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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詹姆斯 文 / 伊迪絲·華頓

    一

    命運恰巧把一個人跟朋友們聯繫在一起,離開了朋友的個性,那麼這個人還有什麼個性可言呢?撇開我一生中兩三例最偉大的友誼的影響,就談不到我自己,因此,描述我自己的成長過程就必須描述這些友誼的激勵和啟迪性的影響。青少年時代,我在智力的發展上完全與世隔絕——徹底隔絕到除了跟他人相處時,我慢慢感覺不到寂寞的程度——三十多歲時,我從這樣一種青少年時代進入了一種最稀奇珍貴、最豐富多彩的心照神交的境界。我的一些朋友是男子,他們在各自的行業中都是出類拔萃的,但不是社會名流;另一些朋友我初次相識時已聞名遐邇,對於他們,我覺得很難進行恰如其分的描述,很遺憾,我缺乏善於記憶字句的能力。一旦從漫長的內心孤獨中解脫出來,我的機會——雖然程度有限(我基本上是不善於「交際的」)——卻具有一種珍奇得足以使我的文章滿篇生輝的特點。我和兩三位偉大的智者結成了莫逆之交;然而,我自己不是個博斯威爾1,而且也不曾有過自己的博斯威爾,對於這兩種情況我都抱憾終身,因為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可以記錄下在眾多使人心馳神往的時刻裡洗耳恭聽到的精彩談話,在第二種情況下,我可以把這種談話傳達給我的記事侍從。事實上,每當高朋滿座之際,由於想進入一種心曠神怡的境地,排除做記錄之類的精細事務,我跟偉人們談心時,寧肯當一名陶醉於阿爾卑斯山草地瑰麗景色的畫家,也不願做一個編列草地植物標本目錄的植物學家。

    1博斯威爾(JamesBoswell,1740—1795),蘇格蘭作家,他與英國大作家約翰生過往甚密,後來出版了以翔實著稱的《塞繆爾-約翰生傳》,因此,「博斯威爾」已經成為忠實的傳記作家的代名詞。

    有一回,我碰巧坐在柏格森1先生旁邊吃飯,便向他吐露了對自己記憶中奇怪的陰差陽錯所感到的苦惱和困惑。我問他,我能把我所認識的每個人的地址以及我十八歲以後聽過的每個歌劇的歌詞作者之類的雞毛蒜皮的事記得分毫不差——而涉及到詩,我的首要激情和最大快樂時,我記憶詞句的能力幾乎喪失,我只能聽見內心的音調,卻很難填上適當的歌詞,這是怎麼回事呢?

    1柏格森(1859—1941),法國唯心主義哲學家。作品有《試論意識的直接材料》、《物質與記憶》等。

    我講完話前就感到;我的問題並未引起我卓絕的鄰座多大興趣,而他的回答也顯然令人失望。「Matsc-estpredsementparsequevonseteseblouie」1,他若無其事地回答著,同時轉過身去注視著遞給他的菜餚,並不費心去深入探討這個問題。只是到了後來,我才發現他的確把該談的都和盤托出了。心醉神迷中的精確本領(這是我對絕妙好詩找到的最好定義)也許在欣賞者身上和創造者身上幾乎同樣罕見,而我多年的智識隔絕已經使我對聆聽精彩的談話的快樂極其敏感,因此對我來說,精確地記錄這種談話是不可能的。然而精彩的談話似乎用一種漸進的滋補力量進入我的心田,有時只能在很久以後才感覺得到;它作為一種力量,一種影響,滲透了我的週身,它把我的宇宙封閉在一個五彩玻璃的圓頂之中,當這圓頂在我四周豎立起來時,我很難拆下一些碎片來。也許讀者要在這裡抗議,說我用一頁多的篇幅只說明我的記性壞;然而,光這麼說說似乎解決不了全部問題,因為我聽到的話並未被忘卻,而是儲藏在某種深處,它仍然帶著自己的基本含義從這種深處返回來,不過很難訴諸於文字形式罷了。

    1法語:「那正是因為您受到迷惑」。

    我在「山宅」度過了幾年時光,在此期間和而後的年月裡,我有一些最親密的朋友。既然我已經提到亨利-詹姆斯訪問「山宅」的事,因此把他的名字列在這批朋友名單之首是最恰當不過的了。其實,我跟亨利-詹姆斯初次見面是許多年前的事了,也許是八十年代末;不過只是在「山宅」,他才初次進入了顯著地位。

    長期以來,他在那兒露面的希望似乎不大,因為我們初次見面時,我在偉大品格面前呆若木雞。對亨利-詹姆斯的偉大我從一未懷疑過,但在對其人其書瞭解之前,我無法揣測他究竟有多麼偉大。我是在愛德華-博依特家裡跟他邂逅的。博依特是一位卓越的水彩畫畫家,沙爾金1對他的才華推崇備至。博依特夫婦都是波士頓人,又是我丈夫的老朋友,許多年來一直住在巴黎。正是在那裡,有一天他們請我們跟亨利-詹姆斯一起吃飯。我簡直不相信那種榮幸竟會降臨到我的頭上,為了不辜負這次榮幸,我能想到的唯一辦法就是:穿上我最新的杜塞裝,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也許還不過二十五歲,我就是在這種原則下生長起來的,而且我從來沒有想到除了我的青春。我的漂亮的上衣外,還有什麼東西能把我舉薦給那位我連解鞋帶都不配的男子。那件衣服至今歷歷在目——它就是漂亮,茶玫瑰般的粉紅,繡著彩虹般的珠子。然而,哎呀,它既沒有給我說話的勇氣,也沒有引起那位偉人的注意。那個晚上一事無成,我垂頭喪氣地回了家。

    1沙爾金(JohnSingerSargent,1856—1925)。美國肖像畫家。

    一兩年後,在威尼斯(也許在1889年或1890年),我又遇到同樣的機會。我丈夫的另一個朋友,波士頓的拉爾夫-柯蒂斯盛意邀請我們去見亨利-詹姆斯。我想,他不是在巴巴羅宮跟柯蒂斯住在一起,就是跟羅伯特-勃朗寧1的老朋友阿瑟-布朗森夫人住在一起。幸運再次伸出她的手——我的手又一次從她的手中滑落。我再一次沉思:我怎樣才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贏得他的青睞呢?哦——這一回我有一頂新帽子;一頂漂亮的新帽子!我幾乎敢肯定這頂帽子挺合適。我覺得只要他對我說這樣的話,我就可以鼓起勇氣大談我對《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畫像》的讚賞。然而,他既沒注意這頂帽子,也未注意戴帽子的人——我們的第二次見面同第一次一樣未達到預期效果。幾年以後,我對他提起這兩次會見時,他承認他甚至不記得在哪兒見過我!至於最後毫不猶豫、又未經準備地把我們聯結到一起的那次會見日期,我們誰都記不起來了,不知道這次會見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進行的。我們只是知道:突然之間。我們好像一見如故,而且(正如他在1910年2月寫給我的信上所說的那樣)「越來越難捨難分了」。

    1羅伯特-勃朗寧(RobertBrowning,1812—1889),英國詩人。

    其原因當然是,在這一段時間裡,我有了自知之明,而且再也不怕同亨利-詹姆斯講我們倆都關心的事;而他呢,總是以與人為善的態度對待青年作家,並且立刻利用他的魔力吸引談話者交出心來。也許是我們共同的詼諧感首先促成了我們的理解。真正的神交對兩個人說來就是要具有音調完全相同的幽默感和反嘲感,這樣,他們對待任何問題的共同眼光就像互相連成拱形的探照燈光一樣相交。我有一些好朋友,我和他們之間缺乏這種紐帶,所以同他們不是真正的莫逆之交;在這種意義上說,亨利-詹姆斯也許是我交往中最親密的朋友,雖然在很多方面,我們大相逕庭。

    最初幾次見到的亨利-詹姆斯是沙爾金優美繪畫中的大鬍子彭西羅索,一味講究衣著和風度,一副舉世公認的八十年代bommedumoude1的派頭,然而,到我們彼此熟悉的時候,他那結實筆挺的身材已經變得有點臃腫了,他不再追求衣著的雅致,而是首先講求舒適。臉刮得淨光,這在雕像般的美中顯示出高貴的羅馬式面型和引人注目的大嘴巴來。這種變化象徵著某種深沉而不外露的東西。在這一段時期內發生了兩件事:亨利-詹姆斯已經對上流社會做出了判斷,這種社會約束了他青年時代的想像力,就像它曾經約束過巴爾扎克的想像力,而後又約束過普魯斯特2的那樣。他離開這個社會住到鄉下,帶著他歷險中獲得的全部戰利品,在離群索居的新環境中,他終於把握住了自己的天才。他早期的小說儘管精妙——但就完美而言,沒有一部能比得上《一位女士的畫像》——然而按即將達到的標準來衡量,他的早期作品,僅僅掠過生活和他的藝術的表面。甚至在《一位女士的畫像》中寫下伊莎貝爾夜裡在爐火邊沉思自己命運的那個人,也遠遠不是心裡醞釀成熟了一篇更傑出的夜景描寫的那個人,在後面這幅畫面裡,瑪吉3在范斯陽台上觀察著四個打橋牌的人,並放棄了她的報復打算,因為「沒有什麼東西比一支粗獷的東方商隊更接近經歷了,這支商隊隱隱約約出現了,在太陽下顯示出粗獷的色彩,激越的笛聲響徹雲霄,長矛直刺蒼穹……然而,商隊快來到她面前時卻忽地一轉彎拐進了另一些峽谷。」

    1法語:上流社會人物。

    2普魯斯特(MarcelProust,1871—1922),法國作家。

    3詹姆斯後期寫的小說《金碗》中的女主人公。

    雖然他發現了自己的天才,擺脫了日常社交事務,但他在小事中,從沒有把自己從循規蹈矩的境地中解放出來。現在雖然他假裝遷就笨拙的身軀,因為首先得考慮身體的安逸,但他依然不時地講究衣著和其他一些瑣碎的社會禮儀。1907年,有一次他跟我們驅車在法國旅行,他突然決定(不在別處,偏偏在瓦普蒂埃1!)必須在此時此地買一頂新帽子。選這樣一頂帽子帶來了簡直無法克服的困難。直到他宣佈他無法使帽商明白「他所要的就是別人都戴的普通帽子」,而我頗不耐煩地建議他要一件蓋頭的東西pourl-hommemoyensensuel」2時,才打消了他的猶豫,於是在一陣笑聲中,帽子買下了。

    1法國西部一城市,那裡有古羅馬遺跡。

    2法文:「為這個耽於聲色的普通人」。

    他對體型比衣著更挑剔,如有人暗示他的體態不夠剛健,有點臃腫,他就感到憤懣。有一次,我的朋友雅克-愛米爾-布朗歇給他畫一幅優美的側面坐像,這是唯一的一幅「逼真」的畫像,可是他私下讓我向布朗歇建議:「不要——把我畫成丹尼爾-蘭伯特1。」

    1丹尼爾-蘭伯特(DanielLambert,1770—1809)、英國人,有案可查的最胖的人,23歲時體重448磅,臨死時,不輕於733.5磅。

    他屬於舊式的美國,這是無法掩蓋的事實,我也是從那裡來的——說起來幾乎有點自相矛盾。據說為了追求美國最後的蹤跡,非一個人來歐洲不可。我有這樣的發現,因為我的法國和英國朋友讀了《天真的時代》後告訴我,他們沒有想到七十年代的紐約生活,竟然如此像同時期英國有大教堂的城鎮或法國的「外省城市」的生活。年輕一代的批評家從不認識詹姆斯,更不瞭解他所成長於其中的那個世界,卻妄說什麼他生活在歐洲損害了自己的天才,當他明白自己的錯誤時已為時太晚。我親眼見過他於1904、1905和1910年在美國長期逗留,並親眼看到這幾次逗留所發生的反應(在當時寫的所有信件中已表現出來),所以,我可以證明:他在那裡從來沒有感到真正的快樂,也沒有感到自在。他到「山宅」來過幾次,每次呆的時間都很長,1904—1905年他第一次回美國期間,跟我們一起在紐約呆了一段時間,由於生性敏感,他對新人、新事、新思想都感興趣,非常好奇,也容易接受。他對這一切的眷戀之情在他給艾德蒙-高斯爵士1的一封信(在『山宅」寫的)裡講得十分痛切,這種情緒一刻也沒有中止過。亨利-詹姆斯是一個風俗小說家,他的性情和處境使他觀察到的風俗是那行將消滅的一小撮人的風俗(而他就是在這一小撮人中間長大的),或者是昔日的社會中這些人更加生動的原型人物的風俗。不論好壞,他非得在他能夠發現食物的地方尋找食物不可,因為那是他的想像力能夠完全消化的唯一食物。他痛切地意識到這種局限性,並常常對我悲歎他沒有利用現代美國生活中金融和工業方面的「素材」的能力。華爾街以及與大實業界相關的一切,對他來說依然是一個猜不透的謎。意識到這一點,他感到自己在小說中永遠不能充分描繪「美國風情」2,而且總是坦白地承認這一點。他試圖把維韋先生3塑造成一個退休的金融家,試圖把這個人物或他土生土長的「美國城市」與任何一種具體的現實掛起鉤來,這種嘗試也許足以證明詹姆斯在設法描繪行動中的美國錢商時的種種困難。

    1艾德蒙-高斯爵士(SirEdmundGosse,1849—1928),英國作家。

    2作者借用詹姆斯一部著作的書名。

    3《金碗》中的人物,前面提到的瑪吉的父親。

    他第一次回美國時,身體相當健康,精神也極佳,他(起初)對歷險的新奇感到歡欣鼓舞,對成功地改變自己足不出戶的習慣(他管我叫「鐘擺女人」,因為我每年都要橫渡大西洋!)感到心花怒放,更重要的是被開車的新經歷迷住了。我們用「阿爾弗雷德-德-繆塞」車和「喬治」車練習時正值夏天;儘管幾經挫折,大家坐著「華頓家寬敞方便的新車,成功地進行了一些愜意的旅行,這輛車使我意識到它可以為一個人所做的一切,一個人可以從他那裡得到的一切」;這種運動方式在他看來,就像曾經對我來說一樣,是生活的一種放大。

    二

    說到亨利-詹姆斯,令人特別遺憾的是,跟他特別親近的人中沒有一個有記性的人,或者說有記性的人沒有運用記性把他的談話記錄下來,因為我從來沒有見過哪個作家的談話和他的作品如此相得益彰。才華往往像一個裝飾瘤;然而這種被籠統地稱之為天才的品質通常會使人格生輝。「就是他僅僅剪剪指甲,」這是歌德關於席勒的通俗說法,「人們一眼就看出他比他們任何人都高明。」這種普照亨利-詹姆斯的朋友們的光輝,卻照不到那些只憑身體上的特點對他略知一二的人身上。他講話慢條斯理的,有時候被誤認為裝腔作勢——或者更加離奇的是,被誤認為是一種拙劣的英國狂!——其實是對童年時代被認為不可救藥的一種口吃病的不完全矯正。他對待泛泛之交彬彬有禮,講起話來語句繁複,於是這些人感到很難跟他隨便交談。那種禮貌,那種語句大概也是同一缺點造成的。他先花過多的時間斟酌字句,然後才開口講話,就最機靈和最敏感的人而言,這樣做只能導致靦腆和自咎;這一事實往往被看成矯揉造作的猶豫態度。有一次在紐約,我安排了他與了不起的杜利先生1的會見,他對杜利先生關於人生世相的評論十分欣賞,飯後我注視著他們,發現彼得-鄧恩在詹姆斯插話的汪洋大海裡絕望地掙扎著;下一次我們見面時,他說終於見到了詹姆斯,十分高興,隨後又淒然地說:「遺憾的是他說什麼事都用那麼多時間!他說的每一件事都精彩極了一不過我一直想告訴他:『竹筒倒豆子照直說吧。』」

    1杜利先生(Mr.Dooley)是芝加哥新聞作家兼《柯裡爾》雜誌的編輯芬利-彼得-鄧恩(FinleyPeterDunne,1867—1936)的系列作品中的人物,他是個酒吧老闆,以幽默風趣的言談針泛時弊。這些作品的第一集名為《和平與戰爭中的杜利先生》。本文說的杜利先生其實就是彼得-鄧恩。

    對詹姆斯的密友來說,這些苦心的猶豫非但不是一種障礙,反而像一座蛛網搭成的橋樑,從他的心裡直通到別人心裡,像一段看不見的通道,在上面,人們瞭解到:巧妙的反語,含蓄的笑話,謹慎的惡意使人不由得捧腹大笑。在這懸念叢生的時刻,就有機會看見惡意與快樂兩種力量聚集在他多變的面容上,這也許是跟亨利-詹姆斯談話的獨特經歷中最罕見的時刻。

    他的信,儘管令人愉快,只給了他談話中的片言隻語,對他的密友來說,每當他的健康和環境有利時,這種談話帶著一系列栩栩如生的意象和鞭辟入裡的鑒賞傾吐出來,全部內容充滿了反話、同情和妙語如珠的玩笑,他曾經對我說到布爾熱1:「在我見過的所有談話者中間,他無疑是個佼佼者。」凡是聽過他的精彩談話的人也許都贊成把這句話用到他身上。他的信裡最不可能保留的特點之一(因為不管腳注多麼詳盡都難以解釋)就是戲謔——往往是純抽像的「玩笑」——這就是他的談話使人驚喜交集的特點。他寫給沃爾特-貝裡關於「化妝用品袋禮物」的信幾乎是一般讀者都能理解的這種親切玩笑的唯一例子。從他給許多最親密的朋友寫的信中,有必要刪去大段大段的戲言和反覆提及的陳舊笑話的堆砌、積聚如山的妄語。亨利-詹姆斯記憶笑話的能力是驚人的;一旦掌握住了一句精彩的笑話,他不僅虔誠地把它保存下來,上面還要加上一種結構複雜的類似的妄語,朋友們增添的一磚一瓦都要巧妙地合併到這一層建築中去。如果讀者沒有事先研究每個通信者的個人歷史和一般經歷,就很難進入他的妄語世界中去,這個世界就像《鏡子》或《奇境》2里各種角色生活的那種四維結構的世界。小小的暗示通常就足以開動火車;就像他寫故事時,一粒隱射的小小芥子就會繁衍成一個枝繁葉茂的「題材」一樣,他最妙的妄語也同樣在無人記得的瑣事中開花吐艷。

    1布爾熱(PaulBourget,1852—1935),法國詩人,評論家和小說家。

    2這裡指的是英國作家劉易斯-卡洛爾的《艾麗絲漫遊奇境記》和《鏡子背後》。

    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在馬薩諸塞西部群山中愉快地驅車旅行,這次旅行中真是妄語四溢。過去我們經常一起在歐洲駕車旅行,所以大部分笑話都與羅馬遺跡和哥特式大教堂有關。他就用這種笑話賞玩他所謂的「清瘦空曠孤寂的美國美景」。一天,他注意到迪爾菲爾德和斯普林菲爾德之間的谷地中傲然屹立的一座秀峰,峰巔有一所「夏季別墅」模樣的木棚。我告訴他,這座山叫「湯姆峰」,那座建築物就是「有名的卡爾特會修道院」。「對了,和尚們都在那裡製造『莫西克』,」他把話鋒一轉,講到一種軟飲料,那年夏天,有成千上萬的囤積品湧出來糟踏風景。

    有時候他的打趣並非沒有惡意。我記得一次,他來訪時,我丈夫不慎說漏了嘴,他說,「伊迪絲的一篇新小說——你在上一期的《斯克裡布納》雜誌上見到了吧?」我的心往下一沉;我知道要詹姆斯當著作者的面說出「欣賞」的話來會使他非常為難的。他自己熱衷於技巧和結構問題——越來越不把短篇小說的形式當成一種手段——因此,除了他自己的作品,很少有「小說」(如他所說的)會引起他的興趣,不過威爾斯1先生的小說除外。他曾經對我坦率地說,他對威爾斯先生的小說喜歡得不得了,「因為他寫的一切都栩栩如生」。我總是想方設法不讓他見到我的作品,還曾經責備他把我的作品搜尋出來讀,只為惹我生氣——對於這種指責,他唯一的反應是抿著嘴內疚地笑笑。眼下,他像往常一樣,立即回答道:「啊,讀了,親愛的愛德華,我已經讀過這篇小小的作品——我當然讀過它了。」然後是輕輕的一頓,我知道這是不祥之兆;然後他細聲細氣地接著說:「佩服,佩服,一篇小小的傑作。」他轉身面對著我,和善得叫人害怕。「當然這麼一位嫻熟的女藝術大師,不深思熟慮,是不會用奇妙的傳統手法寫這篇故事的。不過,說實在的,在這一特定情況下,除了傳統手法,別的都是不可能的。親愛的夫人,經過再三考慮我覺得這種手法也許會使你放棄你寫的題材,因為……嘔……因為題材本身是格格不入的。」

    1威爾斯(H.G.Wells,1866—1946),英國作家。

    在「山宅」寬敞可愛的陽台上,客人們哄堂大笑,為「刮我的鼻子」叫好。我不願否認面對這種喧聲他也許只是沉默地眨眨眼睛。然而,認為他存心糟踏我可憐的故事就錯了。我相信,他起初是要誠心誠意讚揚一番的,但他一開口就忍不住要說實話,凡是與他認為的神聖藝術有關的事,他容不得半點虛假,在他身上,心地的單純與珀西-盧伯克1先生正確地稱之為頭腦的健全結合起來了,只是他對朋友感情上的無微不至的關懷被他在文學問題上的忠誠抵消了,朋友們請教他時,有時未加請教,他就以這種忠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除了書信方面的一切問題上,他的忠誠被一種幾乎是過分的柔情軟化了;但在討論lemetier2時,就沒有溫情流露了。

    1珀西-盧伯克(PercyLubbock,1879—1965),英國歷史學家,作品有《伊迪絲-華頓畫像》等。

    2法文:手藝,職業。

    還有一天——到我們友誼的後期了,因為這一次他解剖刀下的作品是《鄉俗》——他對我的作品談了一大堆溢美之詞後,突然忍不住說道:「不過你當然知道——你的感覺敏銳得很,你怎麼會不知道?——你在寫故事的時候,筆下有一個極好的題材,這應當是你的主題,而你只把它當作一個小小插曲,放過去了?」

    他這句話的意思是,在他看來,這本書的主要興趣及其最獨到的主題在於安德茵-斯普拉格這樣一個粗俗的青年婦女,完全無準備、無意識地闖進了古老的法國貴族的家庭生活的迷宮。我明白他的意思,而且認識到安德首-斯普拉格們和她們所嫁給的法國家庭之間的聯繫正如法國人自己所說的,是一種風俗小說家十分感興趣的「現實」,而且也是迄今人們很少觸及的一種現實,然而,我爭辯說,在《鄉俗》裡,我只是在給某個青年女子的經歷編寫年史,不管他的命運把她帶向哪個半球,我的任務是記錄她的創傷,接著寫她的下一個階段。然而,這對詹姆斯來說,並不成為理由,他對編年小說的興趣早就喪失殆盡,關心的只是苦心描繪一個中心情景的各個方面。因此,如果不好明講,他只好含蓄地回答:「我的寶貝,那你就選錯題材了。」

    有一次,他跟我們一起呆在巴黎時,我對這種忍不住要說實話的衝動有過一次更有意思的體會。他偶然探聽到了這樣一件事:《兩個世界評論》原準備刊登我的一篇小說的譯文,由於譯文未準備就緒,該刊臨時求援,我答應自己另寫一個短篇來代替這篇譯文——用的是法文!我知道詹姆斯對這種實驗會作何感想,我千方百計想對他隱瞞這一討厭的秘密;但他人未到卻早已探聽到了這個秘密。某個白癡竟然當著我的面向他挑逗:「呃,詹姆斯先生,華頓夫人竟然用法文給《評論》寫了一篇小說,難道你不認為這件事辦得漂亮?」他眼角上浮現的神采慢慢下移到抽搐的嘴唇上,這說明回答已經準備好了。「漂亮——再漂亮不過了!驚人的功夫。」他猛地扭過身來,慢條斯理地對我說,峨祝賀你,親愛的,在巴黎街頭撂了二十年文學上的陳詞濫調,給你一古腦兒撿來了,而且成功地塞進了短短幾頁的篇幅裡,真有兩下子。後來他跟我的一個朋友談到這篇小說時,在這一苛刻的評語上,更加嚴肅、更加善意地加上這麼一句:「她一生中一次令人欽佩的插曲。不過她千萬別再幹這種事了。」

    他知道我喜歡我們文學的粗獷風格,也許正因為如此,他就更加放肆地進行攻擊;要是遇上旁人,雖然盡量留情,但真實思想還是顯而易見的。親身經歷使我們體會到:再沒有比漠不關心或虛情假意地談論一個人的技藝更為難的事了。作家可以不假思索,對繪畫滔滔不絕地講一通恭維話,畫家對書也可以這麼作;但是要一個人對自己實踐的藝術撒謊,那真是苦不堪言。詹姆斯對文學一絲不苟的良心,對文學的熱愛和崇敬,儘管可以使他留情,卻決不能使他行騙。

    我想,正是詹姆斯首先使我明白天才是一種不可分割的元素,但又是一種分配不均的元素,因此把人的特性分成天才非天才的通行作法在估價人的複雜性方面極不妥當。我記得,有一次,我帶給他一個從文學評論中挑選出來的詞語:「某先生幾乎有一絲天才」。詹姆斯總熱衷於搜集奇詞妙語,看到這個說法,他真是喜出望外,於是懇切要求每個人說明一下「幾乎有一絲天才」的確切程度,這件事在以後的幾個月裡給了他極大樂趣,我之所以提及此事,是因為似乎很少有人知道詹姆斯身上的這種永遠冒泡的戲謔之泉,這是他的密友們感到欣慰莫如的。

    當談話涉及到一篇優美的散文或一首精彩的詩時,我們喜歡從書架上取下書來,請我們中伺的某個人大聲朗讀。這一群人中,有些人朗讀得十分出色,長期以來,我對他們的天賦感到十分高興;可是我從來沒聽過詹姆斯大聲朗讀——也從不知道他也喜歡這麼做——直到一天夜裡,有人提到艾米麗-勃朗特1的詩,我說我從來沒有讀過《憶》。於是他立即從我手裡接過那本詩集,眼睛裡充滿了淚水,某種渺遠的感情加深了他那豐富、婉轉的聲音,

    1艾米麗-勃朗特(EmilyBronte,1818—1848),英國女小說家,也是傑出的詩人。

    他開始朗讀;

    冷冰冰地躺在地下

    厚厚的積雪堆在上面,

    冷冰冰地躺在淒涼的墳墓裡,

    遠遠離開了人間,

    斷絕一切的時間之波終於把你我分離,

    我唯一的愛人啊,

    我豈能忘了愛你?

    以前我從來沒有聽過有誰像他這樣朗讀詩,此後也沒有。他在吟唱,而且不怕吟唱。但許多善於朗誦詩的人是怕吟唱的,這些人雖然本能上感到英語詩歌語言的天賦要求把詩當詩來講,然而,他們又怕屈從於本能,因為目前的時尚就是把高超的詩歌念成順口溜,好像詩歌就是口語體的散文似的。相反。詹姆斯非但不迴避對節奏的強調,反而給它以充分的表現。他一開始朗讀,口吃現象就彷彿被魔法醫好了,他的耳朵,由於對繁複的散文體的縈迴極端敏感,因此從來不允許他在最複雜的韻律學上支吾,而是把他卷在音響的巨浪上滾滾向前,直到他聲音的全部重量落到最後一個節奏上。

    詹姆斯的朗誦是一件迥然不同的事,是他內心世界的一種放射,不受時尚或矯揉造作的辯論術的影響。他從靈魂深處來朗讀,沒有聽過他誦詩的人誰也不知道他靈魂的模樣。有一天,有人談起惠特曼,我高興地發現,詹姆斯和我有同感,也認為他是最偉大的美國詩人。《草葉集》遞到了他手裡,那天晚上我們心醉神迷地坐著,而他從「自己的歌」徜徉到「最近紫丁香在前院開放的時候」(當他讀「美麗而安撫人心的死亡」時,他的聲音像風琴的柔板充滿了寂靜的房間),然而,他又任憑自已被吸引到「從永久搖蕩著的搖籃裡」的神秘音樂上,讀著,讀著,或者毋寧說是用一種抑制住的陶醉心情輕輕地唱著,直到對死神的五重祈禱像《第五交響樂》1開頭幾節裡敲門聲一樣鳴響。

    1貝多芬的名曲。

    超過一定水平後,分歧最大的智者就像神祉一樣以某種方式並肩同行,詹姆斯對惠特曼的敬仰,對那種巨大的感染力的立即回應就是對這種方式的新的證明。在朗誦《草葉集》的那天夜裡,我們如數家珍一般,談了好久好久;他往往突然幽默地從高峰跌落到深谷,到了最後,他雙手一揚,像以往一樣結結巴巴,眼睛浮現出神采,嚷道:「啊,不錯,一個偉大的天才;毫無疑問是一個偉大的天才!只是人們對他過多的通曉外語不由得感到遺憾。」1

    1華頓夫人這段關於詹姆斯對惠特曼的態度的記述引起批評家特大的興趣,因為詹姆斯早年(1865)曾寫過一篇題名為《華爾特-惠特曼先生》的評論,對惠特曼頗有微詞,還特別提到惠特曼不用英文Pavement(人行道),而用法文trottolr;不用英文Americans(美國人),而用西班牙文Americanos;不用英文Comrade(同志),而用camerado等等。

    三

    我相信詹姆斯喜歡他在「山宅」度過的那些日子,就像喜歡與美國風情有關的任何事物一樣;證據就是他來的次數多,每次呆的時間又長。可是有一次,他跟我們相處時正好碰上一股持久的熱浪,這股熱浪真是熱得不同尋常,在「山宅」裡,通常是涼風習習的夜晚也像白天一樣悶熱難當。我自己就怕熱,因此對詹姆斯充滿了同情,他覺得痛苦難熬。像許多天才人物一樣,他不善於處理日常瑣事,如使喚僕人呀,決定穿什麼衣服呀,買火車票呀,或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去呀等等,寫巨變小品的作者在他著名的「假如——」系列小品中如果寫一篇「假如亨利-詹姆斯寫了布拉德肖1」,他寫的真實性也要比詹姆斯可能知道的多得多。想到這裡,我常常忍俊不禁。

    1《布拉德肖鐵路指南》,最初於1839年由喬治-布拉德肖(1801—1853)以《鐵路時刻表》的形式出版,1841年發展成《布拉德肖每月鐵路指南》一直出版到1961高興極了。

    對環境這樣難以適應,再碰上一次熱浪,那就十分可悲了。他的身體已經相當胖了,似乎還在擴展以迎接這次熱浪,而他的想像力彷彿變成了身體的一部分,這樣,一方流露出一些喪氣活,另一方則流露出一些水汽來。他老是對自己的健康惴惴不安,一遇上炎熱的天氣,就更加擔心了。他的擔憂大大增強了他的痛苦,於是他的景況就顯得十分可憐。電風扇、冰鎮飲料、冷水浴似乎都不能給他什麼寬慰;後來我們終於發現唯一的靈丹妙方就是不停地驅車旅行。幸好,那時候我們有了一輛會跑的汽車,於是我們每天不斷地跑,光彩奪目的風景一動不動地躺在果果的熱光下,我們一里又一里地驅車而過。我們在運動時,他變得興致勃勃,神采又回到嘴唇上,眼睛上;我們從不停車,除非在高高的山坡上要喝茶,或在村邊的藥鋪裡喝杯「冷飲」——有一次他叫我們中的一個人給他拿點「不像阿波裡奈裡斯礦泉水那樣無害的東西」,當這句話被解釋成「桔子酸」——一種當時最高級的飲料時,他

    有一天下午,我們在大樹蔭下的一塊長滿青苔的高地上紮營喝茶,他似乎比平常舒暢一些,於是有人抽出一本文選來,我請我們當中的一個人朗讀史文明1的《時間的勝利》,我知道詹姆斯很喜歡這首詩;然而,讀了一兩節之後,我看到他那種神采消失了,一隻極端痛苦的手舉了起來,也許考慮到不正常的天氣狀況,我們年輕的朋友最好能選一首長度適中的詩來——這樣,大家急忙鑽進汽車,又開始不停地追尋涼氣了。

    1史文明(AlgernonCharlesSwinburne,1837—1909),英國詩人。

    詹姆斯大約半個月後要啟程到英國去;他的痛苦使我憂心忡忡,所以這次遠征後的第二天,我覺得如果他執意要走,就毫無辦法把他挽留在美國了。於是我請正住在我們家的一位朋友向詹姆斯建議:由我來打電話訂購兩天後啟航的一艘波士頓輪船的船票。我的使節完成了使命,趕回來匯報說,只是暗示一下這樣的計劃,就已經使詹姆斯狼狽透頂了。通知他兩天之內改變啟航日期——兩天之內,「山宅」到波士頓(坐火車要四小時)——我怎麼能輕率地提出如此不切合實際的建議呢?他沉重的行李還在新罕布什爾他哥哥威廉家裡,這該怎麼辦呢?還有他要洗的衣服,前一天才送到洗衣店去,那又該怎麼辦呢?電扇捏在手裡,一堆咂干了的桔子放在肘邊,他蜷縮在那裡,痛苦不堪,一個勁兒失望地念叨著:「天啊,多厲害的女人——多厲害的女人啊!她什麼事都能狠心幹出來的!她連叫我淬不及防地橫渡大西洋也在所不惜……」酷熱造成的身體衰竭比起我魯莽的建議把他拋進的深淵來,算不了什麼。我花了幾小時才使他平靜下來,並且說服了他,如果他寧肯呆在這裡受酷暑的熬煎,能把他留在「山宅」那我們就太高興了。

    如果要他解釋他的書裡似乎不太清楚的語句,或者要他說明主題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的情景,也會產生類似的狼狽局面(這是我後來吃了苦頭以後才知道的);但更加悲慘的是讓他知道他的作品遭到戲弄後產生的效果。我總以為誰的作品被戲弄,就證明誰的聲譽高。有一次他跟我們呆在紐約,我興沖沖地帶給他一篇評論他的小說的離奇有趣的文章,是《想像的義務》的作者弗蘭克-科爾比1寫的。這次的結果是災難性的。我永遠也忘不了那種痛苦,甚至屈辱,這種情緒還力圖隱藏在一種被冒犯的尊嚴的神氣後面。在那種場合,他那永遠冒泡的詼諧感完全不頂用;如果有人用一種非常含蓄的批評方式問及他小說中的某個地方,結果也是如此(這是我後來才發現的)。我想;那是在英國——他和我,還有一幫親密的朋友,一起呆在霍華德-斯特吉斯2家——我天真地把他書中的一段話指給他看,因為我讀之再三,仍不解其義。他把書從我手中接過去,把這段話讀了一遍,然後把書還給我,我笨拙地想說句笑話,然而我看到——我們大家都看到——即便這種輕微而十分無意的批評,已經傷害了他敏銳得有些病態的感情。

    1弗蘭克-科爾比(FrankMooreColby。1865—1925),美國歷史、政治和經濟學教授。他寫過許多精彩的論文。

    2霍華德-斯特吉斯(HowardSturgis,1855—1920),美國人,生於倫敦,父母是美國馬薩諸塞的富豪,他大半生住在國外,跟詹姆斯、華頓夫人、桑塔亞納等文學名流過往甚密,並著有小說數種,都以英國為背景。

    還有一次——而且還是無意的——我為一個類似的錯誤感到內疚。我對詹姆斯有關技巧的理論與實驗自然很感興趣,不過我過去認為,現在仍然認為,他有追求技巧而犧牲天然的傾向,而天然才是小說的生命。在近期的小說中一切都得服從預先設計好的結構,而他嚴格的幾何意義上的結構,在我看來則是小說中最次要的東西之一。因此,雖然我對他制定的某些原則推崇備至,如在故事展開時,總讓故事通過最能看到故事邊緣的心眼來觀察這一條原則——然而,要把生活中不正常、不相干的活動都服從這一原則,即便對這種原則來講,代價也未免太高了。運用他的理論的結果使我感到迷惘。他最近的小說,儘管有深邃的道德美,但在我看來,卻越來越缺乏意境,越來越缺乏我們大家賴以生活、運動的滋補性的、濃厚的人間氣息。《鴿翼》和《金碗》中的人物似乎隔離在一個陰極射線管裡讓我們檢驗:他的舞台清理得像昔日「法蘭西劇院」的舞台一樣,那時候,與動作無關的桌椅都不能上台(對舞台來說,這是個好規則,但對小說卻引起不必要的尷尬局面)。我對這一點耿耿於懷。有一天我問他:「你在《金碗》裡把四個主要人物都懸在虛空裡,你是怎樣想的?他們在彼此不防範、不戒備的情況下,過的是一種什麼樣的生活?你為什麼把他們所有的人的毛邊都剝掉呢?而這正是我們一生中必須拖在身後的東西。」

    他驚訝地望著我,我馬上發現這種驚訝是痛苦的,所以真後悔不該說這樣的話。我本來以為他的體系是有意而為的,深思熟慮出來的,因此誠心想聽他講講理由。然而,他沉吟半晌後,用一種煩亂的聲調回答道:「親愛的,——我不知道我這麼做了!」我發現我的問題非但沒有引起一場引人入勝的文學討論,反而把他受驚的注意力引向他完全沒有意識到的特殊方面去了。

    對任何批評或評論都十分敏感,這與虛榮毫無關係;這是偉大藝術家對自己才能的深刻意識所造成的,這種自覺含有痛苦,含有一生對缺乏大眾承認所表現的失望。我不能肯定詹姆斯暗暗地夢想著要在那種離奇的文學聲名如日中天的時候當一名「暢銷書作者」,但不管怎麼樣,他肯定終生感到痛苦——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痛苦——因為最喜歡他早期作品的讀者對他缺乏承認。他不理解為什麼《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畫像》所取得的成功在他成熟期寫的最偉大的小說裡反而得不到。那種天長日久的失意感使他對一點點批評的暗示都極為敏感。哪怕對完全理解、完全同情他後來在技巧和文體上進行的實驗的人提出的批評也是如此。

    四

    「山宅」的那些漫長的日子,炎炎夏日,果果秋光,林中的漫步,驅車上山下谷兜風,月夜陽台上的講話,書房爐火旁的誦讀,在我撰寫此文時,又帶著誘人的光輝返回了。一道來的還有我們幾位敬愛的客人:瓦爾特-貝裡、貝伊-洛奇,還有三位親愛的英國朋友;吉拉德-拉普斯裡、羅伯特-諾頓和約翰-休-史密斯。

    還有其他一些人既友好而又討人喜歡,他們來了又去了;然而這幾位和詹姆斯,從一開始就形成了我所謂的核心集團的核心,如果不是由於來訪頻繁,那就是由於參加活動的某種神秘特點。在這個集團裡,氣質不同的成員一見面就心心相印,因此,我們共同使用的典故、笑話一直與日俱增,對同一本書、同一幅畫、生活中任何戲劇性的事件,或者對書信的新的興趣的波濤會在我們心海裡同時湧起。

    我想,我可以萬無一失地說,詹姆斯從未像在「山宅」的小集團裡那麼愉快過,或者說沒有像這個集團的某些成員若干年後在溫莎好客的霍華德-斯特吉斯家中久別重逢時那麼愉快過。我們有那麼多共同的話題,那麼多不可勝數的典故,光這種情況就足以使詹姆斯在這種場合談起話來比別的地方更加海闊天空;自由、迅速的思想交流活躍了他在沉悶無聊的聚會中最容易頹唐的頭腦。

    在某一方面,詹姆斯在我所認識的那些健談家中有鶴立雞群之勢,因為儘管他妙語連珠,卻從來沒有壟斷談話的傾向。其實,只有在他一個人滔滔不絕地講話時,方顯出他的本色。我尤其記得某個夏天的夜晚,我們在「山宅」的陽台上坐到很晚很晚,透過黑沉沉的樹木看得見湖水灰濛濛的閃光,我們中間一個人突然對他說(這是對他偶爾提到奧爾巴尼親戚的反應):「現在給我們講講埃梅特一家——把他們的事全講給我們聽吧。」

    我們知道,埃梅特和坦普爾兩家構成了他龐大錯綜的親戚中的主要成份——他所謂的「埃梅特習性」——好一陣功夫,他站在黑暗中沉思,然後喃喃自語:「啊,親愛的,埃梅特家——啊,埃梅特家!」隨後他開始講述,忘記了我們,忘記了這個地方,忘記了一切,只記得召回他失去的青年時代的景象,一長串鬼魂在他的魔杖指揮下闖入了夏夜寬廣的舞台。乍一聽,鬼影憧憧,搖搖晃晃,朦朦朧朧。通過一系列不連貫的驚歎、形容、暗示和附加的更正、重述,這些鬼魂影影綽綽出現在我們面前,不僅我們的頭腦,而且晴朗的夜晚,也似乎充滿了一種摸得著的霧。突然通過某種光線變換和筆觸堆積的奇跡,這些鬼魂活現在我們眼前,那是由千百萬條絲一樣的線條畫成的,像安格爾1的畫那樣線條分明,像倫勃朗2的畫那樣筆觸渾厚;或者月他自己的藝術作類比,像巴爾扎克筆下的人物那樣細緻、魁偉。

    1安格爾(JeanAugusteDominiqueIngres,1780—1867),法國畫家,畫法工致,重視線條造型,尤擅於肖像畫。

    2倫勃朗(Rembrandt,1606—1669),荷蘭畫家,善於用概括的手法表現人物的性格特徵。

    我常常看到這種慣伎一再重演;看到有名或無名的角色被召喚到他的幻燈的白色光照下,搖曳著,閃爍著,隨他的鏡頭的轉動逐漸定了型。然而,比起召回往昔的埃梅特家和坦普爾家的生命來,也許沒有任何東西如此豐富,如此持久。昔日的可愛、昔日的愚昧、昔日的失意早都一古腦兒埋葬在古舊破碎的墓碑下,被遺忘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了那個夜晚,那個地方,以及他複雜的聯想的幫助,這些人才第一次來到他的心頭,並迫使他在《童年》和《兒子兼兄弟》中把他們活現在我們眼前?

    五

    在紐約,詹姆斯卻判若兩人。他討厭這個地方,有他的大量書信作為佐證。這個城市醜陋得離了譜,喧鬧得過了頭,使他的神經不得安寧;然而,他覺得社會風情很有意思,巴不得一覽無餘。他每次來紐約,我們都邀請很多人來。而他還經常出去吃飯,出去看戲——因為他對戲仍然有濃厚的興趣。然而,這個生活在塵世的詹姆斯,由於他的注意力分散,由於他花費很長很長的莫名其妙的時間撞擊一堵不可理解的悶牆,由於他把這些時間分散在神經質的禮貌上,因此跟「山宅」時悠哉游哉的夥伴有天壤之別。不管在哪裡,只要有這種幸運,我總是歡迎他到我家做客,然而,我這位行色匆匆、心事重重的紐約客似乎僅僅是我們鄉下的偉大「亨利」的一塊碎片。

    這時候的紐約,自然比起我年輕時更有大都市氣派,但仍然是個小地方,知識的興趣和典故範圍有限,因此飯桌上的談話很像鄉下報紙的「地方消息」欄;我記得那些令人喪氣的晚間聚會,主人獻上蘭花和金製餐具時,全然意識不到客人帶來交換的華貴禮物。

    詹姆斯知道他的珍寶在五馬路1大致沒有市場,然而,使他感到迷惘、傷心的是這些珍寶在文學界也不受歡迎,而他自然更加熱衷於探索文學界。記得有一回,我專門設宴安排他與一位卓越的散文家見面,因為詹姆斯很讚賞此人的作品。令人掃興的是,這位散文家呆滯的面孔無法揭示他內心的機敏,他雖然也賞識詹姆斯的天才,但對詹姆斯沉吟遊移的態度顯然感到不快。他們對這次見面各有看法,散文家對詹姆斯口吃開了個玩笑,而詹姆斯則憂鬱地感歎:「好一副怪相!」

    1紐約市的一條繁華街道。

    我估計他在波士頓要比紐約愉快、自在得多。在坎布裡奇,在他哥哥威廉-詹姆斯家裡,在查爾斯-艾略特-諾頓1家裡,在他的親友圈子裡,他可以領略波士頓最好的方面;而在波士頓本身呢,由於昔日感總比在紐約強得多,他找到了各種各樣的老關係和早年燈塔山2的種種傳說,活動起來就像救生帶在奇異的汪洋大海裡漂游似的。他總是依戀著自己的表親關係,依戀著代表過去友情的任何一個人,不管在奧爾巴尼、紐約,還是波士頓。我記得他曾經說「你看,親愛的,跟他們交談要容易得多,因為我總會向他們打問舅父、姑媽和其他表兄弟姐妹呀。」他已經把他提問題的一套辦法提到高度完美的境地,不僅在親戚朋友中實踐,而且在橫渡大西洋到「蘭姆宅」來拜見他的人中間實踐,他用連珠炮式的友好提問實實在在地打啞了這些人的火力。他問他們坐哪班火車來的呀,是否到過所有的大城鎮了呀,他們都玩了些什麼呀,這樣一來,他們由於受到大人物的友好接待而喜氣洋洋地走了。「你看,親愛的,他們沒有功夫跟我談我的書啦!」——這是不惜一切代價要防止的災難。

    1諾頓(CharlesEliotNorton,1827—1908),哈佛大學最著名的美術史教授,著述甚多。

    2波士頓名流居住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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