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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夢的犧牲品 文 / 西奧多·德萊塞

    (代譯序)——

    *題名源自美國著名文藝評論家、哈佛大學教授F-O-馬蒂遜對本書的評語。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美國文學揭開了一個新時期。這是美國小說的黃金時代,這二十年間,群星燦爛,異彩紛呈,顯現出空前繁榮的壯觀。當時,西奧多-德萊塞異軍突起,馳騁文壇,獨領風騷;他既是二十世紀美國文學中第一位傑出的作家,也是美國現代小說的先驅;在美國文學史上,他是不帶偏見地率先如實描寫了新的美國城市生活,厥功奇偉。他擁有許多忠實的追隨者,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同時代人捨伍德-安德森(1876—1941)等名家都在內,他們正在他的周圍茁壯成長,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的青睞。這個新秀群落不斷地推出力作,使二三十年代成為美國文學史上最富有成果的時期,他們中間,諸如辛克萊-路易斯(1885—1951)和多斯-帕索斯(1896—1970)等名家無不深知德萊塞為他們創作開闢了道路。此時剛開始文學生涯的斯科特-菲茨傑拉德(1896—1970)甚至譽稱德萊塞是當代美國的最偉大的人物。1930年路易斯在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莊嚴儀式上的答詞中,還向全世界昭示了德萊塞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偉績。作為獲此殊榮的第一個美國作家,路易斯認為德萊塞才是榮膺該獎的更佳人選,說:「德萊塞常常得不到人們的賞識,有時還遭人忌恨,但跟任何別的美國作家相比,他總是獨闢蹊徑,勇往直前,在美國小說領域裡,為從維多利亞時期和豪威爾斯式的膽怯與斯文風格轉向忠實、大膽和生活的激情掃清了道路。沒有他披荊斬棘地開拓的功績,我懷疑我們中間有哪一位——除非他甘心情願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通通描繪出來。」因此,美國評論家認為,德萊塞忠於生活,大膽創新,突破了美國文壇上傳統思想禁錮,解放了美國的小說,給美國文學帶來了一場革命,並且把他跟福克納、海明威並列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僅有的三大小說家。

    德萊塞又是美國文學中第一位來自下層社會、非盎格魯—撒克遜血統的重要作家。本來美國作家中出身貧寒並不罕見,畢竟都屬於美國社會內部的「自己人」。然而,德萊塞是在1871年8月27日出生於印第安納州特雷霍特市郊的一個德國移民家庭,顯然是一個外人。他秉性剛烈,桀驁不馴,曾經自嘲為「以實瑪利,一個流浪漢」1,意謂化外之民,備受歧視。德萊塞的父親是一位虔誠、古板、平庸無能的天主教徒,當年為了逃避兵役流亡到美國,婚後生下了十幾個子女,不幸經常失業,而且胸襟狹隘,執迷不悟,對待子女猶如暴君,以致大多數子女淪入不正經的生活,甚至墮落。只有保羅-德列塞除外,他開頭僅僅是個闖江湖的滑稽藝人,後來成了流行歌曲作家,紅極一時。在他弟弟德萊塞的心目中,不消說是成功的榜樣。德萊塞的母親,秉性溫柔,克勤克儉,是來自賓夕法尼亞的、具有斯拉夫血統的孟諾派的新教徒。德萊塞八歲時,目不識丁的母親為生活所迫,帶著他和其他三個幼小孩子離開了家庭,在中西部從一個市鎮流浪到另一個市鎮。因此,子女們經常被迫輟學。他們一家人始終過著極其窘困而又遭人非議的生活。德萊塞的童年,飽嘗貧困無知之苦。那段辛酸的生涯,後來他全都寫進了《美國悲劇》的開頭幾章裡去——

    1《聖經》中一人物,為亞伯拉罕與夏甲之子。夏甲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的使女,後來夏甲與以實瑪利被撒拉逐走,住在曠野裡。見《舊約-創世記》第16章第1—6節,第15—16節,第21章第9—14節。

    1887年他初次獨自來到了芝加哥,先後在餐館和五金公司幹粗活,儘管如此,他還是被這個充滿興奮和刺激的大城市生活所吸引。1889年,他在一位好心的中學老師慷慨資助下進入印第安納大學念題名源自美國著名文藝評論家、哈佛大學教授F-O-馬蒂遜對本書的評語。

    書,無奈次年即輟學,到芝加哥某地產公司和傢俱公司當收帳員,整日挨門逐戶去斂錢,使他接觸到下層社會各種人物和陰暗面,為日後創作積累了豐富的素材,也決定了他的創作中的悲劇性思想和自然主義色彩。正如捨伍德-安德森所指出的:「大概世上自古以來存在過的一切抑鬱、陰暗和沉重,在他筆下都有所反映。……他神情沮喪,他不知道該如何改變生活,因而他描繪生活一如所見——真實,毫不偽裝。」1892年,德萊塞進入了報界,開始記者生涯,先後在芝加哥《環球報》、聖路易斯《環球—民主報》和《共和報》任職。當時,新聞工作往往成為許多作家練武之地。德萊塞在芝加哥還目睹了一邊是花天酒地,一邊是赤貧如洗的強烈對比。他親眼看到貧窮如何受人鄙視,偽善如何暢行無阻。於是,德萊塞執意要對他目睹的現狀進行道德評價,這不僅是十分自然,而且從主觀上來說,就是他思想、感情和認識的開端,從而引導他去構思創作自己的小說。1895年,德萊塞寓居紐約,正式從事寫作,同時編輯雜誌,經常往來於芝加哥、聖路易斯、托萊多、克利夫蘭、匹茲堡各大城市之間,視野較前更為深廣地接觸到當時現實生活中各個不同的層面,親眼目睹了貧民窟、酗酒、色情、兇殺、拐騙、搶劫……使他更進一步深刻認識到美國的現實是一種「殘酷的、不公道的現實」,是一個「毀滅的過程,而幸福只不過是幻想而已」。德萊塞想把這些真相在報刊上反映出來,可是,正如他自己所說的:「當我想談談窮人的痛苦和他們身受的壓迫時,我受到了嘲笑。於是,我就拋棄了新聞記者的工作而開始寫作,來揭發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

    德萊塞的審美能力根本沒有經過系統的培養。從青少年時代起,他只要有機會接觸到書籍,就會廢寢忘食,埋頭閱讀。在幾部自傳體的作品中,他情不自禁地回憶往昔讀書的樂趣。比如說,他在奧索小鎮圖書館裡曾經讀過莎士比亞、歐依達、《湯姆-瓊斯》、勞拉-瓊-利比、華萊士的《本-赫爾》、狄更斯、卡萊爾,還有笛福的《摩爾-弗蘭德斯》,給年輕的心靈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最有意思的是,人們一直把德萊塞尊稱為現實主義或自然主義的大師,但德萊塞本人卻一概加以否認,一再聲明年輕時他「壓根兒沒讀過左拉的書」。事實上,對德萊塞的創作有決定性影響的是巴爾扎克。德萊塞在《自述》中回憶道,讀了偉大法國現實主義作家巴爾扎克的作品,對他說來,不啻是一場「文學道路上的革命」。他說,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我簡直跟巴爾扎克以及他筆下的人物一同吃飯、一同睡覺、一同做夢、一同呼吸,腦子裡裝的是他的想法,眼裡看到的是他描繪的城市。」後來在匹茲堡卡內基圖書館裡,他覺得巴爾扎克「突然給我打開了一道吸引我走向生活的新的大門」。德萊塞寫道,「這才是個有眼力、有思想、有感受的作家,通過他,我看到了如此廣闊的景象,簡直使我驚訝得目瞪口呆——通過法國人的眼睛,我看到了整個巴黎,整個法國,整個生活。」德萊塞認為,「巴爾扎克的哲學推理有點誇張,但卻十分出色;他處理各種重大社會、政治、歷史以及宗教問題都是從容不迫,得心應手;他憑借自己的天才,顯示出好像對各種問題都有直接而又無可辯駁的知識;這一切就像天才和預言家的真本領,深深地吸引著我,使我著了迷。但願我也能具有這樣一種洞察力!」殊不知就在德萊塞對巴爾扎克欽佩得五體投地之時,他「卻不知不覺地對自己所處的世界獲得了一種新的、形象的認識」,十分驚異地發現,「在這裡〔美國〕竟和那裡〔法國〕一樣,都有可資描寫的事物」。換句話說,年輕的德萊塞早已下了決心,要用巴爾扎克式的方法來描寫美國的生活。以上這些自述,對我們瞭解德萊塞從事文學創作之前的思想基礎是極為重要的。此外,他還如饑似渴地研讀過史蒂文森、大仲馬、托爾斯泰、愛倫-坡、司各特、薩克雷、哈代、歐文、霍桑、顯克維支等名家的作品,深深地被這些文學大師塑造的人物所感動,從而產生了急欲表現美國形形色色的社會生活的創作激情。由此可見,儘管人們常常指責德萊塞文學修養欠佳,事實上,他早已作好充分創作準備。

    二十世紀初,德萊塞的頭一部長篇小說《嘉莉妹妹》在美國文壇上一出現,就產生強烈反響。由於作者在小說中通過嘉莉的發跡與赫斯特伍德的敗落,對當時流行的社會道德傳統標準提出了直接挑戰,使這位默默無聞的年輕作家贏得了很大聲譽,正如路易斯讚揚《嘉莉妹妹》「像一股強勁的自由的西風,席捲了株守家園、密不通風的美國,自從馬克-吐溫和惠特曼以來,頭一次給我們悶熱的千家萬戶吹進了新鮮的空氣」,另一方面也使作者多年來一直受到責難和攻擊。因為那時美國正經歷著一場急劇的社會變革,從自由資本主義過渡到壟斷資本主義,同時也是整個美國文學沉湎於理想主義的時代,許多作家熱衷於描寫人生的樂觀方面,正如豪威爾斯所說的「生活中笑盈盈的一面,那正是美國的特色」,小說被視為消遣品,作品中往往充滿虛無縹緲的理想或浪漫色彩,而對生活中的現實,主要是貧富兩極分化,掠奪者與被掠奪者之間生活懸殊,以及種種醜惡現象,則毫無反映。德萊塞在《嘉莉妹妹》中卻如實揭示了美國社會生活的陰暗面,結果作者不斷受迫害,小說竟被列為「禁書」,不准在美國出版。儘管如此,德萊塞還是堅持認為:「生活就是悲劇,……我只想按照生活的本來面目來描寫生活」,他「寧願餓著肚子跑到紐約格林威治村來寫幾部反映真實的小說」。他就憑著那股傻勁,鍥而不捨地堅持著,「一年接一年,寫出了他的生動有力的小說,描寫被壓迫的婦女,暴露巧取豪奪的美國金融家,或是剖析中產階級下層的各種慘痛的悲劇」。這些小說包括德萊塞的其他三部第一流作品,即長篇小說《珍妮姑娘》(1911年,被稱為《嘉莉妹妹》的姐妹篇)、《金融家》(1912年,「慾望」三部曲之一)、《美國悲劇》(1925年),以及《巨人》(1914年,「慾望」三部曲之二)、《「天才」》(1915年)、《堡壘》(1946年)、《斯多噶》(1947年,「慾望」三部曲之三),總計長篇小說八部,短篇小說集四部,戲劇詩歌各兩部,特寫、散論、政論七部,留下了巨大的、珍貴的文學遺產。

    過去,美國文學界經常爭論不休的,就是德萊塞的文體問題。的確,他寫得不那麼文雅精緻,有時行文滯重,甚至文理不通,用詞不當。但是,正如不少評論家所指出,他的作品中並不是全然如此。在很多情況下,德萊塞的描寫是極其成功的。事實上,有不少章節他寫得嚴謹緊湊,文采斐然。就以《美國悲劇》為例,儘管小說容量龐大,頭緒紛繁,但在很多章節裡,作者還是完全能寫出簡潔,甚至於優秀的華彩樂段來的。比如,本書第三卷第十三章描寫克萊德案發後在伯父家中引起一場激烈的爭論,德萊塞在短短的篇幅之中敘述得清晰、洗練,而又富於層次感,要不是大手筆,斷斷乎寫不出來的。本書第二卷,主要描述克萊德與貧家女、闊小姐之間的三角戀情,不消說,德萊塞又成了一位能幹練達、諄諄善誘的新聞記者。德萊塞在《美國悲劇》結尾處幾個場景的描寫,更有一種能言善道的特點。德萊塞還擅於塑造人物,像嘉莉妹妹、珍妮姑娘、克萊德、赫斯德伍德和柯帕烏等都已成為美國文學中的典型。特別重要的是,德萊塞善於通過大量的細節來展現人物的社會背景,使他的小說不僅具有生活真實感,而且還生動地再現了一個歷史時代。他的許多作品都被改編成劇本,搬上舞台,映現在銀幕上,受到國內外觀眾歡迎。歷經半個多世紀的論爭、研究和比較,德萊塞在美國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也越來越被評論家和廣大讀者所承認。他們認為:德萊塞的小說氣勢恢宏,內容廣博,形象豐富,引人入勝。

    德萊塞慧眼獨具,很早就發覺美國報刊上大肆渲染的兇殺案中,兇犯通常並不是僅僅出於仇恨,而是被一種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的強烈慾望所驅使。因此,德萊塞認為,這恰好是對美國虛偽的道德標準的強有力的控訴。這類兇殺案總是與私戀事件有牽連。德萊塞從1914年起仔細研究過十幾起此類案件,其中即有切斯特-吉萊特於1906年在紐約州邊遠地區,荒無人煙的大比騰湖上溺死女友格雷斯-布朗一案。案發後切斯特被判處死刑。但在德萊塞看來,像切斯特這些人所以會殺人,多半是因為他們頭腦簡單,抵禦不了美國人那種羨慕榮華富貴的世俗慾望的引誘。在德萊塞看來,造成殺人慘案的,不光是罪犯本身,而主要該歸咎於美國這個社會,因為當時美國社會崇尚那種僅僅接納少數人的荒謬絕倫的價值觀念,並對兩性關係懷著如此病態的恐懼心理。切斯特案情梗概,後來就成為德萊塞的《美國悲劇》(原名《海市蜃樓》,後改今名)主要故事框架。當然,作為小說家,德萊塞以波瀾壯闊的社會畫面為背景,採用大量細節塑造人物,將兇手犯罪的前因後果及其複雜矛盾的內心世界栩栩如生地展現在讀者眼前。小說主要故事雖以切斯特一案為原型,在某種程度上本來帶有推理小說的一些特點,但是,可以肯定,德萊塞的興趣重點,並不在於案件的偵破,而是在於研究當時美國之夢的一個受害者。當時美國社會上,確實有許多青年人,特別是那些出身低微、家境貧困的窮小子,無不夢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或者一夜之間突然發跡,成為百萬富翁,或者癡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有錢有勢,享盡榮華富貴。大肆渲染這類題材的文藝作品,充斥當時美國文壇。德萊塞在某種程度上說雖也採用了這麼一個關於美國夢的寓言(有時也叫一個關於美國人生的傳說),但他反其道而行之,將它的大團圓結局顛倒了過來。顯而易見,圓了這美國夢的可說是絕無僅有,大多數人只落得遺恨終生,甚至喪失性命。正如德萊塞在他的小說中早就說得最清楚:「社會活動的範圍畢竟劃得涇渭分明,誰要是越出一步,就注定要滅亡。」(見拙譯《珍妮姑娘》第277頁,外國文學出版社)可惜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人執迷不悟,熱衷於美國夢。這就足以說明德萊塞遠在七十多年以前寫的這部巨著至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

    德萊塞在《美國悲劇》中描寫了主人公克萊德-格裡菲思受到社會上邪惡影響,逐漸蛻變、墮落為兇殺犯、最後自我毀滅的全過程。小說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寫克萊德這個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樣受到外部世界腐蝕與毒害,逐漸演變成為一個玩世不恭、怙惡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車碾死女孩,逃離堪薩斯城為止,這是小說故事的準備階段;第二卷描寫克萊德與富商伯父薩繆爾-格裡菲思邂逅後,以窮親戚的關係來到萊柯格斯廠內充當工頭助手,隨後陷入與窮女工羅伯達、闊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戀情。為了高攀桑德拉,克萊德甘願違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準則,犧牲羅伯達,於是,他就通過翻船陰謀幹掉了這個被他誘姦而懷孕的年輕的女工。事後,克萊德卻落荒出逃,逍遙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寫案發之後,克萊德如何被捕入獄,受審和定罪,其間還穿插著美國兩黨和司法機構利用克萊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機的醜聞。最後經過終審判決,克萊德被送上了電椅。小說結尾處,還描寫牧師出場,為臨終之前克萊德尋求靈魂拯救的故事。小說內容並不新穎,但在一個象德萊塞那樣具有同情心和悲劇感的作家手中卻成為傑作了。要全面評析《美國悲劇》,對拙文來說,顯然難以勝任,所以只好扼要地作一些介紹。《美國悲劇》的主人公克萊德,是正如德萊塞所說的「慾望強烈,但是資質可憐」那一類人,根本不是一個英雄人物。他從小就反對父母的宗教狂熱,當上侍應生,大飯店的富有和豪華使他眼花繚亂。在他比大多數人敏感而極易受外界影響的頭腦裡,似乎覺得人生在世就是追求金錢和美女。無奈他個人所作所為,卻表現得極其軟弱無力,竟被稱為「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懦夫」。他陷入了究竟是忠於羅伯達、還是追求桑德拉的極大矛盾之中。小說問世的二十年代,美國社會崇尚偽善的侈談,並沒有好好地去培養青年一代。美國的實利主義,使青年人認為,有了金錢便能佔有一切,包括美色在內;因此,《美國悲劇》就是對當時社會現實的一個嚴厲的控訴。

    德萊塞向來擅長於鋪陳實例,積聚細節;在《美國悲劇》中,他志在證實,平庸的生活理想正在腐蝕著青年一代;如果不提供充分的歷史事實是決不能令人信服的。小說之所以篇幅驚人,原因就在這裡。為了保證敘述的準確性,德萊塞確實引用了大約三十年前美國傳媒報道,只不過這些素材早已極其巧妙地和主人公性格發展融合在一起,看不出任何拼湊痕跡。當然,德萊塞曾坦率地承認,他早年嚮往金錢財富帶來的歡樂,後來才屏棄紙醉金迷的生活。正如美國評論家所指出,德萊塞不斷地用小說來批判他當初追求過的東西。

    1915年,德萊塞到故鄉特雷霍特舊地重遊,追憶往事,搜集素材,為創作小說作準備,1919年開始動筆,1925年《美國悲劇》由波尼與萊弗賴特出版公司正式出版,立即轟動全國,這在他還是生平頭一遭。國內外許多名家,諸如亨利-門肯、捨伍德-安德森、H-G-威爾斯、阿諾德-貝內特等人,都在各傳媒紛紛撰文,嘖嘖稱讚。作家約瑟夫-伍德-克魯奇(1893—1931)甚至讚揚了德萊塞的風格,稱《美國悲劇》為「我們這一代最偉大的美國小說」。想不到連過去一味責難的反對派斯圖亞特-謝爾曼,都著文讚揚說:「這部小說描寫得如此大膽,如此機智,如此徹底,如此真實,因而也就具有如此深刻的道德感染力,我不知道在美國小說中,有哪一部可以與之相比擬。」

    隨著歲月流逝,《美國悲劇》顯示出它越來越巨大的現實主義力量和影響。最有說服力的一個實例,就是歷來敬佩德萊塞的黑人作家理查-賴特(1908—1960)的名作《土生子》是最明顯地受到《美國悲劇》的影響的。《美國悲劇》問世以來,近三十年過去了,文藝評論家歐文-豪(1920—)重讀之後,仍然熱情洋溢地著文指出:「從小說家的首要任務是描繪出一幅既可信而又有重要內涵的想像中的社會畫面來說,德萊塞是美國的巨人之一,是美國僅有的屈指可數的巨人之一。小說在敘述中一次又一次嚴厲地抨擊社會,深深地沉浸在人的痛苦裡,並把人們在狂熱時下意識的各種不定形的慾望深挖出來,這一切都使我大為感動和震驚。這部作品完全可以說是一部傑作。」

    德萊塞在此後的二十年中,再也沒有推出更為重要的力作。他主要致力於社會活動和政論文寫作,出版過一些短篇、特寫、散論、政論等集子。1927年,德萊塞訪問了蘇聯,1941年被選為美國作家協會主席,1944年獲美國文學藝術學會榮譽獎。1945年8月,德萊塞加入美國共產黨,同年12月28日病逝。

    現在德萊塞的作品早已進入了世界文學寶庫。德萊塞——對我國知識界和廣大讀者來說,早已不是一個陌生的名字了。遠在三十年代初,偉大的新文學運動先驅瞿秋白就撰文介紹德萊塞,他在題名為《美國的真正悲劇》一文裡,說德萊塞的「天才,像太白金星似地放射著無窮的光彩」,並指出「德萊塞是描寫美國生活的極偉大的作家」。德萊塞的幾乎所有重要作品,特別是他的八部長篇小說和一些優秀短篇小說,都相繼譯成中文,受到廣大讀者歡迎。德萊塞的作品,尤其是他的成名作《嘉莉妹妹》和代表作《美國悲劇》,早已列為我國大學文科必讀教材。近年來國內還出版了《德萊塞文集》(由上海譯文出版社分捲出版)以及一些評述研究德萊塞生平與創作的論著,對德萊塞的研究也在不斷深入。看來德萊塞的作品不僅是我國作家、藝術家、知識分子和廣大讀者情有獨鍾的暢銷世界名著,而且也是研究二十世紀美國文學及其社會歷史畫卷的現代經典著作。

    潘慶齡

    1994年春,寫於上海西郊茅丹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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