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節 文 / 約翰·格裡森姆
我和瓦爾特-科德醫生約定在上午9點會晤。我一早就趕到了醫院,等了一個小時。這有很大的好處,我可以閱讀唐尼-雷的病歷,儘管我已經把它背得滾瓜爛熟。候診室裡擠滿了癌症病人,我盡量不看他們。
10點鐘,一位護士奉命前來找我。我跟著她走進一個沒有窗戶的檢查室。醫學的行當那麼多,有人為何偏偏選中腫瘤學作為自己的專業呢?我想是因為這一行總得有人干。
人們為何偏偏選中法律作為自己的職業呢?
我拿著卷宗坐在椅子上,又等了一刻鐘。隨著大廳裡傳來的人聲,門被拉開了,一個大約35歲的年輕人快步走了進來。「貝勒先生嗎?」他邊問邊伸出右手。我站起來和他握手。
「是的。」
「瓦爾特-科德。我很忙。5分鐘談得完嗎?」
「我想夠了。」
「那我們就快一點兒。我有許多病人在等著吶,」他邊說邊勉強一笑。我非常清楚醫生對律師討厭極了。但由於某種原因,我並不為此而責怪他們。
「謝謝你開的證明。作用很大。我們已經取過唐尼-雷的證詞了。」
「好極了。」他比我高了大概足有4英吋。他俯視我的那副模樣,彷彿我是個十足的傻瓜。
我咬牙切齒地說:「我們需要你作證。」
他作出的是醫生們典型的反應。他們厭惡法庭。為了避免出庭,他們有時會同意讓律師錄取證詞,在庭審時使用。他們自然也可以拒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往往不得不打出最後的一張牌:傳票。律師有權要求法院向包括醫生在內的幾乎所有人發出傳票。因此,律師的權力稍稍大於醫生。但也正是因此,醫生們對律師更為鄙視。
「我很忙。」他又一次說。
「我知道。你不是為我作證,而是為唐尼-雷作證。」
他眉頭緊鎖,呼吸沉重,彷彿這句話他聽了很不舒服。「我作證1小時,收費500美元。」
這我早就料到,所以並不感到驚慌。念法學院時,我就聽人說過類似的事,有的醫生收費甚至比這還要貴。我來此是向他懇求。「500美元我付不起,科德醫生。我的事務所6周前剛剛開業,而我現在都快要餓死了。這個案子是我手頭唯一一樁像樣的案子。」
講真話產生的作用,有時候大得著實令人吃驚。我面前的這個傢伙一年的收入可能會達到100萬美元,面對我的坦率真誠,卻立即束手就擒。我看見他的雙目中流露出同情的眼光。他遲疑了片刻。也許他想到了唐尼-雷,想到了自己由於無力幫助他而產生的沮喪;也許他在為我難過。誰知道呢?
「我給你寄去一張賬單。你什麼時候有錢,就什麼時候付,好嗎?」
「謝謝你,醫生。」
「你去找我的秘書確定一個日期。在這兒取證行嗎?」
「當然行。」
「再見。我得走了。」
我回到事務所的時候,戴克正在和一個委託人談話。她是一個中年婦女,身材粗壯,穿著考究。我走過他門口時,他朝我招了招手。他為我作了介紹:這位梅基-德雷塞太太想要離婚。她一直在不停地哭。我倚在戴克旁邊的桌上時,他在拍紙簿上寫了幾個字遞給我:「她有鈔票。」
我們和梅基談了一小時。她的遭遇很悲慘。酗酒,毆打,別的女人插足,賭博,忤逆的兒女,而她並沒有任何過錯。她在兩年前起訴離婚,她的丈夫卻開槍打壞了她的律師辦公室的前窗。他舞刀弄槍,是個十足的危險分子。她講完她的故事後,我瞧著戴克,戴克卻不願瞧我。
她付了600美元現鈔,並且答應以後還會付得更多。我們明天為她提出離婚起訴。她找到魯迪-貝勒事務所,真是找對了地方啦,戴克讓她放心。
她走了幾分鐘,電話鈴響了。一個男人的聲音,說要找我。我接過電話,報了姓名。
「喂,魯迪,我是羅傑-萊斯律師。我想咱們還沒有見過面。」
幾個月前沿街尋找工作時,孟菲斯的律師我幾乎全都見過,但我不記得有誰叫羅傑-萊斯。「對,是沒有見過。我是個新手。」
「是呀,我打電話給查號台,才找到了你的電話號碼。聽著,我正在會見朗道夫和德爾伯特兄弟,還有他們的母親包娣。我想你一定認識他們。」
我彷彿可以看見,她正坐在兩個兒子中間,傻乎乎地咧著嘴巴說:「好極了!」
「對,我很熟悉包娣小姐,」我說得十分自然輕鬆,好像這一整天一直在等著這個電話。
「事實上,他們目前在隔壁我的辦公室裡。我是悄悄溜到會議室,給你打電話來著。我在負責起草她的遺囑,而她的遺囑,呃,涉及到了老鼻子的錢,據他們說,你一直在替她起草。」
「確實如此。我幾個月前早就準備好了一份草稿,可是,坦白地說,她一直不願簽字。」
「那是為什麼?」他的態度十分友好,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他們母子在他那裡,這並不是他的過錯。因此我簡明扼要地告訴他:包娣小姐想把財產遺贈給肯尼思-錢德勒牧師。
「她真有這麼多錢嗎?」他問。
我當然不能把真情實況告訴他。不得到包娣小姐的同意,我若是透露與她有關的任何信息,都是嚴重違犯職業道德的。再說,萊斯極想得到的這個信息,我當初搞到手的時候,使用的手段雖然不能說不合法,但並不一定非常可靠。我的雙手捆著,自由度十分有限。
「她對你是怎麼說的?」我問。
「說得不多。說是在亞特蘭大有筆財產,她的第二個丈夫給她留下了一筆錢。可是我一刨根問底,她馬上又前言不搭後語。」
這種情況聽起來很耳熟。「她幹嗎要重立一份遺囑呢?」我問。
「她想把一切都留給自己家裡的人,兒子和孫子。我只想弄弄明白,她究竟有沒有這筆錢。」
「這我可說不準。在亞特蘭大,有個遺囑驗證法庭,有關的案卷就封存在那裡。我能告訴你的就是這些啦。」
他仍舊不太滿意,可我已無話可說。我答應將亞特蘭大那位律師的姓名和電話號碼用傳真機傳給他。
我9點鐘以後到家時,發現車道上停著的從出租公司租來的汽車,數量又有所增加。我只好把車停在街邊上,這使我非常惱火。我在黑暗中悄悄走著,以免讓後院中的那群人看見。
一定是孫子們趕來了。我坐在沒有開燈的屋中,吃著湯團燴雞,聽著窗外的人聲。我可以辨別出德爾伯特和朗道夫的聲音。包娣小姐偶爾發出的咯咯笑聲,通過潮濕的空氣,傳送到我的耳鼓。別的都是年輕人的聲音。
這件事辦得準是像撥打911報警電話一樣瘋狂。快來啊!她這兒有金山銀山呢!咱們從前只以為這個古怪的老太婆有幾個銅板,誰會想到她居然腰纏萬貫!這個人接到電話,馬上又打給另一個。快來啊!遺囑上有你的名字呢,可以得到將近100萬哪。快把老壽星圍起來。現在時候已到,該對老奶奶又親又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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