。這批貨要分別送到三個地方,最遠的離耶路撤冷有七十公里。當然,如果他們開車開得快,也有可能當天趕回耶路撤冷。

    丹尼爾、施姆茨、約瑟-李三人分別緒三個地方的貨主打電話核實情況。貨主們證實他們兩人那兩天確實很忙。而且菲特瑪死的當晚,他們就睡在第二個貨主的貨場裡。那個貨主記得很清楚,因為他們就睡在貨車上,撒尿也不去廁所就站在車上往下撒,早上起來後也不刷牙就這麼吃早餐,把貨場搞得亂糟糟的,臭氣熏天。

    「當時車上還有貨嗎?」

    「有,多得很。撤尿時他們就站在貨上往下撤,太他媽討厭這兩個白癡,明明有證據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卻一直不肯說,要麼他們兩個太傻了,要麼他們兩個認為被警方看成殺人嫌疑犯很刺激。

    丹尼爾想:「儘管這兩個人很危險,遲早要犯事兒,但現在不用管他們了。」

    阿爾朱裡這個阿拉伯人是最後的線索了。他喜歡用刀而且仇恨女人。僅僅因為湯做得不好,他就差點把他的第一個妻子殺了。後來他又把他的第二個妻子打成重傷。從監獄出來還沒三個月,他又娶了第三個妻子。真不明白,女人怎麼會喜歡這種類型的男人?這不是找死嗎?難道獨身一人比死更讓人害怕?

    達奧得審問了阿爾朱裡,但沒發現什麼可疑的東西:這個傢伙生活得很有規律,晚上從不外出。達奧得查看了他的資料,也沒發現什麼。

    丹尼爾看了看表,已經是晚上八點了,他想起還沒給家裡打電話,於是拿起話筒,給家裡打了個電話,但沒人接。他又撥了總機詢問勞拉是否給他打過電話。

    「讓我查一查。對,四點半她給你打過一個電話,問你是否回家和孩子們一塊兒吃飯。

    「她還打過嗎?」」七點半她還打過一次,也是問你是否回家吃飯。」

    「她說了她在哪兒嗎?」

    「沒有。她可能希望你能盡快回電話。」「謝謝。」丹尼爾把電話掛了,又喝了一大口冷咖啡,正準備趴在桌子上睡一會,突然聽到一陣敲門聲,指起頭一看,施姆茨手裡拿著一疊資料,氣沖沖地走了進來。

    「丹尼爾,瞧瞧這個。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見有人往牆上貼這個,想想也許你需要這些東西,就給你拿了幾張過來。」

    施姆茨拿的都是一些傳單。傳單中間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的照片:照片上的男人鬍子拉碴的,卷髮,有點胖,小眼睛,戴著一幅黑框眼鏡。他外面穿著一件深色的夾克,裡面穿著一件自襯衣,所有的扣子都扣上了。在照片底下,分別用希伯來語、英語印著黑色粗體字:「小心這個男人!

    馬可斯基是個殺人犯!馬可斯基是個強姦幼女犯!看好你的孩子!」在這些標語的下面是從紐約的報紙上剪下來的剪報。這說明這些東西都是真的。丹尼爾累極了,但他還是努力克服著疲勞,瞇著眼看著這些剪報。

    馬可斯基來自紐約市的布魯克林區,是六個孩子的父親,也是一所神學院的牧師。一天,一個孩子控告馬可斯基性騷擾,結果引發了至少十二個孩子類似的控告。紐約市警察局逮捕了他。在交了保釋金後,警察局放了他。但他溜了,再也沒有出現過。登在《紐約通訊》上的一篇文章,在分析了他和猶太教傳教士的密切關係後,推測他可能已經逃到以色列了。

    丹尼爾一言不發,把傳單放在了桌子上。

    「這個該死的狗雜種就住在這兒。」施姆茨說,「他在沃爾遜住宅區買了一套房子。貼這些傳單的人叫羅比維奇,也是從布魯克林期的牧師,對馬可斯基的案子一清二楚,他後來一直認為馬可斯基在紐約坐牢了。他調到以色列後,在沃爾遜住宅區買了套房子。結果有一天在離他家不到一百米的地方,他看見了馬可斯基,這可把他給嚇壞了。要知道他有七個孩子。他直接去找了馬可斯基的主教,跟他談了那個狗雜種的事。主教承認確有其事,卻又說馬可斯基對自己幹的事兒很後悔,應該給他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羅比維奇回來就去找了台印刷機,印了些傳單,到處貼,想引起大家的注意,把馬可斯基趕走。」

    丹尼爾說:「一個牧師在交了一大筆保釋金後,又到了耶路撤冷最高檔的住宅區,他從哪兒弄來的那麼多錢?」

    「羅比維奇對這事兒也很奇怪,他猜想是教徒們按照主教的意思捐的,這話不一定可靠。羅比維奇是另一個區的牧師,他們之間經常互相攻擊。」

    「羅比維奇為什麼不通知我們?」

    「我也問了他。他說他原認為警察跟馬可斯基是一夥的,要不然他怎麼可能入境,又這麼大搖大擺地到處踢蹬呢?」

    「還有別的消息嗎?」

    「我記得國際刑警組織沒有發給咱們關於馬可斯基的通緝令。」

    「對。」丹尼爾打開一個抽屜,拿出一疊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緝令,翻了翻,「沒有馬可斯基的。」

    「海關也沒通知我們有危險人物入境。」施姆茨說,「這個主教挺有來頭的。」

    丹尼爾說:「這個主教也是剛從布魯克林來的,來了還不到一年。他來時,還帶了好幾個牧師。」

    「都住在沃爾遜住宅區?他們可真夠奢侈的。」

    「大部分都不住那兒。可能只有馬可斯基一個人住在那兒,他到咱們這兒多久啦?」

    「已經來了三個月了。這個狗雜種沒準又強姦小孩子了,當然,也有可能他不僅對小孩感興趣,對成年人也感興趣。誰知道這傢伙又要幹什麼壞事?」

    丹尼爾猛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施姆茨對丹尼爾這麼激動有點吃驚,情不自禁地往後退了一步,呆呆地望著丹尼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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