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 文 / 厄爾·斯坦利·加德納
佩裡-梅森德拉-斯特裡特、霍默-加文、保羅-德雷克和斯蒂芬妮圍坐在梅森法律書室的桌旁。桌上放著一瓶威士忌酒,一瓶虹吸管蘇達水,一大罐冰塊和幾個杯子。
梅森對斯蒂芬妮-福克納說:「你早應該告訴我。」
「我不會告訴任何人的,梅森先生。我看見霍默正在離開喬治-卡塞爾曼的公寓,他沒看見我。後來,他把槍交給我,我發現槍裡面有一個空彈殼,我覺得自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再後來,你安排小加文給我送槍,這樣如果警察讓我交出那支他們稱作的『皮套槍』,也就是霍默-加文留給的那支槍,我想警察會在小加文留給我槍的地方找到凶器。你們剛離開我的公寓,我就抓起小加文留下的手槍藏到了廚房的一袋子麵粉裡,後來我從面袋中取出手槍,來到附近的一處建築工地,把槍按進正在澆鑄成型的濕水泥中。」
霍默-加文說:「我不知道你在那座公寓樓處看見了我,斯蒂妮。我上樓去告訴卡塞爾曼,我要和他攤牌。他告訴我10分鐘後他有一個重要的約會,不能和我談了。伊娃-埃勒厄特當時肯定在那兒。我告訴他我11點鐘再去,準備和他攤牌。」
梅森說:「我和卡塞爾曼談話時,打來電話的那人肯定是伊娃-埃勒厄特,她說馬上就到。正是這個電話使得卡塞爾曼不安起來,他讓她過兩分鐘再上來。這說明她的電話是從附近打來的。我從前門出來後一直盯著公寓樓的前面,但沒看見有人進去。我知道有人要進樓,但又沒看見有人來,本應提醒我進樓的人一定是從後面的樓梯上樓的。」
「好了,現在真相大白了。」加文說,「她是從後門進去的。卡塞爾曼說服她用假帳單騙錢,後來她發覺他是在欺騙自己。」
斯蒂芬妮說,「我到卡塞爾曼住的公寓樓門口時,正好有個人從裡邊出來。她為我扶住門讓我進去。我上樓來到卡塞爾曼公寓門口,按了門鈴,沒有答應。我試了試門把手,門沒有鎖。我推開門走了進去,喬治-卡塞爾曼躺在地上,已經死了。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突然間我意識到自己踩到一灘血中,我嚇得驚慌失措。我跑進浴室,試圖洗掉鞋上面的血跡。我曾跑下來看他是否死了,手上也沾了血。我洗呀、洗呀、洗呀,後來順著後面的樓梯跑下樓。
「因為我認定是霍默殺了他,所以我什麼也沒說。我覺得我沒有責任提供證據。」
霍默-加文若有所思地看著她:「為了不牽連我,你冒了被判一級謀殺罪的風險。」
她說:「你應該講出來!你認為是我殺的人後,為了救我你故意把脖子往絞索裡伸。」
突然兩人一起放聲大笑。
「好吧,」加文說,「我們以後再討論這個問題。梅森,我順便想說說你的服務費。」
加文取出支票本,在一張空白支票上簽了名,推給桌子對面的梅森,說道:「想填多少就填多少。」
電話鈴響了,德拉-斯特裡特拿起電話聽筒說:「請稍等。」
她轉向梅森。「小加文在電話上。」她說,「他向你道歉,因為對你無端地發了一通脾氣。他說那輛賽車可以再減600元賣給你。」
梅森咧開嘴笑了,順手拾了加文簽過字的那張空白支票。
「告訴他過段時間再來電話。德拉,我想也許我們能做成這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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