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文 / 內爾森·德米勒
基思開著藍白相間的警車,沿著筆直平坦,卻窄得只能讓兩輛車勉強交會而過的農場公路向西前進。高大的玉米青紗帳幾乎長到礫石路邊,給人一種在深溝中行駛的感覺。
基思戴著沃德的帽子,穿著他的襯衫,但從波特家出來到現在,路上沒有遇到一輛警車或縣治安官的車。然而,他很留心注意開自備車的副治安官,卻沒看到任何穿制服開車的副治安官,也沒看到民團騎警。他知道,斯潘塞縣是大縣,約有六百平方英里,而波特家與考利農場之間的距離只有十英里左右。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他能夠到達那裡,儘管他不知道到達時會發現什麼。
基思已經逼著沃德警官向局裡打過無線電話,做了一個情況匯報,但佈雷克中士卻責備沃德不該離開警車這樣久。沃德呢,他自己的左輪手槍對準他的頭,雙手反銬在背後,小腹還有點作痛,上司又在嚴厲責備他,真是個倒霉蛋。基思猜想,他此刻在汽車尾部的行李箱中顛簸,就更覺倒霉了。可那是沃德警官自己的過錯,對沃德來說不算什麼,對基思來說也不算什麼。
農場公路到8號國道的T形路口就結束了,基思轉彎上了8號國道。
當基思臨近考利農場時,他看到五名騎馬的人帶著步槍和狗從一行樹後出來,到達他面前的路上,這支小隊穿過公路時,基思放慢速度,人人向他揮手,基思也揮手致意,民團騎警中的一人勒住馬頭,向他走來。基思不知道此人是否能一眼認出在職的所有警察,但他心裡明白,他的藍色阿曼尼褲子過不了檢查關,更不用說還有沃德警官的問題——他在行李箱中不時地亂踢亂叫。
當這個騎警靠近時,基思再次揮手,加快車速擦肩而過,好像基思沒弄懂那個人想與他搭話的意思。基思瞧瞧後視鏡,看到那個騎警正望著他。
基思經過考利農場,注意到比利-馬隆的藍色小卡車停在房子附近。他在路上繼續向前開了一英里,然後倒轉頭來往回開。
現在民團騎警走遠了,基思將警車開上農場的車道,轉向讓開小卡車,直駛一間舊牛棚。車撞向雙重門,門被撞破而內陷。他猛地剎車,但車已撞倒一堆牛奶罐,發出震耳欲聾的巨響。
沃德在行李箱內叫喊了一聲。
基思熄了火,脫下沃德的帽子和襯衫,繫上沃德的槍帶。他拿起M-16步槍和槍架上的警用獵槍,然後走到車尾,敲敲行李箱。「你沒事吧。」
「沒事。讓我出來。」
「等一下。」基思走出牛棚,迎面遇到比利-馬隆。
馬隆看看牛棚中的警車,再瞅瞅基思,說道:「我的上帝。」
「這兒沒上帝。就你一個人嗎?」
「是的。」
「我們進屋吧。」他把獵槍遞給馬隆,讓他扛著。
比利-馬隆既激動不已,又迷惑不解;這是可以理解的。他跟著基思進入農舍,馬隆說:「喂,他們正找你呢。」
「誰來過這裡?」
「那個狗雜種克魯格,他問我有沒有見過你,我告訴他,我連你是他媽的誰都不曉得。」
「他信了?」
「有點信。他提醒我,你曾經幫助我擺脫因觸犯法律而引起的麻煩——嗨,謝謝你給我錢。上次你走後,我發現了它。我以為你已經離開這兒了。」
「我又回來了。你沒喝醉?」
「沒醉。我破產了,但清醒了。」比利看看基思。「你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喝醉了,從樓梯上摔下來。」
「不哄我?嗨,還有件事。昨天有個人來,記不起姓名了,說他是你的朋友,又說波特夫婦告訴他你也許會來……」
「查理?」
「對……有點衣冠楚楚的樣子,淺色頭髮,挺精明的……」
「查理。」
「沒錯。找你呢,我給他看你留給我的便條,對他說你走了,可他說你或許還會來,到底是怎麼回事?興師動眾的幹什麼?」
「我時間不多,比利。我需要你的幫助。」
「不管你要什麼,只要我有,你就有。」
「好。我要你的小卡車和一雙靴子,你有迷彩服嗎?」
「當然有。」
「雙筒望遠鏡、羅盤有嗎?」
「都有。你準備去打獵?」
「對。馬上出發。」
「上樓吧。」
他們上了這座整潔農舍的樓梯,來到一間小臥室。
比利從衣櫃中拿出一套獵裝,基思脫下他的西裝褲子和鞋子,對馬隆說:「把這些燒掉。」
「燒掉……?」
「把我留下的東西統統都燒掉。」
基思試著穿上虎紋褲,它有點緊,又不太乾淨,但對一個從星期天上午到現在沒有洗過澡的人來說,問題不大。靴子正合腳,迷彩襯衫也挺合身。比利給他一件顯眼的桔黃色背心,基思拿著,卻不想穿。
比利看著他穿好衣服,說道:「我跟你一起去。」
「謝謝,不過我要一個人去打獵。」
「你要打什麼?」
「狐狸。」基思繫好靴子,站起來。他想起巴克斯特的三條狗。在威廉斯街他家裡有個狗房,基思上次沒有看到狗在室內生活的跡象,他推想,如果這些狗在威廉斯街曾是戶外動物,他們將整夜在戶外看守那個住所。他問比利:「你打獵用過大弓或者石弓嗎?」
「沒有。我喜歡用步槍。你呢?」
「一樣。」儘管他受過各種異乎尋常的訓練,但他從未學過弓箭、吹箭筒、彈弓、長矛,或者澳大利亞飛鏢。他學過的唯一無聲的殺人方法是用刀捅和用繩索勒,可這些用在狗身上不行,而他的M-16沒有消音器,比利又沒有石弓。不過,這個以後再操心吧。
比利說:「狐狸用大弓很難射。我看到過有人用石弓干。」
「對。好吧,謝謝,我明天或後天把卡車還給你。」
「嗨,基思,我也許是個糊塗的酒鬼,但現在我很清醒。」
基思看看比利-馬隆,他們四目相對。基思說:「你知道得越少越好。」基思走到門口,可馬隆拉住他的手臂。
馬隆說:「我記得那天晚上在約翰屋和廣場公園發生的一些事,後來你開車把我送回家。」
「我得走了,比利。」
「他確實睡了我的妻子……我的第二個妻子。我愛過她……她也愛過我,我們過得挺好,但那個畜生插足進來。事情發生後,我們設法重歸於好……你知道嗎?可我嚥不下這口氣,就開始喝酒,對她態度很粗暴。她走了,但……她說她還愛我,但她做錯了事,她能理解為什麼我不能寬恕她。」比利突然轉過身去,狠踢櫥門,將膠合板的門踢成碎片。「哦,媽的!」
基思深吸了一口氣,說道:「沒關係。」他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放縱肉慾,道德淪喪,作了多少孽,真是令人吃驚。基思問比利:「她叫什麼名字?」
比利仍然背向基思,回答道:「貝思。」
「貝思現在在哪兒?」
他聳聳肩。「我不清楚……在哥倫布吧,我猜想。」比利轉過身來,看著基思。「我知道你要到哪裡去。我跟你一起去。我一定要跟你去。」
「別去。我不需要幫助。」
「不是為了你。是為我自己。請讓我去。」
「這很危險。」
「嗨,我早已死了。我都覺得死和活沒啥差別。」
基思看了看比利-馬隆,點點頭。
基思走進牛棚,用馬隆給他的斧頭在警車的行李箱蓋上砍了幾個透氣孔,他透過氣孔對沃德說:「幸虧這是輛『費爾萊思』,不是『護衛者』。」
「滾你的蛋,蘭德裡。」
基思把警車開出牛棚,回到他剛才來的8號國道上。他不想留下任何蛛絲馬跡,讓人想到他與比利-馬隆和馬隆的小卡車有瓜葛。
基思駛離公路,開上路肩,然後越過一條排水渠,開到兩塊玉米地之間的拖拉機路上。他開進玉米地五十碼,從公路上已無法看到,這時他才停下車,熄了火。
他下了車,對沃德說:「我將從代托納打電話告訴他們你在哪裡。還得有一會兒,所以好好歇著。考慮早些退休吧。」
「嗨!等一下!我在哪兒?」
「在行李箱裡。」
基思走回公路,與等在小卡車內的比利-馬隆會合。
比利駕駛著小卡車;這是一輛用了十年的藍色福特車。基思坐在乘客座位上,頭上那頂髒兮兮的闊邊帽拉得低低的。
座位後面的貯藏空間放著獵裝、抵禦密執安寒冷天氣用的帆布雨衣、他的M-16步槍連同瞄準器、斯潘塞城警察用的獵槍、沃德警官的軍用左輪手槍,以及馬隆的打獵步槍,那是一支陸軍剩餘品M-14,帶四倍望遠瞄準器。他也帶了他的公文箱,裡面有他的護照、重要文件、一些錢,以及其他零星物品。他想起這差不多是他在這個世界上的全部財產,跟半世人生以前他離開斯潘塞城去參軍時的財產相差無幾。
基思對比利說:「巴克斯特身邊有三條獵犬。」
「媽的。」
「想一下對付辦法。」
「我會的。」比利問,「我們去哪兒?」
「密執安。北部。」
「是嗎?我打獵大多數上那兒,手套小櫃裡有幾張很好的地圖。」
基思找出地圖,查到灰湖在半島的北端。現在快到下午一點了,七點他們該到達亞特蘭大;運氣好的話,能在一小時內找到巴克斯特在灰湖的小別墅。
一路上,基思看到兩輛斯潘塞城的警車、另一隊民團騎警和一輛斯潘塞縣治安官的車。他每次都從座位上滑下身子,但似乎沒有人注意這輛舊的小卡車,比利戴一頂「約翰-迪爾」帽,帽簷快蓋住眼睛了,基思叫他不要與任何警察對視,因為他經常在醉漢拘留所過夜,他們都認識他。
基思問他:「他們認識這輛卡車嗎?」
「不……我從來沒有酒後開過車。我喝了酒就步行。而且幾乎不開卡車進城。」
「好吧……如果他們要你靠邊停車,那就照辦好了。開這破車想逃走是不行的。」
比利回答道:「滾他媽的蛋。我不再向這些混蛋屈服了。」
「他們會開槍。我瞭解這幫傢伙。」
「去他媽的。不管用什麼借口他們都可以開槍,嗨,這些混蛋都開漂亮的費爾萊恩車。我把這輛車開進玉米地,沒有警察會追我們的。」
「是的。看你的了。」基思端詳了比利一會兒。顯然,比利比他醉醺醺時給基思的印象要有能耐得多,比利現在也在執行一項使命。雖然比利-馬隆和基思-蘭德裡自從中學和越戰以後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此刻他們是在同一條路上,心中想著同一件事。
比利說:「我現在往北密執安開,中尉——嗨,你在便條上署名『上校』。你現在是上校了?」
「有時候是。」
馬隆大笑。「是嗎?我是中士。我退役前肩章上有三條槓。那不是也挺了不起嗎?」
「你一定是個好兵。」
「我是……我過去是。」
他們又行駛了幾分鐘,基思對馬隆說:「他們也許會在縣界線上設置路障。」
「是的,我知道,但有五十條,也許六十條農場道路通到本縣縣城,他們不可能每條路都設路障。」
「對。我們挑一條。」
「我熟悉一條路。18號城鎮路——基本上是條土路,因為排水不暢老是泥濘。許多車陷住,巴克斯特手下那幫傢伙得把他們從巴克斯特車行租來的車保持得漂漂亮亮的。」他大笑。「這些狗日的。」
馬隆向西轉彎,開上一條鋪平的農場路。一兩分鐘後,他又往右拐,上了一條有車轍印的礫石路——18號城鎮路,向北行駛。
十分鐘以後,玉米地到了盡頭,他們來到一塊低窪的沼澤草地——古時大黑沼的遺跡。道路變得泥濘了,卡車在黑色的淤泥腐土中濺著泥漿劈劈啪啪地向前行駛。
五分鐘後,比利說:「我們已經出了斯潘塞縣。」
基思沒看到路牌,他估計比利熟悉這個地區。他從手套小櫃裡取出一張俄亥俄州地圖,說道:「我們抄小路到莫米河,或許可以走127國道去密執安。」
「對,就這麼走。」
他們繼續向西和向北前進,經過一系列縱橫交叉的鎮級路和縣級路,一路上儘是鄉村富饒的秋景、無邊無際的玉米地和乾草地,以及牧場和草地。既然他就要離去,也許永遠不再回來,他要看清楚一切事物:路牌、糧倉和郵箱上的姓氏、莊稼和牲畜、人們、車輛、房屋以及這塊土地的全部感覺;它的總體要比各個部分的總合大得多……我們一切探索的終局將是到達我們的出發地,並第一次認識這個地方。
他們又行駛了半個小時,談話內容除了關於開車路線和警察兩個話題外,其他的話不多。
基思細看地圖,發覺穿過莫米河的大多數橋樑皆位於河邊的較大城鎮,而他不想經過城鎮。他發現有一座橋在一個叫「彎曲」的小村子附近,就問比利。
比利回答說:「對,橋還在,有重量限制。但如果我加大油門,不等它斷裂我們就過去了。」
基思對於比利的應用物理知識沒有把握,但值得看一下橋。
他們接近了這座小小的支架橋,但基思還沒來得及看清載重限制標誌或者評估一下結構,比利一下子開足馬力,飛越不寬的跨距,不到十秒鐘就到了莫米河對岸。基思說:「我想這橋不准機動車輛通行。」
「是嗎?看上去沒問題。」
基思聳聳肩。
他們駛經「彎曲」村,花的時間比過河還短一點,在一個叫謝伍德的村子處上了127號國道。基思注意到,現在是下午兩點,再開大約三十五英里即達密執安州界,然後再前進二百五十英里或多一點就到灰湖了。
127號國道經過俄亥俄州布賴恩城,但他們繞過這個小城,在城北幾英里處又折回國道。那是俄亥俄州最後一個重要的小城。事實上,過了南密執安的蘭辛城,沿127號國道一直到半島頂端,一路上沒有什麼重要的城鎮了。二十分鐘後,有一塊路牌歡迎他們光臨密執安——「千湖之州」。基思只對其中一個湖感興趣。
基思發現,北俄亥俄和南密執安在地形或地貌上區別不大,但是在交通標誌、瀝青路面和土地測量標誌方面有細微區別。如果你沒有看到密執安路牌標誌的話,你也許注意不到這些區別。更重要的是,基思想,不管俄亥俄州還留給他什麼興趣,很可能都不會超過那塊路牌。這個邊界關口雖然不是前東歐與西歐之間那個令人心驚的邊界關口,然而他的確感到如釋重負,鬆了一口氣。
他們又行駛了半小時,地形開始從平坦的農田變成起伏的綠色丘陵和小山谷。現在出現了大片樹林,大多數是櫟樹、山核桃樹、山毛樺樹和楓樹,秋色比俄亥俄更濃。自從基思和安妮過去開車去安阿伯觀看俄亥俄隊對密執安隊的球賽,或者到伊普西蘭蒂去看博靈格林隊與東密執安隊的球賽以來,他還沒有到過密執安。他回想起,那些週末真是充滿魅力,不僅不上課,而且還擺脫了校園裡的衝突和騷動;那是些時間扭曲的週末,彷彿人人都同意為一個傳統的星期六下午的球賽而打扮、表演和裝出正常的樣子。
他放任自己的思緒縈繞在安妮身上,後來意識到這樣不好,而且也無濟於事。他的目標是灰湖,他的使命是向克利夫-巴克斯特進行清算,這不單單為了他自己,也是為了安妮;老是想著她就不能把精力集中在解決問題上。
比利問:「確切地說,我們要到北密執安什麼地方?」
「說不清楚。」
「那麼我們怎樣到達那裡呢?」
「我們會想出辦法的。嗨,還記得部隊中的那句老話嗎?我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
「對。」比利笑著背誦道,「我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但我們走得的確很快。」他大笑。
基思覺得這句老話似乎使比利感到滿意。但幾分鐘後,比利問:「巴克斯特是一個人嗎?」
基思考慮了一下,回答說:「我想沒有任何別的男人與他在一起。」
比利思忖片刻,然後問:「巴克斯特太太在哪兒?」
「你問這個幹嗎?」
「這個……我是說,我從收音機裡聽到了綁架事件。」比利瞥了基思一眼,又說,「電台裡說你綁架了她。」
「你是怎樣想的?」
「噢,再清楚不過了,你們兩人是一起逃走的。滿城都知道。」
基思不吱聲。
比利繼續說:「我弄不清楚後來發生了什麼。」
「你認為發生了什麼?」
「這個……我想他追上你們了。那說明了你臉上傷痕的原因,但說明不了為什麼你們兩人中沒死掉一個。」
基思回答說:「我們較量過。」
比利大笑,說道:「我斷定你們較量過。我猜,現在好像是第二個回合。」
「第二,也許第三、第四或第五。誰去數它?」
「我看這也是最後一個回合了。」
「肯定是。」
「你打算殺了他?」
基思沉吟片刻,然後回答說:「我寧可不。」
「為什麼不?」
「那太便宜了他。」
比利點頭不語。
基思說道:「如果我帶你到達目的地,你將聽從我的命令。對嗎?」
比利點點頭。
「沒聽見你說什麼,戰士。」
「是,長官。」
他們沉默了一會兒,比利說:「她跟他在一起,是嗎?」
「是的。」
「沒錯,這麼說,我們得攻擊他而不能傷害到她。」
「對了。」
「那可不容易。」
「對,不容易。」
「有三條狗?」
「我想是的。」
「他行李中裝了些什麼玩意兒?」
「凡是你叫得出的,他都可能帶了。他既是獵人,又是警察。」
「沒錯,他是。」比利問,「他有夜視裝備嗎?」
「很可能有。斯潘塞城警察局敬贈的。」
「好吧……我想他躲藏在一間小屋什麼的,一個他熟悉地形的地方。」
「說得對。」基思看了馬隆一眼。用醫學術語來說,醫生會說比利-馬隆的大腦遭受了長期的酒精損害;用人類的術語來說,任何瞭解他的人都會說他的精神遭受了太多的生活侮辱。但基思毫無疑問地認為,今天比利-馬隆深入了他自己的內心深處,這將是他最佳的、神志最清醒的時刻。基思說:「給我講講貝思的事吧。」
「我不能。」
「你肯定能。」
比利沉默了幾分鐘,然後拿出他的皮夾,取出一張髒兮兮的照片,把它遞給基思。
基思看著照片,彩照上是一個三十五歲上下的婦女頭像,短短的金黃色頭髮,大眼睛,笑容可掬,長得的確很漂亮。基思對她的美貌有點驚奇,而對她受到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垂涎一點也不驚奇。根據基思的觀察,斯潘塞縣的漂亮女人當然有一個正常的比例,但他知道為什麼這個女人會成為巴克斯特魔爪下的羔羊,其原因正是坐在他旁邊座位上的這位不爭氣。說得露骨一些,一個軟弱的男人娶了一個特別出眾的妻子難免會失去她——也許是暫時的,被克利夫-巴克斯特這樣的人奪走。基思將照片交還給比利,說道:「她非常美麗。」
「是啊。」
「她離開你有多長時間了?」
「兩年。」
「她再婚了嗎?」
「我看沒有。哥倫布的電話簿裡,她的姓名仍寫做貝思-馬隆。」
「或許這件事了結後你會去找她。」
「嗯,也許會。」
過了幾分鐘,比利似乎興致高了些,又說:「嗨,講個戰爭故事吧。」
基思不想講,問道:「你熟悉這條路嗎?」
「是的,我常來。在州立哈特威克松樹公園打獵才帶勁呢。你去過那裡嗎?」
「沒有,從來沒有往北這麼遠過,你記得這裡有加油站嗎?」
「讓我看看……」他望著窗外。「噢,還有一英里左右。喂,我們要跑多遠?」
「靠近半島頂端。我估計還要兩小時。」基思又說,「你不必跟我去。我可以把你留在一家汽車旅館裡,事情辦完後再回來接你。」
「是嗎?那如果你不回來咋辦?」
「我會回來的。」
比利忽然咧嘴笑了。「男子漢,鼓起你的勇氣來。嗨,讓我告訴你該怎麼辦——我們逮住這兔崽子,扒出他的五臟六腑,把他像一頭鹿一樣綁在車頂上,開車進入斯潘塞城。你說好不好?」
「別誘惑我。」
比利高興得大聲喊叫,並拍著大腿。「對!對!按著喇叭在大街上來回示眾,巴克斯特的光屁股朝天撅著,而密執安的餓狼正在吃他的內臟。妙!」
基思沒理會這樣殘忍的發洩,不是因為他認為這令人作嘔,而是因為他認為這並不令人作嘔。
他看見前面有個加油站,指了一下,比利把車開進去停下。基思給了比利一點買快餐的錢,比利走進了加油站的小店。基思坐在駕駛座上。
服務員給油箱加滿了油,基思忖錢,比利上廁所去了。基思忽然有一個念頭,想把比利撂在那裡,這並不是因為比利-馬隆是盞耗乾的油燈——基思理解這個比喻的含義,他欣賞馬隆敢於挺身而出對付緊急局面的勇氣。問題在於他們要對付的局面也包括比利自己的復仇計劃,他的到場給問題增加了複雜的一面。
然而,基思一時不夠堅強,已經向比利承認了自己追獵的目標,因而比利知道得太多;不能放任他自由行動,到處亂跑。
比利回到卡車上,坐進乘客座位,他看看基思,他們兩人心裡都明白,比利-馬隆是個習慣於受哄騙、受冷落和被遺棄的人。比利說:「謝謝。」
基思將車開回127號國道。
農場漸漸變少了,丘陵變高,樹林變得更加濃密。櫟樹和楓樹的葉子大部分已落掉,白樺和白楊樹幾乎是光禿禿的。基思注意到,常綠樹也變多了,有白松、紅松和鐵杉,其中有的高大參天。在他們穿越的最後縣界處的路牌上標著人口為六千二百,約為斯潘塞縣人口的十分之一,被視為鄉村,他想,這裡真的十分偏僻,幾乎杳無人煙,當年向西行進的拓荒者大潮繞過了這個地方。
日光開始暗淡,樹在山頭投下長長的影子。卡車外非常寂靜,除了偶爾有一小群牛在山坡上吃草外,沒有動靜。
比利問:「你認為她沒事吧?」
基思不吭聲。
「他不會傷害她,是吧?」
「不會。他愛她。」
比利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我想像不出他除了愛自己以外還會愛任何人。」
「是啊。不過,也許愛這個字不確切。不管是不是愛,他需要她。」
「對。我想我懂你的意思。」比利又說,「她沒事。」
在奧茨古縣蓋洛德鎮,基思向東拐彎,上了32號國道。二十分鐘以後,在下午七點十五分,他們到達亞特蘭大——該地區的主要城鎮,人口約有六百。基思對比利說:「我們要停車加油。別提起灰湖。」
基思將車開進這裡唯一的加油站,加滿了油箱,因為他估計很遲才能離開灰湖,又沒有明確的目的地。
加油站服務員開始閒聊起來,比利編造了一段謊言,說是要到普雷斯克島去打野鴨。
基思走到投幣電話前,撥了斯潘塞城巴克斯特家的號碼。正如泰莉說過的,電話自動轉接,一個聲音來接電話:「斯潘塞城警察局,我是佈雷克警官。」
基思說道:「佈雷克,我是你的老朋友基思-蘭德裡。你們失蹤的警車和人在8號國道北邊的玉米地裡,市界以西大約一英里。」
「什麼……?」
基思掛斷了電話。他感到不得不打這個電話,好讓他們把沃德從行李箱中放出來,免得以後收玉米的人發現他的屍體。基思拿不準他從密執安打到巴克斯特家而轉接到警察局的電話,是否會顯示在斯潘塞城警察局的身份識別屏上。在通常情況下,他不會做如此慈善的好事,即使這件事對他自己僅有著最微小的危險因素。但他不願讓沃德死去,再說,當警察找到沃德時,沃德會告訴他們蘭德裡到代托納去了。斯潘塞城警方會提醒俄亥俄州警察局在附近機場或佛羅里達尋找他的逃亡證人。他們沒有理由會想到灰湖、比利-馬隆或小卡車。他希望不會。
再者,基思也想看看是否有人在巴克斯特家接電話。基思相信,根據泰莉所說的情況以及安妮提供的有關亞特蘭大——就是這個亞特蘭大——的線索,巴克斯特是在灰湖。另一方面,基思有種煩惱不安的想法:這也許是個圈套,但如果是的話,那是個十分精心設計的圈套,而出自克利夫-巴克斯特之手也許太高明了一些。基思的問題,他自己明白,是他在那個萬花筒的世界裡生活得太久了,那裡有成千上萬個聰明人用最精心和最高妙的詭計互相欺詐,這裡情況並非如此,巴克斯特在唯一他可能去的地方——在他灰湖的小別墅;除了安妮外,只有他一個人,同時他不知道基思-蘭德裡正在追蹤他。心裡踏實了,基思便把這個顧慮拋之腦後,開始考慮眼前的具體問題。
基思走進小辦公室,對加油站服務員說:「我想找地方買一張好的石弓。」
服務員說道:「有個叫尼爾-約翰遜的人賣運動器具。有舊貨,也有新貨。要現錢,現在他的店關門了,但如果你要,我給他打電話。」
「很好。」
服務員撥通了電話,與尼爾-約翰遜通話。尼爾顯然正在吃晚飯,他想知道這位顧客能否稍等片刻。
基思對服務員說:「我真想立刻上路,我不會佔用他太多時間的。」
服務員向約翰遜先生轉達了意思,於是雙方約定會面。基思問明了找到尼爾運動器具店的路線,謝過服務員,回到小卡車上。
比利說:「什麼事?」
「我們去搞一張石弓。」他將車開出去,向東行駛。
比利點點頭,問道:「有什麼辦法可以不殺死狗而殺死巴克斯特嗎?」
「走著瞧吧。」基思心想,用M-16和四倍望遠瞄準器當然有可能離一百碼或更遠擊中巴克斯特。但基思不想這樣做;他要面對面地跟他算賬。
基思找到了約翰遜的家,那是在亞特蘭大鎮邊的一間小木板屋,離開大街約幾百碼。基思將車開上車道。
狗汪汪叫,門廊的燈亮了。基思和比利下了卡車,迎面走來一個瘦長而結實的男人,嘴裡還在嚼著飯菜,自稱尼爾,基思自我介紹為鮑勃,介紹比利為傑克,尼爾掃視了這輛舊卡車一眼,再打量了基思和比利一番,也許想判斷他花這點時間是否值得,他說:「你們是從俄亥俄來的吧。」
基思回答道:「對,想試試使用石弓。」
「用石弓?見鬼,那不是運動器具,你該用大弓。」
「我不是射手。我只想射狐狸。」
「是嗎?那好,我只有一種石弓,歡迎你們選購。進來吧。」
他帶基思和比利來到一間離開大路的倉庫模樣的鋁建築物,它已改建成一家體育用品商店。尼爾打開日光燈,長形房屋的右邊牆壁排滿了槍架,以及放滿狩獵用具和彈藥的櫃檯,基思估計約翰遜先生的貨簡直可以裝備一個步兵營。房屋左側存放著釣魚用具、射箭用具、戶外服裝、帳篷以及狩獵用的各色零星用品。基思沒看到網球拍或運動鞋。
基思此刻並不太急,他知道不管他到灰湖幹什麼都得等到凌晨才行。不過,他仍想馬上動身。但在一個只有六百人的小鎮,你不能顯得不耐煩,做每筆買賣都必須像對待世紀交易那樣。
寒暄幾句後,尼爾-約翰遜將石弓遞給基思,說道:「這張弓是舊貨,用玻璃纖維製成,是一家叫普羅-萊恩的公司出品。挺不錯。」
基思審視了這件武器。它基本上是一張交叉安裝在像步槍槍托一樣的玻璃纖維弓托上的短弓,一個扳機裝置釋放拉緊的弦,將箭沿托柄頂部的凹槽彈出。「看起來不難使。」
「對,太容易了。不是運動器具,你幾天功夫就能熟練掌握了。一個大弓手得練好幾年才能當個好手。」
基思覺得約翰遜先生看不起石弓及其任何使用者。
尼爾-約翰遜告訴他:「你知道,有人曾經告訴我,從前騎士時代教皇曾下令禁止使用石弓,因為基督教徒使用它被認為是不妥當和不公平的。」
「不見得吧?那也包括射老鼠嗎?」
「也許不。不管怎麼說,它真準,你得有大約六十磅的拉力,將弓托頂住胸膛,用雙手拉緊弦。瞧,我做給你看。」尼爾拿過石弓,拉緊弦,把它鉤在扳機上。他放一支箭在槽內,對準約三十英尺外房屋那一頭牆上安著的積滿灰塵的鹿頭。他沿瞄準器瞄準,扳動扳機,短箭飛射出石弓,砰的一聲射中鹿頭的眉心,穿過木板,釘在牆上。「怎麼樣?」
「棒極了。」
「是啊。用大弓我射不了這麼準。好,這箭每秒跑兩百英尺左右,所以你如果超前瞄準一隻野獸,你得記住你不是用步槍射擊,你得加大提前量。還有一點要記住——四十碼遠,箭道降落達四英尺,你得計算補償量。」他拿起一支箭說,「這些是玻璃纖維的,帶塑料葉片,而這是寬頭的獵用箭鏈。八支一盒,你要多少?」
基思看著櫃檯上的塑料箭筒,說道:「裝滿。」
「好的,那是二十四支。還要別的什麼嗎?」
「你能在上面安裝一隻瞄準器嗎?」
「瞄準器?你要將老鼠斬盡殺絕,是嗎?」
「是的。」
「我看看我有些什麼。」尼爾找到一隻四倍弓用望遠瞄準器,不到十分鐘就把它裝在石弓上。他把它遞給基思,說道:「你要調整一下瞄準器嗎?」
「當然要。」
「我來設個靶子,退到門口去,這樣約有二十碼。」
基思拿起石弓,背起箭筒,走回門口,尼爾-約翰遜在一捆乾草上立了一個十環的靶子,然後到邊上去,基思彎弓搭箭,用望遠瞄準器瞄準,扳動扳機。箭射得太低,他調整了瞄準器,再次發射。第三次發射時,箭中內環,「好。比方說四十碼外,準確率是多少?」
尼爾回答說:「準確率大約是大弓的兩惜,也就是說在四十碼外你可以將所有的箭射中一個九英吋的環內。」
基思點頭道:「八十碼怎樣?」
「八十碼?八十碼外你根本看不清一隻老鼠……嗯,也許用望遠瞄準器看起來像二十碼這麼近,但四十碼的箭道降落為四英尺,八十碼也許降落十英尺,這些玩意兒是用來射四十碼目標的。用這東西也許可將箭射到七百碼,但你什麼也射不中,也許碰巧射中農夫的牛。」
「對……我能否擊中,譬如說,一條野狗,不動,八十碼遠,沒有風,用這只望遠瞄準器?」
尼爾用手摸摸下巴。「這個……你可以射得不左不右,絲毫不差,但你得計算降落距離,這有什麼用處?」
「在俄亥俄州那邊,野狗老是騷擾我家的羊,當我開槍打一條狗時,其他的狗都逃散了。我想用石弓不會驚嚇他們。」
「為什麼不乾脆毒死那些討厭的東西?」
「那不是真正的基督作風。」
尼爾大笑說:「隨你的便吧。」他拿一支鉛筆,在木頭櫃檯上塗了一些數字。「算算多少……石弓、二十四支箭,包括我射的一支……你要帶回那支箭嗎?」
「不要了。」
「好吧,箭筒、弓袋和瞄準器……總共六百元,稅也在裡面。」
「聽起來還公道。」基思將錢數出,這幾乎是他的全部現金。他想起了查理-阿代爾的一千元錢,於是又想起了阿代爾,不知何時和怎樣才能再見到他。
當比利將所有東西都裝入帆布弓袋時,基思問道:「從俄亥俄州到這邊來的人多嗎?」
尼爾數了錢,回答說:「夏天和狩獵季節人很多,此後,人就不多了。你要到哪裡?」
「普雷斯克島。」
「是嗎?晚上越過那些小山頭可不容易,除非你認識路。」
「我們會慢慢來,我發現你也賣狗食。」
「對。我做許多鄉下人的買賣,譬如彈藥、狗食、某些魚餌等等。人們自己有步槍什麼的。」尼爾喋喋不休,忽然想起主題,便問,「你要狗食?」
「不,但我有一個朋友帶了兩三條狗到這邊來。這幾條狗像狼一樣能吃。我想他要到這裡來買狗食。」
「對,你養它們就得餵它們。實際上,幾天前有個俄亥俄州來的傢伙到過這裡,買了大量狗食,夠吃幾個月的。」
「那可能是我的朋友。他來過。」
「可能是他。」
談話似乎中止了,所以基思明知不妥還是試探道:「我想,我也許要在這邊買所房子,但我想向已經買過房子的俄亥俄人打聽一下。」
「對,打聽一下。那個幾乎把我的狗食買光的傢伙,他在灰湖。開車去,找一下他的路標。姓巴克斯特。他是你朋友?」
「不。」
基思注意到,比利眼睜得大大的,但他的嘴並未張開。
基思對尼爾說:「是啊,也許我在回家的路上去看看他。但如果他帶著老婆,我就不好隨便闖入了。」
「沒見他車裡有女人。」
基思沒吱聲。
尼爾接著說道:「我也沒看到狗,可見他一定是先去他的住所,然後再回到這裡來的。」他又說,「你可以先打個電話。電話簿裡有他的姓名。對他說是我介紹你去的,我時常做他的生意。」
「謝謝。也許我在回來的路上再打。現在,我得打個電話給家裡。用你的電話不介意吧?」
「沒關係,去打好了,就在那邊的收銀機旁。」
基思走到收銀機旁,找到了電話,撥了號。比利與尼爾正聊著槍和打獵的事。
那頭泰莉接了電話:「喂?」
「泰莉,是我。」
「基思!你在哪裡?」
「我在這裡,聽著,你家的電話被竊聽了。」
「我家的電話?」
「對。不是斯潘塞城警察局干的。是聯邦政府。」
「什麼?為什麼……?」
「這不要緊。明天早上打電話給你的律師,叫人把竊聽器拆掉。更要緊的是,我已知道他在這邊,所以我們不得不假定她也在這邊。」為了安慰她,他補充道,「我肯定她還活著。」
「哦,謝天謝地……你打算幹什麼?」
「我已經與當地警察通過話,他們很合作,我只想再次提醒你和拉裡,別做任何會使情況變複雜的事,也別在電話中對你的父母講什麼。好嗎?」
「好的。」
「泰莉,相信我。」
「我相信。」
「明天我將把她帶回來。」
「真的嗎?」
「是的。」
「那麼他呢?他們會逮捕他嗎?」
「我說不準。我想,如果她通過宣誓向法院控告,他們會的。」
「她不會那樣做。她只想擺脫他。」
「嗯,要緊的事情先做。這裡的警察要等到明天早晨才會採取行動,不過,那不礙事。我明天會打電話告訴你們好消息。」
「好……今天晚上我能打電話給你嗎?」
「我將找個汽車旅館住下,只要一有新消息我就打電話給你。」
「好。小心啊。」
「我會的。現在我對通過竊聽錄下這次談話的人說幾句話:『喂,查理——在沒有你幫助的情況下我到了這裡,但還是要再謝謝你。比利幫助了我,如果我以後有什麼不測,請你照顧他,好嗎?同時,盾牌上再加一條龍,再見。』」基思說,「泰莉,耐心等待。問拉裡好。」
「好的。」
基思掛上電話,他、比利、尼爾三人一起回到小卡車旁。基思說:「下星期回來的路上再見。」
「祝你們好運。」
基思和比利上了車,將車開到路上,比利說:「喂,你聽到了嗎?巴克斯特在灰湖。」
「他真的在。」基思覺得寬慰多了。
「終於找著他了!」他望著基思。「你早知道他在那裡,是嗎?」
基思不答。
比利思索了片刻,又問:「你認為他知道你正在找他嗎?」
「我肯定他知道。」
「沒錯……但你認為他明白你知道去哪裡找到他嗎?」
「那倒是個問題。」
比利細看那張石弓。他舉起它,透過上面的小望遠瞄準器向前窗外瞄準,「瞄準起來像步槍。可我不知道降落距離。」
比利看著箭鏈,那是一個由優質鋼製成的剃刀般鋒利的開刃寬箭頭。「天哪,這箭頭有一英吋多寬。它會在肉上開個大口子。」他問基思,「你肯定我們必須殺死那幾條狗?」
「到那裡以後你來告訴我。」
「行……嗨,也許我們可以用這件傢伙幹掉巴克斯特。」
「也許吧。」不管他在一百碼距離使用M-16還是在四十碼距離使用石弓,那傢伙必死無疑,就像基思用刀割斷他的股動脈。然而,在善後報告中,可以說還是有區別的。他仔細考慮了一會兒,考慮到事情發生時安妮也將在場的情況。基思也考慮過根本不殺掉巴克斯特,天亮之前將發生的事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他能控制的,但他感到至少應該考慮死後餘生——即:另一傢伙死後他的生活。他過去總是這樣做的,雖然很少能研究出一個滿意的方法。大多數情況下,你只是設法避免射中一個傢伙的後背或陰部。除了這些對騎士精神的小小讓步外,什麼都是許可的,但巴克斯特是個特殊情況,基思真想靠近他,聞到他的氣味,同他目光對視,說一聲:「喂,克利夫,還記得我不?」
比利問:「你走神了?」
「我想是的。我忘記轉彎了?」
「沒有。你在這裡轉彎,往左拐。」
「好。」基思向左拐了彎,他們離開亞特蘭大往北行駛,進入一大片原始的荒野、丘陵、湖泊、溪流和沼澤。比利說:「我記得地圖上的路往往與地上的路對不起來。」
「好吧。」基思打開頂燈,看了一下地圖。他們進入的這個地區大多是公地,大約有二三百平方英里的森林,大部分只能走伐木道路、打獵小路或乘獨木舟到達。基思見不到一個村莊或住宅。他關了燈,把地圖遞給比利。「你領路。」
比利從手套櫃裡取出一隻手電筒,研究起地圖來。
基思說道:「巴克斯特的小別墅在灰湖的北面。」
比利看了他一眼,但沒問他是如何知道的。比利說:「好……我看到湖東面有一條路,但它不通到北面。」
「我們會找到它的。」
「對。人們掛起木頭路牌,像那邊一塊,上面寫著他們的名字,指明這些泥土路——看到那個嗎?『約翰和瓊退隱處』。」比利問,「你知道他的住所叫什麼?」
「不……對了,我想是『大警長克利夫別墅』。」基思又說,「可我有種感覺,他已經把他的歡迎木牌拿掉了。」
「嗯……我們也許得問問人。」
「可我見不到什麼人影可以問的,比利。」
「一般總有人,他們會知道。」
「對,他們也許會先打電話給巴克斯特。」
「是啊,也許會,嗨,所有這些因素你都考慮了,是嗎?也許我事先也應該不時地考慮一下。」
「沒有害處。現在就開始吧。」
他們在漆黑的夜幕中沿著彎彎曲曲的狹窄道路繼續前進,兩邊是高大的松樹。基思問:「你到這裡來打過獵嗎?」
「常來。你能打到鹿啦,山貓啦,甚至還有熊,你也能打到單只的大灰狼。但你得熟悉這地方,不然就回不了家。我的意思是,這裡雖然不是世界盡頭,但我想你在這裡可以看得見它。」
過了幾分鐘,比利又說:「你沿這條小路往左開,它差不多繞到灰湖的北端。到那以後,我們得看著辦了。」
「好吧。」基思轉彎上了小路。這條路小卡車只能勉強通過,路旁松樹枝擦著車子的兩邊。從左邊透過松樹,基思瞥見了這個湖。一輪明亮的滿月已經升起,那湖泊看起來的確是灰色,像擦亮的錫器,湖面大約一英里寬,全部被松樹所包圍,在水邊有幾棵光禿禿的白樺。他沒看到有船隻來,也沒有看到來自松樹林中房屋的燈光。
他想,這的確是一個壯觀世界的一角,但它遠離密執安的其他娛樂區。基思不知安妮對她的丈夫在這片荒野購置房產作何感想。他想,對於習慣了鄉村無邊無際的地平線和寬廣的蔚藍色天空的人來說,這個地方一定充滿幽閉恐怖的氣氛,幾乎是個陰森森的鬼怪世界。一到冬天它可能就是地獄。然而,基思意識到巴克斯特會在這裡感到自在,真是一頭放歸山林的大灰狼。
基思透過樹林看見一間小屋,看上去無人居住;他料想這些小屋大多數也許是週末度假的住所。據他所知,除了他和比利、克利夫-巴克斯特和安妮以外,湖周圍沒有一個人影。他認為,這對他是有利的,天亮之前,灰湖的人口將會變為零。
這條小路沿湖蜿蜒向前,基思又一次在左面瞥見灰湖。接著小路再次折向北,離開灰湖,基思停下車來。
比利說道:「一定有條可以通過卡車的道路到達那後面某個地方。」
「對。」由於無法作U形轉彎,基思將車倒開,在松樹和灌木叢中尋找缺口。小路旁有電線桿,基思試圖找到一根從電線桿通向湖邊的電力線或電話線。
最後,基思把小卡車退出小路,開到一條狹窄的排水路肩上,騰出足夠的地方可以讓別的車通過。他下了車,比利也下了車。基思注意到天氣很冷,他可以看到自己呼出的熱氣。四周也很安靜;這是北方森林一個典型的秋天傍晚,沒有昆蟲、鳥類或野獸的聲音,黑沉沉的。這種景象會一直持續到初雪給大地和樹木披上銀裝。
基思和比利沿路走了一百碼,尋找松樹中一條可以開過車子的通道。比利輕聲說:「也許我們該拿只羅盤穿越樹林,到達湖邊再觀察。」
「也許就該這麼幹。我們去取東西吧。」
他們走回卡車,基思仰望著電線桿。他忽然停下,拍拍比利的肩膀,用手指著。
比利抬頭注視著黑暗的天空。一隻松鼠在一根電線上爬行,電線在松樹的黑影中幾乎看不見。那電線通向湖邊。電線下面還有一根線,基思估計也許是電話線。
比利說:「那電線肯定通到湖邊,通常是沿路走的,可我看不到路。」
基思站在電線桿旁,而後走進樹林,抓住一棵八英尺高的白松的樹幹,搖動一下,從土中拔出來。
比利看著鋸斷的樹幹根部說道:「天哪……這傢伙一定是個怪人。」
基思踢踢另一棵松樹,它倒下了。有人,毫無疑問是克利夫-巴克斯特,用鋸下的松樹——每棵高約八或十英尺——偽裝掩蓋了通向他的小別墅的泥土小路。大約有十二棵移植在泥土路上,延伸約二十英尺,給人的印象是連續的森林。基思注意到,這些樹還是綠色的,而且能在幾周內保持綠色,但它們稍稍有點傾斜,比周圍的松樹小些。
基思還發現,在泥土路與瀝青路面交會的地方,佈滿了枯枝和松枝,以隱蔽通向秘密小路的輪胎印。基思想,這活兒雖然幹得不怎麼樣,卻足以阻止迷路的或好奇的司機轉彎開到通向巴克斯特別墅的小路上去。
基思四下環顧,發現有塊路標在底部被砍斷,推倒在地。上面沒有「大警長巴克斯特別墅」的字樣,但基思肯定曾經有過。
基思想,克利夫-巴克斯特顯然不歡迎來客,不管是不速之客還是應邀之客。那些為擋駕客人費了大勁移植的松樹,同樣也阻止了巴克斯特偶爾闖入外面的世界劫掠一番。看來已經不可能在路上監視,等待巴克斯特出來,趁機營救安妮以免她經受搏鬥的危險。很明顯,巴克斯特已經準備好一切應用之物,做了長期逗留的打算。關鍵問題當然是:安妮是否跟他在一起,是否還活著?基思差不多能夠斷定:她確實與他在一起,她還活著,即使處境不妙。巴克斯特逃到這個邊遠小別墅的全部目的在於——監禁他的不忠的妻子,對她發洩他的憤怒和瘋狂而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擾。
基思心想,最終,不管有沒有基思-蘭德裡——或者像他一樣的某個人,這是巴克斯特夫婦注定的歸宿,或早或遲,儘管安妮也許理解或也許不理解這一打獵別墅和未來退休之家的潛在心理含義。他回憶起她說的一些話。有幾次我們就兩個人去那兒,不帶孩子,或者沒有其他人做伴,他變成另外一個人了。說不上更好,也說不上更壞……就是前後判若兩人……沉默、冷漠,彷彿他在……我也說不清……在思考著什麼。我不喜歡與他兩個人去那兒,通常我總能找理由不去。
基思心想,只能推測克利夫-巴克斯特在想些什麼。只能希望,不管在以前三天裡他怎樣虐待安妮,對她的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都不是永久性的,都不會留下傷痕。
基思和比利回到小卡車上,拿了他們的東西,再回到那條偽裝小路開始的地方。他倆都知道不能在偽裝的地方或後面無掩蔽的泥土路上行走,於是從小路的右邊進入樹林,在一條與小路平行的路線上行走,盡可能始終能看到小路,他們用羅盤來保持方向,同時不時地察看一下沿小路走向的小電線桿。
大約緩慢行進十五分鐘後,基思停下腳步,跪下來靜聽森林的動靜,比利也跪在他旁邊,兩人足有五分鐘紋絲不動,最後,比利低聲說:「聽起來沒問題,聞起來沒問題,感覺也沒問題。」
基思點點頭。
仍然低聲悄語,比利說道:「我知道那個偽裝看起來像是巴克斯特干的,可我們怎樣能確定這些電線盡頭的房子是他家呢?我們不知道那房子是什麼樣子,開槍之前又不能敲門。」
基思說:「那是個A字形建築,深色木頭,離開灰湖有一段距離。」
「是嗎?你知道得多,卻說得少,對吧?」他又說,「典型的軍官作風。」
基思回答道:「我想,我所知道的你現在都知道了。我先前告訴過你這件事有危險。」
「不錯,你說過。」
「我將告訴你另外一些事——我帶你來是為你,不是為我。但我感謝你的幫助。」
「謝謝。」
「如果我繼續帶著你,我要你答應我:如果我不行了,你將完成這個任務。」
比利看著基思,點點頭。「你知道我有我的動機,你有你的動機……所以,如果我們中有一人倒下,另一個將發出致命的一槍。」
基思遲疑了一下,然後說:「好吧……如果最後結果只剩下你和她,你告訴她……一切。」
「行,我將告訴她一切。」他問道,「有什麼特別要說的嗎?」
有是有,但基思說:「只要告訴她今天的事。」
「好吧。你也為我做同樣的事。」他又說,「也許她並不在乎,但她應當知道。」
「我答應。」基思清楚地感覺到,他以前有過這種談話,在其他地方同其他人,他對此的確感到厭倦了。他說:「我們繼續向前。」
他們繼續在森林裡行進。基思在琢磨巴克斯特的準備工作到底有多徹底。對方的偽裝不是問題,但預警裝置是決不會沒有的。帶狗當然就是這個目的,可他最關心的是絆索照明彈,雖然他拿不準巴克斯特是否想到使用這個東西,因為他沒有軍事經驗。儘管如此,他走路時仍把腿抬得高高的,比利也在這樣做;他注意到,比利也想到了同一個問題。基思心想,老兵能記住多少事啊,即使像比利這樣的人也記得,真有意思。然而,在你第一次看到別人踩著拉發線後——不管引發照明彈還是餌雷,你再也不願重複這一經歷了。
月亮又升高了一些,把銀光灑進松林,但基思仍看不清前面二十英尺以外的東西。氣溫比基思預料的還要低,湖面上吹來了風,更加劇了寒意。
他們慢慢前進,三十分鐘走了半英里。基思放慢速度,然後停了下來,用手指著。
在正前方,他們可以透過松林看見一片空曠地的起端,空曠地的末端是月光映照下的灰湖水面。
他們又走了二十碼,再次停下。右面,大約一百碼外,在一片延伸到湖邊而且在湖面上映出輪廓的大空地上,立著一座由深色木頭建成的A字形房屋。
他們兩人注視了這房子片刻,然後基思舉起望遠鏡,他看到這房子的外觀有點像高山;它建在水泥柱子上,所以比地面高出整整一層樓。房子周圍有一圈高起的懸臂式平台,使巴克斯特能從一個有利的制高點獲得三百六十度的視野。屋頂中央升起一個石頭煙囪,煙向他們飄來,所以他們位於狗的下風。停在A字形建築物下面敞門汽車庫裡的是一輛黑色福特野馬車。
這房子與湖岸形成一個角度,所以基思能看到房子前面,又能看到長長的北側。從老虎窗射出的光線照著傾斜的屋頂線,光線也從通向平台的滑動玻璃門射出。他看到一個轉瞬即逝的人影——分不清是男是女——在玻璃門前掠過。
基思放下望遠鏡。「這就是了。」
從房子的方向傳來一聲狗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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